基层反映“流浪狗”管理问题存“三难”范文
基层反映“流浪狗”管理问题存“三难”
(1)源头“难”防。流浪狗多数是被遗弃或走失造成,养犬文化不成熟,养犬者责任意识淡薄,弃养追踪制度不健全、流浪狗过度繁殖等成为一系列流浪狗问题的源头,目前基层流浪狗收容所有限,远不能满足现有需求。(2)危害“难”控。流浪狗无人看管,携带大量寄生虫和传染病,伤人事件频发极易引发狂犬症疫情,威胁公众健康安全;噪音扰民问题突出,卫生问题影响城市形象。调查的人中,约80%居民承认受到过流浪狗干扰。(3)处置“难”做。流浪狗处置问题属于公安、城管、疾控中心等多头执法,目前处置方式较为随意缺乏长效系统运行体系,且流浪狗处置工作执法频率高、对专业人员、专业技术以及场地均有要求,处理不慎容易引发爱狗人士对立情绪,引发不良舆论。
基层反映:城市养犬管理难问题亟待解决
7月10日,家住武汉东亭小区的睿睿,在被奶奶和姑妈带着乘凉时,被两条大狗叼走乱咬,造成左耳垂被咬,脸部和身体多处被咬伤,伤情比较严重,睿睿奶奶、姑妈以及施以援手李刚均被狗咬伤。两只狗的主人舒先生称,两条狗已养3年多,没有办证,但有注射狂犬疫苗。平时狗都被关在家里,当日家中老人把家门打开,狗才跑了出来。事发后,民警已展开调查。(快资讯)
这两天武汉恶犬伤人的新闻刷屏,"狗伤人"也再次成为各个社群的热门话题。其实,“狗伤人”事件早已不是罕事,经常成为人们闲聊的话题,打开网页,事件更是比比皆是。
近年来,伴随城市居民养犬数量逐年增多,引发了诸多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养犬扰民问题突出,犬吠影响居民休息,成为邻里纠纷的导火索;饲养大型犬、烈性犬有增多趋势,携犬外出惊吓他人,犬伤人事件时有发生;犬的排泄物污染环境,弃养犬、流浪犬逐年增加,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犬类传播疾病,威胁市民身体健康。
养狗不当直接伤人外,一旦处理不当可能引发刑事犯罪。2017年9月,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民警在本市某小区执法时发现方某未按规定饲养宠物,遂欲检查方某是否办理养犬登记证,期间方某拒不配合民警的查询工作,并与民警产生争执,冲动的方某还用手推搡、殴打民警致其轻微伤。经徐汇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徐汇区法院依法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方某拘役5个月。事后,方某对自己因却反法律意识而作出的行为追回莫及。无独有偶,2018年1月,徐汇区发生了一起因养犬问题发生纠纷进而演变升级为暴力攻击的案件。钱某与老伴带带2个小孙女外出散步时受到一只大型犬的近距离惊吓。当时为保护自己的孙女们,钱某用脚将狗踢开并带孙女们返回家中。钱某在乘坐电梯,刚好碰到狗主人许某,便将之前许某家保姆遛狗时发生的事告知许某,并提醒许某管好自己的狗。本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的钱某没想到,狗主人许某在当日18时许,前往钱某家中与其理论,双方产生肢体冲突并造成钱某轻伤。(搜狐 徐汇检察)
通过调研,我们不难发现,目前城市犬类管理主要存在以下现状:一是流浪犬增多。随着旧城改造力度加大,一些养犬户因为房屋搬迁和临时租住等问题,饲养的狗大多被遗弃。一些外来务工人员由于流动性较强,也会随着搬迁遗弃犬只。加上没有有效的节育措施,流浪犬数量逐年增加。二是居民养犬方式不规范。居民养犬方式多为散养,早晚高峰时期,养犬人经常到公共场所遛狗,一方面,任狗随地大小便影响环境卫生,另一方面狗吓人、咬人事件常有发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三是养犬数量缺乏控制。一些爱犬人士,不顾邻里,收养多只爱犬,造成居住环境恶化,怨声载道。四是疾病防疫措施不到位。许多养犬人没有疫苗注射意识,对疫苗接种不以为然,流浪犬的疫苗注射几乎为零。发生犬伤人事件后,极易感染。
出现此现状主要原因为:
一是养犬管理相关法律不健全。目前,我国仍没有一部比较系统的关于宠物犬饲养方面的法律法规,只有部分经济发达城市制定了地方性管理办法,法律约束力低,很难发挥作用。从国家层面上,现有的对养犬的规定《家犬管理条例》,是1980年由卫生部、农业部、对外贸易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发布的,已然不适合现阶段城市养犬管理。各城市为了加强犬类管理,分分制定地方管理办法。如《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于2003年9月5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360百科)。《贵州省城市养犬管理规定》成为2018年贵州省政府拟定的重点立法项目之一。(贵州律师网)
二是部分养犬人素质不高。犬的管理,其本质还是对养犬人行为的管理。目前,养犬人对于养犬行为的规范还缺乏一定的认识,认为养犬、遛犬只是个人行为。有些宠物犬狂吠,饲养人不闻不问;发生狗伤人时间时,饲养人时常会把责任推给被害人;遛狗时任由大小便等。这些行为不仅有损城市市容,也伤及他人。例如,7月份,北京市连续阴雨天,路面湿滑,一些养犬人为了图省事,纷纷把目光对准了小区的地下车库。地库的地面上、墙角处,经常能看到一摊摊狗尿,地库本来通风就不好,狭小的空间里味道特别大。(北京晚报)
三是流浪犬管理不到位。伤人恶犬之中不乏流浪狗,流浪狗的处理问题,已经发展成为全国性的问题,真正有效的手段当然是捕杀,以绝后患,否则以流浪犬的繁殖能力,问题只会越来越严重,要真正从源头解决问题。但,相关部门捕杀流浪犬,经常会遇到爱狗人士阻挠。6月10日,湖北咸宁通城县一条黄色“疯狗”出没,自早10点至晚十点,这条“疯狗”共计咬伤25人,除几个人没有破皮,大部分人被咬伤出血,送医治疗。(今日头条)6月8日下午,楠竹山镇和云湖桥镇清风村范围内,有一只黑色的土狗咬伤过路行人4人,其他受伤人员还在进一步调查摸排中。(湘潭晚报)5月3日,湘潭大学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一则署名为该校保卫处的情况通报称,5月1日21时左右,该校化工学院一女生在校园内被多只流浪狗追咬,右手背和腰部两处被咬伤。5月2日16时左右,该校法学院一名女生,再次遭到多只流浪狗追咬,右腿后侧被咬伤。(三湘都市报)
四是物业部门协助管理缺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宠物犬管理由综合执法、公安、卫生、农经等部门分工负责,物业部门便以自身不是只能部门为由,对居民饲养宠物犬引发的问题不负责任,对宠物犬伤人、犬类噪音扰民等情形放之任之。
针对城市居民饲养宠物犬引发的社会问题不断增多的现状,建议对养犬实行严格管理、限管结合的方针,通过健全法律对策、加强政府部门执法、加强对养犬人教育宣传等方面解决犬类管理难题。
一是健全完善法律法规。为积极支持、促进城市养犬管理,提高城市养犬管理效率,适应城市养犬管理的新形势,规范城市养犬管理模式,解决因城市养犬管理不当所凸显的社会问题,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立法部门应针对新状况,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规范居民饲养宠物犬的行为,提高宠物犬噪音扰民和伤人事件的处罚标准,为相关部门执法提供保障。
二是加大执法部门力度。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积极落实管理办法,严格贯彻执行养犬准入制度;对违规养犬、售犬及携犬行为依法查处;加大对城区流浪犬的治理力度,尤其是对居民小区、背街小巷、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的重点区域进行整治清理;各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三是强化养犬教育宣传。加大养犬法制教育,使居民对准养犬种类、条件、规定有充分的了解,增强依法养犬的自觉性。广泛宣传狂犬病防治科学知识,增强居民对狂犬病危害性的认识。针对宠物犬扰民等问题,要充分运用法律法规对养犬人进行批评教育。
四是调动物业部门力量。与物业部门充分沟通,明确物业部门在养犬管理中的责任与义务,积极调动物业部门力量,增强犬类有效管理的力量,及时处置宠物犬影响住宅小区治安秩序事件,对小区犬类存在问题及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