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高校招生四类诈骗现象亟待重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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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进入高考招生环节,但受招生体制、学生家长心理等原因影响,高校招生工作中,普遍存在四类诈骗现象,亟待引起高度重视并着力加以解决。
一是宣传捷径入学路子。部分院校负责招生人员打着与招生机构负责人有“私人关系”等幌子,以手中有内部指标、机动指标、定向指标、自主招生指标等方式,误导考生及家长走特殊招生捷径,骗取钱财。侯卫东官场笔记http://www.libaiwu.com/hwd/
二是混淆招生院校类别。在招生过程中,混淆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远程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区别,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等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谎称只要交钱就可被录取到名牌大学,从中获取利益。二号首长http://www.libaiwu.com/2hao/
三是放大实际操纵能力。谎称在招生部门、高校有亲朋好友、熟人等,可以帮助考生低分录取,甚至录取到特色专业、热门专业,并承诺百分之百高薪就业、优先出国留学等,以赢得家长和考生的信任,借机敛财。静州往事http://www.libaiwu.com/jzws/
四是施行违规违法活动。一些中介组织和个人打着某高校招办或几所高校联合招办的牌子,甚至部分不法分子采取非法链接合法招生院校网站等方式,在各地大肆招揽录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牟取暴利。
针对上述问题,为有效维护考生及家长利益,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教育主管部门要以多种方式加大对招生政策、招生信息的宣传力度,使考生和家长正确认识高等教育和当前的高校录取机制,树立正确的招录观和择校观,并做好招生方面的信息服务咨询工作,帮助广大考生及家长正确辨别各种诈骗现象。同时组织普通高校做好咨询服务工作,畅通招生录取信息发布渠道,让广大考生以及家长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掌握招生动态。
二是强化招生中介管理。严格审查高校招生的资质和主体资格,重点审查其招生广告内容与审查的内容是否一致,对没有取得工商登记备案的招生广告和未经许可违法发布广告的招生机构依法进行管理,对通过中介机构招生和混淆于招生机构中的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坚决予以取缔,禁止任何教育中介机构参与到高校招生活动中来。
三是严厉打击招生诈骗。进一步加大高考招生工作监管力度,重点对虚假、违法招生广告、各类招生代办点、报刊、杂志、电视、网络等从严管理。同时,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平台的作用,对利用虚假广告招生欺骗高考学生和家长的投诉举报案件,应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及时依法处理,运用相关法律,给予犯罪分子最严厉的打击,坚决维护好我国的高考制度和招生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