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2020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根据《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毕教发〔2018〕139号)精神,结合《金海湖新区教科文卫局有偿补课、开店等违规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毕金教通〔2020〕6号)、《关于组建全区师德师风暗访工作人员库的通知》(毕金教通〔2020〕15号)、《金海湖新区教科文卫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四个五”访谈工作的通知》(毕金教通〔2020〕24号)、《金海湖新区教科文卫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毕金教通〔2020〕39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2020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四有”、“三者”好老师的讲话精神,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积极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新时代高素质教师队伍,持续推进我辖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目标任务
1.强化教育学习,提升师德素养
开展爱国教育、思想政治、意识形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革命文化、心理健康、教师文明礼仪及《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及教育法律法规等方面师德教育,采取政治学习、师德宣传月、师德活动周、师德报告、警示教育等多形式引导广大教师自觉学习、自觉遵守,更加增强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通过师德教育学习,持续提升我校教师师德素养。
2.认真解决师德师风突出问题
按照金海湖新区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民生监督员及文化宣传员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师风监督体系,开展以常规监测和随机监测相结合的师德师风监测工作,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增强发现问题和处置问题的能力,严禁师德失德现象的发生,重点是:一是教师讥讽、歧视、侮辱学生及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乃至猥亵性侵学生、幼儿教师体罚伤害幼儿的行为;二是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他商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组织或参与收费补课或者有偿补课等以教谋私的行为;三是擅自在网络、OQ群、自媒体等发布不当言论的行为;四是其他败坏教师声誉的失德行为,守土有责,坚决杜绝师德师风严重事件。
(二)工作措施
1.组织保障
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领导,金海湖新区第一小学成立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学校党支部副书记 德育主任)
(学校支委委员 副校长)
(校长助理教务主任)
成 员:(学校安全主任)
(学校工会副主席总务主任)
(学校办公室负责人)
(学校师德师风工作员)
(学校少先大队辅导员)
(学校少先大队辅导员)
(学校营养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设置办公室在德育处,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日常事务。
成立相应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适时补充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层层压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统筹、领导、管理和推进,压实学校主要负责人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
德育处职责:负责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具体工作,建立健全我校联络联系制度、师德师风平时监测和明察暗访等相应的考核管理制度。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师德师风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与我校签订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每学期组织召开1次师德师风警示教育会;每月开展一次覆盖我校的师德师风工作督查,要把师德师风“四个五”工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组织我校工作人员进行师德考核,严格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评先选优、评职晋级的首要条件。定期向我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师德师风工作,每周进行暗访督查。汇总研判我校存在的问题,按时报送相关表册。学校是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主体,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师风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师德师风建设务必摆在教师工作首位,制定师德师风建设方案,认真落实上级教育部门制定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措施,不断提高师德师风水平。组织开展好每周的排查自查,按《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四个五”访谈工作通知》(毕教办发【2020】7号)文件要求,学校(园)必须由一名女性教师负责师德师风工作,并落实好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班主任、女性生活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常态化每周规范开展校长访谈师生、分管副校长巡查课堂、班主任访谈学生、女性生活指导教师访谈辅导女学生师德师风“四个五”访谈工作。
安全处职责:安装覆盖学校大门、操场、国墙、食堂、老师和学生宿含的通道和走廊、教学楼和办公楼的通道和走廊、教室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确保信息保存不少于30天,配齐学校保卫人员,配齐安保“九小件”装备,实行安保人员24小时值班。
班主任和女性生活教师职责:将教育访谈和生活指导工作落到实处。
2.落实长效机制。2020年我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在完成常规师德教育、监测、督查、考核、问责的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健全机制、创新方法、丰富内涵,把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师德教育周活动、教师节活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师德培训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教师全员参与,人人受到教育,从教行为规范。新录用的教师必须参加以师德教育为重点内容的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严格执行《毕节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教育制度(试行)》、《毕节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监测制度(试行)》、《毕节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制度(试行)》、《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四个五”访谈工作的通知》(毕教办发〔2020〕7号),把师德师风建设与教师继续教育相结合,大力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学习。在新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中把师德教育培训列为必修课,春季学期、秋季学期师德教育周培训计入40学时,有计划有组织地集中教职工学习师德规范。
三、工作重点
根据《金海湖新区教科文卫局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金海湖新区教科文卫局关于2020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安排的意见》,2020年重点开展好以下工作(活动):
(一)周研判月小结季通报工作。按照《毕节市教育局毕节市公安局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毕节市消防支队关于修订〈毕节市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毕教发〔2019〕134号)、《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四个五”访谈工作的通知》(毕教办发〔2020〕7号)的新要求,继续认真开展师德师风周自查研判、月小结提示、季通报约谈工作,抓实“四个五”师德师风风险预防发现机制,加强师德问题的发现、防范,严控师德风险事件,严防教师歧视、虐待、猥亵、性骚扰、性侵等严重伤害学生。
(二)师德教育周活动。2020年春季、秋季学期各1次开展师德师风全员教育培训活动,围绕《毕节市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负面清单》,把学法、学典型与教师师德师风对照检查、民主评议、师德问题报告有机结合,突出实效,让全体教师重温规则、牢固树立底线意识。
师德教育周活动必须突出重点开展好《宪法》、《刑法》、《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方法》、《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黔教发〔2020〕5号)和《贵州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黔教发〔2020〕6号)学习;继续开展好《毕节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教育制度(试行)》、《毕节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监测制度(试行)》、《毕节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制度(试行)》、毕节市学校教职工行为纪律要求“五个严禁五个一律五个必须”、毕节市中小学预防学生遭受性侵“十严格十不准”、毕节市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负面清单(42条)、《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师德师风周研判月提示季通报工作的补充通知》(毕教办发〔2018〕167号)学习;继续开展好《金海湖新区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金海湖新区师德师风文件选编》及师德警示教育学习。学校(园)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师德建设工作,要有分管领导具体抓,单位内设机构组织要紧密配合,形成抓师德建设的合力,务求实效。我校将组织召开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签订现场会,由我校主要负责人与教师现场签订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
(三)师德暗访督查。强化师德督查暗访,要坚持暗访,确保筑牢我校师德问题防线。我校将抽取一名女同志(女性生活指导教师)参加检查,重点检查我校“四个五”工作的开展情况,通过(随机)抽查(询问)学生印证女性生活指导教师、班主任、副校长、校长开展工作的真实性,对不按照区教育科技局要求开展工作、或者“四个五”工作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师德监测工作。认真落实《毕节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监测制度》,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已经制定的具体监测办法,积极开展常规检查监测、学生代表定期座谈监测和聘请师德师风监督员队伍、办理信访件等随机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师德风险苗头并采取有效措施超前解决,完成监测台账。
(五)师德问题专项整治。突出抓好我校教师违规兼职兼薪、兼课取酬、有偿补课和教师体罚、伤害学生等问题的防范和整治。
(六)师德考核。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环境的若干意见》(厅字〔2019〕54号)精神,我校对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考核与年度目标考核融合进行,按平时监测记录考核与定期测评相结合的师德考核方式,做好每位教师平时师德考核记分工作,真正将考核工作落到细处,严格师德考核结果运用,提升师德考核对教师德行的导向实效。
(七)师德先进评选。加强正面激励,结合师德监测,收集一批真实、感人的师德故事,在此基础上根据区教育科技局的安排,开展师德标兵评选和宣传活动,改善和提升教师的社会影响力,区级师德优秀教师和市级均瑶育人奖优秀教师推荐评选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执行。
(八)师德师风宣传月(9月)。宣传弘扬师德师风优秀典型案例,尊师重教案例。
(九)严格师德问责。结合《毕节市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内容,认真抓好教师违德问题的发现和记录处理,防微杜渐。严格师德师风信访举报查处,对查实的举报和信访依情节予以相应的处理。建立教师诚信台账和负面记录台账,凡出现违反诚信原则和负面道德行为的,均记录在案。教师在评优评先、晋职晋级时,要经过诚信和师德师风审查,存在不良记录的,在影响期内坚决一票否决。在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如出现工作上不作为或出现重大师德师风问题的,或者因师德师风造成舆情危机事件的,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黔教发〔2020〕5号)和《贵州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黔教发〔2020〕6号)问责。
四、工作要求
我校将强化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等的监督,强化督导检查,督查结果纳入教师的教育年度目标考核。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