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范文
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表格版
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 | |||||
项目 | 责任目标 | 赋分 | 得分 | 记载 | |
一、落实主体责任情况(22分) | 学习教育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学习,坚持常态化学习研讨制度,建立学习和检查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制度,年度内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至少1次。 | 4 | ||
推动部署 | 及时传达学习局党组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主持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作出决策部署;年度内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信访工作,切实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2020年1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局党组报告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 4 | |||
压力传导 | 针对班子成员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广大教职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正。年度内至少约谈1次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所属各学校(内设处室)主要负责人,对所属各学校(内设处室)新任主要负责人进行任职前廉政谈话,明确提出履行主体责任和廉洁从政要求。 | 4 | |||
巡察整改 | 年度内对上级巡察组或区教育局督导检查组检查反馈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 4 | |||
建章立制 | 围绕主体责任、执行六大纪律建立制度,其中:围绕《凉州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追究办法》责任体系,建立落实重点任务方面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方面的配套制度;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完善经费开支、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 3 | |||
责任追究 | 认真落实《问责条例》,对在管党治党、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校园安全、信访维稳、创城、教育教学等工作中失职失责的实施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紧盯“两个责任”不落实,发现问题不及时、调查核实不深入、处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严肃追究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等问题。 | 3 | |||
二、主要责任(14) | 谋划 | 谋划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围绕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具体的工作思路并制定措施。 | 4 | ||
部署 | 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 4 | |||
督办 | 围绕重点任务落实和重要案件查办,亲自督办重要信访举报案件、违纪违规线索,推动重点工作落实。 | 3 | |||
排难 |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矛盾,主动上手、排忧解难。 | 3 | |||
三、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14分) | 具体部署 | 落实“一岗双责”,每半年至少汇报1次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学校工作职责进行细化,排查找准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有效管用的预防措施和办法。 | 3 | ||
谈话提醒 | 主动了解掌握学校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教育引导,督促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班子成员与主要负责人年度内至少谈心谈话1次,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 | 3 | |||
整改督促 | 班子成员针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亲自督促整改。 | 3 | |||
追责建议 | 班子成员发现问题或经调查分管范围内存在问题的,提出处理意见,对分管范围内违纪问题主动提出追责建议。 | 3 | |||
履责报告 | 每半年向中心学校主要负责人汇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廉洁从政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 | 2 | |||
四、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50分) | 严明政治纪律 | 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及局党组的决策部署,坚决纠正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践行“两个维护”。 | 5 | ||
加强作风建设 | 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中共武威市凉州区委常委会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等规定精神,配套制定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会议文件管理、差旅费报销、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方面的制度并严格执行,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 4 | |||
2.建立健全教职工、群众诉求收集、研判处置和评议机制,针对教育收费、有偿补课、招生入学、评优选先、职称评聘、教辅资料征订、校园安全、食品安全、惠农政策落实等教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 4 | ||||
3.持续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针对个别领导干部和教职工存在生冷硬推、吃拿卡要、公款吃喝、私车公养、奢侈浪费和违规收费,收取礼品、礼金、购物卡等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结合“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扶贫资金监管、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从快从严查处,严格责任追究。 | 4 | ||||
4.扎实开展“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着力解决部分党员干部履行职责不担当、为民服务不作为、落实任务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着力提升干部执行力。年度内选择1-2个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教育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 4 | ||||
惩治腐败 | 1.对惩治腐败态度坚决,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 | 2 | |||
惩治腐败 | 2.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本学校或辖区内集中开展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抵制黑恶势力及其背后的腐败等情况。 | 4 | |||
规范权力运行 | 1.规范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的责任和权力,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行政审批、项目招投标、物资采购等具体事务的规定。 | 4 | |||
2.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党务、政务、校务和财务等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建立党务政务公开台账进行统一管理。 | 3 | ||||
3.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重大事项、人事任免、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由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严格实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按规定做好报告事项的抽查核实工作。 | 3 | ||||
4.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 | 2 | ||||
5.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登记台账,矛盾纠纷化解及时到位。 | 2 | ||||
加强廉政教育 | 1.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经常性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突出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群众路线、廉洁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 3 | |||
2.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廉政法规知识考试,严格考试成绩运用,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提拔。 | 2 | ||||
做到表率引领 | 1.严格执行议事决策规则,明确提出改进作风、加强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及时指出班子成员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督促整改。 | 3 | |||
2.加强对管辖范围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建立健全干部日常管理、考核评价等相关制度。 | 3 | ||||
3.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组织、工作、财经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规定。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树立良好家风,从严管理配偶及子女。 | 3 |
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文字版
为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共*自治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省委关于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根据中 央和省委、省纪委有关文件精神,由县四套班子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签订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责任
(一)对分管、联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执行和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结合实际专题研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每年至少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党的领导,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
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县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和县委的决策部署,确保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坚决反对“七个有之”,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严肃查处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发表危害党的言论等行为。
(三)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学习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及各项党内法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以及请示报告等制度。严把选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单位中层干部调配任免工作的规定》
(乐发〔2016〕6 号),严格审查拟提拔考察对象廉政情况,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
(四)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巡视整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来,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全面接受、深化认识、明确任务、强化举措、落实责任,坚决把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聚焦问题抓整改,敢于直面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分类处置,建立整改台账和销号制度,把任务分解到
岗、到人,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
(五)深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发挥“头雁效应”,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三十三条实施细则精神,准确对标党中央和省委,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回潮复燃。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严肃查处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不力,落实“两个责任”不力,不干事不担事、吃拿卡要拖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切实加强分管、联系部门党风政风建设,加大重点部门关键部门监管力度,针对扶贫民生资金、土地征收、农村“三资”管理、教育医疗、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严肃查处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结合起来,与农村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村霸”及宗族恶势力团伙,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
(六)加强纪律建设,强化纪律教育。督促分管、联系部门合理设置课程,强化培训效果,把党章党规作为党员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和科级干部任前必考知识,发挥先进典型的 引领作用,用身边的反面教材现身说法,组织开展预防腐败 警示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党员干部知边界、明底线,尊崇党章、严守党纪,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督促分管、联
系部门要把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敢抓敢管、严格执纪,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县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工作情况报送制度的通知》(*廉〔2016〕2 号),建全谈话提醒工作报送制度,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开展谈话提醒工作,通过开展谈话提醒,不断强化自身“一岗双责”意识,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使党员干部自觉养成接受监督的习惯。
(七)严管班子、严带队伍。坚持挺纪在前,加强对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严格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和干部群众的评价反映,带头开展廉政谈话谈心工作,严格按照县委办印发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实施细则》(*办发〔2017〕17 号),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对游走在违纪边缘的干部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 对轻微违纪的及时进行诫勉,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违规违纪问题演变成违法犯罪。深化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以最大的限度挽救干部。
(八)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带头勤政廉政。带头遵守并督促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三十三条实施细则精神,执行党的六大纪律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贯彻集体领导制、民主集中制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九)加强标本兼治、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制度,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通过巡视巡察、监督检查,运用执纪审查的治标作用寻找治本之策,进一步加强案件剖析,查找 漏洞,强化调研成果的运用和转化,提出具体的建议,全面补齐制度短板,形成科学有效的体制机制。
(十)落实述廉述责制度。督促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围绕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等情况,按要求撰写并向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上报个人述廉述责报告。
二、责任期
本责任书责任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责任追究
未能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分管、联系的部门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且纠正查处不力的;
(二)对上级领导机关或县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
拒不办理的;
(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省委省政府三十三条实施细则精神不力,出现“庸懒散奢贪”情形的;
(四)分管、联系的部门“四风”问题突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
(五)分管、联系的部门出现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问题的;
(六)疏于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未开展谈话提醒,导致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多发,并引发重大事件的;
(七)疏于对分管、联系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的管理监督,导致导致该党组织领导弱化、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发生重大事件的;
(八)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有其他应当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情形。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签订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