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心得体会范文
探索评估新模式 引领办园新发展
--学习《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组织全体督学学习了该文件。反思了这几年来参与的督导评估工作,我对《意见》中“加强学校的督导、加强和改进教育评估监测、改进督导方式方法”等运行机制方面的改革深有体会,下面结合工作实际,就我市在推动泉州市示范幼儿园评估工作方面的做法浅谈自己的三点体会。
2010年以来,国家、省分别颁布了多项保障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法规,学前教育发展迎来了春天,泉州市学前教育事业同样蓬勃发展,仅幼儿园的数量由2010年的1050所增加至2019年的1610所,“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但是学前教育仍是基础教育的短板,特别是办好学前教育,更好地实现幼有所育,努力回应人民群众“上好学”的新期盼,成为新时代学前教育的新命题。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和适应教育新发展,泉州市多措并举、主动推进本地学前教育的发展,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致力本土的学前教育发展性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扩大优质资源的发改面,建立更加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体制,我市申报了省级教育科学“十三五”课题《基于新时代学前教育发展的“示范园评估”泉州模式构建研究》,并做了初步的尝试和探索。
一、把握正确方向,彰显“泉州模式”新思路
“十二五”以来,教育部颁发了《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修订了《幼儿园工作规程》,指明学前教育的发展要回归到教育的原点,主要以儿童的发展为本。泉州市以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为导向,促进幼儿发展为主旨,构建“示范园评估”泉州模式的评估思路。
一是树立正确理念。示范园评估“泉州模式”的实施目标是实现幼儿园的自我反思成长,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发展,通过查阅教育教学计划、了解作息安排、观察游戏的组织策略等形式,以及在卫生保健、环境安全等后勤保障方面的评估过程中,促进幼儿园和教师转变教育行为和方式,引导家长和社会逐步树立正确的育儿观,真正实现以幼儿为本的学前教育核心价值。
二是坚持科学导向。“十三五”以来,示范园评估“泉州模式”既是提升质量的重要抓手,又是核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级收费的重要指标。因此各级各类幼儿园通过评估和自我完善的过程,将评估作为提升幼儿园品质的重要途径。各级教育部门将各级示范幼儿园的评估纳入绩效考核指标,这些举措确保了示范园评估“泉州模式”顶层设计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建立更加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体制。
三是促进持续发展。2008年以来,福建省教育厅对示范园的评估采取了动态管理的模式,幼儿园被确认为示范园后,并不是终身享有这项荣誉,而是采取了省级抽查、市级评估的方式,不断深化和巩固示范园的创建成果,促进示范园可持续发展。泉州市2012年开始在示范园的复评工作中先行先试,以开放作为复评的手段,建立行政主导、教研协同的各级示范性幼儿园教育教学开放制度。
二、创新评价指标,解读“泉州模式”新内涵
泉州市评估工作是2009年参照福建省的评估办法和评估标准制定的,经过十几年的风雨,该标准已经无法顺应新时代对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的新要求,我市对原有的评估指标进行调整和补充,探索各级示范园创建的流程、指标以及标准说明,便于评估工作得以客观、高效开展。
一是融进科学理念。2010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以来,社会各界开始关注学前教育机构的质量问题,也成为幼儿园举办者自身发展的需求。因此我市对评估标准的评估要素核对,与时俱进地融进新理念、新思想,增加新时期学前教育过程中的新内容、新情况,力求让示范园评估“泉州模式”的评估体系与新时代的学前教育发展形势接轨。
二是推行减负评估。为切实减轻申报园所在创建迎评过程中的负担,不断丰富示范园评估“泉州模式”的内涵,推行减负评估,力求评估内容人本化,评估手段多样性,评估指标可操作性,评估方法创新性。在评估指标中增加了评估办法和目录索引,评估专家赴申报园所进行现场评估中,申报园不再按评估标准提供档案资料,而是侧重实地评估的现场,根据评估办法的要求提供目录索引,评估专家直接到园所的档案室、教师办公室、各功能室进行查阅,逐步实现评估工作简化程序,从而使评估工作规范化、信息化,真正达到为基层减负的目标。
三是聚焦评估实效。针对评估要素宽泛、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在评估指标中我市增加了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创建过程要“怎么做”,让评估工作更有实效性。我们倡导示范园评估“泉州模式”的评估过程,是以评估现场和幼儿表现为主旨,通过环境和活动看教师和幼儿,再通过师幼表现和园长汇报看幼儿园管理,提出针对性指导意见,引导幼儿园不断改进和提升,从而真正促使幼儿全面发展。
三、夯实评价过程,建立“泉州模式”新流程
到2020年,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有项重要的指标:各级示范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将提高到40%。为扩大优质资源的覆盖面,我市充分注重“两手抓”:一手扩数量。2018年起,泉州市对当年创建省、市、县示范幼儿园分别给予20万、15万、10万进行奖励,永春县、晋江市、台商区等县(市、区)财政对民办园创建各级示范幼儿园给予奖励资金,以资金奖励的方式鼓励幼儿园积极创建各级示范园;一手抓质量。关注创建过程,注重前期核查和落实改进的程序,由原来的“创建→申报→评估→确认”流程,在县级提交申请报告后,增加了市级行政前期核查,拉手园帮扶指导,审核整改情况等过程,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一是前期核查指导。泉州市遵循以评促建的原则,更多在于扶持提升促发展,不断推动各地加强对幼儿园的规范管理。申报幼儿园所属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提交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市级会实地初步核查幼儿园的自评和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评定结果,对幼儿园的办园条件、人员配备、班生数额、财政投入、安全防护等方面进行核查,确认申报资格。督促幼儿园所在辖区政府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创建支持,积极为示范园的建设和发展创建提供必要的条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教研员、高校专家、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实地指导,帮助幼儿园梳理办园成效,提升保教质量。
二是拉手帮扶推进。为每所申报园量身定制,指定一所省级示范园或市直幼儿园作为拉手帮扶的单位,拉手帮扶园采取派驻骨干教师的形式,常态化开展跟班学习、送教下乡、拉手教研等活动。针对幼儿园管理、一日活动的保教环节进行多次的业务指导,有效推进教师专业素质的提升,梳理提炼成本园的特色课程,总结出独特、先进、稳定的办园经验。同时申报园的成员到拉手园进行跟班学习,通过边实践、边学习、互帮互学的形式,逐步提升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为申评创建示范性幼儿园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注重后期整改。更多关注评估的过程,是开展评估创建的真正目的。注重幼儿园的后期整改是提升保教质量的关键,使幼儿园充分认识到接受评估不仅限于任务,更重要的是通过评估对幼儿园自身成长产生的价值。在市级实地评估后,要求幼儿园针对评估过程中专家提出的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分析症结所在,确立整改目标,促进幼儿园自我反思、自我调整、自我完善。市级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拉手帮扶园对申报园提供的整改方案,以“回头看”的形式指导其制定确实可行的改进措施,防止整改步骤浮于表面,树立质量意识,促进幼儿园内涵发展。
开展示范园评估是教育督导职能中评估监测的重要项目。通过评估创建,指导幼儿园不断规范办园行为,提高育人质量。“泉州模式”评估体系的建构正是一场基于质量评价的学前教育发展道路探索,一段基于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质量的追寻。截至2020年春季,泉州市创建与评估了级示范幼儿园391所,其中省级50所,市级63所,县级278所。《意见》的颁布,必将进一步引导泉州市学前教育在评估理念的领先性、管理指导的专业性、动态发展的科学性、评价体系的严密性、示范辐射的常规性等方面纵深发展。
(作者: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俞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