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品牌发展思路探讨范文
摘 要【基本原则】1、坚持企业主体;2、坚持绿色发展;3、坚持市场导向;4、坚持政策推动。【目标任务】1、构建农产品品牌体系;2、打造垣曲整体品牌;3、创建区域公用品牌;4、培育知名企业品牌;5、推进“三品”认证。【实施步骤】1、壮大农产品规模生产主体,做到基地建设与农业优势产业、现代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机结合;2、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生态特点农业地方标准(食用菌、核桃、小米、辣椒等方面),完善特色农业标准体系;3、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以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对生产基地进行监管;4、提高农产品品质,普通农产品要符合无公害农产品标准,优质农产品(食用菌、核桃、小米)符合绿色食品标准,特级农产品达到有机食品标准;5、强化农产品品牌管理,建立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并把区域公用品牌、企业产品品牌形成目录;6、多方面拓展营销渠道。【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2、明确部门职责;3、狠抓工作落实。
关键词:农产品 品牌建设 方案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进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品牌意识不断增强,品牌建设已经成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路径。农村是以生产初级农产品为主,缺乏强有力的农产品品牌,农业生产标准化率较低。立足现状,围绕强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发挥农产品品牌引领作用,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对农产品品牌发展思路做一浅显探讨。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企业主体。引导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商标注册、质量管理、品牌培育、“三品”认证和科技创新,创建企业产品品牌,努力打造以品牌价值为核心的新型农业。
2、坚持绿色发展。各经营主体要以生产绿色、有机农产品为发展方向,加快推进生产标准化,创建绿色、有机品牌,实现优质高效。
3、坚持市场导向。适应市场多样化、个性化、优质化需求,进行有效的品牌定位、形象塑造和大众传播,大力提升本土品牌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建立符合品牌农业发展要求的现代农业经营模式。
4、坚持政策推动。加强政策体系建设,完善财政、金融扶持政策,依法依规落实税收、土地优惠政策,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各种违法行为,保护农产品品牌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农产品品牌建设的环境。
二、目标任务
1、构建品牌体系。建立健全相对完善的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形成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营销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大幅增加品牌农业经济总量,着力构建以“三品”认证为基础、区域公用品牌为引领、企业产品品牌为主体的农产品品牌体系。
2、打造整体品牌。组建绿色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将地域型区域公用品牌注册为保护商标,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并对“三品”认证主体和符合无公害质量标准的生产主体进行使用授权管理。
3、创建区域品牌。将地方特色产品登记为地理标志农产品,对特色产业进行质量安全把控和区域公用品牌日常使用管理,将地方特色产品打造成省级知名品牌。
4、培育企业品牌。充分发挥地方优良生态条件的天然优势,结合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业产业,在地方特色功能型农产品等行业打造知名企业品牌,使其成为带动农产品品牌发展的领头羊和排头兵。
三、实施步骤
1、壮大农产品规模生产主体。立足地方农业现状,做到基地建设与农业优势产业、现代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机结合,加快培育农产品品牌建设主体,鼓励农产品龙头企业整合资源,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不断强化产业带动能力。
2、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以建立健全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农业标准推广应用体系为重点,加快推进地方农业生产标准化。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生态特点农业地方标准,完善特色农业标准体系。组织相关产业种植户,开展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力求每一位种植户都能掌握标准化生产技术并能熟练运用。
3、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以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对生产基地进行监管。首先确保生产基地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其次对农产品生产过程采取全程跟踪监管和农药喷施、化肥施用等重点环节的监管,确保农业投入品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最后对收获的农产品进行农残检测,确保农残不超标,保证上市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全部符合相关标准。
4、提高农产品品质。充分发挥地方生态条件优良的天然优势,普通农产品要符合无公害农产品标准,优质农产品符合绿色食品标准,特级农产品达到有机食品标准。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农产品品质,一是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提倡减量使用无机肥,提高有机肥用量,推荐使用生物农药,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二是广泛开展职业农民技能培训,提高种植户文化素质;三是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与应用,建立健全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相配套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5、强化农产品品牌管理。由绿色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对地域型区域公用品牌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统一授权使用管理,建立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并把区域公用品牌、企业产品品牌形成目录,由政府统一组织发布,实行动态管理,并制定农产品品牌征集、审核、评价、保护和管理办法,研究地方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和区域公共品牌标志的使用授权和监管办法。对纳入品牌目录的农产品外包装全部实现统一品牌设计,以提升地方农产品品牌的社会影响力。
6、拓展营销渠道。一是媒体方面,利用各利媒体进行多频率、大时长的新闻报道;二是地面宣传方面,在汽车站、火车站、机场、高速出口、旅游景点处设立宣传版面多角度宣传地方农产品品牌;三是网络营销方面,在各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地方农产品网上专营店直接进行宣传和销售;四是同旅行社的合作方面,由导游引导游客前往生产基地和土特产专营店进行参观和购物;五是引导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各种形式的展销、推介会,推广地方品牌形象。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地方政府牵头,地方农业、宣传、财政、市场监督管理、经信、科技、扶贫等相关业务部门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调度、检查验收、资金拨付等日常工作。
2、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农业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共同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地方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农产品品牌建设宣传推介工作;财政部门负责保障农产品品牌建设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科技部门负责农产品品牌建设技术支持、对关键环节、重要领域科技攻关予以扶持;经信部门负责品牌农产品电子商务、直销配送,农超对接等营销模式发展,市监部门负责经营主体申报、注册、商标管理和保护等工作;扶贫部门负责将扶贫开发项目和资金向农产品品牌建设倾斜,引导贫困户参与农产品品牌建设;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品牌建设日常管理,加强对各基层和有关部门的督办检查。
3、狠抓工作落实。按照“统筹规划、分工负责、上下配合、全面推进”的原则,农业部门要结合各行各业主导优势、特色产品、以及历史文化底蕴,突出特色和亮点,着力打造当地特色农产品品牌,切实担负起推进当地农产品品牌建设的主体责任,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