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委员会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范文
公安局委员会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2017年,我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七中全会、党的十九大、中央八项规定及中纪委、省市县纪委重要会议精神,按照县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严格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加强纪律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确保金堂公安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主体责任
根据中央、省市县各级落实主体责任部署要求,我局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一是局党委、分管局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按照“四个亲自”的要求,认真履行从严治党治警责任,带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执行;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担负起抓业务、带队伍的双重职责。二是全力推动管党治党治警政治责任向科、所、队、室延伸,继续深化完善责任清单、述责述廉、温馨提示、谈话提醒和组织处理等举措,进一步压实了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三是认真谋划部署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我局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并组织召开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会上总结回顾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了当前反腐倡廉面临的严峻形势,并结合市局《2017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安排部署了2017年金堂县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要求局属各部门以落实《条例》、《准则》等党纪党规为主线,全局领导干部向局党委层层签订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4月组织召开主体责任清单编制工作会,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纪警纪,加大各类案件查办力度,更加注重违法违纪问题事前预防,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可靠,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二、增强“四个意识”,确保队伍忠诚可靠
一是我局党委班子坚持以上率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届六中、七中全会、党的十九大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将政治性贯穿监督执纪的全过程,严格对照“七个有之”、“五个必须”和“十二个不准”,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能力。二是始终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最前面,以党的十九大为引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把对党忠诚体现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上,体现在维护一方平安和队伍安全上。三是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尺子,检查《准则》和《条例》执行情况,落实加强党内监督的各项要求。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恪守政治要求,严格规范言行,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确保了队伍忠诚可靠。
三、强化监督机制,全面加强作风建设
一是完善纪检监察与业务部门密切配合、联动协作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从民警的基本行为养成抓起,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规定,持之以反对的纠正“四风”。二是持续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通过明查暗访、重点抽查、交叉检查、群众评议、召开坝坝会等方法,严查严纠在推进警务公开、落实便民措施、加强窗口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和整顿纪律作风等五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确保了省市县各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9月27日,副县长、公安局长潘智率县纪委、财政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一行深入赵家镇天星洞村召开密切联系群众“坝坝会”,潘智副县长一行对群众提出的问题一一做了解答。三是规范公安民警数字证书的管理,把对辅警队伍的管理和监督纳入常态,有效预防了失泄密问题的发生。四是大力推进社会综合评价工作,督促各窗口单位全力落实便民利民措施。
四、保持高压态势,强力落实纪律审查
一是坚持反腐工作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腐败增量。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决查处“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二是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持真抓严管、治病救人。三是坚持层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将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纳入主体责任重要内容,贯穿于党员干部和民警队伍日常监督管理全过程。特别是在把握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方面,注重抓细、抓实、抓常、抓长,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今年,我局共受理检举、反映、投诉一百余件,经过调查核实,查办违纪案件2件,分别对2名违纪民警给予党、政纪处分;对因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的14名违规违纪民警进行了问责处理,有力地整肃了队伍,促进了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纯洁了公安队伍。
五、加强源头治理,着力防患于未然
一是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全局范围内开启源头治理预防腐败工作模式,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纪检监察室、交警大队、刑警大队、禁毒大队、杨柳桥派出所等相关负责人召开源头治理预防腐败重点工作部署会,全面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可能引发廉政风险的问题。深入查找漏洞,制定防控措施,补齐短板。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成都市委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具体内容,推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向基层党组织全面延伸。三是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切实保障权力规范运行,消除权力运行风险,不断提升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有效遏制了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四是全警动员,全面启动。认真开展了专项治理“微腐败”和“制度执行年”工作,扎实推进了阶段各项工作。五是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机制,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兼职纪检员工作报告、“一规则两准则四条例”等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推行民警执法执纪监督检查、重点执法环节报备、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机制,推动了覆盖全局党员领导干部民警的监督检查制度体系建设。
六、加强宣传教育,切实筑牢思想防线
一是全局上下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深入领会十九大主题和灵魂,准确把握我们党的初心和使命、旗帜和方向、目标和任务,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战略部署上来。二是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在全局高高树立起来、坚决落实下去,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将“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作为建警治警总方略、立警从警座右铭,振奋精神、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进机关、进基层、进家庭”活动,着力构建全警覆盖、不留死角的廉政警示教育网络。继续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引导党员民警干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实现纯正家风与优良党风共融互动。四是组织全体民警、协警观看了成都市公安局拍摄的警示教育片《警戒Ⅱ》、“警钟”、“监督问责第一线”等,适时开展警示教育,做到了警钟长鸣;转发并要求全局民警学习《全市公安机关违纪违法案件情况通报》、省纪委驻厅纪检组《转发驻公安部纪检组关于近期发生的部分民警违反十九大安保战时纪律问题的通报的通知》等真实案例,时刻警醒全体民警,加强自我监督,以反面教材为鉴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五是通过落实党委(总支、支部)班子主要负责人宣讲党章党纪党规,组织广大党员民警深入学习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生活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5月22日,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潘智就贯彻落实成都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给党员民警讲授了一堂既深入浅出,又生动精彩的党课。今年县局有9名入党积极分子和15名预备党员参加了金堂县职机关公委组织的政治学习,5名“微党校”教师,到乡镇、街道开展送教下乡活动,把廉政教育融入日常教育,讲好警察廉政故事,弘扬警营正能量,激浊扬清,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局面。六是积极组织开展各类爱国教育活动。在清明节和第四个烈士纪念日,我局团委组织青年民警前往金堂县革命烈士陵园开展“缅怀英烈,不忘初心”祭奠活动,深切缅怀先烈的光辉事迹,追思他们英勇顽强、无私奉献、忠诚为民的崇高革命精神。通过一系列的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体民警忠诚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和自觉遵守保密纪律,牢固树立对党和公安事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永葆金堂公安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七、加强自身建设,坚决防止“灯下黑”
一是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政工干部、纪检队伍建设和人员配备,及时配齐配强了专、兼职纪检员和主体责任清单联络员,确保了政工监督和纪检监察工作正常运行。二是按照省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提升指挥决策能力”大轮训的通知》要求,我局党委领导干部分批次到省厅警察学院战训基地培训,并组织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19人参加县委组织的专题培训,提高了政策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三是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完善监督执纪程序、制度和规范。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不断强化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提升,有效防止了“灯下黑”。
一年来,我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对腐败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八届六中、七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纪委的工作部署,始终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和惩治腐败定力,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面推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发扬优势,克服不足,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为建设平安、幸福金堂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特此报告。
公安局委员会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领导下,成都市公安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重大部署和中共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强化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深化源头治理,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切实加强队伍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服务水平,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平安成都、法制成都、廉洁成都”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强化统筹领导,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市局党委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与时俱进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一)领导重视,层层压实工作任务。市局党委主要领导按照“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的要求,主持会议研究讨论了市局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及分工,对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清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找准各自队伍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着力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成都公安队伍。
(二)厘清边界,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市局党委制订的《2016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和《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落实了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承办、协办单位。全体党委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制,在抓好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时,要求各自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明确分工、逐项细化,不但落实到领导干部,还落实到全体党员民警,延伸至普通民警及工作人员,使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同部署、同推进。全市公安机关各单位认真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承诺书。同时,按照市委的相关要求,市局党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工作的通知》,将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工作延伸至各分、市、县局和机关各处队,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工作向基层延伸。
(三)严格考核,确保责任措施落实。根据省市党委和省厅相关文件要求,市局党委制定了《2016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实施细则》,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局总体目标进行考核,并采取平时督促检查与集中检查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各单位、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督导,在半年和年终对全市公安机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改进,有力地推进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按照市纪委的部署要求,市局党委全面应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平台,全体党委委员按照责任分工按期定时填报抓反腐倡廉工作履职尽责情况。同时,坚持抓好廉政谈话、任职谈话和诫勉谈话等制度的落实,不断拓宽信息渠道,及时掌握各级班子成员和民警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情况,充分体现“明责必履责,履职必负责,负责必问责,问责必究责”。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一)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市局党委始终将学习教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今年全市公安机关“规范年”建设的有力抓手,抓紧抓实“学”“改”“做”重点,确保支部全覆盖、党员无遗漏,有效促进四项建设、安保维稳、服务群众等工作。一是在“学”上下功夫。市局党委多次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并通过开辟“两学一做”专栏,依托公安部“警苑心语”和市局“成都公安”公众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以及邀请专家学者专题辅导等形式,全面落细落实各项学习教育任务。截止目前,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邀请专家学者做专题辅导70余场次,近3万人次民警接受理论教育。同时,开展学习周卫东同志先进事迹,以及向市局阮立波、朱伟华、林正良等省市表彰的“成都榜样.最美警察”学习,举办全市政法系统警示教育展,组织观看《警钟——公安机关反腐倡廉系列警示教育片》,以及市局制作的《警戒》系列警示片,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二是在“改”上下功夫。按照省委三项整改“回头看”、市委“五个三”分类整改行动的总体部署,一方面狠抓队伍风险防控评估工作,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队伍管理和风险防控排查整顿工作,加强各级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党员干部“一岗双责”的落实,整合政工、纪检、法制等部门职责,定期对10项队伍风险内容、20个风险点全面排查、整改提高、建立长效机制,弥补队伍管理短板,防控队伍风险,确保全市公安队伍健康稳定发展。另一方面狠抓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整治,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的思路,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保密纪律专项教育”,通过组织全警学习保密纪律、自查保密工作漏洞,有效提升了队伍保密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健全了保密制度。三是在“做”上下功夫。引导全市党员干部和民警聚焦“四讲四有”对标对齐,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在民警中喊响“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做‘忠诚为民、勇于担当’合格民警”,在基层所队喊响“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创人民满意所队”,在全市公安机关提出“践行‘一四六三’总体思路,争创全国一流公安工作”,形成“千钧重担人人挑,人人肩上有目标”的干事创业氛围。强化便民利民意识,制定并实施《全市公安机关深化改革助推发展服务群众21项便民利民措施》,明确相关警种职责、要求细化实施方案、工作进度表,落实项目责任制,确保各项措施顺利完成。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整肃警纪警风警务。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个必须”重大要求,坚决纠正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做到绝对讲忠诚、绝对讲团结、绝对讲服从,始终与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利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警示教育会议、专题党课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规矩,讲政治、顾大局、懂规矩、守纪律,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各行其是、阳奉阴违,决不允许参加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决不允许编造和传播政治谣言。围绕中心工作,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从民警的基本行为养成抓起,把公安部“三项纪律”、省厅“八个一律”和市局“六条铁规”等纪律规定贯穿到执法活动和队伍管理的各个环节,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政令警令畅通,确保党委政府和省厅、市局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三)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市局党委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好干部标准、“三重”导向和“三个六”用人要求,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完善干部选任程序,围绕市委“1+2+2+4”选人用人制度体系完善配套制度,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出市局处、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明确了任职资格条件、选拔任用程序等问题,确保干部选任按图施工。同时,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核预告、考察谈话、征求纪检部门意见、集体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以及研究干部任免事项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等相关规定,对违规干预、突出提拔、带病提拔、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任人唯亲等问题,坚决予以打击处理,树立了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良好氛围。
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一)市局党委始终以铁的手腕执行铁的纪律,对违反“四风和”中央八项规定、违反公安机关办案纪律等严重损害公安队伍形象的案件集中予以重点查处。2016年1月至今,市局纪委共受理涉嫌违反“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信访件76件,其中涉嫌违反“四风”问题举报件65件,涉嫌腐败问题举报件11件。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四风”及腐败案件13件15人。其中,“四风”类案件5件5人,贪腐类案件8件10人。
(二)严格落实受理核查群众举报投诉及重大事项信息报送等制度。对群众投诉反映和各级领导交办涉及民警不作为、执法执勤不规范等问题,通过调查核实,分别向有关当事人及上级部门做了回复,对于构成违纪违规的给予严肃处理,及时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2016年1月至今,市局纪委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562件,其中,一般信访482件,重要信访80件,已办结521件(一般信访445件、重要信访76件),正在办理41件。
(三)全面落实《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按照《中共成都市委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成都市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市局党委高度重视,对涉及公安机关牵头整改的三项任务,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牵头负责相应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截止10月底,其中“一些街道社区随意占用街道设置收费停车位”和“有的公共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等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交通拥堵等城市病解决力度不够大”问题已完成阶段性整改。特别是在开展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市局党委组织全市处级以上干部认真学习专项整治有关要求,组织1926人(市管干部39人,处级1887人)签订了承诺书,确保整治范围内人员全覆盖。同时,对以上人员是否存在“靠山吃山”现象,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过程中是否有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以及违规在私营企业持有股份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清查,经过自查自纠,发现配偶违规经商的5人,纠正5人;配偶违规持有股份的6人,纠正6人。另外,还对存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但不在本人管辖和业务范围的进行了教育提醒。
四、强化制度建设,深化体制机制建设,扎实推进源头治理
(一)建立健全制度。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市局党委制定了《成都市公安局2016年源头治理预防腐败暨惩防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了3类14条具体工作内容,明确了牵头协办单位和完成时限,对建立完善责任清单、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等重点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
(二)丰富活动形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新提拔领导干部参加“廉政套餐”活动,主要内容包括参加任前廉政谈话、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签订《廉政承诺书》、撰写心得体会等,进一步牢固树立领导干部廉洁从警意识。2016年1月至今,已组织27名新提拔处级领导干部开展4批次“廉政套餐”活动。
(三)创新监督平台。狠抓网上监督中心督察触角延伸,在全省率先建成成都公安网上督察中心,有效集成26000多个视频探头、链入7大公安信息系统,运用视频督察、GPS卫星定位督察等七大功能全面开展智能督察,实现执纪监督全覆盖,对违法违纪行为保持严惩高压态势。
(四)狠抓专(兼)职纪检员队伍建设。在全面推行“三员合一”制度,设立910名由教导员或分管政工的科所队领导担任专(兼)职纪检员的基础上,为进一步解决部分警种监督责任缺位的问题,明确了在27个没有设立纪检机构的警种由政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实现了监督全覆盖,把监督执纪关口延展到公安队伍最末端。市局这一做法被《廉政瞭望》、新华网、新浪网等多家媒体专题报道。
五、加强宣传教育,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狠抓反腐败工作
(一)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将队伍廉洁从警教育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并坚持运用发生在公安队伍中的违纪违法案例教育广大民警。目前,已完成市局警示教育片《警戒Ⅱ》共5个案例的甄选和脚本编写工作,包括贪污受贿、工作失职、接警推诿、敲诈勒索、诈骗等5类违纪违法行为,涉及治安、禁毒、派出所、110指挥室等多个警种及岗位。同时,组织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全体民警分别观看了上级纪检部门制作的《权戒Ⅱ》、《手莫伸》、《国资之蠹》和《南充贿选案》等警示片,营造起浓厚的廉洁从警氛围,充分利用《成都日报》、“廉洁成都”网站、省纪委《廉政瞭望》等宣传媒体,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宣传力度,刊发信息30余条。
(二)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以践行“四种形态”为抓手,创新运用建议函、温馨提示函等方式,前移监督关口,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提示主管部门加强管理,注重查早查小。2016年1月至今,开展批评教育902人次,发出工作提示函737份,开展约谈455人次、诫勉谈话19人,进行函询21人次,给予组织处理73人次,切实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落实到对民警的日常监督管理中,以较小的代价管住大多数,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三)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市局党委高度重视对民警队伍自身管理教育,加大干部民警违法违纪的查处工作力度。2016年1月至今,全市公安机关查办民警违法违纪案件80件104人,其中市局纪委立案48件68人,较去年同期自办30件34人,案件数增长了60%,人数增加100%;依照《问责暂行规定》对44件事项51名民警进行了问责。市局纪委受理省委巡视组、市委巡视组交办件共22件,已全部办结。
六、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充分发挥班子示范带头作用
市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大力弘扬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作风,为广大党员民警作出了表率。
(一)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和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认真带头学习中央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成都、法治成都、廉洁成都”建设过程中,带领全市公安民警忠诚履职、顽强拼搏,有力地维护了城市安全、社会安定、市民安宁,为服务我市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和财经纪律。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着力培养和选拔党和人民群众需要的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十不准”纪律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严格落实班子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等要求,确保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人事安排、重点工程建设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研究决定。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为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作出示范。
(三)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实施办法,带动全市党员民警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每个局党委委员按照分工对口联系1个县级公安机关、1个基层派出所,定期深入联系点掌握工作情况,开展工作指导。下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轻车简从。坚持厉行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规定。
(四)自觉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市局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遵守《廉政自律准则》各项规定,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均按照廉洁自律规定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报告。
一年来,市局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要求以及全市市民的期望仍存在差距。如:个别领导和单位党组织还存在“两个责任”界线不清、认识不到位的情况;“四风”问题的新情况、新特点还有待进一步找准、抓实;一些单位在落实主体责任与抓好业务工作的结合上,还存在一定差距等。下一步,市公安局将一如既往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行动上,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努力打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有力的公安队伍,为推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廉洁成都”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公安局委员会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领导下,成都市公安局紧紧围绕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重大部署和中央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公安部、省厅反腐倡廉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强化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深化源头治理,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切实加强队伍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服务水平,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平安成都、法制成都、廉洁成都”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强化统筹领导,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市公安局党委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与时俱进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一)领导重视,层层压实工作任务。市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按照副市长、市局党委书记、局长左正同志要求“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的“四个亲自”指示精神,对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清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找准各自队伍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推进了反腐倡廉工作,着力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成都公安队伍。
(二)厘清边界,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市局党委制订的《2015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和《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落实了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承办、协办单位。中央提出“两个责任”后,市局党委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出台《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惩防体系建设。全体党委班子成员根据自身分管工作,提出年度工作任务,拟定个人主体责任清单,在抓好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时,要求分管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明确分工、逐项细化,不但落实到领导干部,还落实到全体党员民警,使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同部署、同推进。同时,全市公安机关各单位认真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承诺书。
(三)严格考核,确保责任措施落实。年初,市局党委研究制定了《成都市公安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局总体目标进行考核。市局党委采取平时督促检查与集中检查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各单位、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督导。同时,在半年和年终对全市公安机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改进,有力地推进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按照市纪委的部署要求,市局全面应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平台,全体党委委员按照责任分工按期定时填报抓反腐倡廉工作履职尽责情况。市局坚持抓好廉政谈话、任职谈话和诫勉谈话等制度的落实,不断拓宽信息渠道,及时掌握各级班子成员和民警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情况,充分体现“明责必履责,履职必负责,负责必问责,问责必究责”。为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按照市纪委关于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部署要求,11月10日,市局召开了2015年度述责述廉工作会。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和平,副局长巢维,副局长王峰和10个内设处、队主要负责人向大会作了述责述廉报告并接受了参会代表现场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发展
(一)严明党的纪律。一是整肃警纪警风。利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警示教育会议、专题党课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规矩,讲政治、顾大局、懂规矩、守纪律,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各行其是、阳奉阴违,决不允许参加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决不允许编造和传播政治谣言;二是严肃警务纪律。围绕中心工作,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从民警的基本行为养成抓起,把公安部“三项纪律”、省厅“八个一律”和市局“六条铁规”等纪律规定贯穿到执法活动和队伍管理的各个环节,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政令警令畅通,确保党委政府和省厅、市局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三是集中整治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有警不处、有案不立等关系群众安全感问题,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影响执法公正问题,违规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等乱收滥罚问题,不给好处不办事、吃拿卡要等刁难群众问题,利用职务之便经商办企业等与民争利问题。与业务部门建立联动协作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及早发现问题、找准问题,主动施策,巩固整治成效。2015年度,未查处此类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案件。
(二)深入贯彻市委《关于落实省委<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十项规定>的实施意见》。一是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党委中心组专题理论学习,邀请专家学者上“公安大讲堂”进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集中辅导,并在全局上下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的“六点指示”;二是组织领导干部学习焦裕禄、兰辉、菊美多吉、毕世祥、郭兴利等同志先进事迹,结合“转变作风、司法为民、廉洁从警”专项教育活动,组织观看了《忏悔录》、《手莫伸》等警示教育片,参观了廉政教育基地,使各级领导干部受到一次生动的党风廉政教育;三是组织学习贯彻省委《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关于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四是开展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围绕“四个对照”,认真查摆问题,广泛深入群众、充分利用公安内网平台收集征求各类意见建议,逐级列出了整改清单,汇总整理意见建议27条。
(三)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个必须”重大要求。坚决纠正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做到绝对讲忠诚、绝对讲团结、绝对讲服从,始终与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等专项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章》关于“双重组织生活会”的制度要求,市局各级领导干部都编入了党的一个支部,定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内外民警的监督。同时,将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的制度要求纳入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自查内容,组织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确保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到实处。
(四)坚持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一是今年6月2日,召开全市公安机关“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部署暨专题党课报告会。副市长、市局党委书记、局长左正作了题为“坚定践行‘三严三实 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的党课报告;二是今年6月30日至7月1日、8月25日和10月30日分别召开了党委中心组(扩大)“三严三实”三次专题学习研讨会。市局党委委员,市局各处、队负责人参加会议;三是今年9月10日,召开廉政警示教育暨专题党课报告会。副市长、市局党委书记、市局局长左正结合警示教育片和通报的典型案例,以“从严治党从严治警”为主题给全体参会人员上了一堂廉政党课;四是今年10 月27日,为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召开“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专题辅导报告会,市局直属机关副处以上领导干部200余人参加了报告会。市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德运作辅导报告,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万文涛主持报告会。
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一)市局党委始终以“零容忍”态度重点查处违反“四风”和中央八项规定、违反公安机关办案纪律等严重损害公安队伍形象的案件,以铁的手腕执行铁的纪律。2015年1月至今,共查处民警违纪违法案件55件66人。其中,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四风”案件6件8人。因队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追究相关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3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2人,行政记大过处分1人;通报了查处的典型违纪案件14件,涉及民警20人。
(二)市局严格落实受理核查群众举报投诉及重大事项信息报送等制度。对群众投诉反映和各级领导交办涉及民警不作为、执法执勤不规范等问题,通过调查核实,分别向有关当事人及上级部门做了回复,对于构成违纪违规的给予严肃处理,及时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2015年至今,共受理群众举报投诉923件。其中,重要信访47件,一般信访876件。923件信访中,已办结907件,在办16件。同比去年同期810件,增长14%。
(三)市局认真落实《关于开展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及公车治理督查的通知》。一是按照公务用车5项制度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入户车辆全部纳入编制管理,购车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车辆购置均经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批复同意购置,车辆购置均通过政府采购机构执行;二是拟定了《机关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制定了《市局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方案》,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认真核定单位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面积,制定了《市局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方案》,通过检查和对照2014年新标准,我局机关办公用房及业务技术用房总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均低于相关核定标准数,没有超出相关标准,针对部分领导办公用房超出标准的情况,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提出了整改方案,报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批准后,已按期完成了改造。
(四)持续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全市公安办证中心窗口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以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部、省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局“一二六”总体工作思路,从政治学习、业务培训、机制健全、制度落实、服务规范等环节入手,形成了以队伍规范化建设为基础,以为服务对象满意为核心,以责任落实为保障的工作态势,使全体窗口民警“人民公安为人民”宗旨意识和“4S”服务理念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服务群众能力、水平、效率进一步提升。
(五)持续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和会员卡问题专项整治。为进一步巩固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市局对廉简过节提出要求,对相关监督检查进行部署。通过向全局近2万名民警推送廉洁短信,进一步强化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等各项纪律规定。同时,市局纪委成立6个专项督导工作组,采取联合督导、明察暗访、个别座谈、查阅资料台账等方式,重点检查各区(市)县局和市局各处、队在节日期间有无发放礼品礼券,有无收受会员卡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六)持续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今年,按照省委组织部的选人用人“1+5”制度和市委组织部的干部选拔工作流程,我局紧紧围绕上级文件规定,分别草拟了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个人如实填报家属经商、投资和严格任职回避等制度。对国家公职人员在行业协会商会任(兼)职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对未履行审批程序的,责令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规范整改。
(七)开展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专项整治。规范全局教育训练工作,严格执行教育训练经费审批制度,实行训练事前审批制度,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训练一律不批准、不划拨经费。今年以来,坚持对社会化培训情况定期进行清理,未发现违规参训情况,未组织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未批准社会化培训经费。同时,建立社会化培训长效预防机制,调研拟定《成都市公安局民警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规范全局领导干部及民警参加社会化学习培训的审批工作,按照自学、自愿、自费的原则,鼓励广大民警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
(八)持续开展慵懒散浮拖专项问题整治。结合专题教育专题集中学习研讨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社会监督。8月底,结合“9.3”安保督导检查和战地思想工作,成立4个督导组分别到区分局、市县公安局和交警支队、地铁分局等单位,邀请民警代表、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就市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全市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等方面征求与会人员的意见,汇总整理意见建议共计27条。同时,督促各单位开通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及时曝光庸懒散浮拖现象。
(九)查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今年,市公安局制定下发了《全市公安机关2015年打击危害食药品安全犯罪工作实施意见》,坚决打击危害食药品安全犯罪,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危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在工作中,市公安局切实履行职责,紧紧瞄准“粮、油、菜、肉、药”关系群众餐桌安全和身心健康的领域,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协作,侦办了一批大要案件,依法惩处了一批涉案人员,有效净化了食品药品市场环境,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好评。截止目前,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已办结危害食药品安全犯罪案件30件,打击处理70人,查获有毒有害食品7大类,涉及病死牛肉、火锅老油、毒黄喉、罂粟壳、过期冻虾、毒笋子、存储不善的药品等“问题”食药品2300吨,破获公安部、省公安厅督办案件3件。
(十)查纠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2015年3月,按照市委政法委和《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涉案款物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市局周密组织,认真部署开展了涉案款物专项清理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对查封、扣押、冻结、保管等处理涉案款物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严格查纠,做到不弄虚作假,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切实达到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作风的目的。今年10月,市委政法委第3督导检查组对市局开展涉案款物专项清理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导组对市局此项活动开展给予了积极评价。
(十一)查纠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一是加强涉危从业单位安全检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检查涉危从业单位3000余家(次),现场发现整改安全隐患273起,下发《整改告之书》39份。特别是天津“8•12”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发生后,积极主动投入公共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行动以来,共出动检查人员2.8万余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5835家,发现整改隐患和问题7524处,查处非法违法行为492个,对31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对4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认真落实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圆满完成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出动警力28078人次、车辆9883台次,组织群防群治社会力量87637人次,取缔非法烟花爆竹经营点51个、收缴各类非法烟花530 件、鞭炮1818 饼,制止违法燃放802起,口头警告170人,收缴孔明灯745个;三是切实加强散装汽油购销安全管理工作。市局会同市经信委、市安监局和市工商局等部门,结合我市实际,联合出台了《成都市公安局等4部门关于中心城区禁止销售散装汽油的通知》,要求中心城区(五城区、高新区和天府新区)禁止销售散装汽油,除此之外,其它区(市)县的加油站点,按照实名制登记、报备的方式,购买、销售散装汽油。另一方面,按照省公安厅关于启动散装汽油购销信息管理系统工作的要求, 8月20日,散装汽油购销信息管理系统已在我市二、三圈层加油站(除城区和天府新区加油站禁止销售散装汽油)全面推行。
(十二)查纠生态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一是为进一步加强涉及环境保护的行政执法与行政、刑事案件办理工作,市局印发了《关于〈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管辖分工及办理规定〉的通知》(成公发〔2014〕192号),明确公安机关内部的责任部门,同时增强与检、法机关及行政执法部门联系,使得多部门能高效联动,齐抓控污。二是针对刑事案件办理中存在证据搜集、物证鉴定等方面急待解决的难题,开展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行政、刑事案件移交办理工作的专题培训,并组织人员到浙江、杭州等地考察、学习,将先进经验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四、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一)加强对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加大对纪律审查力度,依规依纪开展审查。一是严格执行问题线索处置、初核、立案的请示报批制度,严把审查措施使用条件、使用权限和审批流程。对办案工作全过程程序的监督管理进行规范,规范报送、备案手续,强化流程监督管理;二是强化审查工作全过程监督管理,规范管理涉案资料和信息,严格涉案款物监管;三是大力推进审查场所规范化运行,不断加强办案风险评估和安全监管,斗硬执行安全文明办案工作责任制。督促落实查办案件与办案安全“一岗双责”,不定期抽查办案人员签订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和严守保密办案责任书情况。
(二)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一是今年严格落实大要案件协作配合、案件线索报告、移送和涉案信息查询等相关配套制度。二是2015年8月,在全市公安机关警示教育活动会议上,通报了2015年查处的典型违纪案件14件,涉及民警20人。三是治安和禁毒部门利用班子“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和专题党课,剖析近年来队伍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广大民警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四是依托公安网,开设反“四风”转作风专栏,建立“曝光台”,通报曝光执法执勤、服务群众、内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五、深入推进廉洁成都建设,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
(一)认真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提升廉洁成都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一是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督促、监督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要把贯彻落实《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公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二是制定《关于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予以诫勉谈话的暂行规定》,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三是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督促、监督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督促、监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四是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和警务督察部门将《规划》内容纳入纪委、督察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对执法执勤、服务群众、内务管理、纪律作风等实行全天候监督检查,并形成《督察通报》,确保监督检查全覆盖。
(二)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加强反腐倡廉舆论宣传。一是制定了《2015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成公委〔2015〕4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公委〔2015〕44号),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队伍廉洁从警教育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建立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政治部、纪委、机关党委等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利用政治思想工作会议、党的建设会议及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对党风廉政工作进行部署、推进;二是2015年9月至10月,市局纪委先后6次组织24个机关处、队共计660余名民警,前往省、市法纪教育基地锦江监狱开展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实践活动,收到良好成效;三是2015年6月,制作完成队伍违纪违法警示教育片《警戒I》,组织各分(市)县局局长、政委,各处(队)主要负责同志、政委等领导70余人集中观看,并印制光碟下发至各个分(市)县局和处(队),要求全体民警人人观看,人人学习;同时,组织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全体民警分别观看了上级纪检部门制作的《权戒Ⅱ》、《手莫伸》、《国资之蠹》和《南充贿选案》等警示片,营造起浓厚的廉洁从警氛围;四是充分利用《成都日报》、“廉洁成都”网站、省纪委《廉政瞭望》等宣传媒体,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宣传力度,刊发严守政治纪律、纪检监察机关“创铸树”活动、创新在基层单位设置专兼职纪检员工作等信息30余条。
(三)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积极预防、系统治理”相关工作,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今年初,市局结合实际,将“治安管理领域的深入治理”作为公安系统源头治理的重点领域,一是今年以来,开展队伍纪律作风整顿、加强窗口党风廉政暨行政效能建设、“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等工作,治安管理部门每周定期召开支队长会议,了解支队、各科、队及基层各治安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支队政工、纪检部门按计划、按步骤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以研究改进,共组织开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设的研究、部署、检查60余次,形成工作方案4个;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治安管理工作规范》,涵盖了治安行政案件办理、涉黄涉赌案件办理、治安管理行政审批、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枪爆危化品管理、大型活动安全管理、保安队伍管理、执法监督等九个方面,有效规范全市治安系统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了5项条业务工作方面的制度、9项队伍建设方面的制度和4项执法规范化方面的制度,从制度上对各项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三是将队伍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禁毒部门作为纪律作风整顿的重点单位,开展队伍思想状况调研工作,定期和不定期的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典型案例,并组织民警观看了《权戒》、《手莫伸—公安机关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等警示教育片,并按照《纪检监察机关重大节假日廉政短信提醒制度》的工作要求,每逢节假日向民警推送廉政短信;四是严格执行《成都市公安局问责暂行规定》和《治安系统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公共娱乐服务场所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从事前预防、事中处理和事后跟进三方面加强督导检查和刚性问责。今年以来,共收到纪检监察机关交办案件21件,均认真进行了核查、回复。
六、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一是市公安局纪检、督察、审计全体领导干部按时参加市委组织部调训及市委党校轮训。按照要求,纪检监察民警全部参加了中纪委、市纪委的纪检监察业务、政治思想业务培训;二是建立纪检监察队伍全员学习制度。每周全体纪检、督察、审计民警集中半天学省市纪委和公安部纪委、省厅纪委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党规,做到正人先正己,坚决杜绝“灯下黑”;三是市公安局纪委领导利用全市专兼职纪检员会议,多次对纪检监察专兼职民警进行专业培训和岗位培训。特别是加强对基层纪检干部的培训,并先后抽调分(市)县局纪检民警开展纪检案件调查,开展以案代训、跟班学习。
一年来,市公安局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要求以及全市市民的期望仍存在差距。如一些部门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还不够强;一些监督制约机制还存在留“后门”开“天窗”现象;“四风”问题树倒根在、防反弹回潮任务依然艰巨等。下一步,市公安局将一如既往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行动上,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努力打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有力的公安队伍,为推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廉洁成都”建设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