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工作计划范文
为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巩固提升,确保全面完成2021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工作计划》和《州应急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2021年度计划》,制定本部门2021年度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和集中攻坚,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大力提升工矿商贸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企业要健全和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
(2)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和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持续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和落 实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在车间、班组内部公布考核 奖惩情况,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县应急局综合股;各乡镇(街道)安监站,协同单位:执法大队)
2.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1)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 位”。
(2)建立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履职到位,确保安全。(责任单位:县应急局综合股;各乡镇(街道)安监站,协同单位:执法大队)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1)强化企业内部各部门安全生 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要建立完善和严格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传、帮、带”作用,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
(3)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 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责任单位:县应急局综合股;各乡镇(街道)安监站,协同单位:执法大队)
4.加强班组安全管理。
(1)企业要建立与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相适应的车间、班组层级,科学设置班组,制定班 组定员标准,确保班组基本配置。要进一步明确班组安全生产管 理职责,以及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充分发挥班组 长示范带头作用,确保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现场管理及各项安全 防范措施在班组落细落小落实,真正打通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
(2)建立完善班组班前、班后会和交接班,安全学习培训,安全承诺,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告,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动火作业审批,民主管理,安全绩效考核和奖惩,事故报告和处置等安全管理制度。
(3)建立班组长选聘、使用、培养机制,注重从车间班组一线优秀员工、技术骨干、岗位操作能手中选拔班组长,从优秀班组长中选拔企业中层管理人员。
(4)企业要加强班组安全文化建设,为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培育独具特色的班组安全文化。(责任单位:县应急局综合股;各乡镇(街道)安监站,协同单位:执法大队)
5.坚持依法生产经营。企业必须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从事生 产经营活动应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相关证照和许可,严格落实法律 法规、国家和地方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法治化水平。(责任单位:县应急局综合股;各乡镇(街道)安监站,协同单位:执法大队)
(二)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
(1)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
(2)企业要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安全技术团队。加快培育一批专业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技术服务企业,为企业提供管理和技术服务。到 2021年底前,非煤矿山(中型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规模以上冶金工贸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责任单位:县应急局综合股;各乡镇(街道)安监站,协同单位:执法大队)
7.强化安全投入。
(1)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3)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责任单位:县应急局综合股;各乡镇(街道)安监站,协同单位:执法大队)
8.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1)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 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 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在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推动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大幅度提升。(责任单位:县应急局综合股;各乡镇(街道)安监站,协同单位:执法大队)
9.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 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
(2)要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2021年底前,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10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模以上冶金工贸企业70%完成自评工作。(责任单位:县应急局综合股;各乡镇(街道)安监站,协同单位:执法大队)
(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10.“双控”体系建设应用提质上档。全县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控”体系,建立以辨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为基础,以对标对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以强化信息化系统应用为平台,以实施企业分类分级 差异化监管执法为抓手,以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目标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在2020年全面完成“双控”体系建设的基础上,2021年6月底前对本企业“双控”体系建设应用开展“回头看”,聚焦“危害辨识是否精准、风险评估是否精准、管控措施是否精准、各层级管控责任是否落实”等方面,全面查找存在的问题短板和薄弱环节,狠抓整改提升,推动“双控”体系 建设应用提质上档。(责任单位:县应急局综合股;各乡镇(街道)安监站,协同单位:执法大队)
11.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
(1)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采取安全绩效奖惩等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
(2)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实施精准化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类建立完善安全风险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区分“红、橙、黄、蓝”四级安全风险,加强动态分级、分类管理,实现“一企一清单”。(责任单位:县应急局综合股;各乡镇(街道)安监站,协同单位:执法大队)
12.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1)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
(2)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 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2021年底前,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责任单位:县应急局综合股;各乡镇(街道)安监站,协同单位:执法大队)
13.建立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报告制度。
(1)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确保管理层和每名员工都能 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
(2)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3)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每月向县应急局和属地安监站报告重大风险、较大风险管控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局综合股;各乡镇(街道)安监站)
(四)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4.加强安全隐患排查。
(1)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的动态调整机制,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 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
(2)企业要制定本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标准和岗位排查清单,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等方式,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局综合股;各乡镇(街道)安监站,协同单位:执法大队)
15.严格落实隐患治理措施。
(1)企业要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时排查重大事故隐患,加快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排除,并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要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公开,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重大事故隐患要按规定及时报县人民政府进行挂牌督办,严格落实复查销号制度。
(2)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 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1年底前,应急部门和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 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责任单位:县应急局综合股;各乡镇(街道)安监站,协同单位:执法大队)
(五)落实应急处置责任
16.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企业要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及危害,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对危险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2)建立专职 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企业,应与邻近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
(3)企业要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实战演练,使从业人员熟练操作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装备,提高现场应急救援能力。(责任单位:县应急局综合股、指挥中心;各乡镇(街道)安监站)
17.严格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
(1)企业要严格遵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有关规定,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事故,不得瞒报、漏报、谎报、迟报。
(2)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应按规定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 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责任单位:县应急局综合股、办公室、指挥中心;各乡镇(街道)安监站)
(六)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8.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 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 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 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健全和落实“双层双向”承诺机制。
(2)要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牵头单位:县应急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县应急局综合股)
19.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应急管理部门要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以隐蔽、欺 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牵头单位:县应急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县应急局综合股;各乡镇(街道)安监站)
20.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
(1)应急管理部门要筛选一批风险管理、安全评价、安全培训、检验检测等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形成全链条服务能力,支持做大做强,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加大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 机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2)健全和落实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和第三方评估制度, 确保规范运作,切实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办公室、综合股)
21.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
(1)根据《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和省、州实施细则,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强制实施安责险,鼓励其他企业投保安责险。
(2)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 防技术服务规范》(AQ 9010-2019)开展事故预防技术服务,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2021年底前,建立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保险机构应根据投保单位需求,协助投保单位开展事故预防工作。对预防服务没有达到规范标准要求、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予以警示,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牵头单位:县应急局办公室、综合股)
三、时间安排
(一)全面部署(2021年3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安监站和各企业要按照国家和省、州的总体要求,对标对表《县应急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2021年度计划》,结合实际,认真制定落实本专题2021年度计划,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细化措施,层层分解责任,实行挂图作战,并于2021年3月15日前召开本单位本专题2021年度动员部署会。2021年3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安监站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2021年度计划》报送县应急局。全县工矿商贸企业要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工作部署会,并于2021年3月20日前将本企业2021年度计划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应急局。
(二)重点推动和集中攻坚(2021年3月至12月)。一是开展建立“两个清单”“回头看”(2021年3月10日前完成)。各乡镇(街道)安监站要聚焦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工作中存在的“排查不对标、查找问题不动真、回避主要矛盾、整改措施不力”等突出问题开展“回头看”;各企业要聚焦“企业主要负责人不重视、动员部署不到位、排查不对标、未组织全员排查、排查缺项漏项、隐患描述不精准、整改措施不力”等方面开展“回头看”,推动各层级全面排查、对标排查、动真排查、系统治理、精准施策,分级分类高质量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为集中攻坚打下坚实基础。二是狠抓重点推动和集中攻坚(2021年3月至12月)。各企业要聚焦事故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抓整治、明责任、促落实,实现“动态管理、存量清零、减少增量、提升本质”,着力破解全县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顽瘴痼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压紧压实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谋划部署、靠前指挥、推动落实,要将2021年度计划与相关行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聚焦本年度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采取超常规措施集中攻坚、破解难题。要推动企业充分发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水平,推动企业“三个转变”取得明显成效。
(二)强化思想武装引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提高抓好安全生产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县应急局要适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要组织开展本部门及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专题培训,实现培训全覆盖;各类企业要组织对全员进行全覆盖培训。
(三)强化制度保障。县应急管理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要对2020年度存在的问题短板进行深入分析,找准原因症结,把治理解决这些问题和短板的对策措施,丰富到2021年度工作制度之中。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巩固和坚持2020年有效制度做法的基础上,要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符合自身实际、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
(四)严格监管执法。县应急局执法机构要把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完善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和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实行分级分类监管执法,加大日常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要用好“双控”体系信息化平台,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对企业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针对C类、D类企业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对重点企业要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创新执法方式,大力推行“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提升执法效能。
(五)强化指导服务。局各股、队,各乡镇(街道)安监站要强化分类指导推动,鼓励国有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大力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方式,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对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的重点企业,组织开展“定向式体检会诊”安全检查,找准问题病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有 针对性和可操作的集中攻坚行动方案,实施集中攻坚、集中治理,大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建立安全生产“政企直通”机制,实现“政令畅通、有令即行、落地生根”。
(六)强化跟踪问效。局各股、队,各乡镇(街道)安监站要紧盯本专题2021年度各项目标任务,聚焦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集中攻坚抓整治提升。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企业,“执法+问效+会诊”齐下,及时“会诊把脉”,分析深层次原因,提出对策措施,加快整改落实。要打好“警示约谈、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组合拳,推动各企业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确保全面完成 2021年度目标任务。要强化统筹协调、调度研判、督查督办、经验提炼,及时报送有关情况、统计报表,健全相关工作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