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范文
2019年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为健全和完善我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形成建设文明村镇管理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在村各级干部的精神文明意识,进一步转变思想作风,推动我村文明建设活动的开展,确保2019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突出塑形铸魂,推动乡村文化振兴,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以人居环境、乡风民风、文化生活“三个美起来”为目标,将精神文明村镇创建活动作为深化新一轮乡村精神文明行动的总抓手,推动形成标准化建设、全域创建的工作热潮,进一步提升农民精神文明素质和农村社会精神文明程度。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力度,成立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 任组长,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 。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宣传、信息报送、进行日常督查、检查等工作,指导、督促各项建设任务的落实。
三、考核对象
各级在村干部。
四、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100分制)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认真学习习总书记“中国梦”、“依法治国”的深刻论述等有关上级文件精神,认真执行学习制度,积极参加“学习强国”APP在线学习、积极参加政治思想学习和业务培训的,得12分。无故不参加学习、培训的,每次扣0.5分。
2、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等效能建设要求,做到认真履职、热情服务,开展创建群众满意服务窗口活动。得10分。因违反规定或被群众投诉的,每次扣2分。
3、自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遵纪守法,没有发生贪污、行贿、索贿、受贿等行为和请客送礼、大吃大喝现象。得16分。有违反的不给分。
4、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得6分。未执行的,每次扣2分。
5、严格执行干部职工文明服务规范;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规范执法、优质服务、为争创自治区级文明村镇做出贡献的,得10分。经检查发现有不遵守文明服务规范者,每次扣1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的,得10分。对未经批准,擅自迟到、早退、离岗的每次扣0.2分;超过1天的按旷工处理,扣5分;因缺岗而影响工作正常运转的,每次扣1分;发现上班时间在办公场所上网聊天、玩游戏或在上班时间串岗的,每次扣2分;违反会场纪律,会议迟到、受领导点名批评每人次扣0.5分。
6、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服务理念,认真为广大公众提供优质服务,文明礼貌、坚持原则,热爱、安心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得10分。做得不够的扣0.5至1分。
7、努力学习业务知识,积极参加集体学习活动和各类业务知识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的整体素质,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目标考核,得18分。
8、积极参加创建活动和文娱体育活动以及创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活动,自觉参与志愿服务等系列活动,得8分。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1分。
9、积极参加我村的公益活动,同事之间团结友善、互帮互助、家庭和谐、邻里和睦,共同搞好我村环境建设的,得10分,有违反的和被投诉的,每次扣1分。
五、考核依据和办法
1、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从严考核、公正评分”的原则。
2、按上级要求采取对各单位任务分解、责任到人,每月动态管理、跟踪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办法,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3、严格执行考核制度;采取日常动态考核与半年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办法,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和个人年终评先评优重要内容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