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八个一批”政策汇编范文
七个聚焦:
聚焦“三落实”、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聚焦深度贫困地区、聚焦“四个不摘”、聚焦脱贫质量、聚焦问题整改、聚焦作风改进。
脱贫攻坚“八个一批”政策汇编
(更新时间:2019年10月)
一、产业扶贫政策
(一)贫困户生产发展项目有关政策
1、贫困户生产发展项目贫困户生产发展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对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及其它增收产业所需的设施、购买种苗、种畜等费用的补助。贫困户生产发展项目的补助标准为:发展传统种养业、现代设施农业和小型农副产品加工业每户最高补助不超过10000元。
2、休闲农业扶贫项目
对贫困户新发展农家乐验收达标的每户一次性补助1万元;对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半年以上的农家乐经营户,每吸纳1人一次性补助2000元,每户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3、电商扶贫项目
引导有条件的贫困村和贫困户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对贫困户发展“互联网+”电商网店,验收达标的每户一次性补助5000元。
4、贫困户产业巩固提升项目
对2016年、2017年、2018年依托政策扶持发展产业且生产经营正常的贫困户,继续按照生产经营规模、规定标准给予补助扶持。
(二)贫困村产业扶贫项目有关政策
1、贫困村村集体产业项目
贫困村村级集体产业扶贫项目由各镇负责组织管理,以贫因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实施主体。推行“村委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贫困户”发展模式,利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持贫困村因地制宜,发展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电子商务等产业。鼓励采取村企联建、整镇或联村共建、基地连村、股份合作等方式,建设规模化、集约化的产业园区。按照资产收益管理办法,投入的财政资金形成的股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属于经营实体,在脱贫攻坚期内形成的收益要向贫困户倾斜,2020年之后要面向全体村民。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立《资产收益扶贫项目方案》,《股权量化决议》《股权量化方案》,《股权收益分配台账》,明确资产股权量化范围、标准、程序、结果、权责、收益分配等内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贫困户签订《资产收益分配协议书》,引导贫困户参与集体产业发展并取得收益。
2、产业路建设项目
由各镇街根据本辖区规划,围绕贫困村产业发展实际需要建设。
二、生态扶贫政策
1、退耕还林1600元/亩(第一年兑现种苗费400元、补助费500元,第三年补助费300元,第五年补助费400元)。
2、三北造林500元/亩。
3、集体国家级公益林补偿13元/亩,集体地方级公益林补偿4.75元/亩。
三、就业创业扶贫政策
1、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贫困劳动力,提供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最长不超过三年的创业担保贷款。
2、贫困劳动力参加由人社部门审批开办的80课时以上免费就业创业培训的,每人每天给予50元的生活和交通费补贴。
3、贫困家庭25岁以下劳动力就读省内技工院校的,按规定免除学费、发放助学金,并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4、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实现转移就业的,给予省外转移就业人员500元、省内市外转移就业人员400元的转移就业交通补贴。
5、对贫困劳动力创办经济实体,取得法定证件、依法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3000元创业补贴。
6、对贫困户家庭中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租赁场地成功创业的,给予每户每月最高不超过300元的租赁费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7、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三无”贫困劳动力依托现有农村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
四、移民搬迁扶贫政策
1、易地扶贫搬迁住房面积标准:严格执行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红线要求。对于鳏寡孤独、残疾人等特困单人户和2人户,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县级政府负责建房,纳入迁入地幸福院、敬老院等养老机构由民政部门等实行集中供养;有一定劳动能力的特困群众,按人均20平方米的标准,由政府集中建房,实行“交钥匙”工程免费提供。3人以上家庭搬迁户建房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按照保基本的原则,以人均20平米的标准主推60、80、100平方米的户型。
2、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标准:集中安置搬迁对象,建房人均补助2.5万元、旧宅基地腾退复垦人均奖励性补助1万元(每户最高不超过5万元)、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人均补助2万元;分散安置搬迁对象,建房人均补助1.5万元、旧宅基地腾退复垦人均奖励性补助1万元(每户最高不超过5万元)。兑付方式上,建房和旧宅基地腾退复垦资金兑现到户,旧宅基地腾退复垦资金待拆旧完成后兑付;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补助按人计算补助资金规模,由县级按集中安置社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需求统筹安排使用。
五、危房改造扶贫政策
1、面积标准: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低于13平方米。
2、农村D级危房改造资金在享受中、省补助资金的基础上,每户再享受市、区补助资金2万元。
六、健康扶贫政策
1.贫困人口“一消两免三提高”倾斜政策:“一消”: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大病年封顶线限额;“两免”:(1)免门诊统筹中一般诊疗费(由新农合全额报销,取消个人负担部分);(2)免县域内各级协议医疗机构住院押金;“三提高”:(1)提高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封顶线,在原基础上提高20%;(2)提高二级及以上住院报销比例,在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10%;(3)提高大病报销比例,在现行的大病报付基础上提高5%;
2.贫困人口医疗保障:(1)取消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减免起付线政策,按现行新农合政策执行。(执行时间:8月1日入院起);(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只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报销(第一重报销);(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第一重保障)、大病保险(第二重保障)、医疗救助(第三重保障)的任何一重保障报销达到80%以上的,不再启动后续报销(执行时间:10月1日入院);(4)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后达不到80%的,纳入医疗救助按规定比例报销(不超过相应的医疗救助年度限额)。原则是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报销后,比例控制在85%以内。(执行时间:10月1日入院);(5)乡镇卫生院不得产生非合规费用,市域内二级协议医疗机构非合规费用不得超过5%,三级不得超过8%,超出部分由医院负担;(6)贫困人口大病起付线执行普通人口的50%(即起付线5000元)。
3.大病集中救治政策:对贫困人口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肺癌、肝癌、乳腺癌、官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耐多药结核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艾滋病机会感染等25种疾病,明确定点医院,建立救治台账、实行动态管理,落实医疗救助报销政策,开展大病集中救治。
4.“一站式”即时结算:贫困人口在区域内协议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在省级协议医疗机构住院合疗直通车结算后,携带相关证明和资料到乡镇卫生院办理后续报销救助。
七、教育扶贫政策
1、学前教育阶段:学前一年免保教费,生活补助750元/年。
2、义务教育阶段:免学费、教科书费;营养计划800元/年,寄宿生生活费1250元/年,小学生1000元/年。
3、高中阶段:免学费,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
4、大学阶段:大专(含高职)及以上每生一次性发放高等教育入学救助金6000元,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最高8000元,“泛海助学行动”每生5000元(全省前10000名)。 5、中职高职阶段:免学费2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新生入学一次性发放扶贫资助金3000元。
八、兜底保障扶贫政策
1、农村低保保障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3990元/人·年的标准。
A类补助标准为330元/人·月,B类补助标准为295元/人·月,C类补助标准为260元/人·月。
农村低保ABC三类按收入范围划分为0—620元为A类;621—1620元为B类;1621—3990元为C类。3990元/人·年即为农村低保保障线标准。
农村低保分类施保补助标准调整为:70岁以上老人,月增67元;儿童(不满14周岁),月增加100元;残疾Ⅰ类,月增167元;残疾Ⅱ类,月增加100元;重病患者(16种疾病),月增加167元;父母离异的单亲未成年人,月增加100元;父母一方去世的单亲未成年人,月增加167元;哺乳期妇女,月增加234元;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月增加200元。
2、根据宝民发〔2017〕233号《宝鸡市民政局 宝鸡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供热采暖补贴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农村低保对象供热采暖补贴标准为500元/户,农村特困供养对象供热采暖补贴标准为500元/人。
九、金融扶贫政策
1、贷款对象: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2、贷款标准:在脱贫攻坚期内,每户贫困户贷款最高不超过5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贷款免抵押、免担保、执行基准利率、财政资金贴息,在上一笔贷款没有清偿前,不能申请新的扶贫贷款。
3、贷款贴息:贷款贴息按照“先收后贴、分期补贴、应贴尽贴”的原则,对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贫困户给予贴息。对贷款户因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及其他违约行为的,不予贴息。
4.贷款用途:用于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服务业、加工业、运输业及其他法律许可,对环境和社区没有负面影响的产业增收项目。
脱贫攻坚应知尽会知识(摘编)
(一)中央相关精神要求
1.中央提出扶贫脱贫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包括安全饮用水)。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水平,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2.2015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决定》中就强化脱贫攻坚领导责任制是如何规定的?
答: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就打赢脱贫攻坚战对各级党委政府是如何要求的?
答: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地区党委和政府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4.三大攻坚战是什么?
答: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
5.什么是“六个精准”?
答: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6.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不断提高脱贫攻坚成效要解决好哪4个问题?
答:要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这4个问题。
7.五级书记一起抓扶贫,指的是哪五级书记?
答: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
8.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基本方略是什么?
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9.习近平明确当前脱贫攻坚战的三个“着力点”是什么?
答:着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着力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着力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
10.每年的“扶贫日”是哪一天?
答:经国务院批准,从2014年起,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
11.2018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中央决定用一年左右时间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哪些问题?
答: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腐败等突出问题,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
12.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体有哪些内容?
答: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路线图和时间表是: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2018年-2020年,是全面打好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三年,也是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的关键三年。
13.习近平总书记六次跨省区脱贫攻坚座谈会精神是什么?
答:2015年2月13日至2019年4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分别在陕西延安、贵州贵阳、宁夏银川、山西太原、四川成都、重庆市召开了六次跨省区脱贫攻坚座谈会。(1)2015年2月13日陕西延安座谈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没有老区的全面小康,没有老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那是不完整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老区发展和老区人民生活改善时刻放在心上,加大投入支持力度,加快老区发展步伐,让老区人民都过上幸福美满的日子,确保老区人民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2)2015年6月18日贵州贵阳座谈会:“十三五”的最后一年是2020年,正好是我们确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间节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工作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要把握时间节点,努力补齐短板,科学谋划好“十三五”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脱贫。要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下更大功夫,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要实施“四个一批”的扶贫攻坚行动计划,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通过移民搬迁安置一批,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通过医疗救助扶持一批,实现贫困人口精准脱贫;(3)2016年7月20日宁夏银川座谈会: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是实现先富帮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大举措,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必须长期坚持下去。西部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程度深、扶贫成本高、脱贫难度大,是脱贫攻坚的短板。必须采取系统的政策和措施,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4)2017年6月23日山西太原座谈会:脱贫攻坚工作进入目前阶段,要重点研究解决深度贫困问题。各级党委务必深刻认识深度贫困地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艰巨性、重要性、紧迫性,以解决突出制约问题为重点,强化支撑体系,加大政策倾斜,聚焦精准发力,攻克坚中之坚,确保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5)2018年2月12日四川成都座谈会: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对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们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清醒认识把握打赢脱贫攻坚战面临任务的艰巨性,清醒认识把握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这些问题的紧迫性,不放松、不停顿、不懈怠,提高脱贫质量,聚焦深贫地区,扎扎实实把脱贫攻坚战推向前进。(6)2019年4月16日,在重庆主持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是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直接关系脱贫攻坚战质量。总的看,“两不愁”基本解决了,“三保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
14.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的主要途径是什么?
答:中央实施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的主要途径是“五个一批”,即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15.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具体有哪些内容?
答:2018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到2020年,巩固脱贫成果,通过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消除绝对贫困;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意见》提出,到2020年,实现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主要有:贫困地区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贫困村全部实现通动力电,全面解决贫困人口住房和饮水安全问题,贫困村达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学生因贫失学辍学问题,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现贫困人口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发展环境明显改善,深度贫困地区如期完成全面脱贫任务。《意见》要求,打赢脱贫攻坚战,要坚持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坚持开发式扶贫和保障性扶贫相统筹;坚持脱贫攻坚与锤炼作风、锻炼队伍相统一;坚持调动全社会扶贫积极性。《意见》还对如何集中力量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强化到村到户到人精准帮扶举措、加快补齐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短板、加强精准脱贫攻坚行动支撑保障、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夯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础性工作、加强和改善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16.“四个落实”和“八看”指的是什么?
答:“四个落实”指:一是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二是落实党委(党组)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三是落实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四是落实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任务;具体做到“八看”:一看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精准落实情况,二看省区市党委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三看相关中央和国家机关按照部门职责履行脱贫攻坚责任情况,四看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情况,五看各类监督检查发现脱贫攻坚过程中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六看脱贫攻坚过程中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七看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八看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
17.什么是“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
答:“三落实”就是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三精准”就是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精准;“三保障”就是安全住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饮水安全有保障。
(二)陕西省相关精神要求
1.八个一批”指哪些内容?
答:“八个一批”是陕西省明确的帮助群众脱贫路径的统称。即:通过发展产业脱贫一批、就业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健康扶贫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危房改造脱贫一批。
2.“四支队伍”包括那些人?
答:乡镇包村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
3.驻村联户扶贫机制是什么?
答: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为使贫困村及贫困户结对帮扶实现全覆盖,所建立的“市级领导联县包村、县级领导联镇包村、各级部门联村干部包户”的脱贫攻坚机制。
4.陕西脱贫攻坚“两对两补”工作指的是什么?
答:“两对两补”即“对标任务标准、对标时间节点,补齐攻坚短板、补强工作弱项”工作,确保户、村、县脱贫退出认定工作启动前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切实提升各项工作水平,努力实现今年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脱贫攻坚相关业务知识
1.贫困村退出的标准有哪些?
答:贫困发生率低于3%;退出村中脱贫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占全县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高于上年水平;有集体经济或合作组织、互助资金组织;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有安全饮水;有标准化村卫生室;电力入户率达到100%。
2.贫困村退出程序是什么?
答:民主评议,初定名单;收集信息,核实认定;乡镇公示,申报区级;区级核查,社会公示;市级抽查,区级批准;上报备案,市级标注。
3.贫困户识别的标准有哪些?
答:严格执行国家扶贫标准,即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2952元(国家标准)和“两不愁、三保障”(“两不愁”指吃穿不愁,“三保障”包括安全饮用水、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未得到有效解决。在具体工作中要重点关注因灾造成房屋损毁达到危房标准的(C、D级)、家庭财产重大损失的、家庭主要成员遭遇重大变故的,以及非贫困县和非贫困村内家庭生活困难的人群,凡符合扶贫标准的,要做到“应纳尽纳”。
4.贫困户识别程序是什么?
答:安排部署和宣传告知;入户核实和民主评议;数据比对和两次公示(村公示、乡公示);审核备案和区级公告;信息采集和数据录入。
5.贫困户退出的标准有哪些?
答: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省级扶贫标准(2010年不变价2500元);有安全住房;有安全饮水;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家庭成员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
6.贫困户退出的程序是什么?
答:民主评议,初定名单;收集信息,核实认定;村内公示,申报乡镇;乡镇核查,确定名单;区级核查, 乡镇批准;上报备案,区级标注。
7.“三比一提升”是什么?
“三比一提升”是省扶贫办提出的。主要内容是:比责任落实,比尽锐出战,比精准举措,提升脱贫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