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推行农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乡镇推行农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工作实施方案
(讨论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行农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工作的要求,切实解决村干部职数偏多、报酬待遇低、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实施减职增薪增效,进一步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统领,按照市、县委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工作,减少村干部职数,提高干部待遇,从推行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高度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讲政治守规矩的高度全面贯彻,坚决落实。从而进一步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目标要求
按照市、县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工作的相关要求,全县至2019年底推行“一肩挑”的村要达到30%,按照比例我镇到2019年底推行“一肩挑”的村要达到5个。经镇党委会研究,具有以下情形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不在担任现职:
1.原则上现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如有特殊情况或特别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年龄放宽到58周岁。
2.患有重大疾病或长期需要接受治疗,不能履行职务职责的不再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
3.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应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个别工作能力强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可以为初中学历。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刑事治安处罚的原则上不能再担任村两委班子成员。
5.工作实绩排名靠后,尤其在基层党建、脱贫攻坚、产业发展、拆违治乱、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方面严重滞后,工作没有思路的村两委班子,原则上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
6.通过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议民主测评,群众认可度低、意见大的村两委班子原则上实行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
7.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综合研判,结合我镇各村实际情况,对个别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不能很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推诿扯皮,推动各项工作不力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原则上实行一肩挑。
三、工作措施
一是征求个人意见。镇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工作组对各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进行谈心谈话,征求个人意见建议,并对年龄偏大、身体健康状况差、文化素质偏低、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群众意见大、工作实绩差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进行思想交流,劝其离职。
二是开展民主测评。镇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工作组到各村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和群众代表会议,对现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进行现场述职,开展民主测评和各别谈话,听取党员群众对现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进行工作实绩考核。镇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工作组结合各村实绩情况,对各村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实绩考核,按照各村工作任务量及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排名。
四是综合评定。镇党委通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结合各村近年来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排名,初步拟定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村。
四、工作步骤
(一)思想动员阶段:7月15日至8月5日。
对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要深入宣传关于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推选“一肩挑”工作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和具体要求,公开职数设置、任职条件和相关要求,在科学分析村级班子建设现状的基础上,对每位村干部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做出客观公正地评价,让不能胜任现职的村干部充分理解和支持“一肩挑”工作,主动提出辞职申请,确保“一肩挑”工作顺利进行。
(二)组织民主测评考核阶段:8月6日至9月5日。
由镇党委、政府组织成立现任村两委班子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各村采取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大会、各别谈话和入户走访的形式,对现任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工作实绩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村级班子考核,重点掌握班子履行职能情况,包括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实绩、完成重点任务、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实际成效。村干部考核,主要考核村干部履行岗位职能情况,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现实表现。
(三)对象确定阶段:9月6日至9月20日。
镇党委、政府通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结合各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民主测评、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度及现任村干部任职资格审查等结果,对现任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对考核结果综合排名靠后、村干部任职资格联审中不符合条件、一些年龄偏大、身体较差、能力素质弱的村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
(四)民主选举阶段:9月21日至11月10日
对实行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村由镇包村领导负责指导各村,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选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成立推行农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任副组长,各包片领导为成员,并由镇党建办牵头成立专门的考察组,对推行“一肩挑”的村“两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考察考核,稳步推进“一肩挑”工作。
(二)提高思想认识。推行“一肩挑”工作有利于从体制上实现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村民自治的有机结合,强化领导效能;有利于从制度上促进村“两委”班子的协调运转;有利于从操作上降低村级组织的运作成本,提高村干部待遇,使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更好地发挥作用。各村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推进“一肩挑”工作的必然趋势和重要性。
(三)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对于实行 “一肩挑”的村,要继续加强日常考评监督,以更加严格的工作要求,更高的履职标准进行重点考核,对特别优秀的“一肩挑”村干部,优先考虑评先选优、推荐考录公务员和担任乡镇领导干部,对于不能胜任“一肩挑”职务的村干部,结合《徽县村干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坚决予以调整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