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舱一中心业绩工资量化考核实施细则范文
订舱一中心业绩工资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详细实施细则:
1、订舱、单证操作人员月度业绩工资考核细则:
订舱一中心订舱和单证操作人员的月度业绩工资,完全根据操作人员的工作量进行量化考核和分配发放。
根据操作岗位的不同,设置不同的岗位系数,根据操作人员的操作票数乘以岗位系数,确定操作人员的工作量;操作人员的工作量总和作为考核单元的总工作量,考核单元员工的业绩工资总和作为考核单元待分配的业绩工资总和,考核单元的业绩工资总和除以总工作量即为单位工作量的业绩工资金额,操作人员的工作量乘以单位工作量的业绩工资金额即为该操作人员的业绩工资。
按照公式测算,表示如下:
操作人员个人工作量=个人工作岗位的岗位系数X操作票数
考核单元操作人员总工作量 = 考核单元的操作人员工作量累加
单位工作量的业绩工资金额=考核单元操作人员业绩工资总和/考核单元总工作量
操作人员业绩工资=个人工作量 X 单位工作量的业绩工资金额
订舱、单证操作岗位系数如下: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系数 |
1 | 马士基、SAF订舱(票数) | 1.1 |
2 | 埃航MAERSK/SAFMARINE订舱操作 (票数) | 1.8 |
3 | 埃航其他船公司订舱操作(票数) | 1.4 |
4 | 埃航单证操作(票数) | 0.6 |
5 | 埃航订其他船公司,管船人员订舱操作(票数) | 0.5 |
6 | 埃航订其他船公司,管船人员单证操作(票数) | 0.4 |
7 | 太古订舱操作(票数) | 1.4 |
8 | 太古单证操作(票数) | 0.4 |
9 | 其他船公司订舱操作(票数) | 1 |
10 | 边行操作 | 0.4 |
11 | 其他船公司单证操作(在系统中录入完整的提单信息,包括系统录入实装或者船公司网站录入分箱明细)(票数) | 0.5 |
12 | 其他船公司单证操作(无需在系统录入提单完整信息,或者无需录入实装以及在船公司网站录入分箱明细)(票数) | 0.5 |
13 | 订舱代收代付(远大前程、全泰、全球运通、世悠联等)(票数) | 0.05 |
费用签单组单独考核,按照员工个人岗级业绩工资标准的90%分配给费用签单组,然后费用签单组内部根据工作量,按照操作岗位的业绩工资考核细则,进行二次考核分配。同时,按照所在业务中心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例分配。
费用签单组岗位系数如下: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系数 |
1 | 费用录入 | 0.3 |
2 | 代收代付费用 | 0.05 |
3 | 阿联酋(电商)费用 | 0.01 |
4 | 阿联酋代收代付收费签单 | 0.2 |
5 | 签单 | 0.1 |
6 | 伊航签单三家代理 | 0.05 |
7 | 边航签单 | 0.15 |
2、关于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考核(根据部门政策):
(1) 订舱、单证操作人员的季度奖按照公司发放的奖励金额,与月度业绩工资一样,根据操作人员一个季度的工作量进行量化考核和分配发放,计算方法与月度业绩工资一致。费用签单组的季度奖,按照公司发放额度的90%核发给费用签单组,然后按照本条所规定的考核细则进行二次分配。
(2) 操作人员的半年奖和年终奖,按照公司发放的奖励金额,提取90%的额度,根据操作人员半年和全年的操作量进行量化考核和分配发放,提取10%作为部门的浮动奖励额度,根据各中心的KPI考核完成情况,对表现突出的中心和员工进行额外奖励。
(3) 操作人员的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与各中心的指标完成情况挂钩,如果业务中心完成部门下达的各项经营考核指标,则中心的所有人员将按照量化考核后奖金金额的100%发放;如果本中心未完成部门下达的各项经营考核指标,则该中心的所有人员将按照本中心的实际完成指标比例,相应按比例扣减奖金。扣减的金额,部门将作为浮动奖励额度,对超额完成考核指标的中心进行额外奖励。
3、对操作人员进行考核时,各业务中心须从FOCUS系统提取操作人员的操作明细表,在进行考核时依据操作明细表确定操作人员的操作票数。
4、应收账款扣罚
由于业务人员未能按时收回应收账款,导致公司商务部扣罚部门资金成本,将按照扣罚的资金成本金额,对相应责任人进行对等扣罚,相应资金成本将从责任人的业绩工资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