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明厅(部)室”“文明个人”“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范文
关于开展“文明厅(部)室”“文明个人”“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厅(部)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教育引导,培树典型标杆,涵养文明新风,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养和机关文明程度,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机关决定开展“文明厅(部)室”“文明个人”“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委机关。
二、评选条件
(一)“文明厅(部)室”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形象好。干部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持依纪依法办事,无违纪违法案件和违反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问题,团结友善,形象良好。
2.担当进取业绩好。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作风扎实,不搞花架子,不做漂浮之事,工作讲究实效。责任意识强,工作态度勤恳,工作措施有力,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能力得到充分调动和发挥,工作运行与管理做到有章可循,运行有效。
3.组织有力行动好。支部组织有力,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各类活动,在“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四史”和党的创新理论宣讲、“我为群众办实事”、防汛救灾、灾后重建、疫情防控等活动中表现突出。
4.整洁安全环境好。厅(部)室内外卫生干净无死角,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安全保密意识强、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认真执行委机关有关防火防盗的规定。
5.行为文明秩序好。干部职工明礼诚信,履职到位,文明用语,热情周到。认真自觉接受监督,无不文明行为发生。
(二)“文明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作风优良。能够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和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集体观念和团队意识较强,顾全大局,雷厉风行,勤政廉洁,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类活动。生活勤俭节约、艰苦朴素。在防汛救灾、灾后重建、疫情防控等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2.热爱学习,业务突出。有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了突出成绩。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热爱学习,在上级和本级组织的各类理论考试、技能测试中成绩优秀。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持依纪依法办事,无违纪违法案件和违反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等问题。为人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正直善良。
4.文明礼貌,助人为乐。讲文明、有礼貌、守秩序,礼貌待人、谦恭礼让、仪表整洁,言行得体,合乎文明规范。团结同志,尊重他人,邻里和睦,助人为乐,受到单位和同事好评。
(三)“文明家庭”评选条件
1.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不良行为记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近三年家庭成员中未出现家庭暴力、邪教行为和其他违法犯罪等行为。在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等工作中,积极配合党委政府、街道社区等开展工作,未有违反政策、寻衅滋事等情况发生。
2.家庭和睦,互敬互爱。家风清正、家庭廉洁。家庭关系平等、民主、和谐、友爱;夫妻之间互敬互爱,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在感情上互相信任、在工作上互相支持、在生活上互相关心;孝敬老人,关爱长辈;对未成年子女落实监护责任,重视家庭教育,教导有方;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和睦相处。
3.热心公益,慷慨互助。家庭成员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乐于助人,扶贫济困,维护社会公德,帮助贫困家庭(失学儿童),参加公益捐款或社区服务等社会活动。
4.勤俭持家,健康生活。家庭成员讲究卫生,热爱劳动,树立文明、健康、科学、绿色的生活方式;勤俭节约,合理消费,反对铺张浪费。
三、评选步骤和要求
(一)自愿申报。各党支部按照“文明厅(部)室” “文明个人”“文明家庭”评选标准,自愿申报。“文明个人”,支部人数10人以上(含10人)可推荐2名,10以下推荐1名;“文明家庭”,每支部可推荐1个家庭。申报需填写《“文明厅(部)室”推荐审批表》和《“文明个人”推荐审批表》《“文明家庭”推荐审批表》。
(二)评选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全面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严格按标准评选,宁缺勿滥,禁止弄虚作假。
(三)审核评定。委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评定,并对评选出的“文明厅(部)室” “文明个人”“文明家庭”进行表彰。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要求
1.事迹材料:《“文明厅(部)室”推荐审批表》事迹材料要重点介绍候选厅(部)室成员爱岗敬业、勤政廉政、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尤其是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汛救灾、灾后重建等工作中突出表现以及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情况;《“文明个人”推荐审批表》事迹材料要重点介绍候选人在工作、学习、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突出事迹;《“文明家庭”推荐审批表》事迹材料要重点介绍家庭成员在爱岗敬业、社会公益活动参与、子女教育、勤俭持家和尊老爱幼等情况。
2.照片:申报 “文明厅(部)室”“文明个人”“文明家庭”,需分别挑选能反映上述情况的照片1-2张,粘贴在表格相应位置上(同时报送照片电子版原图,jpg格式,2M以内)。
(二)申报时限
请各党支部于11月16日前将《“文明厅(部)室”推荐审批表》《“文明个人”推荐审批表》《“文明家庭”推荐审批表》纸质版(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主要负责人
并加盖部门章)以室为单位报委宣传部3323室,推荐表电子版发至委宣传部邮箱:zzsjwxcb @126.com。
联系人:季 明;联系电话:61176053
附件: 1. 文明厅(部)室推荐审批表
2.文明个人推荐审批表
3. 文明家庭推荐审批表
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11月8日
附件1
“文明厅(部)室”推荐审批表
厅(部)室名称 | ||||
人员 照片 | (在此粘贴1—2张反映文明厅(部)室的照片) | |||
简要事迹 | ||||
简要事迹 | ||||
部门 推荐 意见 | 委 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
附件2
“文明个人”推荐审批表
姓名 | 性别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联系 方式 | ||||||
(在此粘贴1—2张反映文明个人的照片) | |||||||
个人简要事迹 |
个人简要事迹 | |||
部门推荐 意见 | 委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
附件3
“文明家庭”推荐审批表
家庭代表姓名 | 性别 | 家庭 人口 | 民族 | |||||||||||
家庭地址 | 联系方式 | |||||||||||||
家风家训 治家格言 | ||||||||||||||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联系方式 | |||||||||
家庭照片 | (在此粘贴1-2张反映家庭文明的照片) | |||||||||||||
文明家庭简要事迹 | ||||||||||||||
部门推荐 意见 | 机关精神文明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
关于开展“文明厅(部)室”“文明个人”
“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厅(部)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教育引导,培树典型标杆,涵养文明新风,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养和机关文明程度,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机关决定开展“文明厅(部)室”“文明个人”“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委机关。
二、评选条件
(一)“文明厅(部)室”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形象好。干部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持依纪依法办事,无违纪违法案件和违反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问题,团结友善,形象良好。
2.担当进取业绩好。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作风扎实,不搞花架子,不做漂浮之事,工作讲究实效。责任意识强,工作态度勤恳,工作措施有力,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能力得到充分调动和发挥,工作运行与管理做到有章可循,运行有效。
3.组织有力行动好。支部组织有力,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各类活动,在“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四史”和党的创新理论宣讲、“我为群众办实事”、防汛救灾、灾后重建、疫情防控等活动中表现突出。
4.整洁安全环境好。厅(部)室内外卫生干净无死角,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安全保密意识强、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认真执行委机关有关防火防盗的规定。
5.行为文明秩序好。干部职工明礼诚信,履职到位,文明用语,热情周到。认真自觉接受监督,无不文明行为发生。
(二)“文明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作风优良。能够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和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集体观念和团队意识较强,顾全大局,雷厉风行,勤政廉洁,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类活动。生活勤俭节约、艰苦朴素。在防汛救灾、灾后重建、疫情防控等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2.热爱学习,业务突出。有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了突出成绩。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热爱学习,在上级和本级组织的各类理论考试、技能测试中成绩优秀。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持依纪依法办事,无违纪违法案件和违反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等问题。为人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正直善良。
4.文明礼貌,助人为乐。讲文明、有礼貌、守秩序,礼貌待人、谦恭礼让、仪表整洁,言行得体,合乎文明规范。团结同志,尊重他人,邻里和睦,助人为乐,受到单位和同事好评。
(三)“文明家庭”评选条件
1.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不良行为记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近三年家庭成员中未出现家庭暴力、邪教行为和其他违法犯罪等行为。在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等工作中,积极配合党委政府、街道社区等开展工作,未有违反政策、寻衅滋事等情况发生。
2.家庭和睦,互敬互爱。家风清正、家庭廉洁。家庭关系平等、民主、和谐、友爱;夫妻之间互敬互爱,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在感情上互相信任、在工作上互相支持、在生活上互相关心;孝敬老人,关爱长辈;对未成年子女落实监护责任,重视家庭教育,教导有方;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和睦相处。
3.热心公益,慷慨互助。家庭成员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乐于助人,扶贫济困,维护社会公德,帮助贫困家庭(失学儿童),参加公益捐款或社区服务等社会活动。
4.勤俭持家,健康生活。家庭成员讲究卫生,热爱劳动,树立文明、健康、科学、绿色的生活方式;勤俭节约,合理消费,反对铺张浪费。
三、评选步骤和要求
(一)自愿申报。各党支部按照“文明厅(部)室” “文明个人”“文明家庭”评选标准,自愿申报。“文明个人”,支部人数10人以上(含10人)可推荐2名,10以下推荐1名;“文明家庭”,每支部可推荐1个家庭。申报需填写《“文明厅(部)室”推荐审批表》和《“文明个人”推荐审批表》《“文明家庭”推荐审批表》。
(二)评选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全面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严格按标准评选,宁缺勿滥,禁止弄虚作假。
(三)审核评定。委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评定,并对评选出的“文明厅(部)室” “文明个人”“文明家庭”进行表彰。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要求
1.事迹材料:《“文明厅(部)室”推荐审批表》事迹材料要重点介绍候选厅(部)室成员爱岗敬业、勤政廉政、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尤其是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汛救灾、灾后重建等工作中突出表现以及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情况;《“文明个人”推荐审批表》事迹材料要重点介绍候选人在工作、学习、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突出事迹;《“文明家庭”推荐审批表》事迹材料要重点介绍家庭成员在爱岗敬业、社会公益活动参与、子女教育、勤俭持家和尊老爱幼等情况。
2.照片:申报 “文明厅(部)室”“文明个人”“文明家庭”,需分别挑选能反映上述情况的照片1-2张,粘贴在表格相应位置上(同时报送照片电子版原图,jpg格式,2M以内)。
(二)申报时限
请各党支部于11月16日前将《“文明厅(部)室”推荐审批表》《“文明个人”推荐审批表》《“文明家庭”推荐审批表》纸质版(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主要负责人
并加盖部门章)以室为单位报委宣传部3323室,推荐表电子版发至委宣传部邮箱:zzsjwxcb @126.com。
联系人:季 明;联系电话:61176053
附件: 1. 文明厅(部)室推荐审批表
2.文明个人推荐审批表
3. 文明家庭推荐审批表
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11月8日
附件1
“文明厅(部)室”推荐审批表
厅(部)室名称 | ||||
人员 照片 | (在此粘贴1—2张反映文明厅(部)室的照片) | |||
简要事迹 | ||||
简要事迹 | ||||
部门 推荐 意见 | 委 委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
附件2
“文明个人”推荐审批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联系 方式 | ||||||
(在此粘贴1—2张反映文明个人的照片) | |||||||
个人简要事迹 |
个人简要事迹 | |||
部门推荐 意见 | 委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
附件3
“文明家庭”推荐审批表
家庭代表姓名 | 性别 | 家庭 人口 | 民族 | |||||||||||
家庭地址 | 联系方式 | |||||||||||||
家风家训 治家格言 | ||||||||||||||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联系方式 | |||||||||
家庭照片 | (在此粘贴1-2张反映家庭文明的照片) | |||||||||||||
文明家庭简要事迹 | ||||||||||||||
部门推荐 意见 | 委机关精神文明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
关于开展“文明厅(部)室”“文明个人”
“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厅(部)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教育引导,培树典型标杆,涵养文明新风,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养和机关文明程度,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机关决定开展“文明厅(部)室”“文明个人”“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委机关。
二、评选条件
(一)“文明厅(部)室”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形象好。干部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持依纪依法办事,无违纪违法案件和违反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问题,团结友善,形象良好。
2.担当进取业绩好。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作风扎实,不搞花架子,不做漂浮之事,工作讲究实效。责任意识强,工作态度勤恳,工作措施有力,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能力得到充分调动和发挥,工作运行与管理做到有章可循,运行有效。
3.组织有力行动好。支部组织有力,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各类活动,在“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四史”和党的创新理论宣讲、“我为群众办实事”、防汛救灾、灾后重建、疫情防控等活动中表现突出。
4.整洁安全环境好。厅(部)室内外卫生干净无死角,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安全保密意识强、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认真执行委机关有关防火防盗的规定。
5.行为文明秩序好。干部职工明礼诚信,履职到位,文明用语,热情周到。认真自觉接受监督,无不文明行为发生。
(二)“文明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作风优良。能够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和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集体观念和团队意识较强,顾全大局,雷厉风行,勤政廉洁,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类活动。生活勤俭节约、艰苦朴素。在防汛救灾、灾后重建、疫情防控等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2.热爱学习,业务突出。有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了突出成绩。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热爱学习,在上级和本级组织的各类理论考试、技能测试中成绩优秀。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持依纪依法办事,无违纪违法案件和违反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等问题。为人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正直善良。
4.文明礼貌,助人为乐。讲文明、有礼貌、守秩序,礼貌待人、谦恭礼让、仪表整洁,言行得体,合乎文明规范。团结同志,尊重他人,邻里和睦,助人为乐,受到单位和同事好评。
(三)“文明家庭”评选条件
1.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不良行为记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近三年家庭成员中未出现家庭暴力、邪教行为和其他违法犯罪等行为。在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等工作中,积极配合党委政府、街道社区等开展工作,未有违反政策、寻衅滋事等情况发生。
2.家庭和睦,互敬互爱。家风清正、家庭廉洁。家庭关系平等、民主、和谐、友爱;夫妻之间互敬互爱,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在感情上互相信任、在工作上互相支持、在生活上互相关心;孝敬老人,关爱长辈;对未成年子女落实监护责任,重视家庭教育,教导有方;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和睦相处。
3.热心公益,慷慨互助。家庭成员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乐于助人,扶贫济困,维护社会公德,帮助贫困家庭(失学儿童),参加公益捐款或社区服务等社会活动。
4.勤俭持家,健康生活。家庭成员讲究卫生,热爱劳动,树立文明、健康、科学、绿色的生活方式;勤俭节约,合理消费,反对铺张浪费。
三、评选步骤和要求
(一)自愿申报。各党支部按照“文明厅(部)室” “文明个人”“文明家庭”评选标准,自愿申报。“文明个人”,支部人数10人以上(含10人)可推荐2名,10以下推荐1名;“文明家庭”,每支部可推荐1个家庭。申报需填写《“文明厅(部)室”推荐审批表》和《“文明个人”推荐审批表》《“文明家庭”推荐审批表》。
(二)评选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全面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严格按标准评选,宁缺勿滥,禁止弄虚作假。
(三)审核评定。委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评定,并对评选出的“文明厅(部)室” “文明个人”“文明家庭”进行表彰。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要求
1.事迹材料:《“文明厅(部)室”推荐审批表》事迹材料要重点介绍候选厅(部)室成员爱岗敬业、勤政廉政、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尤其是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汛救灾、灾后重建等工作中突出表现以及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情况;《“文明个人”推荐审批表》事迹材料要重点介绍候选人在工作、学习、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突出事迹;《“文明家庭”推荐审批表》事迹材料要重点介绍家庭成员在爱岗敬业、社会公益活动参与、子女教育、勤俭持家和尊老爱幼等情况。
2.照片:申报 “文明厅(部)室”“文明个人”“文明家庭”,需分别挑选能反映上述情况的照片1-2张,粘贴在表格相应位置上(同时报送照片电子版原图,jpg格式,2M以内)。
(二)申报时限
请各党支部于11月16日前将《“文明厅(部)室”推荐审批表》《“文明个人”推荐审批表》《“文明家庭”推荐审批表》纸质版(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主要负责人
并加盖部门章)以室为单位报委宣传部3323室,推荐表电子版发至委宣传部邮箱:zzsjwxcb @126.com。
联系人:季 明;联系电话:61176053
附件: 1. 文明厅(部)室推荐审批表
2.文明个人推荐审批表
3. 文明家庭推荐审批表
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11月8日
附件1
“文明厅(部)室”推荐审批表
厅(部)室名称 | ||||
人员 照片 | (在此粘贴1—2张反映文明厅(部)室的照片) | |||
简要事迹 | ||||
简要事迹 | ||||
部门 推荐 意见 | 委 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
附件2
“文明个人”推荐审批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联系 方式 | ||||||
(在此粘贴1—2张反映文明个人的照片) | |||||||
个人简要事迹 |
个人简要事迹 | |||
部门推荐 意见 | 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
附件3
“文明家庭”推荐审批表
家庭代表姓名 | 性别 | 家庭 人口 | 民族 | |||||||||||
家庭地址 | 联系方式 | |||||||||||||
家风家训 治家格言 | ||||||||||||||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联系方式 | |||||||||
家庭照片 | (在此粘贴1-2张反映家庭文明的照片) | |||||||||||||
文明家庭简要事迹 | ||||||||||||||
部门推荐 意见 | 机关精神文明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