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总结范文
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总结
江城县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关心和指导下,以农村为重点,以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利用、配置水资源,把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同脱贫攻坚紧密结合起来,以江城县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十三五”规划为重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全县农村人畜饮水安全保障达到贫困户脱贫出列标准。
一、农村饮水安全基本情况
我县位于普洱市南部,总面积3544平方公里,辖有5镇2乡,有48个行政村、3个社区、429个自然村。总人口127756人,其中农村人口111915人。海拔高度317~2207m之间,属低纬度山地季风亚热带湿润气候,气候干湿季分明,冬春干旱,夏秋洪涝,多年平均降雨量2181.6mm,全县森林覆盖率68%,县内水能资源丰富,有3江30条河200多条小河溪流,全县水资源量为40.98亿立方米,其中地下水18.34亿立方米,地表水22.64亿立方米。我县山高箐深,地表水丰富,农村人畜饮水全部为山泉水、河溪水自流引水取水,水质较好,水体清洁干净,用水户长期使用无不良反映,县内未发生过因饮水引起的肠道传染病突发情况。
自《云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云水农[2019]1号文件出台后,明确了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贫困户脱贫内容及标准,我县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紧紧围绕饮水安全标准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来开展工作。2019年4月10日-2019年5月20日在各乡镇以贫困户脱贫内容及标准进行认真摸底和排查,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年份比对,我县各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达到项目全覆盖,甚至有的村、组是二次建设或二、三次改造。基本能达到《云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中对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四个指标的要求,为我县稳定实现农村饮水安全有保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寨点441个,户数2.8万户,人口12.93万人次(部分寨点人口为二次建设或易地搬迁重新建设),已投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6836.72万元,架设引水管道1019.47公里,安装一体机净水设备177台,安装超滤净水设备6台,单户式净水器50台。
二、主要做法及措施
1、落实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县委、县政府对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十分重视,把解决农村饮水,让群众喝上安全干净的水做为全县脱贫攻坚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成立了江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水务的副县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县水务局、县卫健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县水务局成立了以局长为主任,分管副局长为副主任,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的人畜饮水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形成了完整的工作机制。在地方财政非常困难情况下,及时安排整合资金投入到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中,“十三五”以来共整合安排县级资金4173.72万元,为解决我县农村人畜饮水安全问题提供资金保障。
2、认真组织编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十三五”规划。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强项目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是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前提条件。为此,水务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在乡(镇)村组负责人的配合下,对全县农村人畜饮水状况进行调查摸底,逐村逐组摸清实际情况,明确户数人口数,工程措施,投资规模。卫生部门对全县饮用水水质状况进行化验分析,为解决饮水困难问题提供依据。委托云南创研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江城县“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规划》,为我县农村饮水安全达标提供基础依据。
3、严格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建设实行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竣工验收制。项目工程建设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施工、材料采购等全部实行招投标制,增加了透明度,择优选取施工单位,确保了工程质量并降低了工程造价。工程项目建设实行合同管理制,对项目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各个环节均签定合同,用项目合同明确当事人的责任、权力、义务。在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过程中,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施工质量、材料物资质量、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工程完工后,由有关部门组成验收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技术规程要求、标准进行验收,保证工程质量。
4、加强政策宣传。针对当地群众饮水习惯不当、节约用水意识差、保护水源地意识差等问题,进村入户加强饮用水政策和知识宣传,共制作发放宣传单20000余份。
5、加强水源林保护工作。制作安装水源林保护宣传牌21块,设置保护水源林铁丝网 1050 米,对水源地的环境保护、防止水源污染及优化水质起到很好的作用,确保让老百姓喝上更安全、更卫生的自来水。
6、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工程移交受益村民小组管理,其产权归集体所有,要求村民小组成立用水户协会,确定工程管理人员1-2名,负责工程设施的保护、维修。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水费收缴,收费标准以饮水工程的管理人员工资加工程维修费确定,收费一般1~3元/m3,财务收支帐目定期公布,接受用水户和社会的监督,创造良好的运行机制,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三、存在问题及困难
1、“重建轻管”的思想严重。大部分村组无专管人员或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工程设施得不到有效管护,致使工程管网损坏严重,“滴、冒、跑、漏”现象比较突出。水费征收标准低,收取的水费难于达到以水养水的目的,工程的良性运行保障力低。
2、群众节水意识淡薄。由于传统用水习惯,村民用水节水意识淡薄,浪费现象突出,水商品意识不强;另一方面,部分村组未按照用水量收费,而是按户或按人口收取水费,也使村民不爱惜水珍惜水,浪费饮用水现象突出。
3、水源纠纷较多。群众水资源为国家所有意识淡薄,他们意识中集体山林中的水是属于集体的,个人承包山林中的水就属于个人,水务部门履行开发、利用、配置水资源职责难度较大,使我县水源争执的情况越来越来多,有户与户、组与组、村与村、乡与乡之间争议,利益纠葛,问题复杂,矛盾较多,纠纷调处困难。
4、水源枯竭现象日渐突出。一方面是我县的水源林地很大一部分是农户承包山林或集体出让的山林,因产业发展需要,水源林地被开发种植农作物,造成水源减小甚至枯竭,也对水源水质造成了很大的污染。另一方面由于受气候变化影响,部分水源林未破坏的水源点出现水量减小甚至枯竭现象。
5、水源水量和水质受季节影响较大。我县气候干湿季节分明,冬春干旱夏秋洪涝现象严重,冬春季节连续干旱不下雨,造成水量减小甚至枯竭,夏秋季节连续降雨,容易发生山洪,水体混浊,影响水质,季节性缺水现象严重。
四、意见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水源保护、节水政策法规知识宣传,在新闻媒体上要不时地播放珍惜保护饮用水的公益广告、在水源地设立提示牌警示牌,通过宣传,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使群众自觉积极地参与饮用水保护,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饮用水保护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完善工程运行管理体制。以提供优质饮用水为宗旨,以达到以水养水为目标,积极探索建立责、权、利明晰的管理体制和精简、高效、低成本的运行机制,在农村用水户中大力推行“一户一表”、“按表收费”的管理方式,保证水费征收到位;积极推广完善农民用水协会,由用水户自我决策,自我管理,使工程真正发挥长期效益。
3、加大贫困地区资金支持力度。由于我县属于深度贫困县,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仅靠收取水费达到以水养水比较困难,建议国家给予资金上的倾斜支持,扶持资金用于管水人员的工资、培训费用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
4、加大水源林保护力度。依照现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建议进一步明确各有关单位部门的责任,落实更加严格的保护措施,进一步完善对水源林管护制度,对水源林范围一律实行封山育林,严禁采伐、毁林开垦、采石、取土和在幼林地砍柴放牧,严格对矿业开采、各项建设占用林地的审批;有计划地对影响水源的经济林逐步改造为水源林,逐步扩大水源林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