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城区汇报材料范文
(作者:haoword时间:2013-09-19 21:30:19)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青白江区创建省级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城区工作情况的汇报
为深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提高劳动者就业稳定性和就业质量,努力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我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根据省、市关于大力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安排部署以及和谐劳动关系“四项创建”的要求,我区今年要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努力创建四川省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城区。现将目前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制定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
我局在获知省市关于今年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城区创建的工作部署后,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关心,同时借鉴其他先行创建成功区县的经验,起草了我区创建省级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城区工作方案,并充分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几易其稿,形成了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送审稿。同时,我局精心编制了创建工作宣传资料和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两万余份。
(二)积极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
以提高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目标,对全区范围内的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加工制造业、居民服务业进行了重点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进一步完善了劳动用工制度,有效促进了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签约意识,提高了劳动合同签订率,推动了用工单位招用农民工用工制度的规范化。在专项检查中,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执法3次,出动人员30人次,深入企业宣传指导出动人员182人次,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385户,其中建筑业65户,住宿和餐饮业25户,制造业150户,居民服务业23户,其他企业122户,涉及农民工8666人,督促35户用人单位与308名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通过开展春暖行动,全区473家企业招用农民工10666人,签订劳动合同数10443份,劳动合同签订率97.9%。
(三)积极开展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
根据《成都市青白江区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青府办发〔2010〕127号),按照市人社局局、市经信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企联/企协《关于深入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1〕173号)文件精神,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全面深入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截止2011年6月30日,我区小企业436户,职工人数18753人,签订劳动合同18226人,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7.2%。
(三)积极开展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
按照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企联/企协、市工商联《关于印发<2011年成都市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成人社办〔2011〕166号)文件精神,我局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全面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逐步完善集体协商机制,增强集体合同的实效性,进一步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目前,我区已建工会的企业有286家,其中246家企业签订了职工工资集体协议,签订率达86%,全面完成了2011年目标任务。区域性集体合同6个,覆盖企业219家,涉及职工8193人;企业集体合同29个,覆盖企业246家,涉及职工16283人。
(四)积极推进和谐劳动关系乡镇(街道)创建工作
根据省、市关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相关要求,为贯彻落实成都市和谐劳动关系“四项创建”工作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2010-2012)以及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第十一次会议精神,我区今年在各乡镇街道全面推进和谐劳动关系乡镇(街道)创建活动,为此,我局年初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成都市青白江区2011年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乡镇和街道工作实施方案》并经区政府领导同意后,以青府办发〔2011〕40号文件下发各乡镇、街道和区级各部门,并将此项创建纳入了各乡镇街道的劳动保障专项目标管理。我局对照和谐劳动关系乡镇街道的验收考评标准,会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加强对在各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的指导,目前正在推进过程中。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作为一项全区性的创建工作,目前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文件还未正式下发,对于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还没有正式落实。二是宣传力度还不够,还需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和培训增强用人单位自觉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意识,提高规范用工管理水平。三是各乡镇街道对创建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需要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在人员、工作经费上予以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要点
为了全区在2011年内创建成为省级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城区,实现2011年底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城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的目标,下一步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成立区人社局创建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城区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相关科室安排专人具体抓好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要倒排工作进度,加强检查督促,抓好创建工作达标。
二是抓好宣传发动和培训(2011年8月)。组织各乡镇街道和园区管委会要根据全区关于创建省级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城区的工作方案,对照建设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城区标准,结合本区域和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细化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用人单位有针对性地对用人单位负责人以及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和宣传,大力开展宣传,营造创建工作氛围。
三是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011年8-9月)。区人社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开展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加强对内用人单位贯彻劳动合同制度的执法检查,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和履行质量,抓好创建工作的落实。
四是抓好整改提高(2011年10月)。指导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要在前两个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对所辖企业创建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要坚持原则,查漏补缺,严守标准,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进行现场纠正或限期改正,并做好跟踪检查,并在10月31日前,向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创建工作总结。
五是抓好申报迎检(2011年11月)。区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各乡镇(街道)、园区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按要求向省、市申报验收,做好迎检工作。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关于青白江区创建省级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城区工作情况的汇报
为深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提高劳动者就业稳定性和就业质量,努力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我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根据省、市关于大力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安排部署以及和谐劳动关系“四项创建”的要求,我区今年要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努力创建四川省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城区。现将目前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制定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
我局在获知省市关于今年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城区创建的工作部署后,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关心,同时借鉴其他先行创建成功区县的经验,起草了我区创建省级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城区工作方案,并充分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几易其稿,形成了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送审稿。同时,我局精心编制了创建工作宣传资料和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两万余份。
(二)积极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
以提高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目标,对全区范围内的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加工制造业、居民服务业进行了重点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进一步完善了劳动用工制度,有效促进了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签约意识,提高了劳动合同签订率,推动了用工单位招用农民工用工制度的规范化。在专项检查中,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执法3次,出动人员30人次,深入企业宣传指导出动人员182人次,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385户,其中建筑业65户,住宿和餐饮业25户,制造业150户,居民服务业23户,其他企业122户,涉及农民工8666人,督促35户用人单位与308名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通过开展春暖行动,全区473家企业招用农民工10666人,签订劳动合同数10443份,劳动合同签订率97.9%。
(三)积极开展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
根据《成都市青白江区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青府办发〔2010〕127号),按照市人社局局、市经信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企联/企协《关于深入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1〕173号)文件精神,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全面深入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截止2011年6月30日,我区小企业436户,职工人数18753人,签订劳动合同18226人,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7.2%。
(三)积极开展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
按照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企联/企协、市工商联《关于印发<2011年成都市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成人社办〔2011〕166号)文件精神,我局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全面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逐步完善集体协商机制,增强集体合同的实效性,进一步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目前,我区已建工会的企业有286家,其中246家企业签订了职工工资集体协议,签订率达86%,全面完成了2011年目标任务。区域性集体合同6个,覆盖企业219家,涉及职工8193人;企业集体合同29个,覆盖企业246家,涉及职工16283人。
(四)积极推进和谐劳动关系乡镇(街道)创建工作
根据省、市关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相关要求,为贯彻落实成都市和谐劳动关系“四项创建”工作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2010-2012)以及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第十一次会议精神,我区今年在各乡镇街道全面推进和谐劳动关系乡镇(街道)创建活动,为此,我局年初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成都市青白江区2011年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乡镇和街道工作实施方案》并经区政府领导同意后,以青府办发〔2011〕40号文件下发各乡镇、街道和区级各部门,并将此项创建纳入了各乡镇街道的劳动保障专项目标管理。我局对照和谐劳动关系乡镇街道的验收考评标准,会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加强对在各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的指导,目前正在推进过程中。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作为一项全区性的创建工作,目前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文件还未正式下发,对于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还没有正式落实。二是宣传力度还不够,还需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和培训增强用人单位自觉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意识,提高规范用工管理水平。三是各乡镇街道对创建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需要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在人员、工作经费上予以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要点
为了全区在2011年内创建成为省级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城区,实现2011年底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城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的目标,下一步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成立区人社局创建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城区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相关科室安排专人具体抓好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要倒排工作进度,加强检查督促,抓好创建工作达标。
二是抓好宣传发动和培训(2011年8月)。组织各乡镇街道和园区管委会要根据全区关于创建省级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城区的工作方案,对照建设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城区标准,结合本区域和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细化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用人单位有针对性地对用人单位负责人以及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和宣传,大力开展宣传,营造创建工作氛围。
三是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011年8-9月)。区人社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开展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加强对内用人单位贯彻劳动合同制度的执法检查,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和履行质量,抓好创建工作的落实。
四是抓好整改提高(2011年10月)。指导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要在前两个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对所辖企业创建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要坚持原则,查漏补缺,严守标准,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进行现场纠正或限期改正,并做好跟踪检查,并在10月31日前,向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创建工作总结。
五是抓好申报迎检(2011年11月)。区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各乡镇(街道)、园区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按要求向省、市申报验收,做好迎检工作。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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