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大学(社区大学) 职称评聘管理暂行办法范文
XX广播电视大学(XX社区大学)职称评聘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聘工作,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新性,加强师资队伍管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教育教学水平以及参与教学研究和教学管理的能力,促进我校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根据XX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XX市教育和体育局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职称评聘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机构组织
学校设立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委员会(简称校评委会)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目前设立初级、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委员会。校评委会是我校教师职称任职资格的评聘机构,原则上由学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及学科带头人组成。
校评委会工作规定和要求
1.校评委会成员在评聘前,应全面了解申报人的情况,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各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内部评聘和讨论情况不得外传。接到的有关技术职务评聘问题的来信和材料,应及时转交人事科办理。
2.在召开评聘会议时,出席会议的成员应不少于总人数的2/3,评聘结果方为有效。评聘时,凡涉及到本人或其亲属时,本人应予回避,计票基数也相应减少。
3.评聘组在召开会议时,应根据上级的规定和各学科组的实际情况,在了解申报人情况、充分讨论、全面评议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同意票数不少于到会成员的2/3,视为通过。
4.评聘组成员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参加评聘工作,不能委托其他成员代投票。
5.评聘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经评议、讨论后投票,开票前应推选三人承担计票、监票工作,开票后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补票、改票。
6.对于不按学校政策要求保证评聘质量的评聘组成员,学校有权停止其评聘工作,有权宣布评聘结果无效。
第二条 评聘对象
(一)我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所有在岗专职人员。
(二)连续病事假半年以上或自费参加进修一年以上者均不能参与评聘。
第三条 申报职称具备的基本资格
(一)思想政治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3.服从学校安排,坚决完成学校赋予的各项任务。
(二)学历和资历条件
1、申报初级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专科毕业,在学校工作满两年且考核合格;
(2)大学本科毕业,在学校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
(3)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在学校见习三个月期满且考核合格。
(根据四川省职改办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原则上自动转为我校初级职务/助教)
2、申报中级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初级职务满3年,且担任学校的初级职务满1年;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初级职务满2年,且担任学校的初级职务满1年;
(3)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在学校见习三个月期满且考核合格;
(4)取得国家统一考试认证的中级资格证书,在学校工作满半年且考核合格。
3、申报副高级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且担任中级职务(校内评定或国家认可的中级职称)满4年;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且担任中级职务(校内评定或国家认可的中级职称)满3年;
(3)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且担任中级职务(校内评定或国家认可的中级职称)满1年;
(4)取得国家统一考试认证的高级资格证书,在学校工作满半年且考核合格。
(三)业务条件
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及工作业绩等符合各系列相应级别评聘条件要求。
1.申请教师系列应具有《教师资格证》。
2.申报中级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业务条件:
A.负责开放教育的专业教师:(1)管理班级学生人数不少于100人,学生按期毕业率达到90%以上;(2)担任课程辅导不少于8门;(3)网上教学各项数据排全校前8位;(4)近三年内,指导学生参加省电大及以上教学竞赛活动获奖3项以上;(5)近三年内,参加省电大及以上教学竞赛活动获奖1次以上;(6)近三年内必须有教育主管部门或业务指导上级单位的科研立项且结题,原则上须发表过1篇(第一作者,与现岗位专业相符)代表其专业水平的文章(校报、校刊等刊物上发表的文章、编写出版的教材、译著等均可)。
B.负责其他高等教育的专业教师:(1)管理班级学生人数不少于200人,未达到者应按开放教育与其他教育1:2比例予以调整,学生按期毕业率达98%;(2)担任课程辅导不少于8门,辅导教师网上教学数据排全校前8位;(3)近三年内必须有教育主管部门或业务指导上级单位的科研立项且结题,原则上须发表过1篇(第一作者,与现岗位专业相符)代表其专业水平的文章(校报、校刊等刊物上发表的文章、编写出版的教材、译著等均可)。
C.担任学校管理岗位与后勤服务岗位的教师:(1)对分工负责工作积极主动,履职能力强,工作有创新、有成果;(2)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沟通顺畅,独立处理业务工作能力强,在上级检查考核中有加分;(3)除学校统筹安排外,担任课程辅导不少于5门,网上教学数据排全校前8位;(4)近三年内必须有教育主管部门或业务指导上级单位的科研立项且结题,原则上须发表过1篇(第一作者,与现岗位专业相符)代表其专业水平的文章(校报、校刊等刊物上发表的文章、编写出版的教材、译著等均可)。
3.申报副高级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业务条件:
A. 负责开放教育的专业教师:(1)管理班级学生人数不少于100人,学生按期毕业率达90%以上;(2)担任课程辅导不少于8门;(3)网上教学各项数据排全校前5位(含学生数据和教师本人数据);(4)近三年内,指导学生参加省电大及以上教学竞赛活动获奖3项以上;(5)近三年内,参加省电大及以上教学竞赛活动获奖2次以上;(6)近三年内必须有教育主管部门或业务指导上级单位的科研立项且结题,原则上须发表过2篇(第一作者,与现岗位专业相符)代表其专业水平的文章(校报、校刊等刊物上发表的文章、编写出版的教材、译著等均可)。
B.负责其他高等教育的专业教师:(1)管理班级学生人数不少于200人,未达到者应按开放教育与其他教育2:1比例予以调整,学生按期毕业率达98%;(2)担任课程辅导不少于8门,辅导教师网上教学数据排全校前5位;(3)近三年内必须有教育主管部门或业务指导上级单位的科研立项且结题,原则上须发表过2篇(第一作者,与现岗位专业相符)代表其专业水平的文章(校报、校刊等刊物上发表的文章、编写出版的教材、译著等均可)。
C.担任学校管理岗位与后勤服务岗位的教师:(1)独立工作能力强,分工负责工作有创新、有成果且获上级表彰;(2)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沟通顺畅,所分管工作在上级检查考核中有加分;(3)除学校统筹安排外,担任课程辅导不少于5门,网上教学数据排全校前5位;(4)近三年内必须有教育主管部门或业务指导上级单位的科研立项且结题,原则上须发表过2篇(第一作者,与现岗位专业相符)代表其专业水平的文章(校报、校刊等刊物上发表的文章、编写出版的教材、译著等均可)。
4.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从其考核不合格年份的次年重新计算任职年限。
5. 参加工作后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从取得学历之日起满一年后可正常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6.申报人在以前单位的工作年限可计算在评聘任职年限之内(与现岗位一致)。
(四)其他条件
1、任期内,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不少于2次;
2、校内评价优秀率高于80%,不称职率低于5%
3、社会评价(含服务对象)优秀率高于80%,不称职率低于5%。
4、凡评为中高级职务的,连续两年未达到学校平均工作量的,降为相应级别的最低级。
(五)否决条件
1.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五年的;
2、工作失职,造成恶劣影响,被上级主管部门问责(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学校年度考核被扣分)未满两年的;
3、存在违背师德师风行为的;
4、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业绩等和业务考试严重违规违纪的。
第四条 职称评聘工作的基本程序
(一)职称评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10月前后开始。校评委会每年接到职称评聘文件后,制定学校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并召开相关人员会议,同时在校内和学校网站上进行宣传、动员,让教职员工了解当年的职称申报信息。
(二)个人申请。对照文件要求,具备评聘资格条件者,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及时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巴中广播电视大学职称晋升资格审查表》,交验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等)进行资格审查。
(三)人事科准确统计当年高、中、初级的申报人数,并通知申报人员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评聘简表和评聘表。
(四)申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填表要求认真填写呈报材料。所填内容要客观真实,不能虚填瞒报。
(五)经校评委会评聘合格的教师信息,由校人事科负责起草文件,向上级申报,等上级下发通知后办理岗位聘用和岗位变动晋升工资业务。
(六)评聘材料整理归档,评聘表归入个人档案。
(七)本办法解释权在学校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