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司法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范文
2020年司法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切实保障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规范化、常态化,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第二条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局党组成员、副科级人员、党总支、宣教股、办公室负责人组成。
第三条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担任,党组书记外出或请假期间,由主持工作的党组成员履行组长职责。
第四条学习的主要内容: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
(2)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的重要论述。
(3)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4)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
(5)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经济工作的重要论述。
(6)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的重要论述。
(7)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
(8)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重要论述。
(9)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特别是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的重要论述。
(10)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第五条学习方式
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自学与辅导相结合,交流讨论与调查研究相结合。
(1)中心组成员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充分利用8小时以外的业余时间,认真研读规定的学习内容,做好学习笔记,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全年每个中心组成员摘抄学习笔记12篇以上,至少撰写1篇理论学习文章。全年集中学习时间应不少于24天,每月集中学习2次,中心组成员全年参学率应在90%以上。学习不得以会代学。
(2)抓好集中学习研讨。中心组学习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集中学习可采取专题报告、讨论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适时邀请专家举行专题讲座。
(3)党组中心组建立健全理论学习档案,集中反映中心组成员学习考勤、学习内容、学习成效、考查结果等原始资料。学习档案由学习秘书建立并保管。
第六条学习要求
(1)加强部署落实。要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摆在突出位置,作出专门部署,深化各项措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序推进。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重要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社会公共宣传窗口和平合等加强理论宣传,及时反映中心组学习的做法和成效,营造浓厚的理论学习氛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把“学习强国”平台作为每日自学内容,同时要带头检查指导本单位学习强国”学习使用情况。
(2)严格落实制度。要严格落实集体学习、专题调研、个人自学、中心发言和学习档案、学习通报等制度,规范管理,确保各项学习任务落到实处。要重视抓好个人自学,科学制定好个人学习计划,做到有目标牵引、有标准对照、有进度把控,把“软任务”变成“硬约束”。特别是开展专题研讨学习时,要准确把握学习内容,紧扣主题,结合分管和负责工作深入思考,认真撰写发言提纲,认真做好领学和发言。
(3)注重学以致用。中心组成员要躬身践行、当好学习表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真信、真用、真行。把理论学习与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重大精神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与促进我县改革发展稳定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学习理论与运用理论相统一。树立问题意识,找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破解工作难题,推进科学决策。并把学习的收获转化成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转变为决战贫困决胜小康的具体抓手。
(4)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按照以科学理论武装的要求,把学习作为政治责任、作为第一需要,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把学习党的理论与学习专业技能、各种新知识结合起来,不断丰富拓展学习内容,努力克服“本领恐慌”;坚持学习与思考相结合、与运用相结合、与创新相结合,提高学习效果,营造学习氛围,努力把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
第七条学习考核
在民主生活会和年终述职述廉中,每个中心组成员要汇报和检查自己的学习情况。将理论学习特别是运用理论解决实际情况的问题,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八条中心组组长职责:
(1)制定学习计划;
(2)主持集中学习;
(3)检查各项学习制度落实情况。
第九条坚持学习考勤、学习通报、学习档案制度。
(1)中心组成员自觉才加集中学习,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故请假的需作出补课安排。
(2)每次集中学习后,及时将学习情况通报整个局机关。
(3)建立学习档案,包括:学习计划和总结;考勤记录;个人心得体会等其他相关学习材料。
2020年4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