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调研报告范文
为使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好的保护和传承,按照县政协2023年度工作安排,7月份以来,县政协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部分委员到县文旅局、银郭庄村葫芦民俗文化产业园、孔村梅花拳狮魔头传承基地、云瑞灵芝专业合作社等单位,通过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的精华、民族智慧的结晶。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指示精神,把非遗保护与传承作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的重点工作来抓,全力推进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取得实效。
(一)开展普查,建立四级非遗保护名录。围绕我县非遗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等情况开展普查工作,对县域内各种非遗资源进行挖掘、整理、记录和建档,对极具典型的代表性非遗项目,积极向上推荐申报列入非遗保护项目名录。截至目前,我县有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3项,省级非遗保护项目6项,市级非遗保护项目25项,县级非遗保护项目127项。
(二)加强培训,完善保护机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冠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冠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遗流程》《冠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定办法》等相关保护传承制度。多次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培训班,非遗传承队伍不断壮大,现有省级非遗传承人4人、市级非遗传承人18人、县级非遗传承人166人;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筛选10名优秀传承人走进校园,进行公益讲授。
(三)抢救剧种,扶持民营演出团体。组织专业人员深入挖掘蛤蟆嗡剧种,指导该项目成功申报为省级非遗项目,创作了5部蛤蟆嗡小戏,其中《武训推磨》在山东电视台举办的评选活动中获奖。先后扶持成立了冠县宏湖蛤蟆嗡剧团和冠县超艺蛤蟆嗡剧团,排演十余部蛤蟆嗡红色戏曲,其中《红月亮》《三起轿》在“山东省群众性小戏小剧‘大擂台’比赛聊城专场”双双斩获金奖,并与“送戏下乡”相结合开展百场巡演,使创作成果惠及大众。
(四)筛选优质非遗产品,积极宣传推介。从非遗项目中筛选出具有代表性的产品进行打造,与高校专家、设计团队合作对部分产品进行形象提升,打造了灵芝盆景、梨木案板等10余个县级重点手造项目,纳入“山东手造·冠县好礼”品牌。对入选“山东手造·冠县好礼”系列产品,通过冠县融媒体中心及冠县文旅公众号、视频号宣传推介,提高其知名度。
二、存在问题
(一)有些非遗项目存在消失的危险。一是很多非遗项目不能为传承人带来丰厚的经济收入,致使许多人失去了学习的兴趣,这些非遗项目面临着后继无人的局面,如史庄圈椅、武训故事等。二是获得补助的民间艺人数量很少,只有18人,且金额较低,国家级、省级、市级非遗传承人每人每年获得的传承补贴分别是2万元、6000元、3000元,县级传承人没有补贴。非遗传承人需要外出务工维持生计,非遗项目只能空闲时间练习,很难把技艺学深、学透。
(二)非遗项目宣传弘扬不足。非遗保护尚未引起广泛关注和重视,公众参与热情不高。很多群众对我县非遗项目不了解,更谈不上参与非遗的保护传承;还有些群众认为非遗保护是文化部门和专家学者的事,与自己无关,对非遗保护传承缺乏认同。
(三)非遗保护传承人力物力缺乏。我县从事非遗保护工作的人员较少,且没有专业技术人员;非遗保护传承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资金短缺;没有标准的非遗展馆。这些因素直接影响到非遗项目申报的质量和数量,严重制约着我县民间传统文化的传播和弘扬。
(四)非遗项目的开发利用有待加强。很多非遗项目受传承人自身文化素养所限,缺乏创新提升,且没有形成规模传承效应,在促进文化旅游、拉动文化产业、促进群众增收等方面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如我县的郎庄面塑,虽然是国家级非遗项目,但是由于老艺人知识水平偏低,没有创新意识,多年来郎庄面塑的产品大部分以花、鸟、神话人物等老几样为主,再加上成品不易长久保存,经济效益不佳。
三、工作建议
(一)提升非遗保护传承的经费保障。一是加大非遗保护传承经费的投入。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应将非遗保护传承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保障非遗保护传承必要的资金来源。二是拓展投资渠道。支持和引导社会各界以捐赠、资助、依法设立基金会等形式,参与非遗保护传承,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努力形成政府力量与民间力量一起参与,共同推动非遗保护传承的生动局面。三是相关部门要深入研究国家、省、市关于非遗保护传承的相关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
(二)强化非遗保护传承队伍建设。一是充实非遗保护工作力量,按照职责和任务需要招录专业人才,确保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高效开展。二是深入实施传承人培训进修计划,帮助传承人增强对中华传统文化的自信,深化对中华民族创造力的认识,提高其保护传承能力,促进自身传承的非遗项目创造性发展;实施传承梯队建设工程,加大中青年传承人发现和培养力度。三是县里对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给予适当补助,为其安心开展非遗技艺传帮带提供必要经费和物质保证,对各类获奖的非遗作品给予奖励,激发非遗传承人的积极性,带动和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加入到非遗人才储备建设中。
(三)加大非遗项目宣传弘扬力度。一是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非遗作品线上展演、普及非遗保护知识,加强对非遗保护的教育和引导,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保护传承非遗重要性的认识。二是通过传统节日、节庆活动,组织开展非遗节目演出、非遗产品展示;常态化开展“非遗进社区”、“非遗进景区”等主题活动让更多人接触非遗、了解非遗,感受非遗的文化魅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非遗保护传承的参与感、认同感和自豪感。三是进一步做好非遗普及教育,在中小学开办非遗兴趣班,让越来越多的优秀非遗项目进入校园、课堂和乡土教材,培养新一代对非遗的兴趣,吸引青少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引导更多的人走上传习之路。四是扩大非遗宣传的窗口,在县档案馆、村史馆、旅游景点等地设置非遗展示中心,定期举办非遗展览、展演。
(四)推动非遗项目的产业化发展。一是进一步挖掘传统工艺、技艺的潜力,鼓励和支持民间艺人大胆创新,找到传统与现实融合的切入点,使传统工艺、技艺从自给自足型向市场需求型转变,进而得到可持续发展。二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利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支持发展乡村旅游、研学旅游,推出一批非遗主题旅游线路,培育一批非遗旅游体验基地,打造一批非遗研学产品和演艺作品。三是相关部门组织非遗传承人参观学习非遗产业化发展项目,拓展传承人的视野,打造更多的非遗产业化发展成功案例,充分发挥非遗项目在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带动农民增产增收方面的积极作用,让丰富的非遗资源为乡村振兴提供丰厚滋养和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