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处置项目设计、施工(二次招标)项目突发性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西安市第十一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处置项目设计、施工(二次招标)项目突发性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陕西金山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第十一污项目部
2020年4月
西安市第十一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处置项目
设计、施工(二次招标)项目
突发性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一、为加强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可靠、高效、有序地进行,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及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设部、省、市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于西安市十一污污泥处置项目各班组,适用于项目部属下各班组生产安全事故及各类突发异常情况。西安市第十一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处置项目设计、施工(二次招标)
三、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各有关人员应立即处于应急状态,在项目部的统一指挥下,根据对危险目标潜在危险的评估,按应急方案处理和控制事故。
1、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2、重大火灾事故;
3、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
4、重大急性中毒事故;
5、其他重大突发事故;
第二章 机构设置
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
1、项目部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指挥、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实行替补原则,组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的,由副组长替补,确保随时到位,实施指挥。
二、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图
三、应急救援小组成人员
组 长:朱治国
副组长:马 飞
成 员:王 刚 黄明明 郝鲁波 唐 振
四、应急救援小组范围及分工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异常情况时,立即向上一级如实报告并及时组织救援、抢险和尽快控制险情蔓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及处理。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对现场有关物件做好标记、拍照,绘制现场平面图,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及物证;
3、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负责陪同引导上级有关部门事故处理人员查看现场;
4、应按要求积极妥善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及恢复生产工作。
5、进行有针对性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应变演习,有计划区分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责任。
6、应按要求积极妥善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及恢复生产工作。
五、应急救援小组各人员职责
1、组长、副组长、成员随着职务的自然任免而任免,责任、权力、义务也随之履行或失效。
2、组长负责对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抢险、排险、救灾所需的一切人员、物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等的全面组织、协调、指挥工作。负责处理善后工作,安抚有关人员和调解工作,后勤配合
3、副组长执行组长指令,当项目部管辖范围内发生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后,应迅速赶赴现场,领导指挥相关人员和物资进行应急抢险、排险、救援、救灾等工作。
4、成员是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救援、救灾的主要骨干人员。当项目部管辖范围内发生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接到信号必须赶赴现场参加应急抢险、排险、救援、救灾等工作。
5、质安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协助应急救援小组核实情况;负责审核并组织上报事故快报,检查落实事故现场应急措施救援情况落实,草拟向市有关部门汇报情况文件。
6、施工员:负责防火日常具体工作,协助应急救援小组核实情况及有关报道工作。
7、资料员:负责应急事故有关文件材料的核对、盖章、上报、信息管理工作。
8、材料员负责应急材料、物资、设备调配到位。
9、属下各班组:根据应急小组指令,负责提供调配应急所需物资、设备、机具及人员。
六、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项目部属下各班组及个人有义务参与、协助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在抢险救灾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属下各班组及个人均要给予支持和协助,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拦和拒绝。
第三章 抢险救援电话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通讯电话:
项目经理联系电话:18109274571
项目部安全主管电话:15771783651
急救中心:120
火警中心:119
报警中心:110
交通事故急救:122
第四章 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一、项目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应按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工程部和质安部及公司应急办公室,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切实排除险情及抢救人员、财产,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二、事故整体应急程序
第五章 事故管理
一、施工现场设置医务室,日常应配备急救药箱和担架,药箱内配足急救药品。按消防规定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定期更换灭火药物。亦要根据有关要求配备应急抢救工具。
二、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后,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
1、当发生事故时,负伤人员或者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安全主任及公司应急办公室,并应马上组织人力现场抢救受伤害者。
2、第一时间进行“救死扶伤”,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人员,对必须在现场进行紧急抢救的,应采取应急方法如止血、人工呼吸等进行施救。否则必须立即用工地的交通工具或截出租车将伤者送到就近医院进行抢救。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及扩大。
3、事故发生后,各级人员应保持镇静及冷静,切实负起本身责任,主动控制局面。要有组织、有指挥和结合实际进行妥善处理。
4、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及善后工作。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并划出保护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5、因抢救受伤(害)人员,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记、拍照、录像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6、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时,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
(1)、应立即了解起火部位及燃烧的物质,积极抢救烧伤者及使用施工现场所有消防器材进行灭火自救工作。
(2)、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在拨打119时,做到镇静拨号,说清火灾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燃烧部位、燃烧物质的性能等。
(3)、报警后,派专人到约定的路口作引导人。
(4)、在消防部门到达前,对易燃、易爆的物质采取正确有效的隔离。根据火场情况,机动灵活地选择灭火用具。
(5)、在扑救现场,应行动统一,如火势扩大,一般扑救不可能时,应及时组织撤退扑救人员,避免不必要的伤亡。
(6)、利用一切可行的通讯工具按规定时间内将事故情况进行上报。
三、事故调查与总结
1、建立健全事故调查报告制度,严格遵守事故报告的真实性和时效性。按事故级别成立调查小组,并按规定的事故级别填写事故快报。
2、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各级应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按“四不放过”原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
3、经常性组织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专业技能知识学习,吸取事故的教训,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举一反三开展广泛的自查自纠工作,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4、进行安全管理评价,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和贯彻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现安全绩效管理与安全科学评价有机结合。
5、深入彻底分析事故原因,结合工作实际,检讨有关措施及方案,对相关预控措施及方案不断充实、完善,以保证其有效性,并持续改进。
四、事故级别划分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5人以上死亡,或者2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2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五、事故上报规定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章 各类多发建筑事故的预防及救援
根据公司对重大危险、危害因素的辨识和评价,特确定以下危险部位及场所为重大危险源:
1、高处坠落
2、物体打击
3、触电
4、机械伤害
5、中暑
6、中毒
7、火灾
8、坍塌
通过合理有效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对重大危险、危害因素实行控制,以减少事故发生,防止事故扩大,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至最底。
发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1、事故发生后,由项目经理向上一级(质安部、工程部)报告,并按先内后外程序逐级上报,如项目经理不在,按层级原则,下一级立即补位上报,并即报告项目经理。
2、事故现场抢险、急救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施工员负责具体实施。
3、事故调查由项目副经理负责组织,质安员负责具体实施,一级事故由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队负责组织,项目经理为主、质安员为副共同具体实施。
4、事故后勤保障由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负责组织,综治员负责实施。
一、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1、预防措施
(1) 凡身体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体检。
(2)严禁穿硬底等易滑鞋、高跟鞋。
(3)作业人员严禁互相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危险。
(4)严禁攀爬脚手架。
(5)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
(6)高处作业工作面周边、基坑周边等,必须设置1.2m高且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的临时护栏,护栏围密目式(每100平方厘米不少于2000目)安全网。
(7)边长大于250mm的预留洞口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面用木板作盖板加砂浆封固;边长大于1500mm的洞口,周边设置防护栏杆并围密目式(每100平方厘米不少于2000目)安全网,洞口下张挂安全平网。
(8)各种架子搭好后,项目经理必须组织架子工和使用的班组共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上架操作。使用时,特别是台风暴雨后,要检查架子是否稳固,发现问题及时加固,确保使用安全.
(9)施工使用的临时梯子要牢固,踏步宽300~400mm,与地面角度成60~70度,梯脚要有防滑措施,顶端捆扎牢固或专人扶梯.
2、救援措施
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抢救的重点放在对休克、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
(1)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速医院进行抡救治疗。
(2)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遭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团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往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3)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招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4)发现伤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搬运伤者。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把受伤位置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处上下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头等,在无材料的情况下,上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健侧下肢缚在一起。
(5)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
(6)动用最快的交通工具,及时把伤者送住邻近医院抢救,运送途中应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
二、物体打击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1、预防措施
(1)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戴安全帽。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内出入和上下,不得在非规定通道位置行走。
(2)安全通道上方应搭设双层防护棚,防护棚使用的材料要能预防高空坠落物穿透。
(3)临时设施的盖顶不得使用石棉瓦作盖顶。
(4)边长小或戊等于250mm的预留洞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封闭,用砂浆固定。
(5)作业过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物料传递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放在临边及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
(6)高空安装起重设备或垂直运输机具,要注意防止部件落下伤人。
(7)吊动一切物料都必须由持有司索工上岗证人员进行绑扎,散料应用吊蓝装置好后才能起吊。
(8)拆除或拆卸作业要在设置警戒区域,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
(9)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和运用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放或向下丢弃。
2、应急救援措施
当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抢救的重点放在对颅脑损伤,胸部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
(1)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2)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往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3)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井注意保暖。
三、触电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1、预防措施
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预防发生触电事故,在日常施工(生产)用电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用电的安全要求。
(1)施工用电应编制独立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盖有企业的技术部门公章,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敷设,完工后办理验收手续。
(2)一切线路敷设必须按技术规程进行,按规范保持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3)非电工严禁接拆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4)根据不同的环境,正确选用相应额定值的安全电压作为供电电压。安全电压必须由双绕组变压器降压获得。
(5)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他设施之间、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6)在有触电危险的处所或容易产生误判断、误操作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现场,设置醒目的文字或图形标志,提醒人们识别、警惕危险因素。
(7)采取适当的绝缘防护措施将带电导体封护或隔离起来,使电气设备及线路能正常工作,预防人身触电。
(8)采用适当的保护接地措施,将电气装置中平时不带电,但可能因绝缘损坏而带上危险的对地电压的外露导电部分(设备的金属外壳或金属结构)与大地作电气连接,减轻触电的危险。
(9)施工现场供电必须采用TN—S或TT的三相五线的保护系统,把工作零线和保护线区分开,通过保护线作为预防间接触电的安全技术措施,同一工地不能同时存在TN—S或TT两个供电系统。注意事项有:
1)在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的系统中,不得将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而将另一部设备做保护接地。
2)采用保护接零的系统,总电房配电柜两侧做重复接地,配电箱(二级)及开关箱(三级)均应做重复接地。其工作接地装置必须可靠,接地电阻值≤4Ω。
3)所有振动设备的重复接地必须有两个接地点。
4)保护接零必须有灵敏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配合。
5)电动设备和机具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一箱保护,严禁一闸多机,闸刀开关选用合格的熔丝,严禁用铜丝或铁丝代替保险熔丝。按规定选用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
6)电源线必须通过漏电保护开关,开关箱漏电保护开关控制的电源线长度不大于30m。
2、应急救援措施
(1)、触电急救的要点是动作迅速,救护得法,切不可惊慌失措,束手无策。要贯彻“迅速、就地、正确、坚持”的触电急救八字方针。发现有人触电,首先要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然后根据触电者的具体症状进行对症施救。
(2)、脱离电源的基本方法有:
1)将出事附近电源开关刀拉掉、或将电源插头拔掉,以切断电源。
2)用干燥的绝缘木棒、竹竿、布带等物件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者将触电者拨离电源。
3)必要时可用绝缘工具(如带有绝缘柄的电工钳、干燥的木柄斧头以及(锄头)切断电源线。
4)救护人戴上手套或在手上包缠干燥的衣服、围巾、帽子等绝缘物品拖拽触电者,使之脱离电源。
5)如果触电者由于痉挛手指紧握导线缠绕在身上,救护人可先用干燥的木板塞进触电者身下使其与地绝缘来隔断入地电流,然后再采取其他办法把电源切断。
6)如果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上的带电高压导线,且尚未确证线路无电之前,救护人员不可进入断线落地点8~10m的范围内,以预防跨步电压触电。进入该范围的救护人员应穿上绝缘靴接近触电者,触电者脱离带电导线后应迅速将其带至8~10m以外立即开始触电急救。只有在确证线路已经无电,才可在触电者离开触电导线后就地急救。
(3)、在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时应注意的事项:
1)未采取绝缘措施前,救护人不得直接触及触电者的皮肤和潮湿的衣服。
2)严禁救护人直接用手推、拉和触摸触电者;救护人不得采用金属或其他绝缘性能差的物体(如潮湿木棒、布带等)作为救护工具。
3)在拉拽触电者脱离电源的过程中,救护人宜用单手操作,这样对救护人比较安全。
4)当触电者位于高位时,应采取措施预防触电者在脱离电源后坠地摔伤或摔死(电击二次伤害)。
5)夜间发生触电事故,应考虑切断电源后的临时照明问题,以利救护。
(4)、触电者未失去知觉的救护措施:应让触电者在比较干燥、通风暖和的地方静卧休息,并派人严密观察,同时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
(5)、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尚有心跳和呼吸的抢救措施:应使其舒适地平卧着,解开衣服以利呼吸,四周不要围人,保持空气流通,冷天应注意保暖,同时立即请医生前来或送住医院救治。若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或心跳失常,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挤压。
(6)、对“假死”者的急救措施:当判定触电者呼吸和心跳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就地抢救。方法如下:
1)消除口中异物。使触电者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迅速解开其领扣、围巾、紧身衣和裤带。如发现触电者口内有食物、假牙、血块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迅速用一只手指或两只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从口中取出异物,操作中要注意预防将异物推到咽喉深处。
2)采用仰头抬颊法畅通气道。操作时,救护人用一只手放在触电者前额,另一只手的手指将其颏颌骨向上抬起,两手协同将头部推向后仰,舌根自然随之抬起、气道即可畅通。为使触电者头部后仰,可于其颈部下方垫适量厚度的物品,但严禁用枕头或其他物品垫在触电者头下。
3)口对口(鼻)人工呼吸。
4)胸外心脏按压。
四、机械伤害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1、预防措施
(1)、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
(2)、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3)、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4)、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5)、变配电所、乙炔站、氧气站、空气压缩机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等易于发生危险的场所,应在危险区域界限处,设置围栅和警告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挖掘机、起重机、打桩机等重要作业区域,应设立警告标志及采取措施,使有害物体限制在规定的限度内。
(6)、在机械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射线、振动、噪声等。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保护设备和三废处理装置;在隧道、沉井、孔桩井基础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使有害物限制在规定的限度内。
2、应急救援措施
当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后,抢救重点是集现场的人力、物力、设备尽快把压在人上面的设备构件搬离和割开,将受伤者抬出来并立即抢救。
(1)、发生机械伤害事故,抢救的重点放在对休克、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2)、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 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往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3)、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招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4)、发现伤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搬运伤者。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把受伤位置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剌伤肌肉,神经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处上下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头等,在无材料的情况下,上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健侧下肢缚在一起。
(5)、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
(6)、动用最快的交通工具,及时把伤者送住邻近医院抢救,运送途中应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
五、中暑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1、预防措施
采取综合的措施,切实预防中暑事故的发生,从组织、技术,保健等多方面去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1)、组织措施
加强防暑降温工作的领导,在入暑以前,制订防暑降温计划和落实具体措施。
1)要加强对全体职工防暑降温知识教育,增强自防中暑的能力。注意保持充足的睡眠时间。
2)应根据本地气温情况,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利用早晨、傍晚气温较低时工作,延长休息时间等办法,减少阳光辐射热,以防中暑。还可根据施工工艺合理调整劳动组织,缩短一次性作业时间,增加施工过程中的轮换休息。
3)贯彻《劳动法》,控制加班加点;加强工人集体宿舍管理;切实做到劳逸结合,保证工人吃好、睡好、休息好。
(2)、技术措施
1)进行技术革新,改革工艺和设备,尽量采用机械化、自动化,减轻建筑业劳动强度。
2)在工人较集中的露天作业施工现场中设置休息室,室内通风良好,室温不宜超过30℃;工地露天作业较为固定时,也可采用活动布幕或凉棚,减少阳光辐射。
3)在车间内操作时,应尽量利用自然通风天窗排气,侧窗进气,也可采用机械通风措施,向高温作业点输送凉风,或抽走热风,降低车间气温。
(3)、卫生保健措施
1)入暑前组织医务人员对从事高温和高处作业的人员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持久性高血压、贫血、肺气肿、肾脏病、心血管系统和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一般不宜从事高温和高处作业工作。
2)对露天和高温作业者,应供给足够的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料。供给含盐浓度0.1~0.3%的清凉饮料。暑期还可供给工人绿豆汤、茶水,但切忌暴饮,每次最好不超过300毫升。
3)加强个人防护。一般宜选用浅兰色或灰色的工作服,颜色越浅阻率越大。对辐射强度,大的工种应供给白色工作服,并根据作业需要配戴好各种防护用具。露天作业应戴白色安全帽,预防阳光曝晒。
2、应急救援措施
(1)、中暑症状的表现:
1)先兆中暑。其症状为:在高温环境中劳动一段时间后,出现大量流汗、口渴、周身感到无力、注意力不能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一般情况下此时体温正常或略有升高,但不会超过37.5℃。
2)轻症中暑。其症状为:除有先兆中暑症状外,还可能出现头晕乏力、面色潮红、胸闷气短、皮肤灼热而干燥,还有可能出现呼吸循环系统衰竭的早期症状,如面色苍白、恶心、呕吐、血压下降、脉搏细弱而快、体温上升38.5℃以上。此时如不及时救护,就会发生热晕厥或热虚脱。
3) 重症中暑。一般是因未及时和未适当处理出现的轻症中暑(病人),导致病情继续严重恶化,随着出现昏迷、痉挛或手脚抽搐。稍作观察会发现,此时中暑病人皮肤往往干燥无汗,体温升至40℃以上,若不赶紧急救,很可能危及生命安全。
(2)、具备医务条件的工地,由工地医务人员根据发病环境及上述临床表现作出诊断,立即处理。
(3)、先兆中暑及轻症中暑:及时离开高温环境,移患者至阴凉通风处休息,给予清凉饮料或淡盐水、人丹服用。有血压下降趋势者需给静脉滴注葡萄糖盐水。
(4)、重症中暑:必须紧急抢救(如工地现场不具备医疗条件的需报120急救处理)。治疗原则为迅速降温、纠正水、电解质与酸碱平衡紊乱,积极防止休克及脑水肿等。
1)中暑衰竭:置患者于阴凉通风处平卧休息,输液,纠正循环衰竭。
2)中暑痉挛:给予含盐饮料或静脉滴注生理盐水1000~500毫升,即可纠正中暑痉挛。
3) 中暑高热:
降温措施:主要采取物理降温①环境温度控制在22~25℃;②头部戴冰帽及大血管区放置冰袋;③静脉滴注的液体需降温至4℃左右后再输入。其他必要药物降温措施由医生决定处理。
4) 纠正水、电解质与酸碱平衡紊乱及对症处理:由医生决定处理。
六、中毒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1、预防措施
(1)、根除毒物。从生产工艺流程中消除有毒物质,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是最理想的防毒措施。
(2)、降低毒物浓度。
1)革新技术,改造工艺。尽量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过程,避免开放式生产,消除毒物逸散的条件。在可能时采用遥控乃至程序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人接触毒物的机会。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也可从根本上控制毒物的逸散。
2)通风排毒。安装通风装置时,首先要考虑在毒物逸出的局部就地排出,尽量缩小其扩散范围。最常用的是局部抽出式通风。在地下室和密闭房间内作业以及储存油漆等有毒化学物品的仓库,都必须安装通风设备,保持新鲜空气流通。局部排毒装置的结构和样式,以尽量接近毒物逸出处,最大限度地阻止毒物扩散,而又不妨碍生产操作,便于检修为原则。经通风排出的废气,要:加以净化回收,综合利用。当建筑物地下室外侧回填土方仅剩下后浇带部分而且正要进行该部分的防水施工时,必须定时监测防水材料可能产生的有毒气体的浓度,并采取适当的通风措施。
3)布局卫生。不同生产工序的布局,不仅要满足生产上的需要,而且要考虑卫生上的要求,有毒物逸散的作业,应设在单独的房间内;可能发生剧毒物质泄漏的生产设备应隔离。使用容易积存或被吸附的毒物(如汞),或能发生有毒粉尘飞扬的工房,其内部装饰应符合卫生要求。
(3)、搞好个体防护和个人卫生。除普通工作服外,对某些作业工人还需供应特殊质地或式样的防护服装、防毒口罩和防毒面具。应设盥洗设备、淋浴室及存衣室,配备个人专用更衣箱。接触经皮肤吸收及局部作用危险性大的毒物,要有皮肤冲洗消毒和冲洗眼的设施。
(4)、增强体质。合理实施有毒作业保健待遇制度,因地制宜地开展体育活动,注意安排夜班工人的休息、睡眠,做好季节性多发病的预防。
(5)、安全卫生管理。对于特殊有毒作业,应制定有针对性的规章制度,及时调整劳动制度与劳动组织。
(6)、健康监护与环境监测。
1)实施就业前健康检查,排除有职业禁忌症者(心脏病、高血压、过敏性皮炎及有外伤者)参加接触毒物的作业。坚持定期健康检查,尽早发现工人健康受损情况并及时处理。
2)要定期监测作业场所空气中毒物的浓度。
3)在人工挖孔桩施工中,当桩井深度超过5米,每天下井作业前必须进行有毒气体检测,检测合格后才能下井;否则,应先采取井下换气措施,符合要求后才能下井。
4)人工挖孔桩井下及地下室防水作业施工,操作人员与监护人员定好联络信号,此外应采取轮换作业方式。
(7)、应当有与食物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储存等场所。门、窗上锁要牢固,钥匙要专人保管。
(8)、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9)、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10)、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预防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仪器过夜要上锁封存。茶缸、饮用水热水器必须上锁,钥匙由专人保管。
(11)、设置卫生消毒柜。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其他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12)、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3)、卫生许可证要挂在醒目处,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上岗。食品生产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工作衣帽。非厨房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厨房。
(14)、生、熟食物要定点采购。
(15)、从市场上购回蔬菜要先用清水洗净,浸泡约半小时后,用开水灼过才煮炒。
(16)、切菜的砧板、盛食物的容器要生熟分开,碗筷和洗碗布要经常消毒。
(17)、所有食品均应实行24小时留样。
(18)、不进食含有毒的食物,如河豚鱼、发芽的土豆和发霉的米、面、花生,甘蔗、瓜菜等食物。
(19)、不自行乱采摘进食山上及野生蘑菇。
(20)、不售卖、食用腐烂变质或过期的食品。隔餐的饭菜要加热煮透才能食用。
(21)、不食用因病因毒死亡的禽、畜和已死亡的黄鳝、甲鱼、虾、蟹、贝类等水产品。
2、应急救援措施
(1)、食物中毒的症状:表现为起病急骤,轻者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发热等现象;重者出现呼吸困难,抽搐、昏迷等症状,如不及时抢救,极易死亡。
(2)、食物中毒的特点:
1)突然暴发。在短期内(一般2~24小时)有多人发病,所有发病者与进食某种食品有明显的关系。如果停止食用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则发病迅速。停止。
2)发病者多是在同一伙食单位进食同一种食品。进食量多的人,病情较重。
3)细菌性食物中毒多发在夏、秋季节。误食毒蘑菇中毒多发在春、夏多雨及暖湿的季节。
(3)、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立即报告当地卫生局和防疫站。中毒者应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在送医院前,如果发现中毒者口服的毒物并非强酸、强碱或其他腐蚀物,又清醒合作,可即让其饮水2~3碗,至感饱满为度。随即用手刺激其咽部与舌根,引起迷走神经兴奋而发生呕吐,将毒物吐出。
(4)、当发生职业中毒事故时,首先必须切断毒物来源,立即使患者停止接触毒物,对中毒地点进行送风输氧处理,然后派有经验的救护人员佩带防毒器具进入事故地点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使其呼吸新鲜空气和氧气,并对患者进行紧急抢救。
(5)、在切断毒物来源之前,严禁任何人未佩戴防毒器具进入现场抢救。
(6)、人工挖孔桩井下及地下室外壁下的中毒、窒息者时应用安全带系好其两腿根部及上体,避免影响其呼吸或触及受伤部位。
七、火灾和爆炸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1、预防措施
(1)、组织措施
1)要建立、健全消防机构。公司、项目经理部要成立义务消防队,并明确公司、项目经理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公司、项目经理部要加强对员工、外来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教育,对义务消防人员进行灭火技能的培训,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每年要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消防演练。
3)办公场所、集体宿舍、设备、材料堆放所在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4)制订事故发生时的扑救方案和人员疏散步骤、方法和路线,使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
(2)、管理措施
1)各单位要按规定设置乙炔和氧气瓶的库房,气瓶储室通风要良好,在库房门口张挂醒目的防火警示标志,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2)乙炔和氧气的使用和存放要符合有关规定。
3)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必须先办理“三级”动火审批手续,领取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做足防火安全措施,方可动火作业,动火时要设专人值班,随时观察动火情况。
4)严禁对装过可燃气体的容器进行焊割。
5)焊割(动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参加劳动、消防部门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焊工证后,方可上岗,在作业时应做到“八不”、“四要”、“一清”。
6)集体宿舍的用电要由持证电工安装,:下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在电线上晾挂衣物,不准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电炉、气化炉具,不准使用电热器具和烧香拜神,严禁吸烟。
7)仓库存放物品应分类、分堆储存,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
8)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高温照明灯具。
9)库房内设置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管保护,每个库房应当在库外单独安装开关箱,做到人离断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10)厨房不准同时使用煤气炉、柴炉和油炉。
2、应急救援措施
发生火灾和爆炸,首先是迅速扑灭火源和报警,及时疏散有关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治。
(1)、火灾发生初期,是扑救的最佳时机,发生火灾部位的人员要及时把握好这一时机,尽快把火扑灭。
(2)、扑救火灾的同时拨打“119”电话报警和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报告。
(3)、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指挥员工撤离火场附近的可燃物,避免火灾区域扩大。并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区域进行保护。
(4)、及时指挥、引导员工按预定的线路、方法疏散,撤离事故区域。
(5)、发生员工受伤,要马上进行施救,将伤员撤离危险区域,同时打“120”电话求救。
八、坍塌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1、预防措施
(1)、深基坑施工应有边坡支护设计施工图,经过审查才能施工。
(2)、大型土方和开挖较深的基坑工程施工前要认真研究整个施工区域和施工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和水文资料、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质量和分布情况、挖土和弃土要求、施工环境及气候条件等,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公司有关部门审核、审批,严禁盲目施工。
(3)、自然放坡或不放坡的基坑开挖工程,应验算边坡或基坑的稳定性,并注意由于土体内应力变化和淤泥土的塑性流动而导致周围土体向基坑开挖方向位移,使邻居建筑物产生相应的位移和下沉。验算时应考虑地面堆载、地表积水和邻近建筑物的影响等不利因素,决定是否需要支护,选择合理的支护形式。在基坑开挖期间应加强监测。
(4)、基坑开挖后应及时修筑基础,不得长期暴露。基础施工完毕后,应抓紧基坑的回填工作。回填基坑时,必须事先清除基坑中不符合回填要求的杂物。在相对的两侧或四周同时均匀进行。
(5)、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或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6)、人工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保持2~3m,并应从上而下挖掘,严禁偷岩取土。
(7)、大型顶架的搭设,必须根据工程的特点按照规范、规定,制定施工方案并验算其整体稳定性及地基承载力,同时制定搭设的安全技术措施。
(8)、施工用的其他类型脚手架、临时设施,必须严格按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搭设。
(9)、脚手架搭设作业时,应按形成基本构架单元的要求逐排、逐跨和逐步地进行搭设,矩形结构周边脚手架宜从其中的一个角部开始向两个方向延伸搭设,确保已搭部分稳定。
(10)、架上作业应按规范或设计规定的荷载使用,严禁超载,架面荷载应力求均匀分布,避免荷载集中于一侧。
(11)、架上作业时,不得随意拆除基本结构杆件,因作业需要必须拆除某些杆件时,必须取得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
(12)、支顶架、脚手架、临时设施使用前,必须按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作后方可交付使用,进入下一工序施工。
(13)、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操作前应检查基坑土和支撑是否牢固。
2、应急救援措施
当发生坍塌事故后,抢救重点是集现场的人力、物力、设备尽快把压在人上面的土方、构件搬离,受伤者抬出来并立即抢救。
(1)、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骶骨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往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2)、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或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脊运。
(3)、发现伤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搬运伤者。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把受伤位置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处上、下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头等。无材料的情况下,上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健侧下肢缚在一起。
(4)、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
(5)、动用最快的交通工具,及时把伤者送往邻近医院抢救,运送途中应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