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报告范文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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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市应急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根据省、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的统一部署和《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八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粤安〔2020〕2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深安〔2020〕6号)要求,现将罗湖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有关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动总体情况
为全面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根据市里的统一部署,我区结合罗湖实际制定印发了《罗湖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整治工作方案》《罗湖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推进路线图》,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全面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了安全生产基础,逐步推动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行动开展以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专题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就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做好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动员,并多次召开专班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推进任务落实到位。同时,各分管行业的区领导也通过带队赴辖区重点企业、专业市场等场所检查督导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区安委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通过开展督查督导、定期会商等方式,抓好各项任务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通过开展部门联合行动,采取多种宣传方式等措施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今年以来,截至11月份,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全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3起,死亡8人,受伤6人,同比起数下降38.1%,死亡人数下降46.67%,受伤人数下降25%,初步实现事故起数、死亡及受伤人数“三下降”,事故防控取得一定成效。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制定70类行业风险等级评定指引,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级、分类管理,有效实现隐患排查和分级管控双重预防。在落实“联合惩戒”制度基础上,全市首创建筑领域新开工项目“四方约谈”机制,由应急、住建、交警、街道办事处四方联动,对辖区内经许可的新开工建设项目企业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项目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员工安全宣传教育等八大方面开展警示约谈,签订安全责任状。今年以来已对辖区88个建设项目293人次联合开展了9次约谈,有效提高建设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二)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经排查,我区各行业领域共纳管企业3075家,截至目前,已完成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制”企业3075家,落实率达100%。完成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企业2867家,完成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一企一清单”企业2345家,完成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八个一次”措施企业2149家,总体任务完成进度均在95%以上。
(三)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一是关口前移,服务向前,利用“学习强安”APP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题培训,通过“强安号”罗湖平台、网易、ZAKER、读特、晶报等新媒体发布工作资讯、警示案例80篇;二是针对防高坠、建筑施工安全、有限空间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储存、特种作业等行业领域的案例,在“安全罗湖”微信公众号发布120余篇信息,分析开展警示教育和安全宣传,宣传受众达20余万人次;三是对辖区纳管的1388家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培训,截至目前,完成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生产培训企业1361家,完成高危行业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企业218家;四是向辖区3075家纳管企业发送安全海报153365张、安全手册178044份、安全提示信息16194条,安全知识宣讲484次。实现了企业100%收到一张安全海报、一份安全手册、一条安全提示信息,接受一次安全知识宣讲;五是通过进企业、进建筑工地等多种形式,分别在辖区10个街道开展罗湖区2020年工伤事故预防培训活动,累计开展集中授课培训共20场,工地现场培训及视频宣传共20场,派发安全主题宣传资料3200多份,逾3000多人参加,进一步普及了企业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知识,降低生产作业事故风险,助力企业安全生产。
(四)开展事故警示约谈。对事故企业责任人进行约谈,截止11月份,我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3起,区安委办全区通报事故情况,行业主管部门对事故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约谈,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再培训、再教育。共开展典型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274次,约谈通报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20次,对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32人,实现了典型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率达100%、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约谈通报率、安全生产再培训率达100%。
(五)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措施。今年以来,我区共受理安全隐患216宗,核查属实112宗,不属实104宗,核查中11宗,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共计发放奖金48600元。对7起事故初期险情处置集体奖励各1万元,共7万元,奖励措施落实率达100%。
(六)大力推进安责险试点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通过政府推动、企业参与、保险机构专业运营的方式,在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锂电池生产储存加工、金属冶炼、涉氨制冷、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积极开展安责险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共26家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累计保额3.4亿余元,保费合计28.68万元。在事故预防服务方面,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为代表的保险机构,在宣传培训、应急演练、防灾提示等方面起到了良好作用,发挥了安责险预防事故的功能,使安责险逐渐成为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一种有效手段。
(七)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督导查处力度。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各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35682人次,督导检查企业12175家次,发现问题隐患7708条,行政处罚86次,罚款83.28万元,约谈68家次。通过一系列的强有力的整治手段,消除了一大批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区安委办成立五个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每周对辖区企业及各部门落实情况开展不少于2次的督导检查,共进行了26轮督导,发现整改问题隐患2100条,有效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双核查”机制。
三、存在问题
我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虽取得一定进展,但还存在落实不够到位、企业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隐患排查不深、不细、不透。部分检查人员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足、针对性不强、执法检查不到位,导致一些潜在的安全风险及重大事故隐患未能及时被发现,排查隐患未能做到全覆盖,工作推进力度还有待加强;二是“政府热、企业冷”的现象未彻底改善。虽然政府部门开展了大量的监督检查工作,但目前多以“文件落实文件”形式进行传导,存在个别企业对三年行动不了解、不熟悉的情况,在主动开展、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工作方面“保姆式”监管模式未得到真正转变;三是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虽有提升但仍需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明显有所提高,但是具体督导过程中,仍发现有部分企业风险隐患自查自改不积极,不懂查、不愿投入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风险防控做得还不够不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区将按照市安委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以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实施指南为指引,全方位、多层次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针对我区建筑施工、小散工程等行业领域安全事故多发高发形势,以事故为导向强化专项整治,突出对建筑施工企业、小区物业的专项整治,加大对危大工程、特种作业的监督管理,督查企业落实防范措施,遏制事故发生。同时,对2020年度应完成的任务,在下一年度进行“回头看”,确保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后不断档,持续推进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