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范文
2019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法制部门的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着力助推市域治理体系现代化,始终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现将2019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一年来,我局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贯彻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工作中做到讲规矩、按程序、守纪律,有效保证了我局各项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行政复议案件情况。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做好市本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及时调整相关法律文书行政复议告知权内容。2019年,我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复议结果为不予受理。被复议案件8件,其中2件工伤认定案件,6件信息公开案件。
二是行政诉讼应诉情况。依法做好应对行政诉讼工作,按时提交书面答辩材料,不断提高行政诉讼案件应对质量。严格执行我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规定,确保做好庭前准备、有效参与案件审理。2019全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8件,其中1件和解,1件还未结案,其余案件结果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或原告撤诉。
三是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情况。2019年度,全市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530件,涉及人数2008人,涉及金额1872.51万元,分别同比下降14.79%、31.09%、40.26%,投诉结案率达100%,且未发生10人以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等一票否决事项。
四是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情况。2019年度,全市各级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710件,其中各仲裁院立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961件,同比上升13.5%,结案1938件,调解1508件,结案率和调解率分别为98.8%和77.8%,其中裁决404件(终局裁决223件),一裁终局率55.2%;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受理749件,调解率100%。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共涉及金额1.58亿元,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5116.92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五是行政机关合同管理情况。对合同管理工作严格把好审查关,监督管理到位,确保了政府合同合法有效并正确实施,在避免经济损失、规范政府行为、完善监督体系、提高合同质量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六是规范性文件审核情况。按照《衢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关于明确在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2019年以来,共审核规范性文件11份。
七是“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2019年度我局共抽取企业63家,13项检查事项全覆盖,参与抽查的人员126人次,检查出问题率17.4%。对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是否建立职工名册等情况进行了重点督促检查,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等劳动用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八是工伤认定情况。2019年我局共认定案件1045件,同比增长10.2%。在办件总数增长的同时,工伤认定行政争议案件数量保持在较低水平。2019年仅发生1起工伤认定诉讼案件。多年来,我局不断推进完善案例研讨制度、疑难案件内部会商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对事实不清、认定决定难以把握,并有可能引发行政争议的疑难案件,先由业务处室内部开展讨论,业务处室不能形成统一定论的,由局疑难案件会商小组召集社会保险处、法规处、劳动关系与仲裁信访处、社保中心等相关处室、单位进行讨论,提出处理意见。疑难案件会商小组仍不能统一意见的,通过府院联席会议制度,主动与行政复议机关、法院行政庭进行对接,听取意见建议、分析行政诉讼风险,有效提高全市工伤认定的质量,避免或降低了行政争议风险。
九是行政许可审批情况。2019年以来,我局共作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11件、特殊工时审批许可61件、人力资源服务许可3件、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许可3件。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组织保障。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工作机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属各单位、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指导、协调、检查、落实等工作,切实做到把依法行政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把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情况作为年终岗位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奖惩挂钩。在党委理论学习计划中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地方法规、规章制度以及人社领域重要法律政策文件,加深对以宪法为中心的法律体系的学习研究,形成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加大备案审查力度,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统一、有效。三是认真落实权责清单制度,积极推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结合机构改革结果,对我局行政职权事项进行全面梳理, 配合市编办、司法局积极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工作,要求各单位、处室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严格按照“权力清单”确定的行政职权事项履行职责,积极接受监督。
(二)坚持多措并举,开展法治宣传,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系列讲话及相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党内法规和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重点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把法治宣传教育与促进就业创业、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社会保障制度、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利用人才交流会、劳务集市、创业大赛、人社系统知识竞赛、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等各类活动和专项行动,利用衢州发布、衢州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用工等人社政策法律法规。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一系列行政决策规章制度,保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决策,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完善了对重大事项决策的听证制度和听证程序,对涉及社会保障、就业创业、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劳动关系、仲裁调解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的重大事项,组织法律和业内专家论证后进行集体研究,对与公民、法人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公开征求公民、法人意见建议。二是加大对决策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决策风险的管控力度。对重大事项,通过党委会的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重大政策经本局审核报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后报市政府或有关部门研究。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发挥律师在合法决策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局系统聘用法律顾问2名,律师通过列席会议或者出具法律建议书等形式参与我局重大事项决策过程,确保决策的合法性。
(四)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健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建立了重大决策、过错责任追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信访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法律和业务素养。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制度,把法治学习纳入了党委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在全市人社系统开展多个层次依法行政培训班。组织开展全市人力社保政策法规知识竞赛、全市人社系统业务技能比武等,着力提高全市人社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同时,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2019年我局系统全体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全部通过学法用法考试。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以及行政诉讼案件旁听,进一步提高我市人社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三是落实好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以宪法、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报送以案释法案例,推进以案释法。
三、2020年行政执法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继续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教育。定期组织学习,提高干部执法水平;积极开展有关法制培训,开阔行政执法视野;定期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普及干部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律素质,积极营造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良好发展氛围。确保每一位执法人员都能持证上岗、亮证上岗。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将依法行政进展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等工作纳入考核。确保行政执法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加大依法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多形式宣传工作。认真落实省厅和市委法治办关于“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将普法责任落实到各处室、单位。在开展各类行政执法过程中,责任处室、单位向执法对象宣讲执行的法律,解答有关法律问题,把执法现场变成普法的第一现场。积极参与各级法制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坚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从进机关到进村入户,使人社法律法规深入群众。针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法律法规着重宣传,同时拓宽宣传渠道,采用多种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电视、微博、报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媒体方式进行普法宣传,潜移默化地将法律法规知识传播到千家万户。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规则、行政服务程序规则和行政执法监督程序规则,落实行政执法的公开、告知、听证、法律救济、回避等制度,使每一个执法办案环节符合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所有执法工作有据可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的任务落实到具体的执法机构、执法岗位、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监督、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完善行政争议案件的应诉规则,健全法院裁判执行监督机制,依法整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