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范文
现将2019年我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职主要情况和特点
(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履行好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支部书记,我始终把抓好党建作为政治使命、第一职责和最大政绩,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大力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砥砺奋进,认真做好基层党建工作。一是统一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统一安排,10月18日上午,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干部收听收看了党的十九大开幕式,完整聆听了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党的十九大报告。二是通过多种形式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参加农委宣讲、知识竞赛、学习市委及区委关于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相关文件等形式,使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及内涵。三是营造浓厚学习氛围。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了1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警钟长鸣”专题民主生活会,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对照中纪委揪出关于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10种表现,深入查摆剖析自身问题,找问题隐患,党员干部彼此之间坦诚相待,积极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在互相批评中,大家点问题不绕弯子、不兜圈子,实事求是提意见、真心实意帮同志,既碰撞了思想、触及了灵魂,又凝聚了共识,起到了互为镜鉴、相互教育、相互提高的效果,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展现良好的党性观念和党性素养。四是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是涉及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 均召开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发扬党内民主,不搞一言堂, 2019年共召开支部委员会10次。五是抓好党费收缴工作,做到账目清楚、账款相符、不拖欠、不挪用。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我支部认真按照党费缴纳标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收缴党费,有力的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六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和思想教育引导,团结教育党员干部把心思和精力放在工作上,爱岗敬业,促使党员干部不断加强党性锻炼,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学习制度建设,认真坚持学习制度。每周五下午安排集中学习,做到学习年有计划,月有安排,学习有考勤,人人有笔记,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振奋精神状态,饱满工作热情。2019年,我支部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同志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精神》、《习近平同志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等党纪政纪和各项规章制度,深入了解党和国家最新方针政策。学习形式主要以党日活动为主,通过组织交流讨论活动,达到学习效果。同时,积极响应局党委组织的各项参观、学习和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等。
(三)健全党建工作体系,完善支部党建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我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度,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抓,使党建工作真正在促业务、转作风、提素质上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与北京市陶然亭公园建立帮扶结对共建,以党支部为单位加强沟通交流,提升管护技术水平,搭建党员活动平台。二是确保党内工作制度常态化。坚持把“三会一课”制度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坚持把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摆在重要位置,并以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为主要抓手,定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集中学习,把“两学一做”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长期坚持、形成常态。2019年,支部共召开全体党员大会25次,支部委员会10次,组织生活会2次,召开党课2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党建工作缺乏创新和针对性。目前开展的党日活动,方法单一陈旧,把党支部开展活动仅仅理解为传达文件和组织学习,缺乏创新和针对性。党建工作中缺乏主动思考、创新的意识,习惯沿用老思路、老办法。难以激发党员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举措
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牢牢把握“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推动各项业务工作的进展。
一是强化措施,促进基层党建工作新变化。抓制度完善,建立健全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工作制度,切实提高“三会一课”特别是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创新工作思路,开展多种多样的党日活动。
二是要强化管理,健全党建工作机制。坚持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党建工作机制。
三是依法履职尽责,强化政治担当。把日常检查考核与年终检查考核相结合,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全过程把握,对履职尽责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提醒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