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贸易论文精品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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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行业贸易 篇一
关键词:技术性贸易壁垒;机电产品;出口
一、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发展现状
自从1995年机电产品成为我国第一大支柱性出口商品以来,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发展迅速,已经连续12年位居我国出口贸易的首位。
由表1可以看出,机电产品出口总额逐年增加,由1995年的438.6亿美元增加到2006年的5494.2亿美元;占全国外贸总出口的比重也不断提高,由1995年的29.5%上升到56.7%。但是,从增速来看,机电产品出口增速近几年有所放缓。
二、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机电产品出口的影响
(一)我国机电产品出口面临的主要技术性贸易壁垒
目前我国机电产品的主要出口方向为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出口所面临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是这些发达国家的技术法规、标准和认证等。
1、美国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内容复杂,包括技术法规在内的标准就有5万多个。美国目前有55种认证体系,其中对机电产品的主要有产品安全认证UL认证。UL认证涉及到防火设备、电器用具、电气工程材料、船用设备、自动和防盗机械设备等,有“UL”标志的上述产品才能进口。除UL证之外,美国还有军用 MIL、电磁兼容FCC等具有较大影响的认证体系。
2、欧盟是最早设置针对机电产品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地区。欧盟对机电产品主要实行CE认证制度,只有带有CE标志的机电产品才能进入欧盟市场。CE标准对产品的技术细节、安全性、卫生和环保等方面做出了要求,涉及到的机电产品有电动工具、低压电器、家用电器、音像设备、电信设备、移动无线设备、汽车等。对于欧盟各成员国市场上流通的大多数机电产品,还必须符合欧盟法规规定的低电压指令(LVD)和电磁兼容指令(EMC)以及《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EEE)和《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的要求。另外,欧盟内部许多国家对某些产品还要求单独认证,如在德国,机电类产品的认证还有TuV认证、GS认证、VDE认证等。
3、日本JIS是日本部级标准中最重要、最权威的标准,涉及机械、电器、汽车、铁路、船舶、冶金、化工、纺织、矿山、医疗器械等几十个行业。日本对机电产品设置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由技术法规和强制性JIS认证(如电器产品和煤气用具等)构成。在电气设备领域内,许多行业标准高于国际标准,当外国机电产品进入日本市场时,不仅要求符合国际标准,还要求与日本标准相符合。
(二)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机电产品出口的主要影响
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是双重的。一方面,它可以促进我国采用国际先进技术标准生产,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换代,提高产品质量,有利于提高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在短期内对我国机电产品出口的消极影响更为明显。
1、限制了我国机电产品的出口,影响了产品的市场准入。我国最主要的贸易伙伴是美国、欧盟和日本,而这三个经济实体正是对我国出口机电产品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国家和地区。比如,美国对电子产品进口设置了《控制放射性的健康与安全法》,对汽车指定《空气净化法》和《防污染法》,不达标的产品将拒之门外;欧盟CE标志是工业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通行证,拒绝未贴CE标志的产品入关;日本对机电产品的标准,其中许多都高于国际标准,不达标就不能进入日本市场。
2、增加了企业的出口成本,削弱了产品的价格竞争力。为了达到国际标准的要求,出口企业要改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生产环境,提高检测水平,获得和维持相应的国际认证,这些都要付出巨大的额外成本,因而削弱了出口产品的价格竞争力。我国出口的机电产品,特别是彩电、空调器、微波炉、冰箱、洗衣机等在欧盟市场中占有重要地位。欧盟WEEE和RoHS两项指令涉及到10大类20万种规格的机电产品,对我国机电产品的出口造成了严重影响。为了突破这两项指令,我国企业要付出额外成本,包括设计绿色产品的成本、改换产品标签的成本、产品标签上价格标记成本及建立并完善回收体系的成本等,这些额外成本将使我国机电产品生产成本上涨10%。
(三)我国机电产品出口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原因
1、出口市场过于集中。我国机电产品出口方向主要集中于欧盟、美国、日本等国,据统计,我国出口商品近75%销往这些地区,而它们恰恰是世界上科技水科最高、技术标准最严格的国家和地区。机电产品出口的地理方向决定了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将不得不直面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威胁。
2、机电产品技术水平落后。我国机电行业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一直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出口的质量和效益不高,高新技术产品、自主品牌等出口比例较小。我国机电产品出口结构虽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仍然缺乏有后劲的支柱性产品,附加值低的劳动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出口产品仍占主导地位。随着全球机电行业技术水平和机电产品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机电产品出口面临的技术性门槛也随之提高。
3、对技术标准不够重视我国缺乏一个健全完善的标准体系,标准总体水平低,与国际标准差距很大。目前我国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之间相互交叉,界限不清,令企业无所适从。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信息传送渠道,加之技术性贸易壁垒本身的不透明性,我国相当多的企业对贸易对象国的技术标准变化不能及时了解而遭遇出口限制。
三、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对策建议
(一)政府方面
1、完善技术法规体系。对技术法律和法规中违背国际惯例、与WTO协议相抵触的部分,都应予以调整、修订或废止,对技术细节则通过引用或纳入适用的标准来解决。针对现存法律法规的缺陷,填补空白、充实完备立法,特别是专门性技术法规,应尽快完善我国机电产品的技术标准及环保、质检、包装等方面的标准和法规。
2、完善预警机制。应完善政府、企业、行业协会为主体的多层次预警机制,实现政府、企业和行业三方的良性互动。政府部门承担整个预警机制的规划协调工作,及时收集、整理、研究、跟踪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最新动态,组织预警信息的风险评估,及时预警信息,帮助和指导国内企业突破壁垒。行业协会和商会要既面向政府又面向企业,通过申诉、立案、调查、论证、采取措施等步骤,形成一个行业和产品保护的快速反应机制。出口企业负责向政府部门或技术机构提出预警信息需求,并向政府部门和技术机构及时反馈以协助改进。
3、实施标准化战略。一要适应出口贸易需要,调整标准结构。加快生产型标准转变为贸易型标准的步伐,调整标准构成,由侧重传统工业的标准化转向大力发展高科技产业的标准化,由单纯的技术标准转向与管理标准化并重,还要尽量缩短制定标准的周期。二要推广和采用国际标准,提高整体标准水平。凡是符合我国国情、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保护国家经济和环境利益的国际标准或区域标准都应该加速采用为我国标准,使我国标准化体系与国际标准相兼容,尽快提高机电行业的整体标准水平。三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加强国际合作和协调。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修改和协调工作,把我国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反映到国际标准中去,力争将我国已具优势的机电产品的项目标准纳入国际标准。另外,应当加强国际合作,与其他国家在标准制定和执行上进行沟通与协调,推进我国认证机构与国际权威认证机构的相互认可机制。
(二)企业方面
1、努力提升技术水平,提高产品技术含量。以质取胜是机电产品突破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根本途径。为此,企业在技术引进的同时,要重视技术创新,完善创新机制,加大对研发的投入,重点开发高新技术、高附加值的机电产品,发展绿色机电产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主导产品,提升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2、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积极参与国际认证。企业要采用现代管理方法和手段,建立与国际标准相符的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和改善企业质量管理,强化经营全过程的环境控制和技术达标管理,将质量经营的理念贯彻到产品设计、生产、包装、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还要增强认证意识,积极申请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努力开拓新市场。在巩固和深层次开拓现有发达国家市场的基础上,大力开拓新市场,包括东欧各国、东南亚、中东以及拉美等,努力拓展暂时还不成熟的市场,这样不仅可以减少由于出口市场过于集中而可能导致的出口波动风险,而且可以绕开部分国家严格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4、通过对外直接投资,绕过技术性贸易壁垒。除了直接跨越壁垒以外,机电企业还可以采取迂回战术,实施“走出去”战略,采取对国外市场直接投资等方式进行跨国经营,通过收购、兼并、投资等手段,在消费国就地生产、加工、销售,让“销地”变“产地”。这样可以降低成本,使出口商品适应和满足进口国的要求,同时也可以加强对发达国家技术法规和标准的研究。
参考文献:
1、张锡嘏。外国技术性贸易壁垒及其应对[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4.
2、潘飞霞,阮明烽。我国机电产品出口所面临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及对策[J].企业经济,2007(2).
3、章俊欣.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机电产品的影响与对策[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
机电行业贸易范文 篇二
关键词: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影响;对策
一、电子商务的定义及其在国际贸易中的优势
电子商务目前在各个国家或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定义,在通常情况下,电子商务的定义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个角度来界定。狭义的电子商务是指,通过国际互联网寻找商机并完成交易的商务活动,例如利用电子邮件进行广告宣传、网上拍卖、网上采购、网上支付等。这种以网络为基础所从事的商务活动,包括了贸易商品和服务的提供者、消费者、广告商、商等有关各方行为活动的总和,这也是人们一般意义上理解的电子商务。广义的电子商务是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从事各种商务活动。即借助服务器、国际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络等各种电子工具,使企业内部、供应商、消费者之间,实现电子业务资源共享,加速企业间业务流程的电子化,以此提高企业在生产、仓储和库存、营销、流通和资金等各个环节的运作效率。无论是狭义的电子商务,还是广义的电子商务都以国际互联网为平台,以电子化方式为手段,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以商务活动为主体,进行各种商务交易。与传统的国际贸易运行方式相比,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有以下几点优势:
(一)破除时空壁垒,扩大贸易机会。建立业务关系是企业进行贸易的前提,在这一环节中,企业不仅可以随时、随地的通过网络搜集各种贸易信息、了解最新贸易动态、寻找潜在客户,还可以通过自建网站或者凭借相关国际贸易电子商务平台及时向世界范围内的潜在客户商品和服务的供求信息,开展网上促销,扩大采购渠道。这样,电子商务凭借网络这一重要的信息渠道,打破了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使得国际贸易进一步全球化和扩大化。
(二)将传统的贸易流程无纸化、电子化,降低贸易成本。在国际贸易中,企业要与银行、保险公司、海关、运输部门等各方打交道,贸易环节多、程序繁琐、耗时耗力。利用电子商务开展国际贸易,企业可以通过国际互联网办理与各方有关的电子票据和电子单证,用电子流来代替实物流大量压缩了人力和物力的消耗、最大限度地减少了重复劳动、缩短了贸易流程、节省了贸易费用、提高了贸易效率。
(三)加强贸易双方的良好互动。在国际贸易中,进口商与出口商、买方与卖方、商家与客户、企业与消费者通过国际互联网贸易平台进行交流,了解商品信息及市场动态、进行贸易谈判和签订贸易合同。与此同时,客户、消费者可以针对企业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向企业提供反馈信息,以供企业调查有关实际情况,不断改进生产,更新手段来维系与客户、消费者的关系,提高自身盈利能力。
二、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一)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产生的积极影响
1、国际贸易运行方式和环境发生变化:“虚拟市场”的出现。网上促销、网上采购、网上谈判、跨国公司内部网络销售为国际贸易开辟了新的运行方式。电子数据交换(EDI),又称无纸贸易是信息技术与社会化服务系统的结合,进出口企业通过电子单据进行货物的商检、通关、投保、运输和结算等工作,大量减少了外贸过程中人力、物力和时间的消耗,减少了中间环节,降低了流通成本和交易费用,提高了国际贸易的绩效。电子商务通过网上虚拟的信息交换,打破了时空限制,开拓了新的市场空间,建立了一个以现代技术手段为纽带的全球“虚拟市场”,促进了世界经济全球市场化的形成。与此同时,信息的流动推动了劳动力、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迅速流动,优化了资源配置,加强了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往来。
2、国际贸易经营主体发生变化:“虚拟企业”的出现。现代化信息技术在国际贸易领域中的广泛应用,催生了一种新型的企业组织形式———“虚拟企业”的出现。为了共同的利益或目标,电子商务根据单个企业在各自领域中掌握的核心技术,通过国际互联网,将众多企业相互联结在一起组成一个企业网络合作团体,完成一个企业不能承担的市场功能,更加高效地向世界市场提品和服务。由于“虚拟企业”集合了各方优势,尤其是技术层面上的优势,毋庸置疑“虚拟企业”在产品和服务的技术开发方面更能形成强大的竞争优势,所以其产品和服务能够在国际市场上处于高端水平,这一点是任何单个企业难以媲美的。“虚拟企业”的主要表现形式即跨国企业战略联盟,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为跨国企业的经营提供了良好机遇,为了寻找更为有效的竞争武器,跨国企业通过开放系统的动态网络组合寻找资源和联盟,降低成本创造规模经济,实现企业优势互补或优势相长,克服壁垒有效占领新市场,共担风险共享利益,达成总体战略目标。
3、国际贸易经营模式发生变化。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平台的电子商务为国际贸易提供了一种信息较为完善的“虚拟市场”环境,国际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正确运用,推动了国际贸易的良性发展,使有限的资源和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最优配置,充分强化市场机制的配置、选择功能,逐步形成了以物流为依据、信息流为核心、商流为主体、资金流为形式的全新经营模式,突破了传统贸易以单向物流为主的运作格局。这种“四流一体”的经营模式通过国际互联网,能够向企业提供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互动式贸易服务。其一,它利用电子交易平台将国际贸易流程引入到国际互联网内部,便于企业创新经济运行方式和节约经济成本;其二,它利用电子交易平台进一步完善传统贸易方式,不断向企业提供贸易信息咨询、市场状况分析、进口商品的保税办理及仓储等服务,便于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提高国际竞争能力。
(二)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产生的消极影响
1、加大国际贸易中的安全隐患。利用电子商务发展国际贸易确实存在一些安全隐患,这些隐患既有硬件方面的因素,也有软件方面的因素。硬件方面的因素主要是指网络信息安全,软件方面的因素则主要是指电子商务交易的虚拟性质,也就是无纸贸易、电子交易。在电子商务贸易中,由于贸易信息没有进行严格的加密,电子版权管理系统相关标准的缺失,使得贸易信息在网络传输的过程中,还可能会遭到网络黑客的侵袭和不法分子的窃取。被泄露和被篡改的贸易信息不仅失去了原有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还会让交易者面临潜在的财产诈骗风险,蒙受经济损失。除此之外,在“虚拟市场”上进行国际贸易,对贸易双方的资信情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些不法商家通过假冒贸易平台,利用有利条件吸引客户到平台上进行交易,骗取支付款项。这些都增加了国际贸易中的贸易风险和不可控因素。
2、增加国家税收管理难度。税收是一个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对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电子商务环境下的“虚拟市场”贸易,给国家在获取税务证明上造成了巨大的困难。由于国际互联网贸易缺乏有形货物贸易的信息,没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加之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使得纳税人的信息显得扑朔迷离,中介机构的“代收代缴”行为变得难以取证,这些原因导致国家很难掌握纳税人的准确信息,无疑加大了国家对电子商务国际贸易行为税务征收的难度,为企业国际避税提供了可乘之机,造成了国家应征税款的大量流失,影响了政府的经济管理工作。
3、加剧国际贸易中的“马太效应”。在国际贸易中,相对于贸易发展水平滞后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发达国家凭借先进的技术、丰富的资源、雄厚的资金和完备的信息基础设施,已经在电子商务的激烈角逐中抢占了先机。发达国家除了对内密切关注国际互联网对世界经济和产业结构带来的重大影响,以及制定国家政策促进信息技术的应用和信息产业的发展之外,对外还积极参与制定国际电子商务的统一标准、协议和框架,争夺国际贸易竞争中的制高点。发达国家采取的一系列举措,进一步拉大了他们与发展中国家在电子商务发展水平上的差距,加剧了国际贸易中的“马太效应”。
三、我国应用电子商务发展国际贸易的对策
(一)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应用的安全问题。首先,加快国际互联网安全系统的研发、推广、监管与维护,进一步加强国际互联网贸易系统的运行安全和信息传输安全,建立对外贸易安全预警机制,确保电子商务贸易的安全性、保密性和高效性;其次,加强计算机安全技术创新和电子商务安全控制技术创新。前者主要包括电子认证、电子加密、协议交易等。后者主要包括网络共享、技术支持、安全协议和交易协议等;再次,加强贸易双方的诚信管理制度。大力提倡商家进行诚信贸易,增强商家的贸易自律意识,建立完备的贸易双方诚信档案,建立科学的、规范的电子商务诚信评价标准;最后,加强电子商务、交易规则、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立法,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二)完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为了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政府应结合我国电子商务的具体状况,在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研究和制定方面一定要把握对内要采取优惠政策,对外要坚持税收的中性原则。要保证通过不同技术手段和各种购买方法达成的贸易都能得到同等公平的税收待遇。在关税和税收等新问题上,政府还应该积极开展国际对话,参与国际公约和贸易伙伴协议的制定,提高国内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优势地位,平衡利益分配,努力避免国际之间对电子商务贸易的双重征税,提高各国电子商务的国际兼容性,只有这样才能帮助我国的对外贸易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有利地位。
(三)加大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力度。知识经济时代的竞争最终是人才的竞争,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大量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和贸易理论与实务的复合型人才。政府应该建立和完善奖励机制,加大非营利性和商务性电子商务培训活动的力度,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教育资源的投入和政策扶持;高校应该密切重视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方针,根据企业提供的人才需求信息,设置和调整专业,向企业输送既精通电子商务技术又通晓贸易管理的高素质人才;企业应该积极转变观念,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员工业务技能和计算机技能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员工综合运用电子商务的能力。综上所述,电子商务是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并且已经凭借自身优势对国际贸易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些影响既有积极的一面,又有不利的一面。如何利用电子商务这把双刃剑,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国际市场竞争中获取更大利益是我们应该长期思考的问题。
作者:马欢欢 滕俊芳 单位: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杨春晖等。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影响[J].经济论坛,2002.22.
机电行业贸易范文 篇三
【关键词】中韩贸易;产业内贸易;机电产品
一、中韩机电产品产业内贸易现状
(一)中韩贸易整体情况
商务部最新数据显示2012年,中韩双边贸易额为2151亿美元,对华出口1343亿美元,自华进口808亿美元,韩顺差535亿美元。在中韩贸易发展过程中,产业内贸易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对贸易增长的贡献已远远大于产业间贸易。截至2012年12月20日,韩对华出口商品中,重电机器和半导体分别增长22.4%和13.5%;自华进口商品中两项分别增长16.9%和6.7%。由此可见机电产品贸易在中韩总贸易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中韩两国工业制成品的双边贸易中,机电产品已经成为彼此之间贸易的第一大类商品。我国与韩国的机电产品贸易多年来一直是处于贸易逆差的状态,虽然这种差距有所减少,但距离双方达到贸易平衡的状态还是有一段距离的。
(二)中韩机电产品产业内贸易的特点
近年来机电产品贸易整体规模在中韩贸易进出口额中的比重明显提升,并成为最大宗的商品。中国出台了一系列机电产品的促进政策,2009年1月1日起,中国提高了553种高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2011年,商务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银监会《关于“十二五”期间促进机电产品出口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大力调整出口结构,加快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新优势,促进出口结构转型升级。
在机电产品贸易中,中国对韩国贸易逆差规模巨大,已成为中国对韩国贸易逆差的主要来源。以2009,2010和2011年为例,当年中国对韩国贸易逆差分别占到了当年对华贸易逆差总额的89.4%,97.3%和97.4%,远高于其他产品的贸易逆差额。
结合中韩两国产品的特点,可以将产品内贸易分为水平型和垂直型两种。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是指产品质量相同,其他属性不同的产业内贸易,这类产业内贸易的产品往往在核心产品特征上是完全相同的,相互替代性很高,价格水平也趋于一致。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是指产品质量不同,其他属性相同的产业内贸易。这类产品质量存在差别,价格水平也各不相同。如果说水平型产业内贸易在质量一定的条件下,为消费者提供更多规格的选择,那么垂直型产业内贸易则提供了更多品质的选择。中韩产业内贸易就是以比较优势为基础的垂直型产业内贸易。在机电产品领域,中国从韩国进口高质量或技术含量高的关键性中间产品,出口劳动密集型或资源密集型的中间产品,以满足各阶层消费者的消费偏好,或是国内企业产品升级换代的需要。
二、中韩机电产品产业内贸易存在的问题
(一)巨大的贸易逆差
机电产品贸易是韩国对华贸易顺差的主要来源,其累积的贸易顺差远高于其他商品贸易,这显然不利于中韩机电产品产业内贸易的稳定发展。
由于中韩两国发展阶段不同,产品互补性强,互替性差,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对韩国的机电产品需求大增,导致韩国对中国的出口规模不断变大;与此同时韩国经济发展水平高,对机电产品各项要求也十分高,中国企业的技术水平目前还难以达到这些标准,所以有些产品无法出口到韩国。
中国机电产品的规模不经济。产业内贸易与规模经济是相互联系的,规模经济必须是以一定的生产工艺和技术上的进步为基础的。一方面,我国国有企业仍存在诸多问题,例如规模太小,效率不高;或者规模虽大,但国际竞争力不强。另一方面,韩国大型跨国公司在中韩产业内贸易中直接对韩出口,而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则主要进行国内贸易,并没有把更多的注意力投入到外贸中。
韩国国内市场相对狭小,导致韩国对华投资增长过快。韩国资源相对匮乏,国内生产成本颇高,需要开拓海外市场。中国劳动力资源丰富,成本较低,市场广阔,再加上中国需要引进外资、技术和管理,同时在华直接投资可以避开一些贸易壁垒,所以越来越大的韩企将生产和加工贸易转移到中国。1998年金融危机过后,韩国对我国直接投资迅速反弹,增长势头强劲。但是,在华的韩企主要从韩国本土进口机电设备、零部件,结果就是中国从韩进口额随着韩企对华投资的增加而增加,而这些公司的最终产品却只有小部分返销韩国,大部分直接投放在中国市场。
(二)中国的“比较劣势”地位
中韩机电产品产业内贸易主要是基于垂直型产品差异化分工,中国在这种垂直型产业内贸易体系中整体上居于贸易劣势地位。
目前我国在劳动密集型的家用电子、电子零部件等产品上技术相对成熟,在机电,电子通讯设备上与韩国存在较大的差距,加之我国机电产品技术革新和产业升级难度较大,难以实现规模经济,在中韩机电产品产业内贸易中获利较少。中韩机电产品产业内贸易的主要方式是垂直加工贸易,这种贸易收汇少,效率低,如果长期进行,会极大制约国内机电产品的发展,造成生产闲置。
垂直型的产业内分工对我国产业机构的调整并没有很明显的推动作用。中国受自身产业结构的局限,很长一段时间停留在产业链的低端,承接的主要是发达国家过时、淘汰的技术;国际市场的价格却向技术密集型产品倾斜,这可能带来发展中国家贸易条件的恶化;中国的机电行业研发经费的投入在销售收入中仅占0.95%,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三)竞争日益激烈,贸易摩擦频发
韩国政府在经济发展中采用双重标准。一方面采取积极措施促进本国产品对中国的出口,另一方面常常单方面采取措施限制中国产品对韩国的出口,从而导致中方利益受损,包括各种关税、非关税壁垒以及歧视性政策。例如韩国限制外国汽车进口:实施技术限制;制订国内税法限制汽车进口;提倡使用国产车;对进入汽车工业的外资予以限制。
我国国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2012年暑假过后,韩国手机在华销售下降了3.4%,三星和LG的市场份额分别下降了50%和21.4%。因为中国移动电话制造商掌握了关键技术,一系列国产品牌,如华为,OPPO,小米脱颖而出,扩大了市场,使国产份额超过了50%,中国手机产品的迅速崛起对韩同类产品构成了直接威胁。
三、提升中韩之间产业内贸易水平的途径
中韩机电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发展既会给中国带来机遇,也会带来挑战。对此,要有针对的采取措施,使中韩机电产品产业内贸易向有利于双方的方向发展。
(一)企业层面
企业应提高我国机电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大型国有企业可以利用其雄厚的经济实力和长期累积的经验进行独创性技术开发,中小型机电企业可以与科研机构合作共同开发,另外,我国机电企业可以进行联合,集团化发展。
企业还应实行品牌化经营。将以往单纯依靠低廉价格获得出口优势的策略转变为依靠产品开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以及价值观念等多种因素的品牌竞争策略,加强产品差异化,定期更新品牌形象,保护自己的品牌。
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内部规模经济或外部规模经济。对于不完全竞争行业的企业和已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充分利用组织管理、统一销售、专业分工的潜在优势,提高效率,较低成本,扩大产出。在某些产品上建立规模经济优势,促进我国与韩国产业内贸易的良性发展。
(二)政府层面
政府应积极合理缩减两国贸易逆差。韩国应当更多地向中国开放市场,降低贸易壁垒,增加对华进口,扭转中韩贸易过程中中国严重的逆差局面,中国应提升本国机电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积极应对贸易纠纷。
优化双方进出口商品结构。一是要实现出口商品的多元化,特别是增加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业;二是要充分认识到中国在产业内贸易中仍具有劳动力优势,重视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增长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优势。
结合中国产业结构调整,引导韩资流向。利用信贷、税收等优惠政策引导韩资流向通信、半导体等高新技术产业及能源交谈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带动技术贸易。
完善贸易壁垒相关信息通道,建立预警机制。政府应组织专门的人力和物力,研究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加大信息收集,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建立绿色壁垒信息中心和数据库,及时向机电企业信息,提供优质的咨询服务,帮助和指导国内企业突破新贸易保护主义的障碍。
(三)区域层面
建立有效磋商机制,加强两国交流,解决好两国贸易中的摩擦和纠纷。在WTO规则下,中韩两国需发挥两国民间沟通机构的作用,及时交换信息,规范企业行为,维护贸易健康发展。
加快建立中韩自由贸易区。随着中韩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两国各自市场规模将会不断的扩大消费者需求也将不断增。为此,应进一步推进两国间的经贸合作,消除两国间的贸易壁垒和投资壁垒,实现投资和贸易的自由化。加快推动东亚经济一体化程度,为两国间产业内贸易的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使双方各自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得以在扩大了的市场上获得更大的发展。
我国应结合“走出去”战略,提升我国机电产业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将生产能力相对过剩且处于较低技术层面的部分机电产品生产向其他国家进行转移,保留较高技术层面的机电企业,提升我国产业竞争力,重视技术进步,强化自主创新,掌握核心技术,培养自主品牌。
参考文献:
[1]白雪峰。2011年机电产品进出口分析。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2012,(3)
机电行业贸易 篇四
1.重点机电产品的出口额增幅降低
我国出口的主要机电产品是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零部件、通讯产品、家用电器、电子元器件和电工器材。2010年,上述5类机电产品的出口额分别为1812.1、1092.9、804.6、782.7和657.7亿美元,较2009年分别增长33%、23%、28%、51%和38%,5类机电产品出口额占我国机电产品总出口额的55%。2011年,上述重点机电产品出口额持续增长,但增幅回落,比如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出口总额1931亿美元,比2010年仅增长了7%,增幅大大回落;电子元器件出口额871.2亿美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但与2010年28%的增幅相比,也有较大幅度的回落;2010年电子元器件出口额871.2亿美元,比2009年增长11%,家用电器产品出口额为875.1亿美元,比2009年增长9%,与去年同期的增长额相比,增幅都有所回落。
2.一般贸易出口发展较快,加工贸易仍占主导地位
近年来,我国机电行业一般贸易出口额增长迅速,2010年达到了2828.8亿美元,比2009年增长39.2%;同期,加工贸易出口额为5906.1亿美元,占当年出口总额的63.3%,比2009年增长26.6%,是机电产品贸易的主体地位。2011年我国机电行业一般贸易出口额达到了3589.8亿美元,同比增长26.9%,占出口总额33.1%;与此同时,机电行业加工贸易出口额也有增长,其出口额为6523.2亿美元,增长10.4%,占出口总额的60.1%,依旧是出口贸易的主体。其他贸易增长也较迅速,比如2011年我国保税区仓储转口机电产品出口367.3亿美元,较2010年增长了39.9%。
3.国内大部分地区机电行业出口额增加
广东、江苏和上海一直是我国机电产品出口的重要地区,其出口额占我国机电产品出口总额的50%以上。2010年,三省机电产品的出口额比2009年分别增长了26.2%、35.7%和27.8%;2011年,三省机电产品的出口额占我国出口总额的65.9%,三省机电产品的出口额同比增长13.9%、10.3%和13.2%。与此同时,我国其他地区机电产品出口额也呈增长态势,尤其是中部省份,湖北、安徽、江西、湖南和河南的出口额同比增长了54.7%、43%、134.9%、62.3%和28.4%;西部地区,重庆增长了70.5%,云南增长了90.5%,甘肃增长了166.2%,西藏增长了118.3%,呈现出良好态势。
4.对亚、欧和北美贸易依然占主导地位
亚洲、欧洲和北美洲一直是我国机电产品的主要出口市场。2010年,我国出口亚洲机电产品总额增长了27.6%,达到了4331亿美元;对欧洲出口增长了34.8%,达到了2138亿美元;对北美的出口增长了28.5%,达到了1847.3亿美元。2011年我国机电产品对亚洲、欧洲和北美洲的出口额占总额的47.2%、22%和19.4%,分别增长了18.3%、14.1%和11.6%。与此同时,我国对拉美、非洲等地区的出口也有较快增速,2010年,对拉美出口增长57.6%,达到了525.4亿美元,对非洲出口增长27.2%,达到了306.2亿美元,到2011年,我国对拉美和非洲的出口额仍有27.3%和14.3%的增幅。
二、低碳经济对我国机电行业的影响
1.机电行业的出口成本将大幅提高
低碳经济背景下,世界各地将征收“碳关税”,这势必会对被征收对象增加额外负担,尤其是能源密集型机电产品。一旦开征“碳关税”,我国很多制造企业为满足进口国的环境标准,必须增加很多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测试、检验和认证等手续,这些过程要产生相应费用。此外,我国机电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由于其技术水平不高、融资能力有限、管理水平低等原因,其单位产品能耗比世界先进水平普遍低30%左右。尤其是热加工工艺环节,我国铸造行业能耗为吨铸铁0.4~0.5吨标准煤,而国外先进水平仅为0.20~0.30;我国热处理行业每吨工件热处理平均能耗660kW/h,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平均能耗在450kW/h以下。因此,机电生产企业为避免“碳关税”,将不得不在节能减排、降低碳排放上加大投入,增加了产品成本,这将提高我国出口机电产品的国际市场价格,削弱其价格优势,从而导致市场竞争力下降。
2.机电产品出口规模将缩小
欧美一直是我国机电产品、钢铁行业、建材等高碳产品的主要出口地区。据统计,2011年我国对美国的出口总额达3245亿美元,约占全年总出口额的17.7%;其中对美国的机电产品出口额为1974.1亿美元,约占对美总出口额的60.8%,占我国机电产品出口总额的18%;当年我国对欧盟出口总额为4058.2亿美元,约占全年总出口额的21.3%,其中对欧盟的机电产品出口额为2110.9亿美元,约占对欧全年总出口额的52%。据报道,如果美国征收30美元/吨的碳关税率,将导致中国出口总额下降0.715%,对美国出口下降将近1.7%,中国GDP会下降0.021%;如果碳关税率为60美元/吨碳,我国出口总额将降低1.244%,对美国出口将下降2.6%以上,GDP可能下滑0.037%。因此,美国如果对我国出口产品征收碳关税必将对我国的机电产品出口带来重大的不利影响,且欧盟许多国家可能会效仿美国,使我国在上述两个地区的机电产品出口受到重挫,出口规模和市场将会萎缩。
3.影响行业内的就业
机电行业是我国工业领域内的重要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之一,对国民经济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据不完全统计,到2010年底,我国机电制造行业工业生产总值216068亿元,占同期国内工业生产总值的31%,机电制造行业从业人员达4千万人左右,约占全国工业从业人员的17%左右。有研究表明,30美元碳关税率下,开征第一年我国就业岗位会减少1.22%,到第五年还会减少1.18%;60美元碳关税率下,开征第一年,就业岗位就将减少2.39%,到第五年仍会减少2.33%。碳关税开征尤其对机电行业内仪器仪表办公机械、通信电子设备、电气机械器材等产业造成严重影响,60美元碳关税率下,上述产业第一年就业岗位将分别降低12.14%、6.14%和5.41%,很多中小型机电企业甚至会倒闭,导致从业人员下岗。
4.机电产品出口结构将改变
我国高技术含量机电产品出口在“十一五”期间有了大幅增长,其外贸出口比重已从“十五”末期的28.6%增长到31.2%。高新技术机电产品在机电产品出口中的比重比“十五”末提高了2.5%,达到了52.8%,已成为这一时期机电产品出口增长和结构优化的主要拉动力。比如,我国出口的液晶电视已经占电视出口额的九成,完全取代了传统的CRT电视;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ARJ21-700飞机也已出口到西方市场;我国自主品牌的小汽车、宇通公司的大客车已大量出口国外,表明我国汽车的安全性能和技术性能已达到国际市场的需求。
三、机电产品出口的策略分析
1.积极推进机电产业升级
“十一五”期间,家用电器、通讯产品、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配件、电子元器件等仍是我国第一大类机电出口产品,年均出口额增长15%,略低于机电产品出口均速,占我国机电产品总出口额的58%。但在以加工贸易出口为主导及外资企业为主题的形式下,我国出口机电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对外依存度较高,很多关键技术和零部件都需要从国外进口。比如,我国出口的自动记录数据处理设备的主要产品计算机,其核心部分——芯片、大型应用软件和操作系统都要进口,巨额利润被跨国公司拿走。因此,我国机电行业应不断加大科技创新,促进其产业结构升级。
2.完善我国机电产品技术标准体系和认证制度
欧盟是世界上制定机电产品技术性贸易标准最早和最多的地区。其最新版的ROHS指令、WEEE指令、ERP指令和REACH_SVHC条款涵盖范围非常广,几乎涉及所有机电产品的安全、卫生、技术,甚至包装和标签等规定及认证制度,对进入欧盟的机电产品从原料、设计、生产到销售等环节都提出了很高要求。欧盟一直是我国机电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2011年我国出口欧盟的机电产品总额为2110.9亿美元,约占对欧全年总出口额的52%。因此,我国机电企业应不断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标准,完善自己的机电产品技术标准体系,做到与国际接轨。此外,我国应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出口机电产品环境标志认证,以减少我国机电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阻力。目前,我国已相继制定并颁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一系列的环保标准,为其出口欧盟创造了有利条件。
3.制定出口市场多元化发展战略
目前,我国机电产品的出口贸易伙伴国主要是欧盟、美国、东盟和日本,其出口额分别是2110.9、1974.1、873和712.7亿美元。这些国家和地区是世界贸易壁垒的主要发起地,其劳工标准和产品环境保护标准要求都很高,我国机电产品出口易遭受技术性贸易壁垒。因此,我国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应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积极开拓新的出口市场,努力提高在拉美和非洲等不发达国家的市场占有率,提升机电出口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4.合理利用WTO规则
我国作为WTO中一员,有权利用WTO/TBT规则维护我国的正当权益。根据TBT协议的规定,发展中国家、不发达国家可依据本国国情,采用与自身发展相一致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体系。当发展中国家或者不发达国家遇到困难时,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承担的义务应给予整体或部分免除。此外,WTO成员国之间应相互之间给予技术方面的支持,这很大程度上维护了发展中国家在对外贸易中的合法权益。因此,我国各级政府和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应积极研究TBT协议,充分了解其内容,积极利用协议对不发达国家的优惠政策。
5.促进国内需求
目前,中国各行业外贸依存度普遍偏高,且主要集中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这可能激化外贸国与中国的经贸摩擦,因此,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应该依靠国内的市场需求。对机电行业而言也是如此,其可持续发展最直接的手段是不断扩大国内需求。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我国国内的需求潜力无限,机电行业应该抓住国内这个大市场,降低对外依存度,降低对外贸易风险,同时拉动我国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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