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伤亡事故的调研报告范文
关于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伤亡事故的调研报告
呼伦贝尔市是内蒙古自治区最东部的地级市。辖14个旗市区,人口271万,总面积25.3万平方公里,与俄罗斯、蒙古接壤,边境线长达1723.82公里,其中,中俄段1048公里,中蒙段675.82公里。全市林地面积2.4亿亩,占全市土地面积的63.5%,人均林地89亩。有林地面积1.88亿亩,占全市土地面积的49.55%。森林覆盖率51%以上。森林活立木总蓄积量11.3亿立方米。草原面积1.26亿亩,占全市土地面积的 33.21%。湿地资源非常丰富,有3大类11型湿地,面积为2925万亩。以大兴安岭林地、呼伦贝尔草原和丰富的湿地构成的呼伦贝尔生态系统,维系着东北乃至更大范围区域的生态安全,构成了祖国北疆重要的生态屏障,防火工作责任重大。
近些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扑火队伍建设处于历史最好时期。目前,全市专业队伍2715人,半专业队伍6742人。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由于我市森林覆盖率较高,林区内可燃物丰富,林区群众的生产性用火增多,境外火侵袭频繁,我市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仍然相当严峻,队伍建设仍需加强。今年4月四川木里大火一次性伤亡30人事件、山西沁源大火一次性伤亡6人事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应该引起我们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从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伤亡事故的原因看,有几点值得我们深思:
一、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中发生伤亡的主要原因
(一)组织指挥失误
1.指挥协调不顺。部分火场通讯不畅通,总前指与分前指、分前指与扑火一线失去联系,各自为战,难以形成合力;指挥员专业素质不高,实战经验缺乏,对火场态势判断失误,惊惶失措,指挥失控盲目冲击。
2.扑火队伍专业性不精干。派遣的扑火队伍专业素质参差不齐;盲目进山灭火;组织没有经过扑火技战术、安全避险培训和体能训练的职工、解放军和农(牧)民参加灭火;召集一些没有灭火经验的人员开设隔离带,堵截火头,直接扑打火头、灌木丛和沟塘火。
3.扑火技战术不合理。没有正确选择切入火线的地形和地点;大风天气下灭火或风向不稳定时接触火线;乱用“以火攻火,以火截火”战术。
(二)避险方法和露营地选择不当
1.心理素质差、恐惧、忙乱。
2.顺风逃生、向山上逃生、经鞍部逃生和在草塘及灌木丛中半山坡、山谷地带休息或避火,擅自离开火线或火烧迹地。
3.宿营地无安全防火隔离措施;三面环山;山脊鞍部;狭窄草塘沟;无植被沙土疏松或岩石裸露的陡坡山脚;低洼干涸的河床;孤立的大树下。
(三)防护装具性能欠佳
未携带防护装备和避火装具,防护装备种类少、数量少、性能差。
(四)其他意外情况
1.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违章或不熟悉路况,车辆超速、超载。
2.岩石松动、滚石伤人,吊挂木、站杆、火烧木(风倒木)掉落倒下砸伤,不慎掉入“火坑”等。
3.被毒蛇、蜱或其他动物咬伤等。
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中避免伤亡的主要对策
(一)加强火源管理。形成“党委政府负总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积极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特别是要加强管理野外用火,依法严管入山火源,严防森林火灾。防止出现“扑救重于预防”的倾向。
(二)加强护林防火宣传教育。在公众中形成教育制度,使宣传常态化,让森林防火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三)加强培养高素质火场指挥员队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科学处置”的指导思想。要建立定期培训火线指挥员制度,使村长、乡(镇)长、灭火梯队长、林业有关负责人和驻军单位首长,系统学会灭火原理、灭火的方式方法,做到科学指挥,避免人员伤亡。同时使居住在森林草原地区的农牧民、职工了解掌握火场一线应当注意事项,开展防灭火安全培训,提高自我保护安全意识。
(四)加强火场前指(前线指挥部)建设。及时收集火场信息,掌握森林火险、火情状况,分析火场安全形势,保证指挥部反应灵敏、决策果断、指挥有力、应对有效、纪律严肃。安全组织机构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安全责任,明确安全工作注意事项,增强防范意识。安排专业人员统一指挥或协同指挥,避免出现“谁官大就谁指挥”的问题,一切灭火梯队必须服从前指的安排部署,防止各自为政,出现乱打、乱调、乱休整(宿营)的状况。
(五)加强火场的现场指挥。选派专业素质强,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侦察组,了解火场态势,提供火场准确信息,确定突入火线和接近火线的路线和方向,明确战术方法和编组作业方式。要认真检查机具装备,使机具装备都处于临战状态。突入和接近火线时,指挥员要统一组织,严密实施,选择火势较弱、植被较稀地带,采取先突进、再扑火,后跟进、再展开的扑火方式。当地形特殊,气象、植被、火焰强度不利于扑救时,严禁灭火梯队接触火线或开设隔离带。攻坚、扑救明火、开设隔离带要安排专业或半专业队伍去完成,情况紧急,专业队伍暂时无法来到时,必须由参加灭火安全常识培训过的人员来完成。
(六)加强扑火队伍建设。灭火队伍应由经过专业训练、经验丰富、人强力壮的人员组成。专业和半专业队伍要经常统一集训,提高作战水平。
(七)充分做好扑火前的准备工作。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组织机构,确定人员,职责清楚、责任明确、任务清晰。
(八)加强扑火装备配套。要配齐配全一线灭火队员防护装备和必要的医药卫生保障。
(九)强化灭火队伍组织管理。无特殊情况,不要组织未经过灭火常识培训和没有实战经验的农(牧)民、妇女、职工、机关干部前往火场一线灭火。在扑救重特大火灾中,尽可能不要动用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灭火队员。“人海战术”会对安全工作带来更多的压力。
(十)彻底清理纵深火场。扑救明火必须打清结合一次奏效,扑火区段衔接到位,清理火场达到“无火、无烟、无气”,经检查验收,真正达到这个标准后方可撤离火场,并留下少量人员继续对火场巡查1—2天。克服麻痹大意,避免发生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