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村级年度目标管理 绩效考核办法范文
为进一步明确村级工作目标,发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引领导向作用,积极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工作氛围,确保全镇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经研究制定2022年年度目标管理绩效综合考核办法,具体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镇15个村及村干部
二、考核主体
各班子成员、包村人员、镇相关业务部门
三、考核内容、分值及具体考核部门(总计1000分)
(一)党建工作(500分)
1、基层组织建设(80分),由组织部门考核;
2、党风廉政建设(80分),由纪检部门考核;
3、宣传工作(80分),由宣传部门考核;
4、平安建设(80分),由综治办考核;
5、统战、宗教工作(50分),由统战、宗教部门考核;
6、武装、双拥工作(50分),由武装部、双拥办考核;
7、信访工作(50),由信访部门考核;
8、群团工作(30),由相关部门进行考核。
(二)社会、经济工作(500分)。
1、卫生健康、疫情防控(50分),由卫计办考核;
2、安全生产、环境保护(50分),由环保站、路长办、安委办、食安办等部门考核;
3、脱贫攻坚工作(50分),由镇扶贫办考核;
4、大农业工作(50分),由水利、农技等部门考核;
5、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整治(40分),由相关部门考核;
6、自然资源与规划、综合执法(40分),由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考核;
7、农村垃圾综合治理及分类(30分),由环卫部门考核;
8、民政(残联)工作(30分),由民政科考核;
9、经济指标及统计工作(30分),由分管部门考核;
10、公路沿线整治(30分),由分管部门考核;
1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分),由劳动保障部门考核;
1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分),由新农合办考核;
13、为民服务(20分),由镇为民服务中心考核;
14、三资代理(20分),由镇三资代理中心考核;
15、村级集体经济工作(20分),由分管部门考核。
具体考核内容以部门考核办法为准,部门考核方案可附
加部分加减分指标,由分管部门进行考核,并每月五号前公布各村成绩。
(三)月“亮晒”工作按照总分30%纳入总分。
(四)单项工作及加分工作
1、对涉及部分村或突击性的工作(如文明创建等),由党委会研究确定考核分值和方案,根据工作业绩给予得分。
2、省市县在该村召开现场会的,每一次分别加50分、40分、30分;获国家、省、市、县级表彰的分别加50分、40分、30分、20分。以及其他党委会研究给予加分的项目。
四、一票否决
以下几项工作,作为单项工作一票否决内容:
1、信访稳定工作中进京上访、赴省集体访被登记的;
2、环境保护工作中秸秆禁烧出现被县级以上(包含县级)认定火点的;
3、党风廉政工作中有村两委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出现以上情况任意一类,该项工作单项为零分。
五、考核评价的程序
1、考核指标由镇政府各部门向各村下达当年指导性目标任务;
2、年初相关部门制定并下发考核指标考评细则;
3、各村要将考评项目确定到人,每名村干部必须申领一项以上项目;
4、相关部门将确认后的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和结果提交考核办,统一计算评分;
5、镇考核办将初步评价结果经镇党政联席会审定研究;
6、考核办将镇党政联席会通过的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镇办公室发文通报,并兑现奖惩。
六、综合考评
为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上述考评的基础上另增设9名成绩特别优秀的村,具体考评如下:
1、年度工作综合考核(50分)
由镇作风效能工作组根据《2022年年度目标管理绩效综合考核办法》排名占比50%进行汇总计入总分。
2、班子成员、包村领导测评(30分)
年末采取班子成员、包村领导民主测评方法测评各村得分。由全体党政班子、包村领导成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所有村进行评议,分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4个等次,优秀票每票计10分,良好票每票计8分,称职票每票计6分,基本称职票每票计5分,根据各班子成员评价结果折合平均分后计入考评总分。
3、督查督办(20分)
镇作风效能工作组根据日常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反馈整改情况予以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在综合考评中(报镇党政联席会审核),视情予以扣减5分-20分。
4、考核结果的运用
综合考评总分由上述三部分组成,根据得分排名,设置优秀等次的村两名,奖励村五万元;良好等次的村三名,奖励村四万元;称职等次的村四名,奖励村三万元;其余不予奖励。
上述所得奖金由村支部书记会同包村领导根据村干部综合情况予以分配。
七、附则
1、镇考核相关部门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考核方案,公平公正评分。
2、被考核村(社区)要对照各部门考核方案认真做好考核准备工作,涉及具体工作和数据指标及加、扣分因素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该项得分按零分处理,并通报全镇。
3、本年度工作不足一年的,以实际工作时间发放。
本办法由镇作风效能督查组负责解释,部门考核办法由部门制定并及时下发到村,并负责解释,如有调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