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思政”《调解原理与实务》示范课简介范文

(作者:姚珧时间:2021-06-28 09:40:12)

“课程思政”《调解原理与实务》示范课简介

课程思政是以构建全员、全课程育人格局的形式将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的一种综合教育理念。这一理念要求全方位、多领域、多层次协同融合渗透于高校大学生的思想意识之中,并使广大青年学子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随着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日益受到重视,相关教育培训逐步成为重点。在法律专业中设立调解的相关课程使学生在学习掌握传统律师的诉讼能力的同时,也能够胜任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业务。在此背景下,《调解原理与实务》课程应运而生。该课程是法律专业核心课程,教学目标为通过学习培养学生形成尊法学法的法治思维,养成守法用法的行为规范。课程教学目标中蕴含丰富的思政元素:学生通过学习树立文明意识,形成基本的法律思维,加强对调解的认识和理解,掌握调解的方法,学会制作调解文书。一方面调解的充分运用有助于减少诉讼压力,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另一方面学生运用调解技能有助于校园纠纷的协商解决,可以提高学生的文明素养,培养解决纠纷的能力,对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在多年的教学实践中,本人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形成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教育指向,以法律认同、国家意识、文化自信和公民人格为重点的顶层内容体系构架。《调解原理与实务》课程内容包括调解的基本理念、调解法律制度、调解的方法技巧以及调解文书的制作,内容体系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形成协同效应。以调解方法中的舆论压力法为例。舆论压力法是通过提示当事人关注周围人对纠纷的评价,给当事人造成压力,使得当事人放弃自己不正当的要求,从而达成调解的方法。在运用此方法时,需分辨舆论信息,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舆论才能加以运用,这充分体现了课程思政的要求。结合我国首部民法典的施行,本人将“离婚冷静期”、“安宁权”等与公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知识内容加入,增强了课程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为调解提供新的法律依据。

《调解原理与实务》课程在传统的课堂教学之外特设实训教学环节,包括社会法律调查和模拟调解实训。通过应用性的训练,学生加深了对调解法律制度的理解,达到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应用能力的目的。在实训教学中全域使用案例教学法,学生通过讨论案情制作调查报告、进行模拟调解并制作调解文书。以舆论压力法为例,学生通过模拟调解实训学会识别当事人的不正当要求,学会分辨舆论信息,做到利用舆论的力量说服当事人放弃不正当的要求。在此过程中学生加深了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得到提高。

《调解原理与实务》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从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体系、教学方案设计三方面充分结合思政要求。该课程实现了在传授专业知识的同时,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内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法治思维,做到守法用法,依法依规约束自己的言行,同时积极投身到依法治校、做守法大学生的现实生活中,做一个既有法律专业知识,又有理想、讲文明、守法重德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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