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县暨“监管执法年”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今年来,我局省级安全生产示范县创建暨“监管执法年”工作在县安委会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县委、县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认真抓好本局省级安全生产示范县创建暨“监管执法年”工作,切实履行本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遏制一般事故,确保我局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现将创建工作汇报如下:
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主要有如下几项: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2、烟花爆竹质量安全监管;3、核准登记前置审批;4、无证无照经营查处等几个方面。
二、领导重视安全,“一岗双责”落实到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市局、县委、县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局领导高度重视,每年都把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及时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项研究安全生产示范县创建工作,做到早计划、早部署、早安排。今年,“三局二办”合一后,对安全工作的组织机构及时做出调整,明确了书记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的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根据局党组分工,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设立安全监管股室,明确工作职责,负责日常安全综合管理协调工作,修订了局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及相关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三、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增强责任意识
在过去几年里,局组织安全监察人员,执法人员积极参加省、市局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认真学习各种业务知识,认真学习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注重抓好监管工作人员专业水平的提高。今年合局后,又及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相关特种设备、烟花爆竹质量安全等知识的业务培训学习,组织各市监所所长到市质监局进行特种设备知识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增强责任意识。
四、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1、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面
近3年来,共出动290人次,检查了265家单位,签定安全承诺书138份,检查设备350台次,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67份,责令限期改正设备17台、责令停用设备12台、查封1台、拆除非法安装的蒸汽锅炉1台、立案查处5起。发现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15处,上报较大安全隐患26处。主要开展的安全监察活动有:
(1)、加强了执法的力度
对于小型企业的监管,行政处罚是最原始也可能是最有效的手段之一。上半年对杰进纺织、广森铸业、胜芝化工、坤财建材4家违规使用特种设备进行了立案查处。通过加强执法力度,促进了隐患的整改,同时也提高了我们工作的有效性。
(2)、加强了对气体充装单位的监察
气瓶的安全涉及到千家万户,气瓶的监管始终是我们的重点工作。气瓶安全监管我们采取“恒温”监管,克服了忽冷忽热的问题,同时我局从领导到具体工作人员把气瓶安全监管工作,放在了比经济收入更重要的位置。我局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主动抓,专管人员经常抓,执法人员不定期检查的齐抓共管态势。同时注意巡查监督的方法。充装超期瓶的情况在充装站内很难查到,我们监督巡查一般在以下四个地方:1.是在液化气站的进出口检查进出的气瓶,2.是在各乡镇的气瓶经营网点,3.是在送气工的车辆上,4.在用户的家里明查暗访。确保了气瓶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到5月底,共送检超期钢瓶3011只。杜绝了螺丝钢瓶的充装。
(3)、加强了宣传和培训
随着经济的发展,特种设备的数量不但增加,特种设备的安全与人民的日常生活休戚相关,普及特种设备安全常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是我们安全监察工作不可或缺的基础工作。今年我们将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本,向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了分发,普及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常识。我们还印制了1000张《乘用电梯安全知识》、《液化气钢瓶安全知识》等免费发放给各电梯使用单位和液化气充装站张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通过这一系列的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市民的安全意识,提高了质量技监的社会知晓度。
(4)、节能减排落到了实处
节能减排,从大的方面讲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和谐社会的需求,从小的方面是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率,节约成本的需要。我县伟临纸业公司及周边企业原使用有锅炉7台4T以下的小型燃煤锅炉。根据这种情况我们多次到该公司进行宣传,并主动联系投资人,我们的建议得到了7家锅炉用户的采纳,由集中供气的老板投资200多万元,安装10T锅炉2台,现已投入运行,运行后大锅炉热效率大大提高,每年节约标准煤2000吨。
2、烟花鞭炮质量安全监管方面:
(1)、开展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了提升我县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有效遏制烟花爆竹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及《烟花爆竹组合烟花》(GB19593-2015)等标准,开展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做到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强化监督,确保质量。
(2)、全面建立了烟花爆竹质量安全制度,和烟花爆竹企业签订2016年质量安全承诺书,强化了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责任。
(3)、帮助企业标准审查、标识标签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烟花爆竹质量安全监管档案。
(4)、开展烟花爆竹及原材料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为了提升我县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有效遏制烟花爆竹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烟花爆竹及原材料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开展此次烟花爆竹及原材料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临澧县烟花爆竹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收缴和销毁超标、非标烟花爆竹产品,依法取缔和关闭非法和不具备质量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企业,强化烟花爆竹企业依法依标生产经营意识,净化市场环境,确保临澧县烟花爆竹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5)、开展了烟花爆竹质量安全标准宣贯培训活动。2016年3月22、23日临澧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联合县烟花局组织召开了GB24426-2015《烟花爆竹标志》、GB19593-2015《烟花爆竹组合烟花》、GB31368-2015《烟花爆竹包装》、GB/T10632-2014《烟花爆竹抽样检查规则》四项国家标准;烟花爆竹质量管理知识;日常监管重点;相关法律法规宣贯培训班。
(6)、开展了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查处计数弄虚作假,伪造他人厂名、厂址等质量违法行为,共立案查处4起烟花鞭炮企业违法行为。
3、在核准登记前置审批等方面:
(1)、核准登记前严格坚持前置审批制度。注册分局和各所办证窗口,对申请从事煤矿、非煤矿山开采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以及经营交通运输、有公众聚集场所业务的,或申请经营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物品的,严格检查落实前置审批。
(2)、在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报工作中,认真核查涉及安全生产经营项目的各项许可,至5月20日上,已核查个体工商户4568户、企业661家。
(3)、开展了查处取缔无照从事涉及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为落实全县烟花爆竹厂外涉药工序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我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依法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县局对全县烟花爆竹厂外涉药工序无证无照经营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整治,预计在6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