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微信群管理制度2篇范文
新晃县晃州镇三完小
学校微信群管理制度1
为更好地利用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让教职工及家校之间的沟通联系更加紧密畅通,共创文明和谐校园,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建群宗旨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网络信息管理规定。
2、微信群仅用于学校发布通知、教职工信息沟通交流,不得发布其它无关的消息、言论。不做聊天使用。
3、禁止出现诋毁学校及师生形象,有违社会公德、不文明、侮辱性语言,以及带有不良政治倾向、宗教色彩的内容。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晃州镇三完小所建立的所有微信群,包括教职工群、党建活动群等。群内所有成员受本制度约束。
2、本校教职工方可入群,禁止无关人员加入。
3、群成员一律实名制。
三、使用公约
1、微信群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网络信息管理规定以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保守国家机密及学校机密。
2、“群员”要严格自律,要形成纯净、纯洁的“群风”,体现纯朴、纯正的校风。自觉维护学校形象,宣传学校和个人先进事迹。鼓励转发中央媒体以及其他主流媒体信息,弘扬先进文化和思想,传播正能量。
3、微信群内禁止闲聊、发布低俗聊天图片;禁止发布消极、不良言论或传播谣言;禁止出现各种庸俗“微信表情”、购物广告甚至违规、有害信息等。出现以上情况,学校将通报批评。春节等重要节庆日,为烘托气氛,互发祝福、发抢红包等另当别论。
4、对学校、老师的意见和建议不要在群内发布,如有需要应直接联系相关老师,或直接向党支部、校长室提出。
5、微信群是学校日常办公网络系统,主要用于传达经领导同意的具有确定性需要广而告之的上级文件、政令、通知及具体工作安排。与学校工作无关的一切信息不得在微信群发布。
6、在群内需要双向联系的,一律采用私聊方式。
四、学校监管
1、学校各微信群分别设群管理员1名(其中,教职工群:胡丽,党建活动群:杨艳娣,其他工作群由各条线负责人安排群管理员),负责群成员实名制、聊天监管、违规提醒处理等。
3、学校一旦发现微信群有恶意攻击学校、老师、学生或家长的情况,可将相关人员清除出群,并依法依规作出进一步处置;当出现倾向性、危害性问题,可能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及时上报。
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最终解释权归学校办公室。
学校微信群管理制度2
如下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建立的所有微信群,包括教职工群、党建活动群等。群内所有成员受本制度约束。
2、本校教职工方可入群,禁止无关人员加入。
3、群成员一律实名制(操作方法:进入微信群后,点击屏幕右上角图标,在打开的下拉菜单中对“我在本群的昵称”进行修改)。
二、使用公约
1、微信群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网络信息管理规定以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保守国家机密及学校机密。
2、“群员”要严格自律,要形成纯净、纯洁的“群风”,体现纯朴、纯正的校风。自觉维护学校形象,宣传学校和个人先进事迹。鼓励转发中央媒体以及其他主流媒体信息,弘扬先进文化和思想,传播正能量。
3、微信群内禁止闲聊、发布低俗聊天图片;禁止发布消极、不良言论或传播谣言;禁止出现各种庸俗“微信表情”、购物广告甚至违规、有害信息等。出现以上情况,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和必要的约谈。春节等重要节庆日,为烘托气氛,互发祝福、发抢红包等另当别论。
4、微信群是学校日常办公网络系统,主要用于传达经领导同意的具有确定性需要广而告之的上级文件、政令、通知及具体工作安排。与学校工作无关的一切信息不得在微信群发布。
5、在群内需要双向联系的,一律采用私聊方式。
三、学校监管
1、学校各微信群分别设群管理员1名(“我的九中”群:张莹,“九中党员”群:孙国岩,“九中班主任群:黄坦)其他工作群由各处室、年级安排群管理员,班级家长群也由班主任予以负责引导和监管),负责群成员实名制、聊天监管、违规提醒处理等。
2、部门负责人可在群内发布有关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等信息。
3、学校一旦发现微信群有恶意攻击学校、老师、学生或家长的情况,可将相关人员清除出群,并依法依规作出进一步处置;当出现倾向性、危害性问题,可能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及时上报。
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最终解释权归学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