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班主任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范文
学校班主任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切实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主任队伍建设,激发班主任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保障班主任工作待遇,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和学生健康成长,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现就全县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班主任绩效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职在岗班主任。班主任的配备标准:
(一)每个建制班级设专职班主任一名。
(二)非在编教师担任班主任的,按在编教师班主任对待。
二、绩效考核等级及津贴发放办法
(一)班主任津补贴经费由各学校在县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30%和事业单位单列核定绩效工资的30%中提取,专款专用。
(二)班主任津补贴经费提取标准:小学不超过每班每月400元,初中不超过每班每月600元。各校根据班额大小和实际工作量酌情确定标准。
(三)班主任津补贴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实行差别化发放。班主任绩效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考核优秀的班主任,享受班主任津补贴基准的1.2倍,并在学校评先评优时优先推荐。
2.考核不合格的班主任,班主任津补贴不超过班主任津补贴基准的0.5倍。
3.各学校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在核定总量范围内,对考核优秀的班主任津补贴发放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四)从2022—2023学年开始,每学期考核结果公示后一次性发放本学期班主任津补贴。
三、考核指导意见
(一)考核内容
主要依据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全面考核班主任每学期内履行职责和完成任务情况。
1.月考核:各学校根据实际可从德育工作、安全工作、教学管理工作、考勤管理、班风建设工作、学生管理工作、竞赛工作、集体活动开展、重大事项等方面制定详细的班主任月考核方案或细则。
2.学期末考核:各学校可在班主任月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增设学科质量、班级评优评先、学生全面发展、学习培训、档案资料、特殊加减分等考核项目,制定详细的期末班主任考核方案或细则。
上述两项考核细则应力求具体细化,必须包含师德师风、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违纪违规等“一票否决”的内容。
(二)考核标准
1.优秀: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模范履行班主任职责,班级管理水平高。班主任工作成绩突出,班级班风好、学风正。
2.合格:能遵守师德规范,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有一定的班级管理水平。班主任工作完成较好,班级无突出违规违纪情形。
3.不合格:学期内有以下一项情况的认定为不合格:
①违反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四条之一的;
②因班主任疏于管理,教育防范不到位,学生出现严重违法犯罪问题的;
③因工作不力,学生在校内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伤亡责任事故,班主任负有责任的;
④班级乱、学风差,家长意见大,学生、家长满意率低;
⑤经考核,未能履行班主任基本职责,多项工作任务没有完成,造成不良影响的。
5.学生、家长满意率纳入考核指标。各等级学生、家长满意率的标准,由各学校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三)考核实施
1.班主任绩效考核每学期一次,由学校组织实施,每学期的考核结果要公示。
2.考核等级实行比例控制,原则上,优秀等级数不超过学校班主任总数的30%。
3.各学校要根据本指导意见,制定学校班主任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实行量化考评。学校班主任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必须广泛征求广大教师的意见,经学校教代会研究通过,报教育局基教股批准后实施。
4.任班主任不满一学年的,按实际获评等级享受任职月数的等级考核津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量化考评。各学校要成立班主任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班主任绩效考核具体实施细则,实行量化评价。考核方案要发扬民主,征求广大教师意见,力求科学高效。
(二)褒奖先进,激励后进。各学校要充分发挥班主任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完善德育激励机制,强化学校精细化管理,激发班主任的工作热情。
(三)规范操作,严明纪律。严格遵守人事和财务制度,各学校要坚持“公开公正、多劳多得”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平均主义”,县教育局将加强对班主任绩效考核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