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微整形市场现管理真空亟需重视范文
基层反映微整形市场现管理真空亟需重视
近年来我国医疗美容,特别是微整形行业发展迅猛,目前中国每年平均有105万人次进行医疗美容手术,其中八成为微整形手术。但由于缺乏统一的行业规范,相关管理办法滞后,监管部门职责不清,医疗美容出现管理真空,再加上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导致相关医疗事故频频发生。近年关于美容院整容失败导致消费者“美容变毁容”乃至死亡的案例频发,2011年至2015年间,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共接诊了300多个并发症患者,其中有5例失明、2例偏瘫。这些患者90%是因为注射玻尿酸导致并发症。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的一项统计显示,此前十年左右的时间里,我国平均每年因为整形美容导致毁容毁形的投诉多达近2万起,有人说10年间已经有20万张脸被整形美容行业毁掉了。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策和法律法规滞后且不健全。
据了解,目前整容整形行业监管依据的是2002年颁布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和《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随着我整容整形行业的迅速发展,已不能够完全符合新形势的需要,有必要及时修订并出台新的相关法律法规,使整容整形业步入健康发展之路。
二是非医疗美容非生活美容现监管真空。
美睫和纹眉是微整形行业中最常见的一种。《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将利用美容仪器、手法,没有侵入性,对皮肤进行保养、清洁、护肤等行为确认为生活美容,但是,美睫和纹眉是利用排针等器械对人体皮肤具有侵入性,因此不属于生活美容。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运用药物、手术和医疗器械等医疗手段,对人体具有侵入性、造成创伤性的治疗可鉴定为医疗美容。作为卫生许可和执法依据的《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卫办医政发〔2009〕 220号)未将“纹身”项目列入其中,因此,美睫和纹眉又不属于医疗美容。5月5日,温州网讯发表文章称,乐清市柳市镇一家私人美容院负责人仅凭一张“纹眉毕业证书”,无照经营2年多,开展9个纹眉等项目,当地卫生监管部门负责人表示,卫生部门可以对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行为进行监管,纹眉是个监管真空,操作过程无法监管。
三是监管部门难明确。
虽然早在2002年原卫生部就实施了《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但相关办法在具体细节上确实存在不明确、相对滞后等问题,乱象丛生正在于监管的缺失。例如本该采取“医疗”标准的美容行业在实际上实施的却是“美发”标准,随便挂个牌子,随便找几个人就能从事。微整形本应由卫生行政部门监管,但由于许多微整形在美容院、美甲店或者酒店进行,论管辖权又归工商部门管理。#####然而工商部门对医疗美容难以界定,且这些非法机构隐蔽性强、流动性高,在没有充分证据的前提下,工商部门难以有效执法。
基层建议对医疗美容特别是微整形行业管理的有关的法律法规能够与时俱进,更加明晰,让执法不再尴尬。尽快明确工商和卫生部门的监管职责,建议以卫生部门为主管部门,加强工商与卫生部门的信息互通,建立定期会议交流制度,坚决查处超范围经营、非法行医等行为。与此同时,提高整形美容行业的准入标准,对经营规模、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作出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