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贵港市住建委关于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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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日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后,市住建委紧紧围绕建设新型城镇化的目标,不断创新规划理念、加强规划管理、强化规划执法,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社会经济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建设中的引领作用。
一、市住建委在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中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规划执法体系亟待完善。一是城市中心区“双违”现象存在反弹。城市 “双违” 整治开展以来,在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打击“双违”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市城区范围内“双违”现象得到了初步遏制。但是,当前“双违”现象仍存在反弹的压力,非法买卖土地行为大量存在,囤地现象严重,随着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也出现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例如划拨给被征地村的集体生产生活留用地不按批准的规划进行统规统建,存在违规多建、占用集体规划绿地、规划道路等情况。“双违”现象给城市规划审批、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也影响了城市新区的市容市貌。二是未批先建的查处力度还不够强。对未批先建行为,由于执法人员、装备等原因,执法手段不多且执法力度也不够强,导致重点地段的监管难度非常大。特别是在城区的六八村、利客岭、蓝田村、站前广场等城中村依然是“双违”的热点、难点。部分“双违”户形成“攻守同盟”,抱团对抗执法,只要执法人员一进入现场制止,就聚众阻挠和围攻,或者利用维稳的敏感时期,与执法人员玩“捉迷藏”,你来我停,你走我建,甚至有部分“双违”户连夜突击抢建。一些“双违”既得利益者与社会闲杂人员相互勾结,不断挑起事端,或者利用老、幼、病、残等人员在现场阻挠执法,给执法监管工作造成极大的困难。
(二)知法守法氛围尚待增强。虽然我们花了大量精力抓城乡规划法的宣传,但从目前情况看,宣传的力度还不够。由于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部分单位、基层领导、干部、群众的规划意识还比较淡薄。私人建房未批先建、少批多建、乱搭乱建、随意改变使用功能的现象仍比较多,配合执法的意识也十分淡薄。
二、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一些建议:
(一)加大对城乡规划法学习和宣传的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扩大宣传面,进一步深化城乡规划法的宣传,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真正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提高科学规划的意识。与此同时,进一步提高编制规划和执行规划的透明度,营造全社会参与、监督和遵守规划的良好氛围。
(二)不断完善城乡规划体系。继续完善六大组团城市设计和重要街区天际线规划设计,使建筑整体的风格特色与周边区域环境景观协调统一;优化市重点项目方案设计,努力做到设计规划方案科学、美观。加强产业园区的规划指导,优化产业园区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进一步提升产业园区建设水平,促进港产城互动融合发展。加强村镇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尽快完成今年的村镇规划集中行动,尽早实现村庄建设规划全覆盖,以便更好地指导村庄建设,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发展。
(三)着力优化和完善管理制度。建议研究完善相关规划执法细则,确定执法原则、执法标准,重点明确未批先建、少批多建、乱搭乱建和随意改变功能等行为的处罚措施和处罚标准,完善规划执法体系,做到各类规划处罚有法可依。强化批后管理,真正体现执法必严。建议尽快制定《贵港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贵港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