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范文
为全面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市、县教育工作要点精神,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教师队伍素质,规范教师仪表形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教职工个人要切实履行以下责任:
一、师德要求
(一)遵规守纪
1.遵纪守法,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违纪。
2.服从学校分配,听从组织安排。
3.工作中如有问题通过正当渠道合理诉求,不得越级上访,无打、骂、闹、告现象。
(二)关爱学生
4.关心爱护学生,坚持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树立正确的学生观,公平公正地对待学生,师生关系平等和谐。
5.不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利用职务之便找家长办私事,不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等谋取个人利益。
6.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具体包括:不让学生在教室、办公室内长时间站立,不让学生在楼道、操场或其他地方独自站立;不留重复性、惩罚性的作业;不准使用敲、打、踢或其他方式对学生进行人身攻击;不准对学生说讽刺、挖苦、侮辱性的语言;不歧视特殊学生和困难学生,或只关注少数关系学生等。
(三)敬业奉献
7.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点落实“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表现在升旗仪式符合要求,爱岗爱生,师生间、同事间和谐包容等行为。
8.正确处理个人、集体和国家三者之间的关系,不斤斤计较个人得失。
9.安心现岗工作,有事业心、责任感。
(四)为人师表
10.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
11.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师德建设文件要求,言谈举止文明,注重小事小节,形象仪表规范,符合教师身份,男教师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接触女学生的身体。
12.不乱收费,不索要或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
(五)讲究诚信
13.认真备、上好每节课,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实施有效教学,构建高效课堂。
14.在招生、考试、教研科研中不弄虚作假,包括论文评选、评优竞赛、各级各类好课(含研究课、观摩课等)。
15.不搞有偿家教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不从事第二职业。
二、责任追究
1.完善师德考核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用和评价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绩效工资考核。教职工的师德考核、奖惩情况记入计入师德档案,师德表现与评优、晋级、职称评聘挂钩。
2.强化师德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有悖师德行为的教师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各类评比中实行“一票否决”;对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反映的教师有悖师德规范的行为,一经查实,予以严惩,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本责任书自2022年8月开始执行,一式两份,自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