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博会期间群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镇关于进博会期间群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群租房长期以来都是社区管理中的一个难点问题,在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召开之际,为了消除由住宅小区群租房而引发的安全隐患,迎接进博会的顺利召开,经镇党委、政府决定,于9月-11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群租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群租房,在全镇开展群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解决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进博会的顺利召开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1、摸清底数夯实基础。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摸清群租房和居住人员底数及实时动态信息,准确采集登记信息,力争信息采集率、准确率达到95%。
2、专项整治违法租赁。整改、查处群租房不登记、不报备以及利用违法建筑出租等违法租赁行为,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
3、着力整改突出问题。逐户排查群租房治安、消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治一批不符合条件的群租房,查处一批违法经营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使群租房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整治。
4、建立健全管理新机制。明晰部门管理职责,充实群租房管理力量,建立常态排查、执法联动、信息共享制度,群租房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整治重点
对住宅小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纳入此次群租集中治理范围:一是设在住宅小区内的单位集体宿舍(即室内多张高低铺、人均居住面积低于5平方米);二是客厅或厨房改为卧室,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是卧室内空间分割搭建成厨房、卫生间,对外出租;三是改变房屋内部结构,以隔断等方式分割若干小间,按间或按床位出租;四是车库和地下储藏室用于出租居住的;五是群众举报的群租房。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加大对群租的综合整治力度,成立由副镇长何凡为组长、镇联动执法办、城管中队、房管办、大联动分中心、综治办、安全办、外口办、文明办、信访办、市场监督所、派出所和各居委负责人为组员的群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联动执法办常务副主任曹庆同志担任,负责群租治理工作的总体牵头协调、现场组织,推进全镇层面的群租综合整治和后续管控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群租整治工作的投入力度,部门间形成合力,确保整治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一)职能部门
1、联动执法办(牵头单位):负责落实群租整治工作的整体推进,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进行联合整治和后续配合相关职能部门长效管控。
2、城管中队:负责对破坏房屋结构、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配合开展集中整治。
3、房管办:负责对“群租”行为的认定,宣传有关房屋租赁的政策法规,并进行相关业务指导和监管;加强对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群租源头治理的指导监督;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的监督管理和配合开展集中整治。
4、大联动分中心:做好网格化平台“12345”群租举报的流转派单工作,并做好问题整治情况跟踪,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办理。
5、综治办:负责联系群租整治工作中的各职能单位,协调解决群租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6、安全办:负责依法查处“群租房”中各类消防隐患,配合开展集中整治,加强对租住人员的安全防范教育,切实提高安全意识,从根源上杜绝各类安全事故。
7、综治办(人口):指导督促居委会开展租赁房屋实有人口信息采集、登记,严控“群租房”居住证违规办理。
8、文明办:负责宣传房屋租赁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群租房”的危害、曝光查处的违法犯罪案件,营造整治氛围。
9、信访办:负责群租信访案件的上访接待、答复处置,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办理。
10、市场监督所:负责房屋租赁市场及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掌握租户租赁合同的签订情况,对周边大型餐饮业及中介机构进行约谈,让其承诺无群租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群租整治。
11、派出所:配合房管办开展认定、排查“群租房”业主、“二房东”以及租客基础信息,对“二房东”进行约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及时处理暴力抗法、阻碍执法等行为,为群租整治联合行动提供安全保障。
(二)居民区
1、居委会:对本辖区“群租房”专项整治负总责,加强小区前端管理,防范群租现象的发生和蔓延;负责群租日常巡查和基础排摸,及时上传网格化信息平台,并上报房管办,做到应发现尽发现、应报尽报;采用多种宣传方式,在社区电子宣传屏、信息栏等处张贴群租宣传话语,悬挂横幅,广泛宣传;负责上门规劝群租户自行整改,规劝结果及时上报房管办,并做好群租整治后的固守,及时上报掌握的群租信息;群租整治完毕,复核整治结果,办结网格化平台案件,形成闭环管理;宣传群租标准、危害和业主法定责任,积极向业主推介正规代理经租机构,跟踪整治后房屋的租赁状态。
2、业委会:将房屋租赁规范纳入小区管理规约,动员业主自觉抵制违规租赁现象,督促业主自觉改正违规租赁行为。
3、物业公司:建立并落实业主装修备案制度,加强装修巡查,并登记造册,发现疑似群租立即报居委会;加强小区租赁房屋的管理,严把装修关、门卫关、巡查关、处置关,发现群租现象及时劝阻;整治过程中负责切断群租户内水、电供应,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五、整治步骤
1、宣传发动(9月1日-20日)。借助多媒体、网站等平台,多形式、多角度地加大集中宣传力度,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各职能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细化措施,突出抓好出租房屋相关政策法规、常见隐患问题的宣传,提高出租人、承租人自觉守法的意识,引导其主动上报问题、主动消除隐患。
2、全面调查摸底(9月21日-10月上旬)。集中力量开展入户调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要切实发挥主体责任,组织网格员、社区民警、流动人口协管员以及物业保安等社会力量,深入社区群租房集中区域,开展“逐栋、逐层、逐户”的地毯式排查,确保一个不漏、全部见底。调查摸底工作中要做到“四个清楚”:一是出租房屋,特别是群租房底数清楚,按照一户一档的标准,建立档案,全面掌握并逐一登记;二是房主、转租人、承租人员情况清楚,逐人采集登记信息,对可疑情况第一时间核查处置;三是群租房结构清楚,对每个房间包括隔断、隔间和居住人员逐一编号、标注、登记;四是安全风险隐患情况清楚,按照“一房一策”的要求,逐一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
3、集中整改隐患(10月中旬-11月中旬)。坚持“以房管人、以证管人、以业管人”,落实“谁经营、谁收益、谁负责”的原则,对违法搭建、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违规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群租房,房管办和城管中队要责令限期改正,依法予以处罚;对私拉乱接电线、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等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安全办要立即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坚决依法处理;对排查发现居住群租房的精神病人以及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反常等人员,公安部门要及时纳入视线,落实帮扶和管控措施;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信访办要及时化解,防止升级恶化,酿成重大案事件;对房屋中介机构非法从事群租房中介服务的行为,市场监督所要及时查处取缔;对不按规定登记报备,不履行治安责任以及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安部门要加大处罚、打击力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管理与服务并重,对一般违法违规行为,以教育为主,督促其主动整改;对两次以上存在违规行为,要依法从重从严处置;对重大隐患、严重违法,要严查重处,决不姑息。整治过程中,相关责令整改告知书、抄告通知书的存根等资料要纳入档案保存,以作备查。
4、完善长效机制(11月中旬-11月底)。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主导、部门报块齐管、群众全面参与的“群租房”管控新机制。第一,落实日常管理。居委会积极落实群租治理前端发现、督促整改责任,认真做好租赁房屋信息采集和日常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业委会、物业、居委和公安“四位一体”的作用。物业公司要落实装修备案制度,并加强小区租赁房屋的管理,严把关,发现群租现象及时劝阻。职能部门协同居民区落实积极预防、巡查发现、及时报告、宣传劝阻、快速处置等工作,发现一起报告一起、处置一起。第二,加大宣传力度。集职能部门、结对律师、居民区等多方力量在小区范围内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让居民清晰“群租认定标准、群租危害、业主法定责任”等信息,倡导广大业主规范租赁房屋。重点对房东、“二房东”等,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约谈、教育,必要时启动处罚流程。广泛宣传“代理经租”模式,引导有条件的业主通过第三方代理经租机构合法、合规出租。第三,从严从快整治。始终保持对群租的严打高压态势,对于返潮的群租问题,尤其是存在治安严重、消防安全隐患、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小区,要严格整治标准,从严从快处置。第四,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管理队伍,专门负责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日常管理和检查指导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次专项整治是群租工作的延伸,是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升居民安全感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按照责任分工,克服推诿和畏难情绪,以积极的姿态、务实的作风,全面落实各项任务。
2、加强领导,有序推进。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周密安排,按照既定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推进整治工作。通过联席会议,加强信息沟通,及时解决问题,做到排查与宣传相结合、确认与规劝相结合、整改与巩固相结合。
3、紧密协作,齐抓共管。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属地管理、条块联动、以块为主”的原则,加强沟通、协同配合,实现资源与优势互补,并积极做好信息收集、反馈与上报工作。同时认真分析整治中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的不安全因素,做好应对准备,疏导结合,防止激化矛盾。
**镇群租专项整治领导办公室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