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区综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的调查报告范文
对社会治安实行综合管理,是我国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搞好社会治安,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持社会稳定的大事。目前正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综治工作能不能适应当前社会形势,事关服务昆区发展的大局。现结合综治工作的实际,谈谈几个主要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当前开展矛盾纠纷调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以及群防群治等工作还存在些许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基层人民调解难作为
在基层人民调解方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调解员未接受系统的法律培训,致使有些调解员在调解矛盾纠纷过程中,对于法律规定与责任不明确,存在重结果、重口头、轻程序等问题。同时有的口头调解没有笔录,也没有制作调解协议书或登记造册,为档案留存造成困难。
2、社区警务工作难开展
运行机制尚未建立健全,社区警务工作不规范。由于不了解社区警务概念,对社区警务没有形成共识,而且公安机关还没能完全实现重心下移,警务前移,再加上当前警力不足,基层民警面临的临时应急任务多,难以全身心沉下去做工作,以致有的社区虽然挂有社区警务牌子,但并没有建立规范的运行机制,社区民警下社区开展工作还难以保证;
3、基层创建工作难见成效
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载体,是新时期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治安好转的有效形式。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人的价值取向出现了偏差,而且对基层平安创建认识程度也很低,导致基层创建工作难推进。群众的积极性普遍不高,即使千方百计搞发动,又是标语口号、又是大小会议布置,又是专栏报道,有些人还是“发”而不“动”。视社会治安和平安创建工作为负担,视见义勇为为管闲事,致使群防群治组织难以落到实处。
4、普法教育难适应形势
群众法制观念的更新与法制建设之间存在差距。在法制建设日新月异的当今,广大群众法制观念日益增强,但在"是与非、似懂非懂"之间,与法制建设的脚步存在差异,历史遗留下来的"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错误思想在群众中普遍存在。一旦认为自身利益遭到侵犯时,不是依靠政府、依靠法律来保护自己,而是采取闹的方法求得解决。同时,多数群众仍然保持"法不责众"的心理,认为只要闹的人多,法律及执法机关就无法处理。职能部门和执法机关在依法办事的过程中难免与群众发生分歧,是导致群体性闹事事件发生的一个原因。
二、意见和建议
为了能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机制。一是实行领导负责包案制度。坚持一把手负责,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二是完善工作责任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归口调处。三是落实排查制度。坚持经常性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四是加强信息反馈及报告制度,实行小事每周报,大事随时报,无事零报告。五是推行奖惩制度。通过表彰奖励、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制度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2、大力推进社区警务规范化建设。一是进一步明确社区民警工作职责,使其工作内容具体化、操作程序化、考核指标数字化,逐步完善警务工作规范。进一步确立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公开与秘密相结合、动态巡逻与静态值守相结合、日常管理与重点教育控制相结合的工作方式,逐步完善治安防控工作规范。二是最大限度挖掘社区资源。在常与社区群众接触,多与社区群众交流,广泛发动社区群众搜集社区信息的基础上,对一些不安定的苗头性因素,及时发现,共同化解。同时积极开发社区内的治安辅助资源,最大程度激活“联防联动”机制,引入更多的力量参与社区的治安防范控制。
3、全面提高综治队伍综合素质。提升综合素质,关键在于队伍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和整体作战能力。必须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要求出发,创新思路,积极探索,与时俱进,结合主题教育,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查摆思想认识不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综治队伍切实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对人民群众满腔热忱。
4、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丰富法制宣传内容,加强法制宣传园地建设,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法制宣传设施,结合当前形势和自身工作特点,定期在学校办、公众场所办普法宣传栏;加强传媒阵地建设,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的作用,在群众便于观看、喜闻乐见的传播渠道中开设专题,积极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服务阵地建设,通过广泛的宣传活动,使得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与时俱进。
除了上诉的问题和建议,我们综治工作还要以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承认问题、懂得发掘问题、扑下身子深入研究和解决问题为主线,通过持续不断地提出问题进而循序渐进地解决问题,促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才能有效提高综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