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除恶工作报告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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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自查报告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月9日,国资中心召开了扫黑除恶动员会,中心领导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需要,我中心成立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xxx同志任组长,副科级干部xxx同志任副组长,xxx、xxx、xxx为成员,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为该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一、领导重视。在会上,xxx主任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明晰了黑恶势力的重拳打击范围,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并全程跟踪处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发现问题苗头要立即上报和及时制止,并要求我中心全体人员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避免发生涉及我中心职能管理范围的涉黑涉恶事。xxx主任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要从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工作,敢于打击、敢于斗争。
二、广泛宣传。通过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小区物业张贴通告等多种方式向小区居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举报奖励规定,有效提升这场人民战争效果。
三、积极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中心营运科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对阻挠房屋征收、阻挠工程项目积极建设、恶意欠薪等容易出现黑恶案进行排查,同时,国资中心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箱和联系电话,对社会公开便于投诉举报,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线索有力地震慑黑恶势力。
目前,我中心积极与区扫黑办加强对接,做好资料收集与上报,使我区国资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实效、形成常态,深入调查精准摸排,突出重点精准打击,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国资工作环境,促进我区国资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第2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月9日,国资中心召开了扫黑除恶动员会,中心领导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需要,我中心成立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彭忠同志任组长,副科级干部施华龄同志任副组长,杨小玲、王涛、郑磊昌为成员,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为该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一、领导重视。在会上,彭忠主任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明晰了黑恶势力的重拳打击范围,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并全程跟踪处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发现问题苗头要立即上报和及时制止,并要求我中心全体人员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避免发生涉及我中心职能管理范围的涉黑涉恶事。彭忠主任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要从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工作,敢于打击、敢于斗争。
二、广泛宣传。通过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小区物业张贴通告等多种方式向小区居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举报奖励规定,有效提升这场人民战争效果。
三、积极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中心营运科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对阻挠房屋征收、阻挠工程项目积极建设、恶意欠薪等容易出现黑恶案进行排查,同时,国资中心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箱和联系电话,对社会公开便于投诉举报,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线索有力地震慑黑恶势力。
目前,我中心积极与区扫黑办加强对接,做好资料收集与上报,使我区国资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实效、形成常态,深入调查精准摸排,突出重点精准打击,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国资工作环境,促进我区国资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第3篇】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调研报告
按照中央、省、市、县及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xx县人民法院精心谋划、严密组织、快速行动,采取过硬措施,扎扎实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一、提高站位,凝聚共识,强化扫黑除恶组织保障
县法院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首要的重大政治任务予以落实。成立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军为组长,两名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在刑事审判庭设立扫黑除恶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先后8次分别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和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及全院干警大会,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搞懂弄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髓要义,搞懂弄通12种黑恶势力表现。研究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为全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了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
二、强化措施,加强协调,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合力
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专题会议、台账、线索移送等长效机制,明确并压实工作责任,做到聚焦突出问题,工作措施精细,审理打击精准。一是对扫黑除恶案件进行集中梳理。建立扫黑除恶案件专案合账, 专人负责涉黑涉恶案件的收集、整理,及时准确填报数据;统一将涉黑案件进行集中审理,对以来的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组织卖淫等已经审结的生效裁判案件,按照县委zd委提出的“十必查”和县扫黑办提出的“一案三查”工作机制,进行严格排查。二是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审判工作的横向联系。建立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协同办理机制,发现“保护伞”及相关犯罪线索的,及时移交办理;对案情重大的黑恶势力犯罪以及审理中遇到重点难点问题,提前作好分析研判,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会议制度和案件会商制度功能,协同解决具体问题。三是建立线索排查工作制度。围绕审判、执行工作,全方位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排查工作,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本院各部门移交的涉黑涉恶线索,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11月6日,我院配合省林业厅异地用警,对兴林镇朝阳村、兴林村、大荒沟村、孟家沟村涉林违法案件进行打击,目前已刑事拘留4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三、严格标准,明确重点,确保扫黑除恶打击更精准
县法院坚持将打击的重点对准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卖淫、聚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对存在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强行发包、欺行霸市、非法占地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案件重点打击并及时报送并备案。严格执行两高两部关于审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指导意见,依法、准确、及时、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根据审判工作需要,抽调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刑事审判法官担任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主审法官及合议庭成员。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法律制度,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充分保障刑事被告人权利,做到不枉不纵、不拔高不降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做到实体公正兼顾程序公正,力争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精品案。
四、健全组织,整顿作风,铸造扫黑除恶的坚强堡垒
县法院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入党风廉政建设,并作为党务工作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加大在职党支部的整顿力度,做到以点带线、由线及面,逐步将各党支部打造成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强战斗堡垒,增强党支部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鼓励、支持并要求党员干部都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坚决同黑恶势力作斗争,不断凝聚强大正能量。
五、广开渠道,强化宣传,营造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
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坚决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张贴宣传海报、举报公告,设立举报箱;在本院机关大楼前悬挂宣传条幅;通过led显示屏实时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利用法院微信公众平台、新浪官方微博、官方网站推送12类涉黑犯罪行为及举报电话、举报地址,鼓励群众踊跃举报线索,大力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治站位立场不坚定。认识度重视度不够。
二是部门协调工作有待加强,部门之间有效协调不够,没有有效整合。
三是宣传力度有待加强,没有在社会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架构体系。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最坚定的决心、最有力的举措、最扎实的作风,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是加强团队建设,提高审判水平。充实刑事审判团队力量,注重理论学习,精准掌握相关法律规定,提高刑事审判法官的专业化审判技能,以过硬的专业素养和办案质效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新浪官方微博、官方网站及其他媒体,全方位宣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村霸”、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营造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
四是坚持依法审理,保证办案质量。在办案过程中不断总结审判经验,运用信息化手段缩短办案周期,对涉黑涉恶案件逐步形成统一的证据裁判标准,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并继续坚持以案查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送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建立涉黑涉恶案件工作台账和报备机制,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及上级法院报告,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扫黑除恶工作动向,增强扫黑除恶工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第4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工作报告
镇认真落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和市委第十五次常委(扩大)会议的工作部署,根据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清单,研究制定了镇贯彻落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工作方案,部署对接落实了近期工作任务,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层次更深、范围更广的全面扫黑除恶工作,现将近期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进展
(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部署工作不打折扣。
1、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制定《镇贯彻落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和市委第十五次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工作方案》,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到全镇重点工作中,建立完善的部署、实施、总结、汇报工作体系,确保每项工作有部署、有跟踪、有总结。
2、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推动工作有序开展。于9月19日召开了由全镇11个行政村书记,镇内站所负责人、公安派出所等相关人员参加的专题工作会议。对上级文件精神进行传达,具体部署我镇扫黑除恶工作。
(二)夯实工作基础,再掀线索大排查新高潮
1、加强相关站所沟通衔接,形成整体合力。镇党委政府组织扫民政、水利、乡建、土地等黑除恶工作相关站所参加的工作会议,明确相关工作职责,互相强化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形成集体合力。调动了各站所、村屯的工作主动性,都积极在各自工作领域开展线索再排查,确保扫黑除恶排查我镇各个领域全覆盖,让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2、加大宣传力度,再造扫黑除恶新高潮。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暨线索再排查活动月”活动中,我镇制作永久性宣传板2块,在各村和各交通道口醒目位置悬挂条幅17个,张贴宣传画报24张,印制发放宣传单1000份,组织包村干部、网格员、社区民警进村屯、进人员密集场所发放,进行“面对面”宣讲200人次,发动村组干部入户宣传1000余户,确保宣传到村入户到人,人人皆知,实现全覆盖。
3、强化线索再排查,努力实现工作新突破。结合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对各村“两委”成员情况进行再次排查,确保基层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同时对公安机关掌握的重点领域和人员进行再次排查,精准发力,将摸排工作向纵深发展,目前在前期已上交上级处理一条线索的基础,再发现相关线索2条,正在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核实。
(三)坚持全员发动,继续营造扫黑除恶高压态势。
1、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工作分工。充分调动和发挥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村书记责任,11个行政村都召开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宣传发动,确保全员参加,宣传到位。各村都能够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切实发挥生活在基层,熟悉了解情况优势,形成了扫黑除恶工作“大合唱”。
2、制定奖惩措施,促进正向激励。研究制定了能够充分调动村级基层村组干部的积极性的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奖励和保护办法,设立了全镇举报电话和邮箱,并在全镇范围内公开。
二、存在问题
1、部分村组干部对扫黑除恶工作存在顾虑,不愿参与。
2、限于乡镇区位特点,没有发现特别重大的线索和黑恶势力。
三、下一步计划
1、继续进行宣传和线索排查工作,争取发现新线索。
2、坚持露头就打,确保一方稳定。
【第5篇】市法院关于扫黑除恶工作报告
为贯彻落实全国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和孟建柱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对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更加有力地推动下阶段的工作。
从1月至6月,我市法院一审共受理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起诉的案件1265件,14107人。一审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审结的案件共1140件,12644人。在已审结生效的700件案件中,共有3089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重刑率达46.55%,比同期法院判决的全部刑事案件高出30.2个百分点,充分体现出了人民法院对于此类犯罪严惩重判的打击力度。
当前,全球金融危机对于国内经济的副作用在许多层面尚在积聚,社会矛盾明显加剧,治安形势不容乐观。在安定繁荣的社会局面之下,暗流依然汹涌,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尤为艰巨。受大环境的影响,黑恶势力犯罪处于活跃期的基本态势并未改变,甚至出现了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合流的苗头。特殊的时期,特殊的形势,给人民法院的扫黑除恶工作提出了特殊的要求。
各级人民法院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认识,站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推进。
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时,必须始终坚持法定标准,遵循法定程序,严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同时,要特别注意以政治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的大局观为指导,防止就案办案。为了分化瓦解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地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各级人民法院还要在审判中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用足用好。在体现“从宽”时,除了要看被告人是否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情节,还要结合其在犯罪组织中的地位、作用及其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在体现“从严”时,既要对浮在面上的首要分子从严,也要对躲在背后的黑恶势力“保护伞”深挖、严惩;既要在判处主刑时从严,也要在判处附加刑时从严;既要在决定刑罚时从严,也要在执行刑罚时从严。
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相互配合,并继续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同时,针对现阶段黑恶势力犯罪发展变化较快的特点,各级人民法院还要与时俱进,积极寻求应对之策,以适应工作的需要。对于公安部挂牌督办等重点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要加强督导。此外,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时,还要注意深挖“保护伞”,在审判过程中发现“保护伞”线索的,要及时以司法建议等形式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积极配合查处。
【第6篇】扫黑除恶上半年工作报告精选
(篇一)
中共**市委政法委:
根据中共**市委政法委《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迎接中央督导组专项督导的通知》精神,**市水利局高度重视,按照工作职能划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开展河道采砂管理日常监管工作,成效明显。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河道采砂整治情况
**年,各地按照市政府要求积极开展“两非”整治工作,有效打击和遏制了非法采砂现象,在全省河道采砂年度目标考核中,我市由**年全省倒数第一提升为**年全省第七,进入优良行列。20xx年初,因长期禁采,砂石价格暴涨,我市非法采砂情况反弹严重,市水利局立即向市政府汇报有关情况,并起草新一轮河道采砂巩固提升整治方案。20xx年4月12日,市政府印发《全市深化整治非法采砂非法码头工作实施方案》,并把襄州区唐河、白河及唐白河纳入治理范围,要求沿江、沿河各地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临时砂石集并中心建设、整合组建砂石公司、规范采砂许可、取缔非法砂石堆场、取缔“三无”采(运)砂及淘金船只、持续打击非法采砂(淘金)、采区修复和岸线复绿等七项任务。
20xx年4月以来,各地政府高度重视,水利、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整体联动,采取断航、断路、断电、拆除非法砂场、拆解非法船舶、非法采砂入刑等措施进行集中整治,有效遏制非法采砂反弹势头,实现了****段及唐河、白河、唐白河襄州段全线禁采,采砂船只基本集中停靠的阶段性目标。截止20xx年6月底,全市共有1128艘非法船舶(其中:高新4艘、襄州366艘、谷城128艘、老河口148艘、樊城268艘、襄城140艘、宜城71艘、经开3艘),已拆解、拖离732艘(其中:高新4艘、襄州358艘、谷城105艘、老河口86艘、樊城113艘、襄城55艘、宜城11艘);全市408个非法砂石场(其中:高新5个、谷城41个、老河口51个、襄州113个、经开37个、樊城87个、襄城40个、宜城34个),已取缔333个(其中:高新5个、谷城41个、老河口51个、襄州113个、经开30个、樊城57个、襄城20个、宜城16个);全市整合原采砂业主成立砂石公司21个(其中老河口8个、谷城5个、宜城4个、襄城2个、樊城2个),目前仅襄城康田采区原采砂业主整合尚未完成。
二、河道采砂许可情况
20xx年以来,根据省水利厅关于“****段采砂审批权限下放**市”的要求,市水利局遵照河道采砂审批许可流程,采取“疏堵结合”方式,在治乱的同时,依法依规开展**市**段河道采砂许可工作。要求各地引导原砂石业主整合成立公司,在整合工作到位和办理采砂许可证之前必须严格实行全面禁采。截止5月底,樊城太平店镇可采区河道采砂开采经营权拍卖方案已获批复,襄城、谷城、老河口、宜城可采区年度实施方案已获批复。20xx年6月6日,市河道山体采砂采石及各类建设工地砂石料供应调研会后,市水利局立即以文件形式催促各地加快实施河道采砂开采经营权拍卖工作。襄城7月2日对**襄城段三合、康田采区本年度采砂经营权进行了拍卖。宜城7月3日对鄢郑、王南1、王南2、王南3采区本年度采砂经营权进行了拍卖。谷城3个采区、老河口5个采区本年度采砂经营权尚未拍卖。樊城尚未开展经营权招标、拍卖工作;目前襄城2个采区、宜城4个采区已恢复生产。
三、涉砂入刑情况
按照**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我们对河道采砂工作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进行全面摸排分析,经排查,襄州区移送公安局2件涉砂案件。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调查补充案件材料,近期将转交检察院起诉。
四、下一步工作
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监管,继续深化河道采砂“两非”整治工作,在恢复采砂经营的同时,巩固来之不易的河道采砂秩序,继续加大河道采砂监管力度,对非法船舶实行集中停靠监管,逐步拆解到位,在未获办理采砂许可证之前,必须实行全面禁采。已获许可采区要严格按照许可批复要求进行开采作业,严禁出现超许可船只、超许可范围开采行为。
(篇二)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成立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文志宾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负责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制度,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
二、动员部署常态化
定期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学深学透,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二是要营造专项行动氛围,通过拉横幅、电子显示屏、微信平台等途径,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要落实责任到位,通过学习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实监督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三、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人民路农贸市场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手机网络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市场主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严格落实责任。认真摸排,全面掌握辖区内市场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与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沟通,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市场监管。结合各类市场检查,加大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检查力度,同时结合“红盾春雷”专项行动,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四)畅通投诉举报。充分利用12315、12365等渠道,鼓励广大群众举报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黑恶势力问题线索。
(五)摸排查情况。我县人民路市场内有鱼肉经营户23家,经我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该23户经营户无法达到每户购买鱼类运输车、租赁门面喂养活鱼等条件,为了降低成本,不增加消费者压力,该23户经营户销售的鱼类统一由王某供应,王某平常从名山、浦江、邛崃等地进货,王某日常在人民路市场内租赁国资公司门面进行喂养销售;牛肉经营户有3家,分别是王某、林某,王某,因我县牛肉需求量小,如果三家同时杀牛在市场上销售会造成供大于求,产生大量过剩牛肉,因此三家协定每家销售10天,牛肉是县内供应,经过县屠宰场后进入市场;猪肉经营户有99户,全县的猪肉销售都是经过定点屠宰场统一宰杀后进入市场。菜市摊点(含干杂、水果、蔬菜)约有600多户,主要依靠37户批发经营户从西昌、米易等地运回提供。目前我县市场内无“肉霸”、“市霸”、“菜霸”情况发生,暂未发现黑恶势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继续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固基”的要求,聚焦经营者、消费者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排查重点商品交易市场中的经营行为,加强对重点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重点对市场中“市霸”、“菜霸”、“肉霸”、“鱼霸”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涉嫌强制消费、强制交易的行为进行摸排,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走私贩私、非法传销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掌握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向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汇报情况,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坚决扫除我县一切涉恶涉黑势力,净化我县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篇三)
7月13日上午全市扫黑除恶视频会后,我局领导对扫黑除恶工作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工作,按照河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以及县政法委书记刘春杰提出的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工作要求,我局立即成立了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东光县商务局扫黑除恶工作方案》,认真履行我局扫黑除恶工作职责,现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我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王猛同志任组长,高立军同志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股长、商超、二手车经营单位、加油站、点安全工作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各大型商超、二手车市场、加油站、点扫黑除恶工作,局政策法规股长王昭鹏同志任联络员。
二、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各大型商超、二手车市场、加油站、点严格按照扫黑除恶工作方案执行,在本单位电子屏幕反复插播扫黑除恶宣传口号,坚决打击欺行罢市行为,起到很好的宣传震慑作用;二是在重点区域和岗位布置足够的安保力量和有效的安保措施,克服麻痹思想,出现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三是我局组织专门力量对二手车市场、加油站、点、商超增加例行检查和专项检查频次,督促加强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扫黑除恶演练、二手车市场交易实名登记制度、加油站、点严格执行散装成品油实名登记制度;四是强调维护单位、干部职工生命安全工作的紧迫性,将本单位值班室作为单位扫黑除恶的第一道防线,安排好白天和夜间值班人员,要求值班人员提高警惕,切实做好来人、来访实名登记制度,遇可疑人员和事项及时上报;五是要求干部职工时刻保持警惕,克服麻痹心理,切实认识扫黑除恶事件发生的随时性和不确定性,坚决打赢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辖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我乡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法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继续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不断改进“严打”方式。现就我乡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时传达省、市、县“扫黑除恶”会议精神,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为原则,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体系,坚决彻底从严处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从乡干部中抽调精干力量,积极与派出所对接,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及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我乡“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与各村(社区)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书。确保领导力度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加大打击力度。
二、加强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打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在各村广泛张贴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全乡共制作“扫黑除恶”固定宣传标语8条,悬挂横幅9条,大型宣传牌2幅,宣传栏2期,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白卡3000余份。通过宣传活动,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工作。定期组织派出所民警及乡村干部深入各村,深入黑恶犯罪活动猖獗的行业,听民怨、听民声,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同时畅通多种渠道,广泛收集线索,注重从抚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打击的21类重点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梳理,结合村委会换届、脱贫攻坚,环境整治等工作开展针对性摸排调研,梳理分析并提供线索。
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上,大力宣传了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会上要求严格对村“两委”人选资格审查,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3月份我乡接群众举报,及时查处并制止了2起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贿选拉票、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案件。
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中,摸排到2家畜禽养殖场非法占地,建在县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给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破坏,群众反映强烈,多次下达整改通知,但拒不拆除和落实整改措施,我乡及时将该线索摸排情况报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
经乡、村干部摸排,营心村泉岭村小组鳗鱼养殖场老板按合同约定,每年都按时支付村小组的土地租金,但近期发现个别村民别有用心,唆使、煽动群众,要求鳗鱼场老板一次性付清村小组30年的土地租金。乡党委、政府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作为“扫黑除恶”线索向县扫黑办报告,并迅速与派出所联合开展调查,具体情况正在调查中。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做到政府与群众相结合,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斗争。
2、要进一步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要做到深挖细查并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和重视,把湖坊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向纵深,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篇五)
自县委、县政府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现就我局近半年“扫黑除恶”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联乡驻村工作要做实”的工作目标,制作了宣传牌。同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宣传发动,提高了全局上下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促进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领导责任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局长是这次“扫黑除恶治霸”专项斗争的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落实部门的责任制,加强政法机关“扫黑除恶治霸”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发动鼓励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犯罪事实,做到“发现就打”、“一有苗头就打”,从而取得实效。特别是在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的原则,有效打击各类渉水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细致、扎实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排查和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黑、恶、霸、乱要及时上报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全局上下紧盯水利行业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三、立足防范追究严。局党组要求各科室、各局属单位结合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地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本科室的内保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今年来,我局按照扫“黑”办的统一部署,对水利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在实施水利项目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河道采砂或生态治理过程中,易发生非法采砂、阻挠生态治理或环境保护的黑恶势力认真梳理排查因水利工程建设引发的土地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化解、维稳工作,排查在水利工程建设中非法强揽和欺行霸市行为,做到一发现苗头就配合相关部门予以打击,使一些不法分子没有滋生的土壤,扎扎实实做好我局的“扫黑除恶”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调查摸底,深挖涉黑涉恶线索。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采取多种手段,深挖隐藏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和人力情报手段,通过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等多种途径,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排查,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强化信访工作,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对信访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区域,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第7篇】扫黑除恶工作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阵地,打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扫黑除恶工作自查自纠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扫黑除恶工作自查自纠报告(范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重要指示精神,自20xx年3月以来,我镇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继续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不断改进“严打”方式,专项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扫黑除恶工作自查自纠报告(范文)二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时传达省、州、县“扫黑除恶”会议精神,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为原则,坚决彻底从严处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从镇干部中抽调精干力量,积极与派出所对接,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及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与各村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书。确保领导力度到位,责任明确到位。
扫黑除恶工作自查自纠报告(范文)三
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阵地,打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一是在各村广泛张贴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二是利用镇村党建月会深入宣传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三是利用微信等媒体做好宣传。全镇共制作“扫黑除恶”悬挂横幅26条,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读本700余份。通过宣传活动,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扫黑除恶工作自查自纠报告(范文)四
为确保此次摸底排查不落死角、真正做到全覆盖摸底排查走访,新市坝镇对辖区内的群众进行入户宣传、询问和调查。对他们再次进行扫黑除恶宣传教育,通过谈心教育的方式引导他们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和违法犯罪行为,鼓励检举揭发,全方位了解本村治安、黑恶势力等情况,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全镇范围内对黑恶势力形成“人人喊打”的氛围,没有定期收取各村摸底排查表。
扫黑除恶工作自查自纠报告(范文)五
按照州、县关于乡镇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的工作要求,结合新市坝镇实际,彻底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全面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提高农村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基础,我镇制定了《20xx年xxx方案》,将涉黑涉恶线索收集纳入乡村党建月会,定期对村级班子队伍进行分析研判。
扫黑除恶工作自查自纠报告(范文)六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县法治工作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的价值取向,以维护社会公平为主旨,紧紧围绕“法治镇”创建工作目标,着眼于四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通过“法治镇”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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