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秋冬季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的通知范文
关于加强秋冬季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
秋冬季节是我国大气污染最为突出的时期,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不利影响。为贯彻落实x月x日全省加强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xx市大气办关于开展全市秋冬季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民解烦,擦亮“橱窗”,改善我市“双招双引”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管控源头。
今年以来,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有所改善,PM2.5指标略有下降,但PM10同比不降反升,截至11月5日,全市PM10平均浓度为46.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7.3%,增幅全省第5,主要原因是扬尘污染管控、秸秆禁烧等工作措施有所弱化。现阶段PM10管控已经成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最大短板,因此,严格管控好建筑工程施工及预拌混凝土生产的扬尘污染源尤为重要,遏制PM10上升的势头,确保2021年度空气质量所有指标全面改善。
二、为民解烦,擦亮“橱窗”。
(一)抓好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治理。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的工作要求。
(二)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自我管理。健全扬尘防控制度,运行记录完备可查,落实定期检查:骨料堆场是否封闭式或覆盖、配料仓和传送带是否封闭、粉料筒仓和搅拌主机是否安装强制脉冲除尘、车辆是否进出冲洗、污水是否全部回收处理、场地是否定时清扫洒水除尘等,细化各个环节,最大程度降低厂区及周边环境扬尘污染,发现问题及时自行整改。
(三)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各方责任。建设单位要承担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首要责任,施工单位要承担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监理单位要承担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理责任。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法人要承担主体责任。
三、强化监督,严格执法。
(一)各级住建部门要以治理群众身边扬尘为工作重点,优先整治居民聚集区周边工地等,要细化工作任务,以更有力的措施和更大的力度,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二)各级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检查力度。对建设工程扬尘管控不到位、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达标、甚至个别工地六项要求无一落实等情况,发现一起,督办一起,下发限期整改告知单,约谈单位责任人,督促整改到位。限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将统一纳入信用评价管理系统。
目前,市生态环境局已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大型工程、建筑工地、城郊道路和高速公路开展“六个百分百”巡查,并联合新闻媒体组成暗访组,拍摄扬尘问题专题警示片,曝光典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