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范文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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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0年,我局在工委、管委会和省生态环境厅的正确领导下,在洋浦司法局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海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根据《关于报送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浦司字﹝2020﹞19号)要求,现将本单位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履行党政职责,高度重视学法用法
(一)学法用法职责高度重视。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依法行政作为“一把手”工程,牢牢记心上、抓手上、落实处、做到了涉法工作逢会必讲,涉法工作优先安排。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
(二)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到位。局领导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领航定向,不断强化学法用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局所有领导干部都要参加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对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证的领导干部要求申请执法证,并且坚持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
二、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提升依法履职效能
(一)深化制度改革。推行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印发了《洋浦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简化审批,扩大审批改革试点范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同时,开展区域评估工作,由落户项目免费使用数据,减少项目环评成本,大幅缩减项目环评时长。截至目前共办理行政许可70件。
(二)提升服务效能。建立企业联络员制度,与全区重点企业结对子,常态化为企业提供环境管理方面的指导,提高企业环境综合管理能力。
三、完善重大执法制度,落实依法决策机制
2020年1月14日,我局制定并印发了《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法制审核流程,明确送审材料报送要求和审核的方式、时限、责任情况。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的关键环节。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四、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提升执法水平
(一)主动公示执法主体。通过洋浦官网主动公开我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
(二)健全落实行政执法制度。我局制定并印发了《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制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等等执法制度,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合理确定检查比例和频次,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更加高效的法治环境。截至目前,我局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立案企业2家,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28家次,下达决定书4份,罚款6万余元;共受理群众投诉120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三)建立健全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制度。我局建立了环境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办机关相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了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无缝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通过建立联席会议、信息互通和工作协作、建议落实反馈等制度,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环境执法合力。
五、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加强环境法治氛围
在洋浦普治办的全面指导下,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系列宣传和活动,进一步推动了全民参与的环保社会法治体系建设,促进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社会环境的形成。
(一)加强法治宣传。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和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月为契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开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微信公众号建立“宪法法律宣传专栏”、“以案释法”等方式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国家安全法等法律的宣传和普及。
(二)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结合“六?五”环境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制定宣传活动方案,通过悬挂横幅、企业环境法律责任讲座、危险废物管理和排污许可后执行培训班、环保宣传进企业等形式进行普法,提升公众、企业等对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同时联合海南日报社,做好《强化环境治理守护碧水蓝天——2020年“世界环境日”特刊》洋浦专版组稿有关宣传策划、采访及业务指导、数据提供等工作,充分展示、体现洋浦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的新举措、新亮点和新成果。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少法制审核人员。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缺少人员,未设立法制审核机构,开展法制审核的人员需要取得国家相关法律资格证书,极大增加了法制审核制度有效执行的难度。
(二)执法人员持证不足。目前,我局执法岗位有4名执法人员持有执法证件,其中,因受编制限制仅有1人执法证件为省人民政府颁发,其余3名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为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由于执法人员身份的特殊性,导致在现场检查和现场查封、扣押及作出具体环境行政行为时,使我局工作人员难以规范化开展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以贯彻十九大精神为核心,以习近平同志治国理政的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规范依法行政行为,践行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自贸港建设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生态环境。
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