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政策试题范文
一、填空题
1.“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是指 吃穿 不愁, 义务教育 、基本医疗 、住房安全有保障,饮水安全。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一、二级残疾人由每人每月不低于 80 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 100 元,三、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月 80 元。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一级残疾人由每人每月 80 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 100 元,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月不低于 80 元。
4.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60-64周岁每人每月 118 元,65-74周岁每人每月 123 元,75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 128 元。贫困户家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满 55 周岁就能领取基础养老金。
5.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市低保高龄补贴新增 60-79 周岁每人每月 80 元,80-89周岁每人每月 100 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 200 元。
6.我市老年人生活津贴(高龄补贴)发放标准为:80-89周岁每人每年 100 元,90-99周岁每人每年 200 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 400元。
7.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标准为年满 60 周岁每人每月 80 元。 8.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发放标准为: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月 620 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每人每月 500 元。 9.自2019年7月1日起,我市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9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 440 元。 10.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 精神、智力 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级的 肢体 残疾人,视为无劳动能力,如果再同时符合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等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11.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分为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其中分散供养的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4倍执行(目前标准为616元/人/月)。 12.一名60周岁的贫困老人年人均收到子女2400元赡养费后,可领取孝善养老奖补资金 240 元。 13.健康扶贫政策中的“两免两减半”政策是指:建档立卡的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门诊免收个人自付的普通门诊挂号费 、诊查费(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专家门诊诊查费 以及大型设备检查费减半收取。 14.经认定,符合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身份的,每人每年发放直补资金600元。 15.贫困户现居住的房屋有2019年10月以来的住房安全鉴定报告。房屋安全鉴定等级分为A、B、C、D 4个等级,其中鉴定为A、B级证明房屋安全,暂时不需要修缮、重建;鉴定结果为C、D级的房屋不安全,要采取修缮加固或重建、安置等多种措施,确保贫困户不住在危房中。 16.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是:重建房屋补助不低于 1.8 万元;修缮房屋不低于0.8万元。危房改造完成后,对于农户自行改建或新建的,在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由市财政局直接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 17.饮水安全评价指标包括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4项。水量就是每人每天生活用水量不少于 20 升;用水方便程度就是贫困户到取水点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 20 分钟或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 800 米;供水保证率就是贫困户家中每年断水天数不超过 36 天。 18.办理门诊慢性病规定病种的贫困人口,可以在提供申报审核服务的协议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窗口申办。申办后,门诊慢性病患者在协议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起付标准300元以上部分,甲类门诊慢性病按 60% 比例报销,无年最高报销限额;乙类门诊慢性病按50%比例报销,病种设置不同的限额标准。 19.每个贫困户户中基本档案资料包括:扶贫系统资料 7 份,包括精准帮扶责任卡(正卡),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实录,年度 收入明细表,扶贫特惠保投保卡,《到户帮扶工作手册》、家庭赡养协议书,扶贫公益专岗服务协议(其中后2份根据工作实际可能没有)。行业部门 4 份,包括:住房安全鉴定报告(住建局);《饮水安全入户调查表》(水务局)、 《xx市家庭医生签约协议书》 、《xx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手册》 (卫生健康局) 20.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的计算周期是 上一年的10月1日 到 当年9月30日(1个扶贫年度)。 21.贫困户的收入构成主要包括: 工资性收入 , 生产经营性收入 , 财产性收入 , 转移性收入 等4个方面。 22.2020年度省定扶贫标准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3888元 ,省定稳定脱贫标准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达到4500元以上,国务院扶贫办确定贫困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有返贫风险的作为脱贫监测户。 23.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即: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费。其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费,小学住校生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非住校生每人每年补助500元;初中住校生每人每年补助1250元、非住校生每人每年补助625元。 24.学前教育阶段,贫困户家中适龄儿童到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可申请享受 政府助学金 和 免保教费 两项政策。政府助学金每生每年不低于1200元。保 教费由就读幼儿园免除,其中,公办幼儿园全额免除,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免除标准不超过同类型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超出部分由贫困户自行向幼儿园缴纳。 25.普通高中阶段,贫困户家中有就读普通高中学生的,可申请享受 免学费 和 国家助学金 两项政策。其中,国家助学金由学校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2000元标准发放。 26.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在校生的,其中在省内高校就读的,可申请享受 免学费政策,最高不超过 8000 元,可申请享受 国家助学金 政策,每生每年资助不低于 3300 元。在部属、外省高校就读的,按实际缴纳学费标准,由学生户籍所在地的 教育部门 给予学费补助,学费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 8000 元。 27.贫困户家中有初、高中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学的,可以到全省承担精准扶贫任务的技工院校就读,可享受“五免一享”政 策,即: 免学费 , 免住宿费 , 免教材费 , 免费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 免费推荐就业岗位 ,享受 2000 元国家助学金政策。 28.贫困户家中有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的,可申请享受 免学费 和 国家助学金 两项政策,其中一、二年级在校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不低于 2000 元资助。 29.贫困户子女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均可享 受 雨露计划 补助,每生每年补助 3000 元。 30.贫困户家中有6-14周岁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的,对具备受教育能力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残疾儿童残障程度,轻度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