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总结(精品多篇)范文

(作者:肥鹏时间:2023-07-16 1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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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总结(精品多篇)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总结 篇一

近年来,我村迎来了多项市级、省级乃至国家级的重特大项目的冲击,例如226省道、东疏港通道建设等等,这一系列项目的实施为我村经济发展奠定更坚实、宽广的基础,便利的道路条件更为我村百姓创业致富提供稳固保障。

然而,万事开头难,初期百姓的不认同、村民对土地的根深蒂固的依赖都为项目的开展设下顽固的难关,而项目中期,村民与开发商之间赔偿款协调问题又成为一大难题。身为村民与开发商之间沟通的桥梁,村两委协调班子以中间人姿态最大限度的满足村民根本利益,保护村民利益不受损害的同时,协调二者关系,以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为目标,以“有为才有位”、“软”补“硬”、“稳定也是政绩”为工作思路,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项措施,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心声,不偏不倚,一碗水端平,公正讲话,在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的正确指导下在协调赔偿款的矛盾中出色发挥桥梁作用,化解多项征地拆迁矛盾,努力压降民转刑案件,为促进我村经济跨越发展、构筑和谐的社会环境作出了贡献。

下面就我村征地拆迁矛盾协调工作开展做简要总结:

一、找准重点,攻坚克难,统一团结共调纠纷

1、立足预防抓重点,矛盾纠纷早调处。充分发挥村民代表作用,深入农户,及时、准确掌握信息、体察民情、将群体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前,并及时反馈村两委,发现矛盾尽早与开发商协调,努力实现群众利益最大化,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2、知难而进谋对策、攻坚克难平“急”事

在充分核实村民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商榷赔偿款问题这是必经之路,而同时,群众对政策的不理解以及较重的私心总会带来许多突发矛盾,为此,我村两委统一口径,知难而上,有针对性的`派出熟悉该户的老党员、老干部协调矛盾,传达政策,平息突发事件。

3、以理服人讲政策,以软补硬增实力

村级征地拆迁矛盾大多起因于群众对政策的不熟悉、不了解以及自身的私心,对此调解人员要会做群众工作、熟悉法律知识、懂得调解技能。工作之余,我村两委下发三十余册最新征地拆迁政策,村两委成员、村民代表人手一份,在熟读征地政策的同时,筹备邀请专门调解人员进行专题讲座,不断提高调解班子的政治素质、法律水平和调解技能,加强自身软实力,提高矛盾调解效率。

二、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在实践中,我村注重多种调处手段和方式的综合运用,在不断调解的同时,与时俱进,学习新理念、新思想,从不同角度分析矛盾原因,把握中间人姿态,密切联系群众,以保障群众利益为出发点解决问题。同时另辟蹊径,运用媒体广泛宣传调解工作及调解成果,在日常调解中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信息收集,并及时整理,刊登于《黄崖简报》或相关媒体上,提高调解工作的公信力、感召力。

三、整合资源,总结经验,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我村注重对调解工作的“回头看”,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客观梳理存在问题,抓住重点薄弱环节,迅速采取整改措施。对相似矛盾及时归类总结,摸清矛盾产生根源、发生经过、处理结果,并总结该类矛盾调解方法。哪几项工作需要重点突破,每项工作怎么抓落实,要达到什么样的阶段性目标,都要加以具体明确,并严格落实到村组或个人,一件一件抓好落实。工作中要防止产生松懈情绪,不断总结、不断完善、不断提高。特别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和新鲜经验,及时加以总结和推广。

四、加强领导,及时汇报,逐步完善管理体系

提高重视,成立专门征地拆迁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新一届领导班子更是先后成立“村民议事小组”、“党员小组”,在辅助并监督村两委进行矛盾调解的同时,更大限度的向村民开放了村级事务公开、民主办公的界限,稳定民心,提高矛盾调解力度;同时明确阶段性任务,部署重点性工作,确保了矛盾调解工作的健康发展的基础上,实现重点突破和全面发展。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完善调解工作体系,并及时将调解结果上报街道,提高工作严谨性。

以上为我村重大工程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小结。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篇二

20__年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创建平安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个大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主动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依法调解、以情调解、公平解决纠纷。

1、在调解工作中,司法调解员擅于运用亲情、友情等讲道理、讲法律,使情、法、理有机地结合,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并耐心、细致、公正的进行调处,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积怨。20__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117起,调处117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113件,成功率98﹪。及时有效的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2、挂牌督办调处按期办结率。20__年全乡没有挂牌督办案件。

3、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机制衔接运作情况。

(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对接联动。在处理行政纠纷和相关民事纠纷时,首选调解、协调工作模式,并视具体情况,将纠纷交由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调解组织联合调解。人民调解组织在调解过程中,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或调解不成的情形,需要有关行政机关配合、协助的,主动与有关行政机关取得联系,让其配合、协助解决问题。人民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发现纠纷有可能激化和造成严重后果、影响社会稳定的,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进行缓解或疏导;对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二)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联动。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调解规则,请当事人陈述纠纷事实,向当事人宣讲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在当事人认可事实、分清责任、互谅互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支持人民调解组织参与诉前、诉中调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是否合法有效。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内容部分或者全部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签订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就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联动。行政机关对调解不成功或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和裁决结果不服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司法救济权利和渠道,并主动配合人民法院帮助其解决问题。人民法院对可进行行政调解的案件,在立案前,应主动告知当事人,先进行行政调解。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过程中引起的信访案件或因不服司法部门调解结果而引发的涉法涉诉上访案件以及群体性案件,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及时主动采取联调行动,法律援助人员、律师、公证人员应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息诉罢访工作。

4、矛盾纠纷日排查、周调度机制落实情况

每周五下午各包村干部汇报本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信访问题化解情况,要求每天排查,发现苗头及时报告,立即安排人员立即介入调处,及早化解,防止激化,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级,守住第一道防线。对于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边调处边稳控,并及时向乡综治工作中心报告,争取联合解决。综治工作中心通报各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问题化解和信访接待群众情况,对分流、转办、交办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明确人员、时限和解决要求,加强督办,确保真正解决到位。每周排查、分流、交办、转办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要求本周内解决。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以推进综治信访稳定工作,促进全乡全年平安稳定和谐。

二、今年以来,乡、村干部深入群众家中,访民情,解民忧,化纠纷。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1、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健全乡、村人民调解组织,统一为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制作工作制度牌、标识、标牌、印章等,不断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落实规范化建设要求。

2、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吸收老教师、老党员、老干部等到调解委员会中,配强人民调解力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邀请调解专家讲解人民调解法律法规和矛盾纠纷调处的技巧方法,发放《人民调解工作手册》和《人民调解典型案例汇编》,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

3、“四抓”做实矛盾化解工作。抓超前预防。要求各村、各单位从抓早、抓小、抓苗头着手,及时掌握信息,消除隐患,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抓集中排查。各级调处组织定期组织力量集中排查,将辖区纠纷的种类、特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以及涉及到稳定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反馈到司法所。抓包案处理。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实行“三包”,即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抓督查。乡综治办、司法所组织人员督查指导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任务。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篇三

我局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计划》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深入开展矛盾纠纷 “无疏漏、大排查”调处工作,认真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对排查数据进行了细致分析研判,完善了调解工作机制,健全了调解组织机构,今年上半年,未发生一起因矛盾纠纷调解不及时和处理不当转化为民事或刑事案件。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年**月,县信访局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件次*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分相比分别下降%和%,其中:个体访件次**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和%;集体访件次**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和%,信访总体形势明显好转。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建设,完善调解机构

随着当前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多元化,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增多、涉及面广,具有很强的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特点,仅靠一个部门或单一的调解方式已经无法解决问题,因此我局严格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大调解” 格局,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化解信访案件的重要抓手。同时,我局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用制度规范调解工作,做到了严格依法依规办事。

(二)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

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下访活动,实行县、乡领导坐班接访制度,确保每个工作日都有1名县级领导在县信访局坐班,1名乡镇领导在乡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接待来访群众,对每一件信访案件,要求每名接访领导互换角色,设身处地的为上访者着想,带着感情、拿出诚意去倾听、去解决、去帮助,切实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加强初信初访接待办理和重信重访复查复核工作,切实做到信访问题“案结事了”

一是我县高度重视和加强初信初访的接待办理工作,切实加大初信初访工作力度,认真办理每次群众来信,热情接待每次群众来访,认真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通过及时交办、查办每件信访案件提高初访问题的办结率,逐步地扭转了群众重越级访、轻初始访、重集体访、轻单个访的观念,有效地防止了因忽视处理初信初访问题而导致越级访、集体访和重复访的发生,真正做到了信访问题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重大问题不出县,为实现“一控制、两下降”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对全县上访案件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有效缓解各种矛盾,实现了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三是层层落实信访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范围,实行责任包干,做到了有信必复、有访必答、有求必果,有效的维护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四)深入排查,及时调解纠纷

一是深入开展“每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我局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每月组织力量进行一次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及时摸排掌握了一些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的重点事、重点人和一些苗头性、动态性问题,及时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上报排查情况,为领导决策和有效处置打下了基础,做到了未访先知、接访有备,对排查出的问题,我们坚持能调则调、案结事了原则,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手段,坚持“三位一体”、“四位一体”,超前主动地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妥善协调处理了一大批重点信访案件;二是对涉及土地承包发包纠纷、房屋拆迁安置等

(五)突出重点,狠抓项目纠纷调处

对重点重大项目建设、群体性的事件、上访苗头的纠纷案件进行排查、调处,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力争通过调解化解纠纷。对一时未能调解的纠纷,采取“搁置争议、保全证据、支持开发、利益不变”的方法,引导群众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权属争议,保证重大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六)坚持依法按政策处理信访问题,建立了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

一是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有条件能够解决的,限期解决到位,决不留尾巴,对暂不具备解决条件,需逐步给予解决的,给群众解释说明政策情况,尽快按政策规定逐步予以解决;二是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对行为过激、无理取闹、扰乱信访秩序的上访群众,依法予以处置,维护了正常的信访秩序;三是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由司法部门给予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引导群众通过仲裁、诉讼和行政复议等途径依法公正解决问题,对进入司法程序的信访案件,人大、政法、信访部门跟踪督办,有效地维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七)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访惠聚”活动,全县驻村干部每月进行“大排查”活动

各乡(镇)驻村干部积极深入到农户家中,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帮助解决群众生产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再次宣讲了《信访条例》,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从而有效遏制了越级上访和群体性的事件的发生。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基本形成了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早化解的机制,但离地区、县委和县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是加大法律法规的学习,树立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的思想,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大力倡导勤奋务实,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办事效率,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工作制度;

二是继续加大协调解决力度,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通过健全机制,落实责任,严格考核,把信访工作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是继续执行每月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上报制度,发现纠纷苗头要及时疏导,使其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是在群众中广泛宣传《信访条例》,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积极引导上访群众按《信访条列》规定依法有序逐级反映诉求,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总结汇报 篇四

根据谢信组字[20xx]3号文件的具体要求,为扎实有效的开展好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经乡主要负责人安排指示,制订下发了《关于在全乡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实施意见》。现将对照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一、紧紧围绕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重要性和怎样才能做好信访稳定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

按照实施意见的规定,乡里于元月20日召开了由全体乡村干部参加的动员培训大会,会上,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领导组长,乡党委副书记刘斌同志代表乡党委、政府就一定要将此次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做了具体布置,提出了严肃要求。在此之前,利用广播、标语等宣传工具及方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广大乡村干部对信访稳定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新的认识,对如何才能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有了新的了解,增长和增强了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能力和信心。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在矛盾纠纷排查期间,各村各部门均能按照意见的要求,结合过去的工作和正在开展的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分析,查找因工作已经导致及可能造成的矛盾,并广泛收集民意,查排可能出现和已经出现的矛盾纠纷,按月集中汇报总结,相互交流学习。共排查各种矛盾纠纷46件。具体调处方法是:一般性问题由包村干部配合村干部进行处理,对因工作造成的进行了纠正,对因其它原因群众暂不能理解或不接受的进行了耐心的说服解释。较为突出的矛盾纠纷由分管工作方面的负责人进行组织协调共同研究处理。重点性问题,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安排,亲自参于处理。使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都得到了处理化解,有效地克服了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

我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有些涉及政策及资金方面的问题,暂难以从根本上彻底解决,依然存在有上访隐患。主要负责人对此高度重视,定期听取有关部门和分管负责人的汇报。并强调,要跟踪掌握情况,及时说服化解,力保稳定。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篇五

为有效化解各类信访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上访事件的发生,有效预防和减少群体性的事件,今年以来,我街道认真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摸清了全街道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制定了科学的防范化解措施,明确了责任人,有效化解了部分矛盾纠纷,一些老大难问题疏导化解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之中,通过努力,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为圆满实现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解决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杜绝群众上访案件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的目标任务。我街道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1、提高认识,增强化解矛盾纠纷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利用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的机会,通过以案说法,动员广大干部充分认清当前社会稳定形势,增强化解矛盾纠纷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行动起来,努力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维社会的长治久安。

2、明确职责,强化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专题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此次专项行动工作,并明确了具体组织实施人员,派出所、司法所、各社区居委会及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认真开展排查化解疏导工作,为此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认真排查,明确当前全街道社会稳定形势。各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和相关职能部门,通过深入各居民小组走访座谈、听取汇报,了解和掌握了目前全街道各社区存在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4、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各个击破。对于排查出来的社会矛盾,我街道通过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的方式,逐个进行研究,按照矛盾纠纷化解“五个一”的要求,逐个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制定了化解方案,明确了化解时限,力争通过具体措施的落实,使矛盾纠纷能得到有效化解。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认真开展了矛盾纠纷的集中调处工作。排查期间,共排查出影响社会稳定的社会矛盾及隐患7件,涉及土地征用、违法建筑等方面。从总体上来看,对于群众反映的这些问题,大部分都是属于合理诉求,少数表现出不合理要求或者要求过高,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人,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深入实地,调查了解情况,研究提出合理化的解决方案,组织调解和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加以解决,有力维护了全街道的社会稳定。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通过几个月以来的集中排查化解,集中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解决了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减少了群众上访案件的发生,确保了社会稳定的目标任务。一些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社会矛盾也摆上了工作日程,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之中,有望在不长的时间内得到妥善解决。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个别人员调解不及时,对社会稳定工作也造成了一定压力。

二是由于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带来了一定压力。

四、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各部门齐抓共管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保障。有了坚强的领导、有了正确的决策,就有了做好工作的方向。

二是社会稳定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情况不同了,新的矛盾就会不断的产生,所以需要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时时关注,及时加以化解。只有这样,社会的长治久安才能够成为现实。

三是及时排查和预防各种社会矛盾的发生很重要,防止一件矛盾纠纷的发生远比等矛盾纠纷发生后去化解需要的成本要小的多,及时性的优势就在于防患于未然,处理成本小。

五、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把这次集中排查化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听取汇报,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推动集中排查化解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纠纷党委负责人为集中排查化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协助部门负责人为职责范围内的直接责任人。狠抓排查化解各项措施落实,认真贯彻“一个矛盾纠纷、一个化解责任人、一个化解班子、一个化解方案、一个化解期限”的工作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得到化解。

2、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完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完善公共事件预警机制,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处置机制,及时掌握可能引发群体性的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情况信息,努力提高处置能力与水平,并围绕重点工作,加强队伍培训,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的事件,把其对社会稳定的冲击减到最低限度。

3、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的作用,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搞好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工作,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做好防范和化解工作,及时化解因涉法涉诉引发的矛盾纠纷。做好本辖区内的影响社会稳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不得把本人本单位应处理的问题和矛盾纠纷推向社会,不得把本级应处理的问题和矛盾纠纷推给上级。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篇六

古丰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按照稳定压倒一切的工作方针,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起到了应有的作用。现将我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乡党委、政府对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领导班子和综治人员认真学习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明确了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的目标、任务,提高了对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并迅速成立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分工明确、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的领导。

(二)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矛盾。

重点排查调处针对土地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村务建设、收缩居住、移民搬迁等当前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重点排查调处。对突出的矛盾纠纷,建立包案调处机制,明确一个领导、调处工作组、负责人和工作期限。乡综治办、司法所及时组织人员到各重点矛盾纠纷产生地点开展调查、调处。乡党委、政府领导对重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各工作点和各村委会也十分重视,积极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群体性的事件的产生。截止目前,调处一般矛盾纠纷实现了“大事不出乡,小事不出村”的目标,缓和、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稳定。

(三)加强村级调委会建设,预防矛盾的发生。

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加强了村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健全三级调解信息网络,调整充实村级调解组织,加大调解员培训,完善了村级调解制度和场所。坚持矛盾纠纷属地管理原则和按时报告制度,促进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长效机制的形成。充分发挥调解委、人民调解员第一道防线作用,对辖区内矛盾纠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及时掌握了各种矛盾纠纷的产生情况,及时化解和调处产生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了矛盾纠纷的激化、恶化。

(四)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

为依法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我乡在大会上对乡、村干部进行了依法行政学习活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排查调处中,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调处,严格按程序调处,提高了调处质量,真正依法维护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在进村入户时,不拘形式,借田间地头开展普法,走到哪里,就把法律宣传到哪里,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大大减少了采用非法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的现象,也减少了矛盾纠纷的产生。

二、主要矛盾及突出问题:

(一)主要矛盾情况

活动开展以来,我乡矛盾纠纷事件主要体现为土地、林地、低保政策、扶贫政策类。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在开垦土地、林地耕作方面也加强了认识,对土地的重视程度也水涨船高,与此同时,也引发了许多与土地纠纷相关的事件。

(二)其他突出问题

我乡在排查调处的过程中发现,有部分精神病人属脱管状态,村小组没有引起重视,重点看护,法定监护人有时也监管不到位,望司法局、民政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给予配合,妥善管理。

三、形式分析及意见建议

(一)形式分析

当前我乡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形式依然严峻,在排查调处的过程中,有时会显得力不从心。由于职权方面的问题,导致工作有点拖沓、衔接不到位,与相关部门配合时,人力物力也是捉襟见肘。特别是在收缩居住点修建之际,农村土地共有宗地确权登记方面存在着较大问题,届时因土地纠纷引发的案件愈加增多,要及时做好准备工作,并制定行之有效的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妥善处理。避免引起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意见建议

1、基层基础设施配备较为落后,存在经费难的问题,工作做深做细难度高,责任落实难以到位,乡镇依法实施难度较大;

2、交叉分工导致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出现错乱,管理出现脱节错乱,需要进一步向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转变;

3、领导干部要起到积极带头作用,把相关职责落实到位,在思想上与行动上保持高度的统一。

总之,通过深入开展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着力解决了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纠纷隐患和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了社会稳定,努力为构建和谐古丰和促进古丰乡经济崛起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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