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范文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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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实现权力法定化、责任明晰化、程序公开化、行为规范化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求真务实,改革创新,深化实践,通过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为健康城市创建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优质服务做“加法”、简政放权做“减法”、整合资源做“乘法”、优化机制做“除法”为思路,进一步清理合并行政审批事项、设置条件、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限,简化许可程序,提高即办件及一次性办结件占比,实施容缺受理、线上线下双审批、限时办结等便民惠民项目。在全省首创试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探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我局行政许可13个大项、74个子项、74项具体业务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持续优化办事流程,将仅需形式审查的事项全部纳入即办件,共计30项,占总业务项40%。
(二)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加强进度督促,及时通报情况。完成公共场所、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放射卫生五个专业双随机任务。
(三)持续完善卫生健康信用监管体系。强化医疗卫生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以医疗机构规范执业为重点,开展信用监管,探索建立全市医疗机构失信行为数据库,推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全县医疗机构共计110家,每年均进行全覆盖检查,共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
(四)强化医疗卫生综合监管。依法规范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和管理。通过专项督查等形式,对医疗卫生机构、中医机构开展依法执业和医疗质量监督检查。
(五)全面提升依法防控能力。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力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规范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严格实行预检分诊制度和首诊负责制,了解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和返乡人员的健康状况,发现发热、咳嗽的人员,确保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重点医疗机构实施体温检测预警。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管理。落实《天全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坚持“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对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对符合废止或修改条件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和修订,近年我局共拟定2份规范性文件,分别为《关于印发天全县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试行)》和《关于建立和完善卫生健康人才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均符合相关规定。
(二)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明确规定公平竞争审查主体、审查范围、审查形式和审查标准,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经清理,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内无限制竞争的政策文件。
(三)落实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全面梳理并动态调整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其中行政许可74项,行政处罚232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奖励17项,行政确认4项,裁决0项,其他1项,将权力清单目录在卫健局微信公众号和天全县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明确权力边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化
一是完善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和听证制度。二是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下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在涉及全系统基本建设、卫生改革、出台重大政策等方面,实行集体议事、会议表决,做到不经过领导集体讨论不决策。三是进一步落实合法性审查的内容和流程,涉法议案坚持由局法治办审查后送主管领导审核,规范审查意见书格式,落实合法性审查时限,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四是实施行政决策专家论证评估制度,明确要求凡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卫生改革政策、区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等列入重大决策事项,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确保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强化制度保障。印发了《天全县卫生监督机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天全县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和重大案件审核工作制度》、《天全县卫生监督机构推行卫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确保卫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见效。
(二)强化政务公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卫生健康信息公开力度,建立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在卫健局微信公众号设立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卫生健康政策法规、权力清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按时公布年度预决算信息,同时积极督促局属各单位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每季度向社会公示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情况,每月发布我市传染病疫情。
(三)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全县配置执法记录仪3台,所有行政处罚案卷均体现了“执法全过程记录”。
(四)落实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卫生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遵循公平、公正、合法、规范的原则,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由局法治办对处罚案件是否属于本委职权、执法人员是否符合要求、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执法文书是否完备等方面进行审核。
五、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注重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制定了行政调解申请受理制度、告知制度、回避制度等一系列程序性规定,为有效依法化解有关矛盾纠纷和行政争议提供制度保障,近年来全系统未发生影响较大的信访事项。
(二)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健全卫生行政复议和卫生行政应诉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信访衔接机制。畅通卫生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履行复议被申请人义务,加大案件和解、调解力度,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严格执行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近年我局无行政复议案件。
(三)强化“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据县委、县政府政府“两法衔接”相关规定,我局自2017年起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对接工作。近年来,我局组织对卫生健康系统行政处罚办案中的重点问题进行集中研讨。加强“两法衔接”工作力度,对符合移送公安的案件做到应移尽移。近年来我局无移送公安部门案件。
六、落实法治建设保障措施
一是制度保障。县卫健局党委认真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的意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县卫健局党委中心组每年集中专题学法不少于4次,领导干部学法笔记本配备到位,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方式相结合,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法治能力作为提升干部综合素质的重要内容。
二是队伍保障。高度重视普法队伍建设,依托卫生监督大队,加强对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每年集中学习法律的时间不少于40课时,建立了一支政治过硬、思想坚定、业务精干的普法队伍。
三是素养保障。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涉及到法治方面的相关工作,均以制度的形式加以规范,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提升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能力水平。积极申报市“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并成功创建。
七、创新宣传形式,实施精准普法
(一)健全社会普法制度。落实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印发了《天全县卫健局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的通知》,规范以案释法工作,充分发挥卫生健康执法监管作用,确立了执法人员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对案件参与人进行释法说理,对社会公众开展法治宣传,对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等制度,对具有典型意义的执法案件整理成行政执法“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在我局微信公众号“健康天全”公示,并将该工作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常规工作之一。
(二)多形式精准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转变普法理念和普法方式,把普法融入卫生执法、卫健日常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八、存在问题与下一步打算
近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行之有效的执法联动机制亟待完善;经费保障、工作措施落实还不到位,相关制度和机制亟待进一步落实。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完善健全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公布的政务服务、行政权力等清单事项,推进卫生健康政务服务事项、权力事项标准化,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二是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卫生健康简政放权,对标“更加彻底地放、更加有效地管、更加优质地服”的政策要求,做好承接、取消卫生健康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三是严格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全力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持续推进专项督查、信用监管。四是落实普法责任,实施精准普法。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快转变普法理念和方式,将执法与普法紧密联系,将普法进一步融入到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提升卫生健康法治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人文性,为打造人民满意的健康天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