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明厅(部)室”“文明个人”“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范文

(作者:剑胆琴心40536时间:2022-04-14 17:25:01)

关于开展“文明厅(部)室”“文明个人”“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厅(部)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教育引导,培树典型标杆,涵养文明新风,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养和机关文明程度,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机关决定开展“文明厅(部)室”“文明个人”“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委机关。

二、评选条件

(一)“文明厅(部)室”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形象好。干部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持依纪依法办事,无违纪违法案件和违反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问题,团结友善,形象良好。

2.担当进取业绩好。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作风扎实,不搞花架子,不做漂浮之事,工作讲究实效。责任意识强,工作态度勤恳,工作措施有力,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能力得到充分调动和发挥,工作运行与管理做到有章可循,运行有效。

3.组织有力行动好。支部组织有力,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各类活动,在“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四史”和党的创新理论宣讲、“我为群众办实事”、防汛救灾、灾后重建、疫情防控等活动中表现突出。

4.整洁安全环境好。厅(部)室内外卫生干净无死角,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安全保密意识强、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认真执行委机关有关防火防盗的规定。

5.行为文明秩序好。干部职工明礼诚信,履职到位,文明用语,热情周到。认真自觉接受监督,无不文明行为发生。

(二)“文明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作风优良。能够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和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集体观念和团队意识较强,顾全大局,雷厉风行,勤政廉洁,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类活动。生活勤俭节约、艰苦朴素。在防汛救灾、灾后重建、疫情防控等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2.热爱学习,业务突出。有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了突出成绩。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热爱学习,在上级和本级组织的各类理论考试、技能测试中成绩优秀。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持依纪依法办事,无违纪违法案件和违反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等问题。为人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正直善良。

4.文明礼貌,助人为乐。讲文明、有礼貌、守秩序,礼貌待人、谦恭礼让、仪表整洁,言行得体,合乎文明规范。团结同志,尊重他人,邻里和睦,助人为乐,受到单位和同事好评。

(三)“文明家庭”评选条件

1.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不良行为记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近三年家庭成员中未出现家庭暴力、邪教行为和其他违法犯罪等行为。在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等工作中,积极配合党委政府、街道社区等开展工作,未有违反政策、寻衅滋事等情况发生。

2.家庭和睦,互敬互爱。家风清正、家庭廉洁。家庭关系平等、民主、和谐、友爱;夫妻之间互敬互爱,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在感情上互相信任、在工作上互相支持、在生活上互相关心;孝敬老人,关爱长辈;对未成年子女落实监护责任,重视家庭教育,教导有方;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和睦相处。

3.热心公益,慷慨互助。家庭成员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乐于助人,扶贫济困,维护社会公德,帮助贫困家庭(失学儿童),参加公益捐款或社区服务等社会活动。

4.勤俭持家,健康生活。家庭成员讲究卫生,热爱劳动,树立文明、健康、科学、绿色的生活方式;勤俭节约,合理消费,反对铺张浪费。

三、评选步骤和要求

(一)自愿申报。各党支部按照“文明厅(部)室” “文明个人”“文明家庭”评选标准,自愿申报。“文明个人”,支部人数10人以上(含10人)可推荐2名,10以下推荐1名;“文明家庭”,每支部可推荐1个家庭。申报需填写《“文明厅(部)室”推荐审批表》和《“文明个人”推荐审批表》《“文明家庭”推荐审批表》。

(二)评选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全面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严格按标准评选,宁缺勿滥,禁止弄虚作假。

(三)审核评定。委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评定,并对评选出的“文明厅(部)室” “文明个人”“文明家庭”进行表彰。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要求

1.事迹材料:《“文明厅(部)室”推荐审批表》事迹材料要重点介绍候选厅(部)室成员爱岗敬业、勤政廉政、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尤其是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汛救灾、灾后重建等工作中突出表现以及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情况;《“文明个人”推荐审批表》事迹材料要重点介绍候选人在工作、学习、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突出事迹;《“文明家庭”推荐审批表》事迹材料要重点介绍家庭成员在爱岗敬业、社会公益活动参与、子女教育、勤俭持家和尊老爱幼等情况。

2.照片:申报 “文明厅(部)室”“文明个人”“文明家庭”,需分别挑选能反映上述情况的照片1-2张,粘贴在表格相应位置上(同时报送照片电子版原图,jpg格式,2M以内)。

(二)申报时限

请各党支部于11月16日前将《“文明厅(部)室”推荐审批表》《“文明个人”推荐审批表》《“文明家庭”推荐审批表》纸质版(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主要负责人

并加盖部门章)以室为单位报委宣传部3323室,推荐表电子版发至委宣传部邮箱:zzsjwxcb @126.com。

联系人:季 明;联系电话:61176053

附件: 1. 文明厅(部)室推荐审批表

2.文明个人推荐审批表

3. 文明家庭推荐审批表

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11月8日

附件1

“文明厅(部)室”推荐审批表

厅(部)室名称


人员

照片

(在此粘贴1—2张反映文明厅(部)室的照片)

简要事迹


简要事迹

部门

推荐

意见


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附件2

“文明个人”推荐审批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

方式


(在此粘贴1—2张反映文明个人的照片)

个人简要事迹


个人简要事迹


部门推荐

意见


委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附件3

“文明家庭”推荐审批表

家庭代表姓名


性别


家庭

人口


民族


家庭地址


联系方式


家风家训

治家格言


姓名

年龄

性别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方式





















家庭照片

(在此粘贴1-2张反映家庭文明的照片)

文明家庭简要事迹



部门推荐

意见


机关精神文明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关于开展“文明厅(部)室”“文明个人”

“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厅(部)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教育引导,培树典型标杆,涵养文明新风,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养和机关文明程度,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机关决定开展“文明厅(部)室”“文明个人”“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委机关。

二、评选条件

(一)“文明厅(部)室”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形象好。干部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持依纪依法办事,无违纪违法案件和违反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问题,团结友善,形象良好。

2.担当进取业绩好。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作风扎实,不搞花架子,不做漂浮之事,工作讲究实效。责任意识强,工作态度勤恳,工作措施有力,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能力得到充分调动和发挥,工作运行与管理做到有章可循,运行有效。

3.组织有力行动好。支部组织有力,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各类活动,在“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四史”和党的创新理论宣讲、“我为群众办实事”、防汛救灾、灾后重建、疫情防控等活动中表现突出。

4.整洁安全环境好。厅(部)室内外卫生干净无死角,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安全保密意识强、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认真执行委机关有关防火防盗的规定。

5.行为文明秩序好。干部职工明礼诚信,履职到位,文明用语,热情周到。认真自觉接受监督,无不文明行为发生。

(二)“文明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作风优良。能够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和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集体观念和团队意识较强,顾全大局,雷厉风行,勤政廉洁,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类活动。生活勤俭节约、艰苦朴素。在防汛救灾、灾后重建、疫情防控等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2.热爱学习,业务突出。有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了突出成绩。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热爱学习,在上级和本级组织的各类理论考试、技能测试中成绩优秀。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持依纪依法办事,无违纪违法案件和违反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等问题。为人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正直善良。

4.文明礼貌,助人为乐。讲文明、有礼貌、守秩序,礼貌待人、谦恭礼让、仪表整洁,言行得体,合乎文明规范。团结同志,尊重他人,邻里和睦,助人为乐,受到单位和同事好评。

(三)“文明家庭”评选条件

1.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不良行为记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近三年家庭成员中未出现家庭暴力、邪教行为和其他违法犯罪等行为。在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等工作中,积极配合党委政府、街道社区等开展工作,未有违反政策、寻衅滋事等情况发生。

2.家庭和睦,互敬互爱。家风清正、家庭廉洁。家庭关系平等、民主、和谐、友爱;夫妻之间互敬互爱,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在感情上互相信任、在工作上互相支持、在生活上互相关心;孝敬老人,关爱长辈;对未成年子女落实监护责任,重视家庭教育,教导有方;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和睦相处。

3.热心公益,慷慨互助。家庭成员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乐于助人,扶贫济困,维护社会公德,帮助贫困家庭(失学儿童),参加公益捐款或社区服务等社会活动。

4.勤俭持家,健康生活。家庭成员讲究卫生,热爱劳动,树立文明、健康、科学、绿色的生活方式;勤俭节约,合理消费,反对铺张浪费。

三、评选步骤和要求

(一)自愿申报。各党支部按照“文明厅(部)室” “文明个人”“文明家庭”评选标准,自愿申报。“文明个人”,支部人数10人以上(含10人)可推荐2名,10以下推荐1名;“文明家庭”,每支部可推荐1个家庭。申报需填写《“文明厅(部)室”推荐审批表》和《“文明个人”推荐审批表》《“文明家庭”推荐审批表》。

(二)评选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全面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严格按标准评选,宁缺勿滥,禁止弄虚作假。

(三)审核评定。委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评定,并对评选出的“文明厅(部)室” “文明个人”“文明家庭”进行表彰。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要求

1.事迹材料:《“文明厅(部)室”推荐审批表》事迹材料要重点介绍候选厅(部)室成员爱岗敬业、勤政廉政、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尤其是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汛救灾、灾后重建等工作中突出表现以及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情况;《“文明个人”推荐审批表》事迹材料要重点介绍候选人在工作、学习、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突出事迹;《“文明家庭”推荐审批表》事迹材料要重点介绍家庭成员在爱岗敬业、社会公益活动参与、子女教育、勤俭持家和尊老爱幼等情况。

2.照片:申报 “文明厅(部)室”“文明个人”“文明家庭”,需分别挑选能反映上述情况的照片1-2张,粘贴在表格相应位置上(同时报送照片电子版原图,jpg格式,2M以内)。

(二)申报时限

请各党支部于11月16日前将《“文明厅(部)室”推荐审批表》《“文明个人”推荐审批表》《“文明家庭”推荐审批表》纸质版(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主要负责人

并加盖部门章)以室为单位报委宣传部3323室,推荐表电子版发至委宣传部邮箱:zzsjwxcb @126.com。

联系人:季 明;联系电话:61176053

附件: 1. 文明厅(部)室推荐审批表

2.文明个人推荐审批表

3. 文明家庭推荐审批表

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11月8日

附件1

“文明厅(部)室”推荐审批表

厅(部)室名称


人员

照片

(在此粘贴1—2张反映文明厅(部)室的照片)

简要事迹


简要事迹

部门

推荐

意见


委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附件2

“文明个人”推荐审批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

方式


(在此粘贴1—2张反映文明个人的照片)

个人简要事迹


个人简要事迹


部门推荐

意见


委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附件3

“文明家庭”推荐审批表

家庭代表姓名


性别


家庭

人口


民族


家庭地址


联系方式


家风家训

治家格言


姓名

年龄

性别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方式





















家庭照片

(在此粘贴1-2张反映家庭文明的照片)

文明家庭简要事迹



部门推荐

意见


委机关精神文明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关于开展“文明厅(部)室”“文明个人”

“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厅(部)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教育引导,培树典型标杆,涵养文明新风,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养和机关文明程度,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机关决定开展“文明厅(部)室”“文明个人”“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委机关。

二、评选条件

(一)“文明厅(部)室”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形象好。干部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持依纪依法办事,无违纪违法案件和违反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问题,团结友善,形象良好。

2.担当进取业绩好。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作风扎实,不搞花架子,不做漂浮之事,工作讲究实效。责任意识强,工作态度勤恳,工作措施有力,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能力得到充分调动和发挥,工作运行与管理做到有章可循,运行有效。

3.组织有力行动好。支部组织有力,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各类活动,在“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四史”和党的创新理论宣讲、“我为群众办实事”、防汛救灾、灾后重建、疫情防控等活动中表现突出。

4.整洁安全环境好。厅(部)室内外卫生干净无死角,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安全保密意识强、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认真执行委机关有关防火防盗的规定。

5.行为文明秩序好。干部职工明礼诚信,履职到位,文明用语,热情周到。认真自觉接受监督,无不文明行为发生。

(二)“文明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作风优良。能够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和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集体观念和团队意识较强,顾全大局,雷厉风行,勤政廉洁,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类活动。生活勤俭节约、艰苦朴素。在防汛救灾、灾后重建、疫情防控等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2.热爱学习,业务突出。有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了突出成绩。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热爱学习,在上级和本级组织的各类理论考试、技能测试中成绩优秀。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持依纪依法办事,无违纪违法案件和违反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等问题。为人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正直善良。

4.文明礼貌,助人为乐。讲文明、有礼貌、守秩序,礼貌待人、谦恭礼让、仪表整洁,言行得体,合乎文明规范。团结同志,尊重他人,邻里和睦,助人为乐,受到单位和同事好评。

(三)“文明家庭”评选条件

1.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不良行为记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近三年家庭成员中未出现家庭暴力、邪教行为和其他违法犯罪等行为。在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等工作中,积极配合党委政府、街道社区等开展工作,未有违反政策、寻衅滋事等情况发生。

2.家庭和睦,互敬互爱。家风清正、家庭廉洁。家庭关系平等、民主、和谐、友爱;夫妻之间互敬互爱,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在感情上互相信任、在工作上互相支持、在生活上互相关心;孝敬老人,关爱长辈;对未成年子女落实监护责任,重视家庭教育,教导有方;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和睦相处。

3.热心公益,慷慨互助。家庭成员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乐于助人,扶贫济困,维护社会公德,帮助贫困家庭(失学儿童),参加公益捐款或社区服务等社会活动。

4.勤俭持家,健康生活。家庭成员讲究卫生,热爱劳动,树立文明、健康、科学、绿色的生活方式;勤俭节约,合理消费,反对铺张浪费。

三、评选步骤和要求

(一)自愿申报。各党支部按照“文明厅(部)室” “文明个人”“文明家庭”评选标准,自愿申报。“文明个人”,支部人数10人以上(含10人)可推荐2名,10以下推荐1名;“文明家庭”,每支部可推荐1个家庭。申报需填写《“文明厅(部)室”推荐审批表》和《“文明个人”推荐审批表》《“文明家庭”推荐审批表》。

(二)评选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全面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严格按标准评选,宁缺勿滥,禁止弄虚作假。

(三)审核评定。委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评定,并对评选出的“文明厅(部)室” “文明个人”“文明家庭”进行表彰。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要求

1.事迹材料:《“文明厅(部)室”推荐审批表》事迹材料要重点介绍候选厅(部)室成员爱岗敬业、勤政廉政、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尤其是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汛救灾、灾后重建等工作中突出表现以及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情况;《“文明个人”推荐审批表》事迹材料要重点介绍候选人在工作、学习、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突出事迹;《“文明家庭”推荐审批表》事迹材料要重点介绍家庭成员在爱岗敬业、社会公益活动参与、子女教育、勤俭持家和尊老爱幼等情况。

2.照片:申报 “文明厅(部)室”“文明个人”“文明家庭”,需分别挑选能反映上述情况的照片1-2张,粘贴在表格相应位置上(同时报送照片电子版原图,jpg格式,2M以内)。

(二)申报时限

请各党支部于11月16日前将《“文明厅(部)室”推荐审批表》《“文明个人”推荐审批表》《“文明家庭”推荐审批表》纸质版(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主要负责人

并加盖部门章)以室为单位报委宣传部3323室,推荐表电子版发至委宣传部邮箱:zzsjwxcb @126.com。

联系人:季 明;联系电话:61176053

附件: 1. 文明厅(部)室推荐审批表

2.文明个人推荐审批表

3. 文明家庭推荐审批表

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11月8日

附件1

“文明厅(部)室”推荐审批表

厅(部)室名称


人员

照片

(在此粘贴1—2张反映文明厅(部)室的照片)

简要事迹


简要事迹

部门

推荐

意见


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附件2

“文明个人”推荐审批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

方式


(在此粘贴1—2张反映文明个人的照片)

个人简要事迹


个人简要事迹


部门推荐

意见


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附件3

“文明家庭”推荐审批表

家庭代表姓名


性别


家庭

人口


民族


家庭地址


联系方式


家风家训

治家格言


姓名

年龄

性别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方式





















家庭照片

(在此粘贴1-2张反映家庭文明的照片)

文明家庭简要事迹



部门推荐

意见


机关精神文明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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