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支部党建材料造假问题自查自纠的报告及整改措施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工作部署和禹城市教育工委关于《教育系统巡视巡察基层党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市委教工委《关于上报党建材料造假自查自纠报告和承诺的通知》精神和镇教育党总支的具体规定,我校党支部认真做好党建材料造假问题自查自纠和治理工作,现将本单位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开展党组织党建材料造假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行动。我校党支部涉及四个单位,现有正式党员18人。学校党支部负责同志接到上级通知后,高度重视,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立即进行査纠工作,明确自查自纠和整治的内容和重点。通过认真的自查自纠,我单位党支部前期根据党员活动情况整理汇总的党建材料比较完整、真实,没有发现材料造假问题。但是,在排查过程中,却也发现有整理材料不到位、不规范的现象。
由于党支部涉及学校单位较多,又有部分即将退休和已经退休的老年党员,几年了,不断有党员将组织关系转进转出,致使党员人数不断变换,有时甚至每月都在变,从而使党员档案整理难度很大。另有部分老党员体弱多病,经常请假,不能按时参加党员活动和党支部会议,又不能及时补交请假条,导致党员活动材料整理缺失或不规范。
“灯塔—党建在线”使用不规范,开通后日常运用和维护工作不到位,党建信息化建设力度有待加强。
由于党支部涉及的四个学校单位每月各自向上级党组织交纳党费,所以党费收缴后,党支部收据存根的存档数不够齐全,只能将我校几名党员的收据存根归档。
整改措施:
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学校党支部采取严格措施,认真整改。明确党支部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和负责人,支部委员会成员明确分工与任务,强化责任意识,四个单位领导分片包干,负责本单位党员的党建工作,尤其是本单位党员的党建材料收集和整理工作,克服党员参加活动的随意性,克服党建材料可有可无的不作为思想。
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党建材料整理、归档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每次党建活动,都要按要求认真整理、汇总材料,力求齐全、规范。
加强党费收缴工作,各单位每月收缴党费后,将本单位党费收缴收据存根及时交党支部存档。
党支部安排专人负责“灯塔—党建在线”使用工作,做好“灯塔—党建在线”信息平台的维护和日常使用,通知全体党员按时上线,完成平台上的各项学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