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述职报告范文
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述职报告
现将本人2010年度履行职务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思想政治状况
2010年,本人积极参加市委中心组学习会和市委组织的理论学习辅导报告会,认真组织本院中心组进行各种专题学习研讨活动,并坚持个人在政治理论和思想方面的自学和修养。
通过参加各种学习和自身的修养,本人在政治觉悟、思想观念、服务意识等方面有新的提高,增强了在法院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结合审判实际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领会和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省委的各项重大决策。牢固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坚持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并身体力行,努力推动我院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
二、履行岗位职责
2010年,本人在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三促进一保持”的重大决策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工作重点,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推动本院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全年我院共受理各类审判执行案件13868件,审结l 3827件;结案率99.7%,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落实“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要求,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罪犯。我院共办结重大刑事一审案件66件,判处无期徒刑至死刑61人,有力地震慑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为“平安亚运”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加强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与经济发展。我院共办结民商事一审案件l71件,解决标的金额5亿多元。不断完善“大调解”的工作格局和调解激励机制,使我院民商事一审案件调撤率达81%,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三是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加大主动执行工作力度,努力缓解执行难问题。我院共执结案件204件,比上年增加45.7%;结案率99.5%,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实现了受理案件数、执结案件、执结率、执行到位金额上升,未结案件数下降的良好态势。四是不断创新司法为民方式,提高便民利民水平。我院在立案庭设立调解速裁中心、在全省率先设立判后答疑接待室,做好案前调解和案后说服息诉工作。处理信访总量比上年下降89.7%。开展邀请代表、委员监督观摩庭审和听证会、见证执行和调解等活动。五是开展精细化审判管理,确保公正司法。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加大对审判执行工作监督力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百万案件评查”两项活动,抽取全市法院1494件案件进行质量评查,未发现重大质量问题,。依托信息化手段强化审判流程管理,促进高效审判和执行。在全省法院排头兵“达标竞赛”活动中,我院的公正指标中“上诉发改率”达到7.8%,超过目标值9%的1.2个百分点,且连续三个季度达标,是全省仅有的三个连续达标的中院之一。六是抓好队伍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廉洁公正司法。组织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创建“学习型、服务型”法院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司法作风建设”活动等,增强干警的大局意识、公正意识、为民意识。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建立了廉政账户和廉政档案,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三、完成重点工作
为确保“三项重点工作”的深入推进,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为我市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本人一是组织抓紧抓好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排查和处置,带头包案并组织院领导班子成员包案,完成了中央政法委交办、市政法委督办的41宗涉诉信访案件,为“平安亚运”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是我院积极主动参与市委政法委组织的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积极促进社会管理。其中我院与市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切实做好“林改”期间森林资源保护和社会稳定的若干意见》,并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立足审判执行过程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通过调研报告、信息、司法建议书等形式,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三是充分发挥司法促进发展的社会功能,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积极办理涉及我市经济“调结构、促转变”、“产业双转移”相关的纠纷案件,扶持企业发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院在审理市某造纸厂、机床厂3000万元债务纠纷及债权转让合同无效纠纷案中,与党委政府紧密配合、形成合力,经做大量调解协调工作后,使当事人撤诉,避免了52户职工上访的事件。在审理莫常光等72人诉茗苑开发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与党委政府紧密配合、多方协调,经耐心调解后,也使当事人撤诉,避免了可能引起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廉洁自律
2010年,本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学习贯彻《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确保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和我院惩防体系的落实。我院未发生法官贪赃枉法等被查处的人和事。
本人作为党组书记和院长,能够以身作则,在廉洁自律方面起好表率作用。严格遵守审判纪律,不插手、干预法官办案,不利用案件谋私利。带头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日常开支由主管领导一支笔签批,重大开支由党组讨论决定。干部的选拔任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突出问题:谭明杰一案的发生,反映了本人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方面仍存在不深入不细致的问题。片面地理解一把手不能管财的规定,放松了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和监管。虽然在各种会议上明确要求主管院长和行装科长要严格依法依规加强管理、监督、履行职责,甚至每年亲自召开行装科全体干警会议,反复强调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但却没有更细致地过问主管领导、主管部门的领导具体的履行职务的情况,更没有深入了解出纳、会计具体履职的情况,主要把精力放在如何争取各方支持,确保法院的各项经费开支和筹集资金偿还基建款上。到谭明杰案发,对会计杨革新的长期严重渎职、对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的严重不负责任、长期疏于履行管理、监督职责的行为完全没有察觉。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方面,更多是盯着审判执行法官不要出问题,放松了对后勤、财务人员的监管。在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方式方法上仍有待进一步改进。
改进措施:吸取谭明杰案的深刻教训,健全和落实教育、管理、监督、查处相结合的惩防体系,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认真查处对此案负有领导、管理责任的有关人员,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二0一一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