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总结范文
关于贯彻落实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总结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宁办发〔2018〕61号)文件要求,围绕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大局和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全力推进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工作领导,确保工作实效。
成立机构,健全普法工作机制。鉴于人员变动,我们及时调整了经合局“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xxxx蔡家地村法治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xxxx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经合局贯彻落实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领导的重视和全员大力支持配合下,运转有序、高效。
二、夯实工作基础,保障工作开展
(一)保证普法经费落实。对普法工作所需的工作经费,包括购买普法资料、设备所需经费等,我局都能够予以落实,保证工作各项任务的开展。
(二)是建立健全普法制度。采取自学加集中学习的方式,认真做好普法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周一例会集中学法制度,使法治学习宣传形成制度化。不断夯实法律理论基础,着力培养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思维,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坚持学用结合,法治建设成效显著
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致力于提高机关领导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一)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通过学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条规和《监察法》等,并集中观看党风廉政建设警示和示范教育专题片,使大家深受教育。局领导在工作中处处起表率作用,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从而促进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
(二)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与转变机关作风结合。我局始终把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转变机关作风作为普法工作和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重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有关专业法规,有力地促进了局机关作风建设。
(三)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与招商引资工作结合。如项目招引过程中严格对照《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进行项目筛选,在合作细节磋商中,我们坚持做到以《合同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等法律为准绳,对照法律法规进行仔细研究、讨论,提高了项目谈判的效率。
(四)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与扶贫工作结合。结合扶贫帮扶村实际,开展法制宣传资料和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坚持进村入户,采取集中宣讲分散辅导的方式,向村组干部和广大村民特别是贫困户广泛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特别是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规政策,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及其村干部运用法律手段推进基层民主、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我局承担的创建工作任务,进一步建立完善符合我县招商工作实际的工作制度和机制,不断将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引向深入。
关于贯彻落实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中央、省委、市委相继下发文件,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示范创建背景和要求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面向市、区县政府,两年评选一次,今年是第一批评选命名,包括综合示范创建、单项示范创建。综合示范创建《指标体系》设8项一级指标、34项二级指标、100项三级指标,符合指标85%以上可申报省级示范市、区县,符合指标90%以上可申报国家级示范市、区县。程序包括:市、区县自查自评、自愿申报,省、市初审推荐,中央、省评估测评、实地核查。同时,实行动态管理。
市委王忠林书记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济南要率先跨入首批全省、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行列”。 10月12日、18日,第7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第二次会议暨全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会议又专门对全市的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主要工作情况
区司法局于8月中旬申报综合示范创建单位,市政府已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推荐莱芜、历下、天桥3个区政府综合创建项目。为做好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区司法局起草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见附件),征求了各部门意见建议,将《指标体系》95项指标【去除适用于有立法权的市的1项二级指标、5项三级指标】分别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对创建工作提出要求,压实各部门责任。
三、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创建任务重。创建指标内容多、标准高、要求严,对照《指标体系》,需要在以下方面下功夫。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95项指标有21项针对营商环境,占1/5左右。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实现“在泉城、全办成”的实施意见》,推动改革举措落实落地。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创建指标有14项专门针对重大行政决策,要严格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的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6个步骤,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95项指标有22项不需报送工作资料,由第三方评估机构采取搜索网站、报刊、公众号等形式获取信息、评价打分。各部门单位要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众申请信息公开的答复工作。四是争取“两率”达标。创建指标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应达到100%,行政诉讼败诉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平均值。今年我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55.17%,排名第十;行政诉讼败诉率为5.7%,明显好于2018年全国14.7%的平均值。近期市里专门强调,出庭应诉率实行每月一通报,并报市委王忠林书记。五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95项指标中涉及规范行政执法的有22项,我区“三项制度”落实还有欠缺,需要进一步改进。
(二)创建氛围淡。有的部门重视度、参与度不高,上下贯通、部门联动、干群联创的工作局面没有打开;有的部门单位对创建指标和责任分工不清晰,突破短板弱项的力度不够。
(三)资金支持少。法治政府创建工作经费、普法经费、政府法律顾问经费、行政复议经费、行政诉讼经费等必要经费缺口较大,经费紧张。
(四)法治人才缺。社区矫正、政府法制办职能划转到区司法局后,日常工作量明显增多,但是增职责不增人、法治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比较突出。
四、工作建议
(一)召开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进工作会议,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文件形式印发《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并传达贯彻10月22日召开的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推进会精神。
(二)建议区政府专题安排学习《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重要文件,并邀请相关专家教授到我区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专题辅导。
(三)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的要求,增加法治政府建设的考核权重和赋分,重点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信息公开、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复议和诉讼案件纠错率等工作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