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范文
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根据《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黄教安〔2022〕6号)要求,区教育局结合实际,开展2022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以提高广大师生自我防范和自救互救能力为目标,通过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相结合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师生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三、主要内容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环境下,各校要线上线下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讲活动。各校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通过邀请专家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学习读本、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等形式,根据广大师生接受信息和知识特点,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进学校。
(二)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全国统一的安全宣传咨询日,各校要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线上线下结合,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充分利用微信群、QQ群、媒体平台、官网、在线访谈、知识问答、网上直播等线上活动,用通谷易懂的方式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安全法律法规、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为广大师生和家长提供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和校园安全常识的咨询服务。
(三)组织参加2022年网络“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各校要按照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学校网站和客户端,通过网络公开课等方式,深入宣传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发动全体师生积极参加全省“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各校要立即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围绕学校校舍建筑、在建工程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着力查隐患、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做好防溺水、校车运行、道路交通、消防、食品、用电线路、用气管道、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校舍建筑、在建工程、防汛防灾、组织大型活动、学生校外实习和校园周边治安等安全检查,全面管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切实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督促各级各类学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遏制学校安全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区学校安全稳定。
(五)开展应急演练专题活动。各校要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按照《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等要求,开展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同时,要提高演练的针对性和科学性,防止在演练中发生安全事故。
(六)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安全生产楚天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2年12月底结束。各校要因地制宜,重点剖析防溺水、防自杀、防拐骗、防踩踏、交通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实验室安全、学生欺凌、电信诈骗、网络沉迷等校园安全典型案例,组织线上观看有关安全警示教育片,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推动完善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责任,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各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直接负责,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二)强化督办考核。各校要按照2022年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建立活动联络员制度和督导检查制度,加强沟通联络,掌握动态,要层层开展督导检查,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综治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三)营造宣传氛围。各校要注重挖掘总结典型做法和特色活动,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同时,要加强舆论宣传,发挥新媒体优势,积极主动宣传教育系统活动开展成果。
请各校于6月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6月2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及活动期间的视频、照片资料。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