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旗民族文化传承、保护、挖掘工作的调研报告范文
我旗历史悠久、文化璀璨,特别是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为我旗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以匈奴金冠为标志的古代游牧文化;以霍洛柴登古城为标志的民族交融文化;以阿拉格苏勒德为标志的成吉思汗祭祀文化;以古如歌为标志的蒙元宫廷文化;以杭锦婚礼为标志的杭锦民俗文化;以菩提济渡寺为标志的宗教文化;以七星湖为标志的沙漠生态文化;以穿沙精神为标志的改革开放时代文化构成了杭锦文化的主框架。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国务院、自治区、市、旗关于加强民族文化保护工作的有关要求,立足全旗民族文化发展实际,注重挖掘民族文化内涵,在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挖掘上做了积极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民族文化保护、挖掘和传承工作基本情况
(一)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近年来,为加强全旗公共文化建设工作,推进全旗民族文化繁荣发展,我旗加大投入力度夯实了文化建设基础。目前,全旗建有综合博物馆和普提济度寺博物馆2个,建有影剧院1个,旗文化馆设有多功能展厅1处,综合排练室2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1处。旗图书馆设有地方文献资料室1处。2017年,为加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鄂尔多斯古如歌的保护、挖掘和传承,由旗委宣传部牵头,投入250余万元将旗800余平米旧电影院成功改建为集非遗传习和非遗展览为一体“鄂尔多斯古如歌”展演厅。2014年至2016年,全旗先后投入1000余万元新建嘎查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42个,2017年投入8万余元在各苏木镇(管委会)新建图书分馆11个。2018年我局选址挂牌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29个,专门用于开展各类非遗培训活动。相对完善的文化基础设施条件为全旗民族文化保护、挖掘和传承提供了保障。
(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成效显著。目前,我旗成功申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0处,其中国家级1处,自治区级3处,市级3处,旗级22处。成功申报国家、自治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8个(其中鄂尔多斯古如歌、鄂尔多斯短调民歌已列入国家级非遗项目),成功申报国家、自治区、市级非遗传承人27人(其中鄂尔多斯古如歌传承人古日巴斯尔已申报为国家级非遗项目传承人)。成功申报市级文化艺术之乡4个。2017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霍洛柴登古城遗址草原神灯项目实现了与公安网和政务大厅接轨,遗址安防系统工程竣工并顺利通过公安部、建设、施工、监理4个单位所派专家组验收。同年通过积极争取,“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沙日特莫图庙三防工程防雷、安防方案通过了国家文物局审核。目前,130万元防雷工程项目已开始走招投标手续。
(三)各类民族文化活动丰富多彩。鼓励扶持民间文艺队及文化户的发展,活跃基层民族民间文化活动。2017年计划新增文化户35个,民间文艺队15支。同时采取开办培训班、举办比赛活动,开展特色文化活动等多种措施,积极为全旗民族文化爱好者搭建学习和交流平台,深度挖掘优秀传统民族文化传承和发展潜力,有力推进民族文化传承发展。一是按要求组织非遗项目传承人积极参加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训,不断增强现有非遗传承人民族文化传承能力。二是以现有文化馆多功能活动室、乌兰牧骑排练厅、拉苏荣技能大师工作室为载体,每年至少开办“乌仁堂奈”蒙古族四大民乐、蒙古族刺绣、“阿拉腾鸿达嘎”“蒙古族四胡”、大正琴等各类培训班6次以上。三是通过创新开展民族传统文化实践课,加强优秀传统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2017年成功开展马文化、“游牧文化之骆驼”和“游牧文化之羊”等蒙古族传统文化实践课3场次。四是加强开展民族文化比赛活动。每年连续在4.23世界读书日期间与教育局联合举办十一届全旗蒙古族中小学生朗诵演讲比赛,加强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通过鄂尔多斯民间故事讲述、诗歌朗诵,吸引蒙古族学生从小关注本土民族文化,培养学生热爱家乡、热爱本民族,增强对本民族的认同感、自豪感。每年连续举办六届鄂尔多斯古如歌大赛,扩大国家级非遗项目鄂尔多斯古如歌的宣传,激发群众传唱鄂尔多斯古如歌的兴趣。五是加强传统民俗文化传习,每年至少举办“母驼圣火祭祀”、“珠拉格马奶节”、“剪鬃节”、“阿拉腾敖包祭祀”等特色文化活动4场以上。六是加强文化遗产知识宣传,每年在“世界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期间通过发放宣传材料、设立宣传展板、开办民族手工艺作品展览等形式广泛宣传民族文化遗产知识,通过宣传增强群众保护民族文化遗产的意识。七是积极开展对外演出交流活动,有力提升杭锦民族文化知名度。2016年新编排《河套之花》《上帝的恩典》两首曲目组织杭锦旗远古神韵古如歌合唱团于7月份参加全国中老年合唱比赛获比赛最高奖马兰花金奖。9月下旬参加在国家大剧院举办的“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八十周年、庆祝合唱协会成立三十周年、走进国家大剧院高雅艺术殿堂文明行”演出比赛,荣获比赛银奖。同期受主办方中国音乐学院图书馆“中华传统音乐资源库”邀请,在中国音乐学院国音堂音乐厅举办了杭锦旗远古神韵古如歌合唱团“古如歌”专场音乐会。2017年组织“鄂尔多斯古如歌”演出团队赴香港、蒙古国参加演出活动,有力地宣传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鄂尔多斯古如歌”,成功打响了杭锦文化名片。2018年5月上旬,杭锦旗乌兰牧骑将携《和谐四瑞》、《阿拉腾鸿达嘎》2部舞台剧赴蒙古国参加参加蒙古国十四届“葛根木扎-2018”国际戏剧艺术节。
(四)民族文化艺术创作成绩斐然。我旗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带给艺术创作者们无限的创作灵感。而独具特色的精品艺术作品又是优秀民族文化的繁荣发展动力之源。近年来,我旗乌兰牧骑平均每年新创文艺作品达10余件以上。特别是2016年精心编创的《阿拉腾鸿达嘎》、《和谐四瑞》2部精品舞台剧成功绽放出杭锦民族文化独特魅力。2016年《和谐四瑞》申报参加了国家艺术资金资助项目评审,从全国7400多个参评剧本中脱颖而出成功被列为146个国家艺术资金资助项目之一。《阿拉腾鸿达嘎》也在参加第二届全市文艺团体文艺汇演中斩获银奖。2017年经修改完善,舞台剧《和谐四瑞》成功首演,顺利通过专家组验收。同年,2部舞台剧在参加首届内蒙古蒙古语戏剧节展演中荣获优秀剧目奖、最佳编剧奖等10项大奖。2017年底《阿拉腾鸿达嘎》被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列入第一批戏曲进乡村剧节目推荐目录。此外,在2017年“孙良杯”八省区第五届蒙古四胡演奏大赛中,由杭锦旗乌兰牧骑编创的《“班泽尔达日”》、《“森吉德玛”》和《草原红色轻骑兵》3部优秀四胡作品获得佳绩。其中,《“班泽尔达日”》和《“森吉德玛”》分别荣获比赛的演奏二等奖和作曲一等奖。《草原红色文艺轻骑兵》斩获作曲一等奖和演奏三等奖。
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发展空间受限。由于市场经济竞争,人们无心顾及传统历史文化,使得民族传统手工艺作品难以与同类型科技产品竞争,进而使其丧失了生存和传承的环境和条件。
(二)对民族文化保护传承的扶持力度不够。因我旗财政困难,在民族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申报工作上缺少必要的扶持政策,既没有专项扶持资金,也没有设立专门保护机构。目前我旗非遗保护中心为文化馆内设机构,没有独立编制和机构,缺乏必要的采录设备和专业人员,保护手段落后,不利于非遗的传承和保护。
(三)专业人员匮乏制约了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我旗至今未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该项工作一直由文化馆负责。在现有工作人员中,没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保护工作的专业人才,特别是摄录、照相、记谱、文字撰写、音像资料制作人员更为匮乏,使许多资料征集后不能有效开发、保护和利用。
(四)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认识不高。社会各阶层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比较模糊。现有传承人缺乏对“非遗”品牌的专项使用和保护规划,部分身怀绝技老艺人年事已高,有的不收徒弟不外传,子女又不愿学,传承人青黄不接。
加强民族文化保护、挖掘和传承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健全完善的工作机制。一是确立政府在民族文化传承保护中的主导地位。由政府出面,组织各类民族民间文化保护评比和各类民间传统文化技艺展示及竞赛,并制定奖励计划,从而形成民族民间文化的激励机制,养成全社会保护民族文化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二是建立有效的联动机制。加强文化部门与发改、财政、教育、旅游等部门的合作联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长效的保护机制。
(二)广泛宣传,调动民族文化保护传承的社会力量。一是加强民族传统文化的学校教育。要将传统文化欣赏和技艺引入中小学课堂,把优秀的民族民间文化传承给青少年一代,从小培养他们对非遗的兴趣爱好,让各级学校承担起非遗的传承义务。二是充分利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和微信、二维码、微博等高科技传播手段,通过举办“文化遗产日”、“非遗展示展演”、“民间文艺汇演”等系列活动,加大非遗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非遗认知度和保护意识,使人民群众既是非遗的创造者、传承者,同时也是宣传者、保护者。
(三)加大投入,落实机构、人员及经费保障。一是用足用活有关文化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依托项目申报及富有特色的文化成果展示,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二是设立非遗保护专项基金。国家、自治区、市里都有非遗保护专项资金,建议我旗也应结合自身实际,建立非遗保护专项基金,并纳入财政预算。三是成立专门非遗保护机构,招聘专业人才加入非遗保护管理队伍,提升我旗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效率。四是用好民间资本。通过政策引导,调动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多渠道筹集资金,吸纳民间资本投入非遗保护。
(四)培养人才,壮大保护传承力量。针对目前非遗保护项目传承后继乏人的状况,加快制定传承人培养制度、传承奖励制度,用制度规范人才培养工作。尤其对濒危的重要项目要制定传承计划,建立传承活动基地,设立专项传承补贴,为传承人提供良好的传承条件和必要的生活保障。要抓紧进行资料抢救,把濒临灭绝的民族民间文化利用图片、录音、录像等一些手段保存下来,使传统文化的特性能够得到传承和发展。同时要鼓励教学机构开办兴趣班,引导更多的人走上传习之路,壮大非遗保护传承力量。
(五)整合文化资源,加快非遗保护与产业融合。把文化优势转化为资本优势是技艺薪火相传的有效途径,运用科学发展观引导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市场化是实现永续传承的有益尝试。在非遗保护与利用方面,我旗可以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大非遗项目综合利用力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为旅游商品,推动文化与旅游深度结合,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与产业和市场的结合中更好地传承,有效拓宽民族传统文化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