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调研报告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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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调研报告
为全面了解我县金融部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情况,破解融资难题,加快推进“强工兴城”战略,根据县委安排,5月7日—9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我县提高银行存贷比、破解融资难,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及县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局、工业园管委会和驻县各金融机构有关情况汇报,到民辉化工、山谷泉酒业、凯达服装、森源电子等园区企业进行了走访座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促进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的基本情况
㈠全县金融运行总体情况
xx年、xx年、xx年,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分别为553896万元、718423万元、849356万元,分别增长26.49%、26.67%、18.24%;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分别为270080万元、377253万元、456952万元,分别增长33.75%、34.45%、22.97%,其中xx年贷款余额比xx年净增186872万元;三年存贷比分别为48.76%、52.51%、53.80%,呈逐年增长趋势,但均低于全省、全市平均存贷比水平。xx年3月末,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922732万元,增幅为7.95%;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474988万元,比年初增加18036万元,增幅为3.80%,贷款增加额全市排名第8位,比第1位德安县低39300万元,增长率全市排名第10位,比第1位湖口县低8.51个百分点;存贷比为51.48%,全市排名第8位,比第1位德安县低12.87个百分点,低于全市10.01个百分点,低于全省12.56个百分点;增量存贷比为24.58%,全市排名第10位,低于去年同期18.91个百分点,低于全市24.21百分点,低于全省25.87个百分点(见附表1、附表2)。
㈡各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情况
多年来,我县各金融机构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有关政策,积极服务我县“强工兴城”战略,不断加大对“三农”和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有力地推动了我县经济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xx年以来,全县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各类贷款 78亿元,其中,xx—xx年分别累放贷款21.8亿元、27.9亿元、28.3亿元。从增量看,“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增长较快。
从存贷比情况看,除农发行属政策性银行,存款业务少、存贷比高,没有可比性外,其他8家金融机构xx—xx年三年平均存贷比较高的是建设银行、信用联社、九银村镇银行和九江银行,建设银行三年平均贷存比为62.57%,信用联社为60.27%,九银村镇银行为60.12%;存贷比逐年增加的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信用联社和邮政储蓄银行;信贷规模较大的是信用联社、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xx年贷款余额均突破5亿元。从贷款规模增量上看,信用联社的增量最大,从xx年的6.36亿元增长到xx年的10.59亿元,增加4.23亿元;其次是农业发展银行,从xx年的2.5亿元增长到xx年的5.75亿元,增加3.25亿元(见附表5)。
从贷款投向结构看,截止xx年3月末,全县各金融机构贷款余额474988万元,其中:公共投资(重点项目)类贷款98959万元,占投资总额的20.83%,主要分布在农业发展银行33300万元、九江银行22965万元、农业银行19000万元、建设银行11024万元;企业类贷款70574万元,占投资总额的14.86%,主要分布在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房地产类贷款64202万元,占投资总额的13.52%,主要分布在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全部是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支农惠农类贷款15496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32.62%,分布在信用联社和农业银行;其他类贷款86293万元,占投资总额的18.17%,主要分布在信用联社、九江银行、九银村镇银行(具体见附表3)。
㈢企业及个人授信档案建立情况
近年来,为打造我县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各金融机构按照人民银行、银监会的有关要求,全面开展了中小企业和农户评级
授信工作,并建立信用档案。目前,县信用联社共建立农户信用档案36800户和小微企业信用档案94户,已建立信贷档案并已核发贷款证的农户和个体工商户可凭本人身份证和贷款证到信用社柜台直接办理贷款手续;九江银行和九银村镇银行充分发挥灵活、快捷的优势,在风险可控、合规经营的前提下,新增授信客户3天内可将贷款发放到客户手中;县农行主动贴近“三农”、服务“三农”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实行“一次授信,循环使用”的信贷原则。
㈣我县促进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所出台的政策措施
为更好地发挥我县金融机构在全县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增加信贷投放,促进全县经济赶超发展,县政府出台了《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奖励办法》,对金融机构存贷款增长、存贷比例、新增贷款用于当地投放比例等制定奖励措施,在每年的“三干会”上,对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有突出贡献的金融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为加强信贷融资平台和信贷中介组织建设,xx年1月,根据省财政厅和县政府的协议,我县在江西省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中投资认股500万元,省公司在我县设立分公司,即:江西省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修水县分公司。目前,该担保公司累计上报项目26个,上报金额9600万元,实际为我县企业担保贷款15笔,担保金额达6270万元。xx年5月,由县财政出资又组建了县创业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截至目前,该公司已累计对125户企业进行了贷款担保调查,审批通过了59户企业贷款担保请求,发放了担保贷款2680万元。此外,由县工信委、县人民银行、县中小企业局、县工业园管委会等单位联合搭建信贷融资平台,每半年组织一次银企对接座谈会,加强银企对接。今年4月,在多方共同推动下,我县启动了中小企业融资暨“银园保”项目,对于缺少抵押物、缺少可供质押应收账款的优质中小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为搭建政府融资平台,先后成立了修水县南城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修水县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四类平台公司。截止xx年4月30日,政府平台公司向本县银行贷款本金96200万元,余额83700万元。
二、制约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问题和不足
我县各金融机构在服务“强工兴城”战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我县金融机构信贷投入不足、投向结构不优、存贷比低、企业融资难的矛盾依然突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
㈠政府引导、协调和服务机制不健全。一是政府对金融机构的评估、考核和激励机制不够完善,县政府虽然出台了《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奖励办法》,但是没有完全按照办法规定兑现奖励政策。二是缺乏有效的政银企对接协调机制。尚未建立起政府及其部门、银行和企业之间长期、科学、诚信的信息传递渠道。虽然每年都召开银企对接会,但后期的跟进服务不到位,一些好的优势项目或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由于不了解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贷款品种和贷款条件,加上金融机构不能获得企业的准确信息,贷款支持时效性不强,导致无法及时取得金融机构的有效信贷支持。三是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还需进一步增强。一方面是财政在担保基金、专项财政贴息、信贷风险补偿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不大。另一方面是财政性资金存款配置不平衡。县城行政事业单位个人工资代发业务多年集中在中国银行和九江银行,不利于各银行之间的竞争和放贷;社保基金虽然按照要求在四大国有银行和信用联社开设了帐户,但是否根据各行对县域经济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没有明确规定。至xx年3月末,全县财政性存款余额82863万元,主要分布在工行10969万元、农行9000万元、中行25000万元、建行18000万元、农发行2999万元、九江银行6300万元、信用联社5351万元、邮政储蓄2132万元、村镇银行3112元(各金融机构财政性存款情况见附表4)。
㈡诚信体系建设薄弱。一是少数企业、个人信用观念淡薄、偿债意识较差、还款意愿不强,甚至存在恶意悬空和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严重损害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一定程度上挫伤了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的积极性。还有极少数国家公职人员故意拖欠银行贷款,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如:县农行反映,惠农贷款本息违期三个月以上的不良贷款已突破1.3%,且有600多万元违期三个月以下即将进入不良的贷款,如不良贷款率超过2%,省农行就会停止县农行新办惠农贷款发放业务;二是有的企业经营者依法守信意识较差,个人的不良诚信记录导致企业总体信用下降,无形中增加了企业贷款的难度;三是社会失信惩戒机制不健全,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力度不够,金融司法环境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㈢企业自身条件不足。一是经营管理粗放。多数企业都没有建立完善的公司管理机制和现代企业制度,专业管理人员缺乏,以粗放式或家族式管理模式居多,发展方向和目标不明确,抵御风险能力弱。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不少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会计报表资料残缺不全,资产、销售等基本财务数据真实性和准确度不高,有的企业根本无法取得财务数据,看不到良好的连续经营记录,银行难以准确、完整地把握企业的资信状况、偿债能力和经营动态。三是资信等级低。不少中小企业处在发展的起步阶段或成长阶段,资产规模小、盈利水平低,往往难以达到信用评定等级要求,而被银行拒之门外。四是有效抵押物不足。有的企业前期手续不完备,产权不明晰;有的企业租赁厂房生产,缺乏足够的固定资产和抵押物,难以满足银行信贷抵押要求。
㈣金融服务效率不高。一是贷款审批的环节多、链条长。国有商业银行实行集权制、集中制的信贷管理模式,县级金融机构信贷投放权限低,即便有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也必须严格执行上级行的相关要求,逐级上报,层层审批,手续繁杂,不能及时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二是信贷服务和信贷产品创新跟不上。部分金融机构信贷政策僵硬,信贷产品单一,认可的抵押物少,多数银行贷款对企业机械设备抵押不认可。三是贷款成本较高。据企业反映,有的银行预收的贷款保证金比例过高,1000万元贷款要扣除100多万元保证金。在贷款审查过程中,金融机构指定的中介机构评估、审计收费不合理,几百万元贷款,中介机构评估、审计收费叫价达七、八万元,大大增加了贷款成本。四是金融机构对自己的信贷产品宣传不够,与企业沟通对接少,不少企业对银行的信贷政策、贷款品种和贷款条件了解不清,不知如何才能获得银行贷款支持。五是少数银行为企业服务有差距。有的银行考虑到工作负荷重、放贷成本较高、风险大,对中小企业放贷的积极性不高;有的银行为吸引企业开户存款提出了诸多优惠条件,但当企业有贷款需求时,却不能得到银行的帮助和支持。
㈤担保公司发展滞后。目前我县已注册的担保公司有3家,但真正能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只有2家。受注册资金的限制,担保公司的担保能力不足。县创业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仅1000万元,由于注册资本少、担保能力低,影响了金融机构与担保公司的合作程度,县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均不认可该公司的担保资格,目前只同九江银行修水支行建立融资担保业务关系,而且银行给予的放大倍数小。担保公司的单体规模小,不仅运行成本高,而且不能享受国家对担保公司的各项优惠政策,增加担保公司的注册资金已成当务之急。
㈥贷款投向不合理。对重点项目和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贷款少,大多数银行热衷于商贸性的流动资金信贷,对工业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信贷支持隔岸观火、无关痛痒,只强调重风险控制,不注重支持帮扶,从xx年3月末贷款余额看,企业类贷款只占贷款总额的14.86%。
三、促进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提高存贷比的建议
为提高银行的存贷比,激励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㈠完善对金融工作的引导、激励和协调机制。一是建议成立县金融工作办公室,为县政府下属事业单位。明确县金融办对全县金融工作的服务、协调职能,配备或聘请专业人员,研究分析国家金融政策、全县金融运行情况,及时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二是健全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考核评估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县《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奖励办法》,由县金融办牵头对金融部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核评估结果予以通报;通过有效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对重点项目、中小企业尤其是仍有发展潜力和前景的危困企业增加贷款投放,并将其作为对金融部门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设立专门奖项,落实奖励基金,对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银行及行长进行重奖;对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贡献少、效率低、反映较差的银行给予通报批评,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其上级主管部门,并对行政事业单位在该行帐户进行清理;也可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群众代表等对金融单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专项测评,测评不满意的限期整改,鼓励和调动各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建立财政性存款与银行信贷投放数量及结构、存贷比挂钩机制。制定政府性金融资源在各金融机构中的分配管理办法,在不违反上级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政府性金融资源要尽可能向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好、支持大的金融机构倾斜,加大支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的财政贴息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有效信贷投放。四是建立畅通的协调沟通机制。政府要加强与驻县银行上级行的沟通联系,争取更多的倾斜政策,扩大对我县的信贷规模。有关部门要及时了解各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信贷产品以及放贷条件和企业的贷款需求,通过召开经济金融联席会议、政银企座谈会、项目推介会、贷款营销洽谈会,畅通信息沟通渠道,搭建交流融资平台,促进银企合作共赢。
㈡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县政府要出台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实施方案,开展信用企业、信用村镇、信用农户创建活动,对守信企业和个人实行信贷倾斜政策,倡导诚信经营的社会风气,增强全民诚信意识。全县各级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及公职人员要带头按期偿还银行贷款,做打造诚信金融环境的表率,建议在全县开展一次拖欠银行贷款专项清理活动,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银行做好本单位及干部职工个人拖欠银行贷款或担保贷款的清欠工作。建立金融机构和司法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提高金融案件审判和执行效率,优化金融司法环境。县人民银行和有关单位要继续加强征信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档案,扩展征信系统的信息覆盖面,建立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企业及其经营管理人员要树立“诚信就是企业生命”的观念,自觉接受银行的信贷监督,按时归还贷款本息,提高自身信用等级。
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夯实信贷准入基础。一是要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县工信委、县中小企业局要协调金融机构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进行信贷知识和相关业务培训,帮助建立健全的企业财务制度,提高企业财务数据的透明度和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使企业财务管理更符合银行信贷要求。二是要建立企业动态监管机制。企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要定期深入贷款企业抽查财务报表情况,检查贷款效益与安全状况,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与银行建立真实的信息互动机制,杜绝资金体外循环、抽逃资产和逃废债务等行为,增强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心。三是要加大力度培育中小企业发展。积极引导企业制订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和市场需求的发展规划和目标,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重视产品研发,提升产品档次,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㈣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提高金融服务质量。金融部门要结合我县实际,因地制宜创新信贷产品,突破以不动产为抵押物的限制,推出“知识产权融资、应收账款融资、订单融资、仓单质押贷款”以及“小企业简式快速贷款、小企业多户联保贷款、抵质押循环贷款、速贷通”等多种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品牌,降低企业信贷门槛。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可通过推行企业主个人经营授信贷款来满足企业需求。在还款方式上,可以推出企业按月等额还本付息方式,减轻企业还贷压力。要继续向上级主管行争取信贷额度和项目,努力扩大信贷规模。切实解决不合理收费和附加贷款条件等问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短、小、频、急的特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要进一步简化银行信贷业务流程,并对信贷事项实行限时办结,要加快银行电子网络建设,实行贷款网上审批,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㈤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拓宽融资渠道。县政府要研究出台关于盘活国有资产、做大担保公司、搭建融资平台的意见,加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一是要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县财政要继续加大投入,扩充担保公司资本金,力争将县创业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扩大至5000万元以上,使公司的担保资格能够得到更多金融机构的认可,帮助担保公司争取国家、省、市的政策性扶持资金和代偿损失弥补资金,增强担保公司的发展后劲和应对风险的能力。要通过增资扩投、吸引外来资本以及分保、共保等方式整合资源,扩大或组建商业性担保公司,提升担保能力。进一步将县直单位闲置国有资产通过有效整合形成可上市抵押资产注入城投集团,夯实融资平台,利用园区土地、房产抵押等方式为企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二是要引进国内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到我县开设网点,促进金融机构的合理有序竞争。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在工业园区、城市开发区和乡镇增设服务网点,优化金融网点布局,满足群众金融服务需求。三是要探索信贷融资新渠道。充分发挥信用联社、九江银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审批流程短、放贷时效快等优势,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快发展,提高其风险防范能力;大力宣传民间融资的有关政策,激活民间资金投入,探索组建新型民间融资机构,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第2篇】金融机构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发展的调研报告
把自主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原始创新、集成创新)作为中心任务,要求在经济和科技战略中集中体现自主创新;在科技任务中切实落实自主创新;在体制机制上有效保障自主创新;在政策措施上引导和激励自主创新。而其中关键的环节是,应当建立一个功能完备的、高效的金融支持系统,以利于企业不断提高技术创新的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公文易爱心文秘网文章-http://www.haoword.com 找范文,到公文易爱心文秘网]
准确把握当今世界经济、科技发展趋势和内在规律,不仅对我国的科技事业,而且对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从世界各国科技与经济发展的演进过程看,科技政策重点逐渐由促进科技的发展转向促进自主创新,各国政府为刺激经济发展,趋向于更积极地推动和指导技术创新,并努力将科技政策和产业政策、金融政策整合为一体。一方面,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金融市场的交易效率、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效率和金融机构的交易效率逐步得以提高,使得金融业可以更好地为高科技发展和企业的自主创新服务。另一方面,金融业一直都在持续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世界各国经验表明,企业自主创新从而科学技术的发展必须依赖外部资金的支持。外源性资金的渠道主要是:政府(或其他社会团体)资助、股权融资、债务融资。现代金融业的发展,最突出的是金融创新的发展,金融创新逐步促进现代高科技的发展。
金融的运行具有其自身的运动规律,它是以还本付息为条件、有偿使用的资本。这个特点决定了借款人,无论是科研机构,还是科技企业,必须保证把贷款使用在能够产生经济效益、能够产生还贷资金的项目上。自主创新的金融支持体系的建设,核心是制度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具体说来,应该从几个方面进行着手构建科技发展的金融支持体系:
一、鼓励探索各种自主创新的金融支持机制
一个可行的运行模式是,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和科技担保公司合作,形成风险准备基金。由创新基金统一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资金给科技型中小企业、“863”“攻关”计划、重大专项等的承担单位,通过集成科技资源,利用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平台,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也可以通过科技贷款贴息,解决“风险与收益不对称”问题,适当提高银行对科技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上浮的比例,企业承付基本利息,政府资金负担上浮利息。例如,厦门市科技局为帮助科技型企业解决发展中的资金瓶颈,先后于xx年4月28日、8月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签订了“共同扶持科技型企业协议”,共同推进科技型企业的发展。xx年底,南京市科技局与交通银行南京分行共同开展“银政合作”试点,交通银行在两年内向南京市科技局推荐的科技项目给予8亿元的授信额度,南京市科技局负责筛选重点项目向银行推荐,对部分重点项目采用贴息引导科技贷款。
金融机构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发展的调研报告>; 二、探索建立科技产业发展银行或中小企业发展银行
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科技型企业设立专业化的科技发展银行是自主创新的金融支持体系建设的重要步骤。科技银行或中小企业发展银行的有效运作关键是要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如果银行具备足够的风险识别能力,就能够有信心、有能力对科技项目进行贷款支持。相反,银行如果没有足够的风险识别能力,可能选择放弃这个市场。这就要求银行要大力发展和应用现代风险管理技术和方法,通过各种手段有效降低对企业的信贷风险,积极探索和开展多种担保形式,发放多种低风险的贷款;可以探索开展税款返还担保、股票股权抵押、保单抵押、债券抵押、应收货款抵押、其他权益抵押等多种贷款形式,解决企业合理的资金需要。
三、积极推进科技金融工具创新
科技部门可以联合金融部门以创新的金融工具(如对重大科技专项资产实行证券化、发放可转换债券、票据贴现等低风险业务)进行融资,既使银行降低风险增加收益,又可以有效弥补产业化的资金缺口,实现科技和金融、政府和社会多赢共利的目标。例如,“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债券”,捆绑了12个开发区、发债规模8亿元,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再例如,以股票作担保的表外研发证券(swords)就是一种重要科技金融工具创新形式。swords是在生物科技企业发展初期阶段常采用的融资方式。典型做法是:发行swords证券的企业负责管理投资运用;并根据预定价格的时间表有权收购所有公开发行的证券;相应地,投资者可得到在预先约定的时间段内以约定溢价价格购买该公司普通股的一个期权或认股证;一段时间后,该认股证可与原先购买的swords单位分开交易。
四、建立自主创新企业的贷款担保制度
许多高新技术企业,规模普遍比较小,自有资金不足,对银行而言风险偏大,因此,往往难以获得贷款支持。为了促进扶持这些企业,政府可成立专门的担保公司,为企业提供担保。政府财政出资专门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的担保基金,为创新型企业的融资提供担保服务,是我国自主创新金融支持制度的必然选择。设立贷款担保制度,可以有效减轻政府出资的压力,还可以充分有效地利用商业银行贷款和民间资金,建立多点投资环境,有利于提高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选择和投资效率,从而形成“企业有所创新,银行有所借款,政府有所保证”的有效机制以及较合理的贷款担保和开放的资金供应系统,从金融支持上促进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美国小企业局向小企业发放直接贷款已于1989年废止,而采用以贷款担保方式对小企业进行支持。日本的贷款担保措施更加完善,除对商业银行贷款给予担保外,还有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对信用保证协会的保证实行连环保险。1974年1月,台湾地区推动成立“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信保基金主要来源于当局及有关金融机构。信用保证的项目包括:一般贷款信用保证、商业本票保证之信用保证、外销贷款信用保证、购料周转融资信用保证、政策性贷款信用保证、小规模商业贷款信用保证、进口税捐记账保证的信用保证、履约保证的信用保证、自创品牌贷款信用保证、青年创业贷款信用保证。在信用保证基金之外,1997年台湾当局又成立了“中小企业互助保证基金会”,推进各项辅导及互助保证贷款。该基金的主要运作为:中小企业互助保证为协助担保品不足的中小企业取得银行贷款。
五、着力培育良好的信用环境,建立合理的信用评级标准和体系
必须加大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投入,打造“信用社会”,提升企业自主创新的诚信环境。有关部门要搭建完善的共享信息平台,积极建立中小企业的信用记录体系和中小企业信用咨询机构,为银行提供中小企业全方位、多视角信用状况有偿咨询,可以使相关金融机构共享信用信息资源,信用状况更加透明,降低了信息成本,金融机构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发展的调研报告风险定价成本也随之降低。同时,信用记录也增加了中小企业及其股东的违约成本,促使其主动增强对自身的风险约束。当前,特别要加大对恶意逃废债务企业的惩处力度,发挥法律强制作用,让失信者付出成倍的代价,形成不愿失信、不敢失信的机制和制度。加强法制建设,不仅有助于保护中小企业的财产权,强化其供应商与顾客的履约义务,从而降低了中小企业经营中的不确定性,而且降低金融机构的信息成本和风险预期,强化了债务人的风险约束,因而会有实质性收效。
六、培育和支持一批中介服务机构
要改变现有科技中介机构服务单一、相互脱节、自我发展能力差的状况,促使中介机构如科技担保、评估推介等相互结合,为科技企业提供多功能、全方位、综合服务。政府可以通过认定资质、委托任务等方式,给予扶持。中介机构的长期生存和发展,应依靠其服务质量和信誉,开办初期应得到政府部门经费支持,但要按照市场规律,引导其在竞争、服务中依靠自身能力求生存求发展,不能由部门长期供养。
七、要注重发展资本市场,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机制,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从国外经验来看,许多小企业都是通过创业投资市场来获得资金,最后发展成长为大企业的。通过风险投资形式为自主创新提供金融支持关键是要规避所谓的“上帝变野狗(god to dog)”现象,即风险投资企业出资时被视为上帝,一旦投入钱后被当做野狗并逐渐被摈弃所投资企业之外。这就要求培育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资本市场,确保风险投资基金的适时退出,加大对成长中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直接金融支持。
美国是创业投资比较发达的国家,20世纪90年代以来,其经济得以较快发展,高科技产业贡献很大,而高科技企业主要是通过创业投资市场筹资。1993年到1999年,美国风险资本急剧增加,1999年达到250亿美元,1999年管理基金达到800亿美元。目前,中国还没有形成灵活有效的创业投资市场,中小企业通过创业资本方式筹资的比例很小。因此,中国政府要积极采取政策措施,创造一个有利于创业投资生产和发育的良好环境,比如:通过立法,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与创业投资相适应的组织形式、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完善企业上市、产权交易、兼并重组等资产流动机制,构建有效的创业投资体系,扩大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数额,缓解中小企业资金不足的问题
【第3篇】2022金融机构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xx市位于关中平原东部,总人口56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42.4万人,耕地面积782.2万亩,是典型的农业大市。近年来,xx辖区内国有商业银行、农发行、城乡信用社及其分支机构、邮政储蓄银行等主要农村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立足xx市情,按照“信贷支农、支付助农、信用惠农”的思路,积极贯彻落实中省“三农”政策和货币信贷政策,不断实现金融服务科学化、创新化、规范化,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
一、现状与成效
(一)突出窗口指导,提高“三农”信贷政策执行力。人行xx中心支行、xx银监分局,积极贯彻落实中省有关“三农”政策和货币信贷政策,先后制定出台了《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规划》、《关于推进全市农村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xx市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金融支持农村消费市场发展指导意见》、《加大金融支持城乡统筹发展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意见》等一系列专项规划和指导意见。并结合xx“三农”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设施农业发展、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等支持措施。同时,人行xx中心支行作为管理机构,积极探索信贷政策窗口指导的有效途径,以35个信贷政策监测基点为平台,将涉农信贷投放纳入信贷政策导向评估考核体系,对金融机构“奖优罚劣”,引导辖区内涉农金融机构增加涉农信贷投放。XX年12月末,涉农贷款余额为306.78亿元,占各项贷款比重49.18%,当年新增14.68亿元,占各项新增贷款比重18.47%,有效地落实了中省各项惠农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农村经济发展。
(二)提升服务水平,改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xx各级金融机构以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为突破口,持续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建机制。人行xx市中心支行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一项工作、一名领导、一队人马、一套措施、一抓到底”“五个一”工作机制,出台了《关于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了全市银行卡助农取款推进会。通过应用非现金支付工具落实中央和地方政府关于农业生产补贴、农民消费促进、农村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既减少了国家补贴资金发放环节,又扩大了农民非现金支付工具的使用,还防范了补贴资金被挤占、截留等风险,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逐步成为全市农民获取金融基础服务的有效补充。
二是强宣传。以金融机构为主体,在庙会、集会上通过发放年画、宣传折页、宣传纪念品、有奖问答、现场解答、悬挂宣传条幅等方式,使农民群众对银行卡有了基本的了解。同时,中支与金融机构携手,组成志愿者队伍,开展“面对面”宣传,提高参与度。316名团员青年组成央行青年志愿者队伍,定期进村入户,宣讲使用银行卡的方便,并通过现场发卡等形式,提高农民群众对银行卡的持有率。五年来,中支通过从点到面、由浅入深的一系列宣传方式,累计组织开展了“央行支付、中流砥柱”、“畅刷银联卡,享受好生活”、“刷新生活,卡动五月”等主题宣传活动105次,发放资料13万份,惠及50多万人次,使银行卡知识走进千家万户,延伸到农村地区及打工地的“神经末稍”,增强了农民群众使用现代化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的意识。
三是创建示范县(村)。XX年,确定了xx县为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示范县,流曲村为示范村。人行xx中心支行指导xx支行指定县域金融机构在全县布放atm机35台、pos机290台,实现了自助设备在乡镇布放的全覆盖,畅通了“三农”资金流转渠道。截至目前,xx县人均持卡量1.1张,持卡消费额占社会零售商品总额的24.29%,受理银行卡的商户增长3.3倍,国家30多种补贴资金通过银行卡发放,xx县被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评为“陕西省改善农村支付环境建设优秀示范县”。
(三)创新金融产品,加大支农力度。xx各级金融机构加快改革创新步伐,依托自身职能,不断改善服务方式,拓宽服务范围,创新服务产品,提升“三农”金融服务水平。
一是突出特色服务,开展综合试点。人行xx中心支行在全市10个县(市)支行开展了“一行一特色”综合试点工作,先后推出了林权抵押贷款、宅基地抵押贷款、土地承包权抵押贷款、果库库存担保贷款等新的抵押担保贷款产品,涌现出了“银行+担保公司+农户+公司”、“一折通”抵押担保贷款等信贷模式,为下一步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提供了经验和借鉴。各县(市)支行也根据当地实际,纷纷开发新的金融产品。蒲城支行设立了乡长金融助理;华县支行推行了“点单式”金融服务新模式;韩城支行落实“绿色信贷”政策支持循环经济发展;xx支行以农业产业化示范园区为依托,创建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被纳入总行国家级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的备选库。多样化金融产品解决了部分农户和涉农企业融资问题。
二是以县域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为切入点,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农行xx分行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服务对象,持续加大对“菜篮子”、“米袋子”、农产品物流、农业科技等方面的金融支持,探索出了“大荔农户贷款”、“xx农业产业化”等服务“三农”新模式。近年来,累计发放金穗惠农卡33.4万张,占到全市总农户数的32%;累计投放农户小额贷款10.6亿元,受益农户达2.9万余户,建立惠农金融服务站近4000家,全市乡镇达到100%全覆盖,先后为200多户中小微企业发放约19.8亿元贷款,做到了“惠农天下,益农万家”,先后荣获了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群众满意十佳单位等多项殊荣。
三是以“一村一品”为载体,创建“信贷专业村”。邮政储蓄银行xx市分行充分发挥其营业网点90%以上分布在县及县以下地方的优势,以创建“规模化养殖专业村”、“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和“农产品收购专业村”为突破口,大胆尝试“信贷专业村”服务新模式,受到陕西银监局的肯定并在全省范围推广“xx模式”。其具体做法是:针对种养殖大户、个体农产品收购户及微小企业主缺乏标准化、规范化财务信息的状况,信贷人员通过走村入户深入调研,科学制定信贷支持方案,并聘请村干部为信息联络员,配合做好信息沟通工作,贷款的申请、审批、发放都在当地,具有随时随地、方便快捷的优点,符合个体农户和中小企业主需求特点。已累计为全市百余个专业市场、专业村提供资金扶持,放款户数达4000多户,为支持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扶持。
四是推行“阳光信贷”,促进群众致富。陕西省农村信用社xx办事处积极实施“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阳光信贷”和“富民惠农金融创新”三大工程,制定了《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五年发展规划》,成立了公司、农户、个人三大贷款营销中心,推行全员深入农户,开展专业化信贷营销服务。各联社在全市网点设置“阳光信贷”公示牌,实行“信贷服务五公开”,向客户公开贷款种类、对象、条件、利率、审批程序等,提高了办贷透明度。累计向42.72万农户发放贷款207.44亿元,向976个农民专合组织发放贷款2.61亿元,发放新农村建设示范园贷款24.65亿元。同时,在辖区内10家县(市、区)联社设立了惠农资金兑付中心,代付涉农资金20余项,累计代付资金总额60余亿元。10家联社还设立了专门的创业促就业贷款服务中心,累计发放创业促就业贷款5.14亿元,支持1480名返乡农民工就业,走上致富道路,XX年被授予“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功勋单位”荣誉称号。
(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出台了《xx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三年规划(XX-XX)》,召开全市各级金融生态环境评价座谈会,把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利用征信知识宣传周、3.15消费者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宣传征信知识诚信意识。人民银行xx中心支行从信用信息服务入手,为配合并推动小额信贷业务的开展,在农村地区持续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指导农村信用社累计为97.4万农户家庭建立了经济档案,建档面达82.56%;评定信用户43万户,评级面达44.1%;创建信用乡镇25个,信用村732个,为信用户发放无需抵押的小额信用贷款12.26亿元。中支团委组织开展了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评定工作,按程序选树了55名农业产业化代表、大学生创业典范、青年创业带头人等农村优秀青年为第一批信用示范户,已向示范户发放贷款上百万元,支持青年创业发展。通过信用示范户带动,诚实守信的文明风尚逐渐形成,也促进了农村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发展。
二、困难与问题
近年来,随着国家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持续实施,农村经济日益活跃,对银行信贷需求也日趋强烈,但是现有的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与较为完善的城市金融服务相比,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与需求在量上差距较大。随着农业产业化、市场化程度提高,农村经济对金融服务的要求趋向多样化。传统农户主要用于购买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性贷款比例大幅下降,个体、私营企业贷款剧增。但目前除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外,无论是农行、农发行还是农村信用社,对农户和企业都设定了较高的信贷准入门槛,小额贷款对种养大户及农村个体加工运输户,3万元以下的授信额度则远远不够,资金供求矛盾较为突出,影响农业产业化经营。另一方面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部分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地域范围向外拓延,可以同时经营农村地区和城镇地区金融服务业务。由于农村金融服务受限于自然条件,贷款风险大,成本较高,利润较低,为实现盈亏平衡,部分农村金融机构在主观上希望进一步拓展城镇金融服务。当前对农村金融机构吸收的农村存款如何确保返投农村,仍然缺乏明确的政策规定,因而县域信贷资金向城市集中,县域金融机构存贷比低于城市地区,由此造成农村金融服务“失血”较为严重,加剧了农业资金的供求矛盾。
(二)农村金融服务网络不够健全。随着金融体制改革,主要商业银行在农村基层的网点撤销,现有机构贷款权限上收,基本上不再办理农户贷款和一般性农业生产贷款。农发行作为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银行,主要发放粮棉收购资金贷款。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服务的主要金融机构,主要发放小额信用贷款和部分涉农企业贷款,但受资金限制,并不能满足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发展的需求。邮政储蓄银行虽发放部分消费贷款,但尚处在起步阶段,涉农信贷业务发展缓慢。同时,较高的金融市场进入门槛,阻碍了村镇银行及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难以形成完善的面向农村的投资体系,最终导致市场竞争不足,使得金融机构缺乏足够的动力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三)金融服务品种有待进一步丰富。一是金融产品单一。目前,大多数农村金融机构仍沿用传统金融服务手段,金融业务以传统的存、贷、汇为主,农村金融服务仍以现金为主,信贷产品创新不足。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农村金融服务需求日益多样化,农村资金需求已经从单一的农业生产扩展到生产、消费、教育等,缺少金融服务创新,不能完全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二是支农贷款对象范围狭窄。目前农村信用社贷款对象局限于农户和农副产品加工个体户,涉农贷款过度分散,向农业优势产业带、产业区域和“一村一品”示范村适度集中不够,向与主导产业关联度大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不够,拉动农村产业发展的效应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三是农村金融市场细分不够。基层农村金融机构对多层次的“三农”金融需求主体很少进行细分,对不同客户往往采取相同的服务和管理策略,忽略了市场及客户的多样性与差异性。涉农贷款投放的时段分布与农业生产的需求衔接不紧、相对滞后、存在错位。据农户反映,设施农业在一季度的资金需求旺盛,而金融机构的资金投放往往按季度平均,甚或在一季度不能及时投放农业生产资金,这对现代农业的发展无疑是不利的。
(四)农业信贷风险保障机制滞后。当前,xx尚未建立有效的农业保障救助机制。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仍以家庭基本生产单位为主导,其特点是生产规模小、产业化程度低、抗风险能力弱,一旦市场发生变化或遭受天灾人祸,农户就束手无策,难以规避风险。加之,农民自身拥有的房产、土地使用权、种养物等难以作为有效抵押物,金融机构既难找到适合条件的担保人,又缺少相应的专门担保中介机构,并受农业生产高风险、长周期、低收益等因素的影响,从资金出路和经营效益角度出发,虽有贷款愿望,但考虑到农业抗风险能力较弱和农户偿贷能力有限,又存在“畏贷”心理,对支持“三农”信心不足。同时,农业保险因技术复杂赔付率高,一些商业保险公司考虑其经济效益目标不愿涉足,尚不能满足农业发展的需要。
三、建议与对策
农村金融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处于核心地位,其服务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农村经济发展的水平。要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迫切需要积极探索金融服务“三农”的新思路,深入研究“三农”工作发展的新特点和对农村金融服务的新要求。针对当前xx金融机构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大农村金融的有效供给。资本的逐利性与农业的弱质性决定了农村金融不能完全靠市场自发调整,这就要求政府引导农村金融机构调整投资方向及投资方式。建议地方政府通过制定法规,公平、公正地界定农村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和服务职责,对于连续完成一定比例投放当地的金融机构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鼓励农村资金回流到农村,实现金融资源在城乡间的合理配置。地方财政对支农贷款、再贷款给予贴息,进一步落实涉农贷款税收优惠、定向费用补贴、增量奖励等政策,激发金融机构对农业投入的积极性,引导资金进入农村。另一方面,人行作为管理机构,需进一步提升支农再贷款在引导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增加涉农信贷投放方面的导向作用。扩大支农再贷款的支持对象,由农村信用社扩大到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及村镇银行等设立在县域的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借鉴福州等地经验,探索支农再贷款授信管理新模式,对内控好、涉农贷款比例高、支农再贷款资金需求季节性波动明显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试行支农再贷款“核定额度、随借随还、循环使用”的授信管理模式,为其增加涉农信贷投放提供更稳定的央行资金支持,防止因存款波动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营的影响。
(二)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继续完善现有的农村金融体系,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把农村信用社发展培育成真正的农民合作金融组织。完善农业政策性银行管理体制,扩大政策性业务范围,增加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中长期贷款等开发性金融业务。建立邮政储蓄与当地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互通制度,使邮政储蓄吸收的农村资金,能及时回流、运用到农村、农业和农民。与此同时,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适度放宽市场准入,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小额信贷组织、农村资金合作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从而构建多种所有制并存,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相互补充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提升对“三农”的服务效率和质量。
(三)创新金融产品及服务方式。一是推广金融超市“一站式”服务和农贷信贷员包村服务。利用移动通信和互联网技术,在农村地区开办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在农民主要聚居地设立atm机和自助银行,提高金融服务便利度。对少数地域面积大、居住人口少、生产季节性强的村镇,提供代理或流动上门服务。推行涉农金融业务产品的流程、价格、贷款公开制度,实施“阳光放贷”,提高农民获得公平贷款权的机会。此外,要健全登记、托管、交易和清算制度,加快农村金融现代化清算系统建设,为农村提供方便、快捷、持续的金融服务。二是拓宽信贷范围。将城市成熟的金融产品推广到农村,探索开展农村教育贷款、生活消费贷款、农村住房贷款等消费性信贷业务。创新中长期贷款方式,支持涉农中小企业发展,开展贷款、贴现和票据承兑业服务,对优质农业产业化项目可采取社团贷款、联合贷款等形式,以满足农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三是适时调整。由当地政府部门牵头建立起县乡两级农村经济项目信息库,实施重点涉农项目进展通报机制、涉农政策出台前沟通磋商机制,加强货币信贷政策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金融监管政策等相关政策的有效衔接。金融机构据此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环节和不同主体金融服务需求特点,有组织、有计划地提供差别产品、差别营销和差别服务,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建立和完善农业风险补偿和保障机制。一是创新担保方式。建议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联合,探索组建农业专业担保机构、农民自发组织形成的互助担保机构、财政资金支持的担保基金等,尽可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信用担保的合理需求。二是积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我市可根据本地农业发展实际需要及财力状况,在全省17种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品种之外,对能体现地方特色的项目适时纳入基本保险范围,并不断提高覆盖面和保障程度,减少自然灾害对农户经营的冲击。三是加强宣传。通过地方碎戏等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来介绍、宣传农业保险的重要性。也可尝试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兴软件以达到传播效果,提高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知水平,改变“靠天吃饭”的传统生产模式,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自愿参保投保。与此同时,加大地方性“三农”保险产品创新力度,探索开发“信贷+保险”金融服务新产品,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保险品种,实现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农户的“多赢”。
抓好科技示范养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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