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基层整合行政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总结范文
近日在收到《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后,按照上级要求,永登县认真组织学习,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情况
收到文件后,我办积极组织全办干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重点学习了综合设置基层审批服务机构、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基层网格管理和指挥平台、大力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优化上级机关对基层的领导方式等五个方面内容,深刻领会了相关精神,为下一步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综合设置基层审批服务机构
当前我县已完成整合县级行政审批服务机构和完善县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但在加强乡镇和街道党政综合服务机构和服务平台建设上还存在欠缺,未能达到中办提出的在基层开展“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的便民服务要求,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点、公共服务站点建设还未实施开展,下一步我县将继续深化“四办”改革,不断下沉政务服务力量,建立和完善基层综合服务机构和站点。
(二)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按照文件要求,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出强化乡镇和街道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和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这就赋予了基层一定的“执法权”。当前我县在乡镇基层一级的执法体系改革工作还存在欠缺,下一步我县将紧跟省市改革步伐,不断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三)整合基层网格管理和指挥平台工作
当前我县还未做到《实施意见》所提出的整合基层网格管理和指挥平台建设,各部门、单位的网格化管理体系还不能做到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下一步我县将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工作。
(四)大力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工作
当前我县在调动基层干部积极性、提高事业单位待遇方面取得一定承接,能够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保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调动基层干部队伍积极性,每年给予乡镇更多优秀干部指标,激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行政事业编制干部。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更会让基层干部甩开膀子多干事、干实事。
(五)优化上级机关对基层的领导方式工作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下一步我县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除中央和省级党委明确要求外,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乡镇和街道设置“一票否决”事项。县级部门将积极支持基层改革创新,严禁对基层机构编制事项进行干预,不得要求乡镇和街道对口设立机构。从而保证基层真正减负和明晰上级业务部门职责,有效防范任务“乱摊派”现象。
二、意见建议
(一)强化顶层设计和业务指导
党委政府的支持是组建基层行政审批服务机构的先决条件。要上级部门支持基层行政审批服务改革,要研究出台审管互动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就行政审批权力运行流程和办理环节做出统一规范,确保建立审批无障碍、监管无盲区的审管运行新机制。
(二)审慎划转人员编制
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必须有熟悉业务的人员办理才能保证运转效果。统筹考虑基层行政审批服务机构组建后,行政许可事项大量集中,承担审批工作的人员大量减少的实际,在划转人员编制时应审慎考虑。建议与划转行政许可事项相对应,按照“编随事走、人编同调”的原则,从相关部门划转人员编制。划转的人员应以现有窗口办公人员为基础,综合考虑年龄、学历、身份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