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篇)2023年检察院工作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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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篇)2023年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检察院工作报告汇编(12篇)

2023年xx市人民检察院法治建设工作工作报告

2023年以来,xx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着力加强检察业务工作,狠抓过硬队伍建设,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现将现将我院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积极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职责

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积极谋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组和党组书记、检察长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院党组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明确工作重点,制订工作计划,构建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到人、有序推进。坚持将法治工作与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统筹部署、协调推进,坚持将法治建设与其他检察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年初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安排和布置全年任务,开展工作中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传达法治教育和依法治理等工作要点,为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今年以来,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5次。

(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认真学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今年以来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14次。领导班子通过党组会集中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参加支部活动等多种形式就《反有组织犯罪法》以及党内法规进行学习讨论。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活动组织专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并交流学习心得体会。领导班子还积极参加上级检察机关和市有关部门举办的法律知识培训班。今年己参加上级检察机关举办的法律知识培训班共16次。

(三)加强法治宣传宣讲。在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抓好重点工作,根据本院实际,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一是抓好本院法治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干警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民法典等内容,不断增强全体干警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自觉性。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等活动,引导干警端正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改进执法作风,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搭建“春笋”基层法治宣讲平台,与各乡镇政法办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系机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法治宣讲、座谈走访30余场次。积极参与市妇联“彩虹行动”、团市委“希望家园”、市关工委孤困儿童暑期夏令营等活动,进一步浓厚未成年人保护氛围。重视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巡讲主题月活动,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责优势,深入中小学校开展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未成年人特别是农村留守学生的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工作。三是“订单式”普法宣传,全方位构建学法懂法守法体系。深入推进“八五”普法,针对近期案发类型、群众诉求等,xx检察院在企业、社区等地开展系列、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宣讲、“保护消费者权益,公益诉讼与您同行”专题普法宣传、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寄递安全主题宣讲会等各类普法100余次。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在日常办案中加大释法说理力度,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如检察长在孟楼镇朱家寨村主持召开朱某某非法狩猎案公开听证会;检察长就一起非法狩猎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并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野生动物保护站专家、“益心为公”志愿者旁听庭审。

二、发挥法治社会建设中的检察作用

在全面加强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我院坚持依法治理,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实际成效。

(一)持续探索“轻微犯罪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一步做优相对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帮助其真诚认罪悔罪,有效破解了轻罪人员回归社会的社会治理难题,极大减少了社会对立面。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院持续推进社会公益服务集中点工作,不断细化社会公益服务效果评价和日常监督管理,借助智能平台,实现实时动态监管,提升监管质效。深化与我市妞妞爱心协会、向阳花志愿者等社会公益组织及民政部门合作,结合基层养老、敬老等需求,打造多元化、特色化、本地化的社会公益服务项目。襄阳市检察机关推进社会公益服务集中点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参会代表实地观摩我市相关做法。完善犯罪预防和惩戒体系,探索建立被不起诉人跟踪联系机制,在检验社会公益服务成效的同时,努力降低其再犯可能。今年来,我市完成社会公益服务并考察合格115人,总服务时长8050小时,至少节约社会治理成本13.2万元。三年来,我市完成社会公益服务并考察合格319人,总服务时长22320小时,至少节约社会治理成本36.82万元。该项工作在襄阳市委、襄阳市政府主办的“政法心向党护航新征程”特别节目上专题讲述,工作经验在全省试点推广,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供各地学习借鉴,得到了中央政法委的肯定和推广,并被确定为全国社会治理现代化“优秀创新经验”。

(二)积极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秉持“厚爱激励+严管督办”原则,给予涉嫌犯罪的企业改过机会,依法办理企业合规案件4件,其中适用检察建议模式3件,适用合规考察模式1件。探索“企业合规+个人合规”双推进,建立涉案企业与相关责任人合规整改关联机制,采取企业合规效果与涉案人员社会公益服务双考察,不断优化合规监管模式,有效防范纸面合规、虚假整改。有序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由检察环节向侦查和审判环节延伸,在侦查环节启动涉案企业合规整改1件。做好企业合规“后半篇文章”,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以及法律政策问题。相关做法在第32届中国犯罪学年会、湖北省刑法学2023年年会交流,撰写的调研文章获得第九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一等奖、最高人民检察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立法问题”征文三等奖。办理的河南某电源有限公司合规整改案例入选湖北省检察院2023年第一批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今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给予高度评价。

(三)竭力办好民生实事。深化落实“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及“为民解难题,攻坚淬党性”活动部署,践行“四下基层”,以党建活动为载体,与市农业农村局、湖北雪飞化工有限公司、湖北宏义律师事务所、市特殊教育学校、仙人渡镇钟家寨村等单位开展联合支部主题党日10次,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00余场次。结合检察办案解决群众关切问题,依法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13人。依法妥善处理信访158件,通过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解决群众司法诉求,办理司法救助13件,发放救助金14.1万元,联合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开展多元救助3件,不断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帮助解决实际问题15个,驻村工作队员被评为“优秀驻村队员”。深化诉源治理,抓好“一至八号检察建议”落实,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4件。结合上级要求,推动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平安建设考核项目,助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公益诉讼检察更加规范。聚焦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在国有财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粮食安全、消防安全等领域加强法律监督,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9件,发出检察建议33件,磋商23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推动相关问题整改。积极参与“共同缔造”,办理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案件37件,聚焦农村饮用水安全,督促有关部门强化水质监管,2000余户村民用上“放心水”。凝聚公益保护共识,用好“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1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代表成为“益心为公”志愿者,办理志愿者通过平台移送的案件13件,效果良好。

(五)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规范涉罪线索移送流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建立并全面执行,不存在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作用,规范涉罪线索移送流程,实现备案、审查、移送、立案全流程覆盖。畅通与行政执法机关沟通渠道,实地走访“两法衔接”成员单位,对其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导。针对未将“两法衔接”工作纳入对市直单位考核的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向市委汇报,争取领导支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xx市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抓重点、攻难点、增亮点,为x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服务和保障。

一是高站位强化政治建设,凝聚奋进力量。旗帜鲜明地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牢记“三个务必”,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重大部署和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检察机关落实落地。坚持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湖北省《实施细则》,以更高标准常态化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推动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二是高质量服务发展大局,凝聚前行力量。对标市委和上级决策部署,统筹“四大检察”全面发力,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实到日常监督办案中,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犯罪。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把优化轻罪案件办理作为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切入点,完善“轻微犯罪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机制,深化企业合规改革,助力流域综合治理,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构建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建设更高水平平安xx。

三是高水平践行司法为民,凝聚法治力量。增进民生福祉,以深化“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为契机,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司法服务保障水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发挥控申检察整体入驻矛调中心优势,加大公开听证力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办好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检察为民实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提高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能力,推动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等制度落实,高质量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做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xx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在加强和改进中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年11个集体30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一、保障安全稳定发展,坚持为大局服务

(一)在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上用心用力。依法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27人,起诉851人,助推我市公众安全感民意调查满意度持续提升。深入开展“全民反诈在行动”,批准逮捕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47人,起诉319人。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受理涉恶团伙案件2件16人。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向监委移送线索26条。

(二)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上谋深谋实。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大专项行动,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1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法不批捕5人、不起诉3人,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案件2件。成立涉企检察官办公室,开展警示教育。对2020年以来的65件涉企案件案件开展评查,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三)在推动社会治理实效上提质提效。对认罪悔罪的998名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1.49%;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739人,法院采纳率达97.59%。依法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46件,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5件,化解信访积案4件,办结率达100%,获评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单位。结合办案针对社会治理短板发出检察建议5份,开展非法占用农用地、招商引资领域专项补贴资金管理使用等问题专项调研。

二、守护民生民利民益,坚持为人民司法

(一)以检察之力呵护未成年人。纵深推进“利剑护蕾·2023”专项行动,共批捕(决捕)36人,起诉34人。建立未检综合履职办案组,办理案件14件。坚决落实“两项制度”,报告查询2562人。设立未成年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依法不批捕13人,不起诉17人,附条件不起诉12人,针对家庭教育管理发出督促监护令41份。

(二)以检察之为纾解群众急难愁盼。加强特殊人群司法保护,帮助125名农民工讨回“血汗钱”173万余元。依法批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5人,起诉12人。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6件,向3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9.2万元,为联点村、社区累计投入帮扶资金15万元,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三)以检察之声引领群众法治意识。发布各类信息217条,《湘潭日报》《湖南法治报》“学习强国”等报刊网站采用工作信息30余篇。在群众聚集场所开展“沉浸式”普法26次,发放宣传材料10万余份。做实法治副校长工作,深入全市中小学开展法治宣传43次。组织专题检察开放日、专题宣传活动4次。

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为公正护航

(一)刑事诉讼监督推深做实。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捕138人,不起诉235人。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监督立案4件、撤案5件,纠正漏捕5人,纠正漏诉14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38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请)抗诉2件,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5次,提出审理活动监督意见13份。对监管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件,对社区矫正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5件,对财产刑刑罚执行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6件。对湘潭雨湖社区矫正管理局开展巡回检察,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坚决维护司法权威。

(二)民事诉讼监督精准跟进。共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334件。对39件民事审判和52件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针对2起虚假诉讼案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26件,其中,支持起诉首例未成年人监护权撤销案件,持续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

(三)行政诉讼监督深耕问效。对41件燃气领域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开展类案监督,对20件交通执法案件监督立案。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监督行政机关立案9件,打破案件“不刑不罚”局面。监督纠正罗某某被冒名登记婚姻案,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合市司法局会签《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

(四)公益诉讼检察务实创新。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9件,开展保护英烈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督促相关部门投入40万元修缮维护、迁移烈士墓26座。开展长江经济带、乡村振兴等专项监督行动,《共护水府安澜》获湖南省第一届公益诉讼故事汇“十佳故事”奖。与残联建立残疾人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助力无障碍通道合理化设置和图书馆盲人视听设备的配备。建立健全“检察长+河长(林长、田长、路长)”工作机制,“检察长+”工作机制获市委通报表扬。

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为自强奋进

(一)培根铸魂政治立检。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市委报告重点工作、重要案件和重大事项22件次。对市委第二轮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整改,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院领导和支部书记带头上党课7次,开展调查研究38次,撰写调研报告10篇。

(二)夯基固本素能强检。构建“导师带新人”“同堂培训”等人才培养模式,检察业务培训420余人次,与湖南科技大学深化检校合作。健全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席会议47次。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共办理各类案件513件(占23.2%)。选优配齐领导班子,大力培育优秀年轻干部,选配4名精干力量担任中层正职,新招录8名检察人员。

(三)正风肃纪从严治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11次。坚决执行“三重一大”、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开展“镜鉴”以案促改促建促治专项活动,接受湘潭市政法系统纪律作风专项督查巡查,开展谈心谈话164人次。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年共记录填报163件,召开检委会17次,研判案件63件。主动接受审计厅省以下检察院财务省级管理改革专项审计。

五、加强内外监督制约,坚持为法治担当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公开听证、公开庭审、检察开放日等活动39人次。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活动,4名员额检察官认真接受评议。积极配合人大开展专题调研和案件评查11次,办理的督促治理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省“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典型案例。

(二)自觉接受民主监督。邀请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代表参加案件评查、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检察开放日及重要会议等活动23人次。接受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听证员监督评议案件26件。建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制度,共受理移送线索9件。

(三)自觉以公开促公正。深化检务公开,发布公开程序性信息2142条。对179件重点案件进行流程监控,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97份,督促及时整改和落实。强化案件质量评查,组织案件评查7次,评查案件110件,开展案件公开讲评3次。受理律师阅卷申请174人次,让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今年市委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检察履职提供了坚强的后盾,各执法司法部门支持和配合法律监督的氛围愈发浓厚,联动协作机制逐渐完善,数据开放共享继续推进,双赢多赢共赢效果不断显现,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理念更新不到位,司法办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成效还不明显;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均衡,在构建全方位法律监督格局上还需持续发力;三是司法能力还不能适应新形势要求,能动履职还需进一步加强;四是全面从严治检还存在薄弱环节,检察队伍日常教育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xx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坚持“忠”字为魂,夯实对党忠诚理想信念;二是坚持“实”字为基,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三是坚持“民”字为本,顺应人民群众法治期待;四是坚持“干”字为先,能动履行检察四大职能;五是坚持“严”字为要,强化检察队伍自身建设。

xx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以来,我院在上级院和区委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法律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法治建设工作各项部署,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依法能动履职,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3年我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特色亮点工作和主要成绩

(一)做优刑事检察。2023年,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件,监督撤案4件,纠正漏捕漏诉25人。受理监察委移送案件5件5人。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8.2%。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全面发挥侦查监督协作办公室作用,提前介入案件10件58人,发出纠正违法32件次,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80余万元。

(二)做实民事检察。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诉讼违法调查等监督手段,监督损害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裁判。共办理民事监督案件25件,其中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1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3件,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件。我院办理的孙某某虚假诉讼监督案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涉案人员孙某某被法院以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三)做强行政检察。加强对行政行为监督,探索府院联动新路径。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08件,行政执行监督案件38件,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3件。积极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共受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37件,发出检察意见26件,行政机关全部予以采纳。我院办理的万某某被冒名顶替婚姻登记行政监督案,得到了区委书记、区长的点赞表扬,并被省检察院推荐到最高检参评“2023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助力建设践行“两山”理念实验区,全方位打造“1+3+N”生态检察品牌,推行建立“林长、河长、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份,诉前整改率100%。举办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检察开放日活动。我院办理的督促整治非法占用黑土地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国“2022年度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例”,被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授予吉林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

(五)以数字检察助推综合治理。充分运用大数据促进溯源治理,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专项监督,提升执法司法管理水平,实现前端治理、治未病。探索开发了“病驾治理”妨碍安全驾驶行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该模型在全市两级交管、卫健部门进行了推广,目前已依法取消137名“病驾”人员的驾驶资格。在全省检察系统数字模型大赛中,该模型荣获二等奖。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协调发展不够,如,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案源少,涉案被建议单位较为集中,涉及的行政行为类型较为单一。

(二)检察监督手段亟需强化。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调查取证权缺乏充分保障手段,对于不配合、不协助调查取证的行为人、行政机关等,缺乏刚性有力的措施。

三、2024年工作安排

(一)深度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在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提出的新论断、新举措、新要求。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我区法治建设责任分工的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发展。

(二)在加快xx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全面振兴上凝心聚力。积极跟进省委“一主六双”、市委“一山两江”“一体两翼”发展格局和践行“两山”理念试验区安排部署,围绕区委“三区四业五城”全域高质量发展战略,继续落实“田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公益诉讼工作,为实现xx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三)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落实好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方式,推动解决合理诉求,促进矛盾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始终把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作为重要内容,依法严惩意识形态领域各类犯罪活动,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四)努力提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精准性、实效性。精准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积极推进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以更实履职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帮扶力度,助推乡村振兴。依法办好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xx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以来,林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决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林区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十三届林区人大历次会议决议,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助推《xx区自然生态保护和统筹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推动新时代林区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

一、聚焦为大局服务,恒以检察之力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一)坚持把平安神农架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防范和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政治安全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积极参与“雷火2023”、安全生产风险整治等系列专项工作,依法惩治盗抢骗、食药环、黄赌毒、涉枪涉爆等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1件33人,依法提起公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03件158人;始终秉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依法不批准逮捕13人,依法不起诉28人,减少矛盾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强化司法办案风险研判和处置,严格执行重大敏感案件请示报告制度,针对司法办案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及乡镇发送风险提示函5份,严防涉法涉检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坚持把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作为重要使命。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助力神农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全年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动植物资源类刑事案件9件25人,批准逮捕2件7人、提起公诉4件12人;办理涉珍稀物种保护、林业资源保护、排污及建筑垃圾清运、火灾隐患等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件,依法向有关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并着力督促整改,坚持抓溯源治根本、抓前端治未病,积极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深入推进“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检察工作,全年办理涉流域综合治理公益诉讼案件9件、行政违法监督案件2件,切实督促有关行政机关落实问题整改。加强与政法各单位、有关行政执法单位的监督配合,形成林区流域综合治理合力,共同开展专项行动、法治宣传等相关工作。积极探索跨区域检察综合保护工作机制,与重庆市巫山县、陕西省镇坪县及省内周边相邻地检察机关建立信息共享、协商协作机制,努力服务泛神农架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撰写《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流域综合治理》专题工作报告呈送林区党委主要领导并被批示,积极认真做好批示内容的跟进落实工作。

(三)坚持把推动神农架高质量发展作为突出课题。履职尽责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稳妥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进一步完善涉企案件、涉企信访快速办理机制。围绕林区政府工作安排开展调研,撰写《借鉴企业合规改革推动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人工培育合规发展》专题调研报告,被《楚天法治》刊载。认真落实与工商联、企业的服务联系机制,积极走访了解企业需求并精准提供检察服务,2023年林区检察院获评“全省工商联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机制优秀共建单位”。针对一起立案监督案件中被害企业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向该企业发出《检察建议书》,指导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减少生产经营风险。深入防范金融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持续深化“断卡”行动成果成效,深入各乡镇开展反诈骗、反洗钱、知识产权保护等法治宣讲近30场次。持续加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力度,批准逮捕11件19人,提起公诉37件77人。强化追赃挽损力度,将退赃情况作为追究刑事责任和提出量刑建议重要依据,督促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赔,挽回被害人经济损失27万余元。

二、聚焦为人民司法,传递检察温度用心用情、夯实根基、践行宗旨

(一)全方位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严格执行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规范做好社会调查和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依法对2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结合“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围绕未成年人保护、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主题,面向学校师生及家长代表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8场次,通过以案释法,引导学生、教职工及家长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围绕校园及周边安全等问题对个别乡镇学校进行走访调查,积极参与校园及周边环境社会综合治理;联合官封小学开展“书香润学堂读书伴成长”主题活动,青年干警同未成年学生结对阅读、游戏互动。结合乡村振兴、法治进乡村等工作,走访、慰问留守儿童、困难儿童33人次。提请党委政法委组织纪委监委、公安、教育、民政等单位召开“林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专项监督工作专题会”,走访林区部分单位,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沟通协作,推进强制报告、从业限制制度的监督落实。2023年林区检察院获评“全省青少年维权岗”,1名检察官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二)用心用情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推动检察公开听证工作,全年在案件发生地村组、社区等地开展公开听证活动5场,建成由全区45名行业代表组成的首届林区检察听证员库,切实丰富以案释法的渠道形式,努力防范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积极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年接待来信、来电、来访31件次,均严格按照“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或进展答复”规定办理。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制度,院领导包案办结信访案件2件。强化信访维稳一盘棋思想,注重协调配合,移送有关案件线索4件。积极回访了解国家司法救助对象生产生活情况,制作司法救助宣传手册,主动走访乡村振兴局、林区妇联、团委等单位,摸排国家司法救助线索,相关工作做法被湖北日报转发。

(三)落实共同缔造理念走深走实群众路线。继续推进乡村振兴帮扶工作,会同对口帮扶村召开共建共治座谈会,并邀请乡村振兴局到会指导,找准难点堵点、理清发展思路。持续做好光伏发电、油茶树基地等帮扶项目发展的“后半篇文章”,共同推进精细化管理,促进村级产业发展。认真履行“三治融合”督导责任,深入新华镇龙口村开展法治宣讲、联合支部主题党日、爱心超市共建等活动,共同促进村域治理现代化水平提升。积极履行“两城一区”联合创建片区责任单位职责,推进片区网格存在问题整改整治,倡导督促居民养成文明习惯,营造良好创建氛围。联合阳日镇阳日社区共同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通过参与院坝会、文明积分兑换、法治宣传等形式进一步深化林区检察院全国文明单位品牌建设。

三、聚焦为法治担当,举张法律监督捍卫秩序、促进公正、守护正义

(一)持续深化实质化监督,做优刑事检察。联合林区公安局、法院召开刑事实务研讨会、联席会5场次,结合“两卡”犯罪、危险驾驶等常见多发案件以及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办理,围绕法律适用、强制措施、证据标准等问题进行沟通、达成共识,确保办案质效。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依法开展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工作,与公安机关就个案沟通56件次,及时摸排监督线索。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件1人、立案1件1人。抓实刑罚执行“最后一公里”,疫情结束后及时恢复驻看守所检察工作,针对相关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有效维护监管场所秩序。抓好刑事案件财产刑执行监督,督促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被执行人及时足额缴纳罚金。做优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积极强化与林区司法局的协作配合,确保全年未发生脱管、漏管和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情况。

(二)持续强化精准式监督,做强民事行政检察。着力强化民事法律监督工作,重点围绕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维护履行检察职责。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根据“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结合“世界水日”的“强化依法治水”主题,检察长带队到下谷乡开展专题法治宣传和河道巡查活动,取得良好效果。赴阳日镇、新华镇等地开展《民法典》宣传周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弱势群体慰问及《民法典》专项宣传,全年累计开展该类法治宣传20余场次,发放宣传册300余份,发放慰问物资6000余元。穿透式履行行政检察职责,进一步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发现相关行政处罚案件存在程序和证据收集瑕疵,内部移送案件线索2件。积极走访林区应急管理局、邮政业安全发展中心、住建局等单位,助推最高检第四、七、八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切实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法治参考。

(三)持续落实高质量要求,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始终坚持把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作为公益诉讼工作目标,充分履行职责当好“看山人”。全年共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3件,当事人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2万余元。为落实生态损害赔偿金必须用于生态修复的总要求,联合林区法院、神农架国家公园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投放鱼苗1万余尾,进一步修复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深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运用“益心为公”等公益诉讼辅助平台发现多起村民违规野外用火案件线索,存在较大火灾隐患,及时通过磋商监督相关单位严格履行护林防火监管职责,被监督单位高度重视,制定了详细整改措施,强化源头治理、堵塞管理漏洞。2023年上半年,我院干警巡查发现部分区域存在利用清理雪倒木的机会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经依法调查核实,针对性提出检察建议。被监督单位采纳检察建议,建立健全组、村、乡镇、主管机构四方协调监管机制,构建“人防+技防”的监管系统模式,推动形成保护森林资源合力。

四、聚焦现代化发展,确保检察队伍政治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一)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坚决贯彻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省院党组、林区党委、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重大案件及事项20余次。按照“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扎实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努力以理论学习成果推动检察工作发展、更好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党组会“第一议题”专题学习7次,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4次,机关各支部通过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学习9场次,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16个学时,重阳节组织离退休支部开展集中学习,确保学习范围全覆盖。党组书记带头讲主题教育专题党课1次,班子成员及机关各党支部书记讲专题党课7场次,全体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了交流发言。根据林区党委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聚焦民生实事,制定《林区检察院落实大兴调查研究任务清单》,确定16个调研方向,并根据调研情况形成重难点发展项目、民生实事等清单11项,由班子成员分别领办解决,扎实开展检视整改,力争取得实效。

(二)把握“三个善于”基准要求,强化队伍素质能力。以“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为抓手,明确22项措施持续推动队伍素质能力提升。组织干警参加林区组织的各类培训班15场次,参加检察云网络专题培训班14场次,参加最高检、省检察院组织的各类培训会议76场次,以训代练提能增智。持续发挥检察教官、“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培养对象的带动作用,激发比学赶超良好氛围。通过“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研讨会、“双月读书会”等活动进一步丰富干警学习实践的平台。推荐3名干警作为心理咨询师重点培育对象,推荐1名干警攻读法律硕士,选派1名干警到林区法院有关庭室交流培训,选派1名干警参加林区青干班培训,3名干警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不断提升全院干警履职尽责综合素能。因工作成绩突出,2023年林区检察院共有4个集体、7名个人荣获上级表彰。

(三)营造严管厚爱良好政治生态,抓实全面管党治检。进一步深化清廉机关建设,结合岗位实际开展干警廉政提醒和谈心谈话,既讲原则规定、也问困难难题,做到严管与厚爱相统一。定期自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问题,严防“四风”反弹。坚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年累计填报重大事项21件次。组织案件质量评查3次,抽查检查案件20余件,强化办案活动全程监督,严防以案谋私。持续开展常态化内部审计,不断促进机关规范化管理。主动接受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办案8件次,依法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80余条。扎实开展上级安排部署的专项行动,从严从实推进违规吃喝问题、不担当不作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活动,连续多年未发生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情况。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所有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检察院党组和林区党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林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也得益于社会各界对林区检察工作的关心厚爱。在此,我代表林区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一年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仍然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比如:检察业务工作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青年干警培养措施和效果有待进一步优化。唯有矢志不渝、笃行不怠,方能不负使命、不负人民!新的一年,我们将守正创新、砥砺奋进,深耕细作、久久为功,推动检察工作再创新局面:

一是从政治上着眼,全力服务神农架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林区中心大局精准履行检察职能,坚持四大检察全面发力,推动落实《xx区自然生态保护和统筹发展规划》,为林区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二是从法治上着力,持续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各项工作。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定位,进一步强化各项法律监督工作,推动四大检察平衡发展,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促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是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推进林区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结合全省基层检察院强基固本活动,优化青年干警培养措施,推动青年干警资源优势转化为检察工作发展动力。结合全省基层检察院高质量发展建设工程,以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为目标,着力补短板、强弱项,高标定位、争先创优。结合全面从严治检、廉洁从检部署要求,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内部政治生态,坚决守牢各项廉政底线,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林区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同志们,2024年,林区检察院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实践,为服务神农架建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实现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高品质民生目标而不懈努力!

xx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2月21日在xx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深入践行区委“一二三六”工作思路,依法能动履职,主动分忧担责,各项工作成效明显。一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698件,其中刑事348件、民事139件、行政100件、公益诉讼43件、其他[1]68件。16个集体和个人荣获区以上表彰,获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践行能动司法,以更大作为服务中心大局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对严重刑事犯罪保持高压态势,起诉抢劫、强奸、贩毒、故意伤害等恶性犯罪13件13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认真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起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1件1人。起诉开设赌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等33件106人,在办理的“9.01”开设赌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系列案中,深挖漏犯漏罪线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80余人,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了检察力量。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审慎办理企业涉罪案件,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牵头工商联、财政局等八家单位成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2]管理委员会,运用评估机制办理合规案件3件8人,最大限度保护企业生存发展。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审结串通投标等犯罪2件7人。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办理侵犯著作权、假冒注册商标等犯罪3件4人,有力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维护了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护航生态环资保护。宽严相济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行为,共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矿、非法狩猎等案件35件85人,起诉14件49人,不起诉21件36人,不起诉案件中移送行政机关处罚12件18人。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3],加强水域联合执法力度,检察长、副检察长对辖区内长江及支流重点水域生态环境情况开展综合巡查16次,助力xx河湖治理。及时发现、解决沿岸生态环保问题,共同保护洞庭湖、长江及沿岸自然生态环境。联合云溪区检察院、湖北省监利市检察院共建跨区域长江流域综合治理协作机制,通过联席会议进行信息共享和案件线索移送,协同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宣传,为保护长江生态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坚持人民至上,以更实举措保障民生福祉

守护群众安全防线。守护食品安全防线,在办理的某公司食品安全系列案中,采取强制措施5人,移送起诉4人,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守护交通安全防线,持续开展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对12件不起诉危险驾驶类案件提出检察意见,依法行政处罚,吊销被不起诉人驾驶证,维护群众出行安全。守护公共安全防线,深入开展“依法护安”专项监督[4],在办理的某单位对液化气站重大安全隐患怠于履行职责案中,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处置岳阳监狱监区范围内荒废气站违规存储液化气70余吨,全力消除燃气重大公共安全隐患。

倾情未检[5]综合保护。全年共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22件25人,受理审查逮捕性侵未成年人犯罪4件4人,其中强奸罪1件1人,猥亵儿童罪3件3人。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6],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不捕2件3人,不起诉1件1人,附条件不起诉[7]3件4人。深化开展综合履职,加强涉案未成年人多元综合救助,为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12人,开展司法救助4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展开社会调查8人,提供技能培训1人,协助转学、帮助重返校园2人。坚持“一案多办”,善于在刑事案件中发现综合履职线索,通过制发支持起诉意见书、检察建议书、磋商意见书,持续关注问题整改,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如针对熊某强制猥亵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滥用药物缺乏监管,导致损害部分未成年人身体健康,易引发刑事案件的问题,向有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8],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9],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10]、入职查询[11]2858人次,督促教育局对1名有劣行的学校教职工进行诫勉谈话、警告等其他处理。加强在校学生法治教育,深入学校开展法治教育活动9场次,覆盖人群1500余人,1名检察官获评全省优秀法治副校长。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压实信访接待首办责任,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受理信访案件50件,七日内程序性回复率、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建立并落实首次申诉信访领导包案制度[12],确保民有所呼、我有所为。实行涉法涉诉信访“应听证、尽听证”,组织检察公开听证8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评议,信访案件听证化解率100%,实现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坚持司法救助“应救尽救”,救助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妇女儿童、农民工等19人,发放救助金11.2万元,让因案受困的特殊群体感受到检察温暖。

三、统筹四大检察,以更高标准推进融合发展

刑事检察向“优”提升。办结审查逮捕案件83件113人,批准逮捕87人,不批准逮捕26人。办结公诉案件189件391人,提起公诉284人,不起诉107人,其中法定不起诉2人,存疑不起诉2人,酌定不起诉103人。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依法履行侦查监督职责,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6件次,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2件、撤案5件,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侦查监督通知书34件,纠正漏捕漏诉8人。依法打击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犯罪,审结处理33件33人,依法打击传统盗抢骗等侵财类犯罪,审结处理32件44人,依法打击毒品犯罪,审结处理5件5人。进一步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3],实现案件繁简分流,提高诉讼效率,认罪认罚适用率近90%,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98%以上。实现羁押必要性审查全覆盖,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共审查91人,变更强制措施12人,诉前羁押率下降至21.5%。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社区矫正、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判决涉财执行等专项检察,提出监督意见120人次,采纳率100%,严防“纸面服刑”。对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3起案件,进行实质化审查,监督公安机关收监执行罪犯7人。

民事检察向“强”迈进。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88件,其中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50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8件,共制发检察建议88件,采纳率100%,监督法院依法规范办案,切实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充分发挥支持起诉职能,办理支持起诉案件51件,为农民工追讨工资45万余元。

行政检察向“实”突破。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监督纠正意见75件,法院全部采纳。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1件,采纳率100%。常态化解“潜在之诉”,综合运用纠正违法、推动和解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4]2件。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2件,通过出台工作机制、开展专项行动等方式,让行政执法更规范。如办理的某街道办事处怠于履行法院判决行政违法案,检察机关调查后及时向该街道办事处发出督促纠正类检察建议,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公益诉讼向“好”拓展。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3件,大部分案件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在诉前解决,诉前追缴生态修复费用16万元。构建“监督+生态修复”的办案模式,严厉打击如上官某某等13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督促追缴生态修复费用977万余元,以消除污染、增殖放流等方式修复生态环境。助力依法行政,在安全生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等领域监督行政机关整改,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对检察建议拒不整改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如某县水利局不依法征收水资源费,且收到诉前检察建议后仍不履职,我院将该局起诉至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该局行政行为违法。

四、深化检务公开,以更强自觉全面接受监督

主动接受组织监督。认真落实区六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检察工作的审议决议,主动报告法律监督、检察建议等专项工作。广泛接受民主监督,实现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四大检察”监督全覆盖,开展检察开放日、公开审查、公开听证会等活动30余次。积极接受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举一反三查摆问题,不折不扣整改落实。

依法接受社会监督。打造阳光检务,在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280余件次,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200余件次。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发布论文、调研报告、理论文章4篇,被《政法论坛》《比较法研究》等中央核心期刊采用4篇。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无偿提供电子卷宗查阅、复印等便捷服务,共接待律师128人次。

勤于开展自我监督。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积极开展司法办案程序监督、实体监督和数据监督,纳入流程监控案件26件、评查案件35件。坚持问题导向,建立“一案一档”制度,开展逐案自查、各业务部门互查、检委会评查,组织检委会9次。建立财务支出事项审查机制,对重大采购项目开展事前审查10次。常态化落实“三个规定”[15],让办案环境更加清朗。

五、强化使命担当,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队伍

抓政治建设引领检察方向。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通过组织政治轮训、书记讲党课、主题党日等活动,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40余次。坚决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坚持重大部署和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相关工作70余件次。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院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大兴调查研究,认真开展“走找想促”活动,提出改进工作举措45条,解决问题17个。

抓业务建设夯实检察根基。深入落实“周报月评”制度,每周通报业务数据情况,每月召开质量讲评会,务求问题查摆整改到位。持续落实“周学季考”制度,同步开展岗位练兵、优案评选、听庭评议等活动20余次,引导检察干警提升业务素质,不断在工作上“求极致”。切实加强检察队伍素能建设,抓住“关键少数”,院领导带头办案213件,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顺利完成领导班子成员交流工作、内部中层轮岗工作,领导班子的年龄和专业结构明显优化。

抓作风建设提升检察质效。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全面执行“三个规定”[15]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让“有问必录”成为铁规。深入开展“两带头五整治”和“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专项行动整治,持续加强监督执纪。狠抓清廉机关建设,开展廉政谈心谈话35次,上廉政党课4次,积极打造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机关文化。

各位代表,人民检察来自人民、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一年来,全区检察工作在与党和人民同心,与xx经济社会发展同向,与平安xx、法治xx建设同行中进步,检察理念实现新的转变、法律监督实现新的发展、司法公信实现新的提升。我们深知,检察工作的每一项成绩、每一步跨越,都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有一些不足和短板:一是四大检察协调不够,法律监督质效还需提升;二是守正创新意识不强,办案思维固化,习惯于凭经验办事;三是队伍综合素养不高,与新时代党和人民的新要求还有不少差距;四是检察产品供给不足,缺少满足人民群众司法诉求的品牌产品,老百姓对法律监督效果感受不深。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我们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为契机,聚焦法律监督主业,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出实招、求实效,以优质检察服务助力谱写xx高质量发展绚丽华章。

一、聚焦党的政治统领,把准正确政治方向不偏不倚

坚持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下,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破解检察发展难题,纲举目张抓好具有标志性、基础性和重大牵引力的重点工作,更好地把党的领导政治优势转化为检察制度效能。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检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完善工作思路、优化创新举措、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把服务中心大局落到实处。

二、聚焦以人民为中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用心用情

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用检察力量“守护好一江碧水”。畅通涉民营企业控告申诉“绿色通道”,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听证制度,及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6],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人民至上,全面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就业创业、教育医疗、食药安全、电信诈骗等问题,妥善探索公益诉讼新领域,以法治力度、司法温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三、聚焦法律监督职能,协调发展四大检察提质提效

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强化“四大检察”各部门协作配合,协同发力,形成履职合力。坚持纵向一体化,积极争取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指导、支持和帮助。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积极凝聚各方合力,构建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格局。加强法律监督,以“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为目标,全面平衡,充分履职。深化数字检察,深刻认识数字检察对融合履职的支撑作用,实现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实质性提升。

四、聚焦优化队伍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检走深走实

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一体提升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加强干部分类管理,把干部考核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作风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切实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脚踏实地,锐意进取,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为建设精致精美、出新出彩的洞庭明珠作出更大贡献!

xx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xx区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目标,坚定政治自觉,树立责任意识,在区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力服务保障区委中心工作,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推进自身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坚持用心履职,在护航全面振兴新突破中强化检察担当

持续打造平安xx。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97人、提起公诉324人。累计办理“两抢一盗”案件48件50人,追赃挽损95.3万元;始终保持对涉黄、赌、毒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起诉涉黄、赌、毒犯罪人员49人;加大对新型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在全市首办“美施康定”系列毒品犯罪案件,落实“一案双查”责任,向公安机关移送洗钱犯罪线索,做到精准监督和持续引导;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起诉恶势力犯罪案件1件3人,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畅通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专门设立“枫帆”民企法治服务站、企业家专属接谈室,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检察服务。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让网上办理业务清晰化、电话办理业务明确化、邮寄办理业务地址精准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窗口获评“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开展“服务企业直通车”专项走访活动,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与企业建立长期联络机制,以实际行动为企业解难纾困,架起检企互动“联心桥”。

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以检察履职“我管”促职能部门依法“都管”,累计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0份,推动社会治理形成多方合力。积极与公安、法院召开《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协调会商会议,统一认识,明确重点,及时推动案件办理提质增效。以“春雷行动”为依托,通过提前介入案件,全程跟踪指导调查取证,依法办理左某某、李某某等6人涉嫌制售假化肥案,有力净化农资市场环境,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紧盯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份,督促行政机关加强管理,助力“行业清源”,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惩治腐败力度不减。树牢反腐败“一盘棋”思想,健全完善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与监委共同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6件。提前介入并全程参与“716”专案,成功办理杨某某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与xx公安分局联合制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工作办法,实现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效率“新提升”。依法履行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职能,根据“一体化办案”要求,参与办理“9·8”系列专案,配合上级院立案2人,有力惩治司法腐败。

二、坚持宪法定位,在维护公平正义实践中提升监督质效

刑事检察监督持续深入。坚持和拓展“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检察理念,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同公安机关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会商,累计提前介入案件145件。加强侦查活动监督,深入开展监督立撤案和追捕、追诉漏犯工作,通过制发侦查监督文书,不断凝聚检警协作新共识。有效开展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线索2件,实现法律监督效果和社会治理效果“双提升”。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全面细致审查,准确发现问题,制发审判活动监督文书,深化类案分析,甄别发现抗诉线索,提请刑事抗诉2件,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高质效办好“减假暂”监督案件,审查暂予监外执行案件6件6人;定期对辖区7个司法所开展巡回检察,累计检查各类卷宗300余册,推进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规范化。

民事检察监督持续深化。树牢精准监督理念,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1件。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的监督力度,在办理“9·8”系列专案涉民事虚假诉讼案件中,依法快审快结,提请民事抗诉3件,均已裁定再审,高质效履行监督职能。强化民事审判活动监督和民事执行监督力度,注重运用类案检察建议提升监督效果,推动审判程序规范化,合力破解“执行难”问题。

行政检察监督持续抓实。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的双重作用,进一步提高行政检察工作质效和公信力。通过督促纠正违法、推动和解等举措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推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制发检察建议6份,联合区法院成功调处化解涉企行政非诉执行案件6件,凝聚社会治理“最大公约数”。

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持续创新。牢牢把握“公益”核心,当好“公益守护者”,累计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8件。深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传统领域,以检察建议方式促进源头治理,坚持与职能部门同向合力,诉前整改率达到100%,双赢多赢共赢局面不断向好。依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损害问题,在行道树安全隐患、个人信息保护、违规使用军徽、催缴耕地占用税等方面,不断拓宽案件办理领域,以公益诉讼“小切口”助力做好社会治理“大文章”。与沈阳军事检察院共同会签《公益诉讼工作协作交流方案》,进一步推动形成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协作共进良好格局。

三、聚焦司法为民,在纾解群众急难愁盼中彰显检察初心

着力办好群众信访诉求。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累计对66件符合回复条件来信来访进行办理回复,回复率100%。加大涉检信访案件排查化解稳控力度,针对不符合受理条件或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事由,说清说透法理事理,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全年未发生越级上访案件。

重点保障特殊群体权益。通过打通部门、环节壁垒,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妇联等机关加强信息共享,提高救助效率,积极推进“命案关怀走访专项行动”,建立多元化救助体系,累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1件,发放救助金18万元。改“等案来”为“主动救”,依托上级部门有关信息沟通机制,及时掌握案件救助线索,经与多方协调努力,成功办理军属孙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关注残疾人出行安全,开展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专项监督行动,督促有关单位在公共区域设置无障碍设施,推动建设无障碍通道。与区人社局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联合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与区司法局、属地办事处的协作沟通,与区法院共同打通执行“最后一公里”,帮助18名农民工领回拖欠4年之久的10万余元劳务费,有效解开农民工心结,当好劳动者的“护薪人”。

用心关怀未成年人成长。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0件26人。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保护力度,办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4件。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优势,累计向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50人次、心理疏导和心理测评24人次。根据“两个帮扶”工作指引,主动到监区对3名服刑未成年人开展帮扶工作,引导他们安心接受教育改造。持续发挥“明明未检团队”品牌优势,以“多方位、全角度、深融合”为目标,积极参与市政法委、市检察院组织的直播活动,与区法院一同走进校园讲解法律知识,累计受众达15000余人次。根据未成年人行为特点,以电视台宣传讲座、电台广播、网络直播形式开展“把爱带回家”“开学宝典”等主题鲜明的特色普法活动12次,持续巩固未成年人法治思想教育阵地。

四、坚持创新引领,在加强检察工作现代化中推进检察改革

持续深化改革举措,着力提升办案质效。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员额检察官依法独立办案,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检察长、副检察长以及检委会专职委员办理各类案件251件。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当宽则宽,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轻罪案件慎重羁押、追诉,依法不批捕53人、不起诉86人。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达90%以上,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9.26%,速裁程序适用率达50%以上,刑事速裁常态化运行。

深化数字检察建设,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注重发挥检察听证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积极作用,建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物证展示、直播听证等功能一体化的检察听证室,听证制度常态化、规范化运行。坚持数字赋能,打造“业务骨干+数据分析+信息技术”的数字检察工作团队,与10余家行政单位加强联系,实现数据共享,建立6个大数据法律监督应用模型,在发现监督线索、分析发案趋势和探索办案规律上起到了支撑作用,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的监督效果。参与创建的《耕地占用税未依法征收类案公益诉讼监督模型》获省院第二届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优秀奖。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检务公开走向深入。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的联系,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举办公益诉讼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12名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来院参观座谈,全年邀请19名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公开听证,在接受监督中促公正、树公信。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20条,接待律师阅卷88人次,制作电子卷宗1045册,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律师执业权。

五、坚持政治建检,在深化凝心铸魂强基中打造检察铁军

筑牢政治根基,永葆忠诚本色。强化党建引领,以支部学习为平台,专题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时刻引领干警守初心、担使命。以党日活动为载体,深入包联社区开展创城活动,积极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和防骗反诈知识,一体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互融共进。

淬炼专业素能,打造业务亮色。实施青年人才培养计划,选派4名干警参加上级院调训。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竞赛评比,在第三届辽沈法治论坛活动中,24名干警在全省理论文章业务竞赛中获奖,我院荣获辽宁政法理论年会征文优秀组织奖。抓实全员、全面、全时考核,将考核结果与选人用人、职级晋升等有机衔接,有效发挥考核风向标作用。

强化正风肃纪,涵养清廉底色。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每季度组织全院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检务督察活动6次,持续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贯彻“十个严禁”,深化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系紧干部成长“风纪扣”。持续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记录填报147件,同比增长15.7%,筑牢公正廉洁司法“防火墙”。

抓实意识形态,着力推进宣传。定期开展检察机关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巩固和强化干警政治意识和政治纪律。强化宣传意识,不断把握宣传动向,搭建检察新媒体宣传矩阵,12篇宣传文章在《法治日报》《辽宁日报》等报刊上发表,“xx检察”微信公众号坚持定期更新,在辽宁检察机关微信区县排行榜中2次进入前十名行列,检察宣传工作形成平面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发展新格局。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四大检察工作在发展中实现新提升,获评本溪市先进基层检察院,7个集体和个人获市级以上荣誉,工作的进步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全区人民的理解与支持,离不开司法机关、行政部门的配合与协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服务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特色亮点和创新举措不多;二是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上,民事、行政检察短板犹存;三是在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上,人才培养方式比较单一,业务骨干标兵不多。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xx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坚持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持续打造高质量检察队伍,全力抓实高质量检察管理,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服务中心大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核心要义和丰富内涵,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强有力的检察履职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主动为xx重大产业项目及市场主体保驾护航,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有针对性地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促进诉源治理,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x。

二是立足四大检察,始终牢记检察初心。深耕主责主业,以数字检察引领法律监督新模式,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既注重“刚性”也注重“韧性”,加强轻罪治理体系的司法实践,以强有力的法律监督推进法治xx建设。

三是坚守价值追求,全力践行司法为民。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以更加注重案件质量为核心,统筹兼顾“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化解人民群众涉检诉求,扎实开展检察听证、检察长接访等工作,用心用情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续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全力以赴促进干警提能力、转作风、抓落实。高标准、高质量推动主题教育各项部署走深走实,掀起干事创业热潮,提升队伍凝聚力。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持之以恒推进“三个规定”落实,把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各位代表!

新的一年,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凝心聚力,奋发有为,只争朝夕谋发展,不负韶华开新篇,继续为x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xx市2023年检察工作报告

——2024年1月5日在xx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学习新思想聚焦新定位谱写新篇章”主题年目标,奋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事业赋能,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xx实践新篇章中展现新作为。

一、走好为大局服务“第一方阵”,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大局和首要任务,以检察行动践行对党忠诚。

以检察之力维护稳定。严格落实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助力更高水平法治xx、平安xx建设。始终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高压态势,批捕311人,起诉458人。坚持依法办案与法律监督相结合,起诉指控熊某某、彭某某等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依托检察建议及时堵塞行业监管漏洞,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沿着法治轨道走深走实。从严惩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办理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领域违法犯罪案件265人。增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合力,提前介入、高效办理最高检、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的50人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依法严惩“MFC平台”组织领导传销、“全民通”“一诺”公司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体落实刑事惩治、追赃挽损等责任,努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以检察之力促进发展。聚焦全市“123”区域和产业发展布局,扎实开展“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功能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积极参与以控制成本为核心的营商环境建设,办理各类涉营商案件277件。稳步规范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检察试点工作,围绕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涉税金融等涉案领域开展合规审查,助力市场主体守法合规经营。将办案影响风险研判贯穿履职全过程,对涉案企业“四类人员”积极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避免“办理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围绕清洁能源、电子信息、大健康三大主导产业,从严打击假冒注册商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犯罪。(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深化与市工商联等常态化联席机制,积极走访调研娴子生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赵李桥茶业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提供法律咨询90余次。

以检察之力保障善治。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全面践行“诉源治理”“以‘我管’促‘都管’”等检察新理念。依法妥善处理轻罪案件,不捕253人、不诉134人,最大限度释放司法善意,减少社会对抗。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案件372件558人,适用率达93.27%,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4.39%。对10名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探索启动社会公益服务程序,做实不起诉案件“前半篇”文章。通过跟进训诫、提出检察意见、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等,大力推行“不起诉+”工作模式,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联合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建立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破解轻刑案件处理难题。扎实推进律师阅卷零障碍试点工作,实质发挥值班律师法律帮助作用,全面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实现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持续跟进落实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围绕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卫生健康证办理、冒名顶替婚姻登记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1件,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二、当好为人民司法“第一梯队”,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重心下移、检力下沉,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进一步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用心守护“夕阳”、托起“朝阳”。以检察履职织密“一老一小”合法权益保障网,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深入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坚决守好人民群众“养老钱”“救命钱”。通过办理一起工伤赔偿劳动争议申诉案,会同市人社局等部门化解申请人心结,并在市委政法委统筹下联合出台《关于落实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制度推进平安xx建设的实施意见》,《检察日报》《湖北日报》等媒体以《一封群众来信,促成一项机制》进行专题报道。落实(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要求,严惩侵犯未成年人犯罪37人,对罪错未成年人不捕、不诉38人,开展心理疏导、社会调查、家庭教育指导等96人次,结合“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等形式开展法治宣讲10场次,受众师生8000余人。办理的防止未成年人滥用右美沙芬处方药案被评为全省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真心回应“诉求”、减轻“诉累”。扎实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攻坚行动和重复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清仓”行动,通过开门接访、带案下访、主动约访、全员办访等,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04件,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结答复率100%。坚持“应听证尽听证”,用巧用活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特邀检察官助理等外脑智慧,办理各类听证案件155件,实现“四大检察”听证全覆盖。(综治中心检察听证)主动延伸检察听证工作触角,依托全市14个乡镇(街道)、187个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将听证会开到当事人家门口,推动矛盾化解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沉。联合市妇联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做优“多元帮扶+检察一体化救助”联动机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2件,发放司法救助金44.89万元。

倾心守护“乡愁”、服务“乡情”。主动将检察履职融入共同缔造“新图景”,嵌入乡村振兴及羊楼洞港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工作,让“检察蓝”与xx发展同频共振。严惩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资源犯罪65人,针对流域污染治理、野生动植物保护、非法占用农用地等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8件,全部得到有效整改。与市民政局建立冒名顶替虚假婚姻案件处理协作机制,化解虚假婚姻登记难题,办理的朱某军虚假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入选最高检百件优秀检察监督案件。通过支持起诉、调解和解、执行监督等方式,办理涉农民工权益案件16件,为农民工挽回损失107.4万元。会同有关部门磋商解决共享单车无序停放、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等文明“乱象”,助力打造一流人文环境。聚焦大湖咀遗址、毕家畈塔、新店土城遗址等文化遗址保护工作,探索文物和文化遗址司法保护新路径,办理的毕家畈塔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法、最高检联合评定为全国典型案例。一体抓实“一下三民”及“平安咸宁全域提升”等活动,做实“三个清单”,办好“十件实事”,多家媒体以《检察官列席市长办公会,为整治“黑气站”献策》《休闲广场这个变压器,危险!》等为题对检察为民实事进行宣传报道。

三、扛好为法治担当“第一责任”,坚持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履职基本价值追求,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刑事检察持续优化。聚焦证据收集审查运用,主动担负起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的主要责任。推行书面审查与自行补充侦查相结合的办案模式,自行补充侦查272件,纠正漏捕、漏诉35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36人。采取“专职常驻+定期当值”模式,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监督立案、撤案35件,书面纠正违法124件次,监督质效保持稳定,移送案件问题数持续下降。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做到应纠尽纠、应抗尽抗。与市法院联合召开(法检)首次工作交流会商会,共同围绕刑事案件法律适用、诉讼监督与制约等问题进行协商、凝聚共识。会同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出台《关于深化社区矫正工作信息衔接配合机制的会议纪要》,获得市人大领导批示肯定。加大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的交叉巡回检察力度,开展社区矫正检察383人次。发挥监检衔接机制优势,协同推进行贿受贿一起查、贪腐洗钱“一案双查”,依法办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9人。积极适应新时期检察侦查工作形势特点,初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8件,起诉1人。

民事行政检察稳步推进。深入贯彻《民法典》和修订后的《民事诉讼监督规则》,更加注重监督质与量的统一。办理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24件,支持起诉13件,发出检察建议24件,采纳率100%。把行政诉讼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充分发挥“一手托两家”职能优势,对行政诉讼活动和行政行为双向审查,开展“促进行政监管规范化,高效服务市场主体”专项行动,围绕财产征收、减税降费、征信管理等行政案件发出检察建议39件,办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案件45件,切实增强执法司法合力。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通过实地了解情况、协调各方意见等化解行政争议7件,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拓展。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部署野生樱花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借助“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力量,挖掘xx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等领域易发多发问题线索,办理案件63件,回复率与整改率均为100%。主动加强跨区域协作配合,与崇阳、临湘等地检察机关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共同筑牢长江流域综合治理司法屏障。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明确工作重心和思路。争取市人大常委会出台《检察公益诉讼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机制》,协同市问政办将公益诉讼情况融入圆桌会问政,为公益诉讼检察制度不断注入新元素、新内涵。

数字检察建设初显成效。将数字检察建设作为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第一动力”,着力做实数据的汇聚、整合、管理、应用。成立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主动将数字检察嵌入xx“城市大脑”,积极对接市大数据管理局,建立数据传输“高速通道”,在数据共享、技术支持、模型应用等方面加强配合。坚持研发与应用一体推进,将数字检察工作纳入考核内容,注重用好全省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平台,数据导入量、模型领用率逐月提升,实现法律监督模型应用由“盆景”向“风景”转变。深化落实非羁押强制措施电子监管试点,上线启用“非羁押人员综合监管平台”,推动非羁押人员智能协同管理。

四、抓好为事业赋能“第一要素”,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

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检察队伍建设总体要求,加强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专业能力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旗帜鲜明讲政治、铸忠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筑牢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常态化抓实党史学习教育,运用“第一议题”、春季轮训、检察长讲党课等形式,组织党组学习2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研讨19次,开展线上线下政治理论学习培训1600余人次。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政法工作条例,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及上级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各类事项37次,在市委领导下完成2名班子成员交流工作,提请市委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行政检察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实施办法》,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统筹推进检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检察人员思想动态分析研判机制,不断强化政治机关意识。

行稳致远夯基础、提素能。以专业能力建设为关键,持续提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履职本领。依托“青锋分队”“青年干警成长工程”“青蓝结对”以及“检校共建”“结对共建”五大抓手,着力培育“行家里手”。结合检察履职需求,常态化开设“厚德讲堂”,提升业务培训质效。打造“明法杯”检律辩论赛赤检队伍建设品牌,获得上级肯定并在全市推广使用。聚焦法律监督工作痛点、堵点、难点开展专题“微调研”,一篇文章荣获第十三届“法治湖北论坛”优秀奖。落实“全员、全面、全时”考核机制,加强工作日志管理,以考核管理激发干警内生动能。深化“一部一品”创建工程,践行“两专一晒”工作机制和“三个三分之一”工作法,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xx检察鲜明履职特征。

驰而不息正检风、肃检纪。以纪律作风建设为保障,确保“打铁必须自身硬”。主动接受、积极配合市委第五轮巡察,把抓好反馈意见整改与主题教育检视整改有机结合,着力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充分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完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专题会商工作机制和成果运用,不断深化“清廉机关”建设。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主动填报96件次。坚持“放权”与“管权”并重、管案与管人结合,不断抓实内部监管。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党内规章制度、八项规定精神及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促成检察人员养成纪律自觉。

持之以恒促公开、赢公信。坚持将依法接受监督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检察办案120余人次。向市人大、政协专题报告检察工作6次。主动走访联络全国、省人大代表12人次,撰写的《田淑娴的现代田园梦》被《检察日报》采用报道。先后举办“以廉赋能,护企安商”“检爱同行,共护花开”以及“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向社会公布重大案情、案件程序性信息972条,及时通过微博、微信、头条号发布检察动态7471条,宣传稿件被湖北日报等省级以上媒体采用164篇,其中国家级媒体采用36篇,同比增长208%,6篇报道被评为全省好新闻。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坚持对党负责、为民尽责、能动履职、扎实苦干,持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等荣誉,先后荣获全国节约型机关、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成绩突出集体等称号,承接的3个改革试点项目取得成效,1个案件获评全国典型案例,1个案件入选全国百件优秀检察监督案件,4个案件获评全省典型案例,16名干警荣获省市级以上表彰。以上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发展的同时,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精准性、系统性、实效性还需增强。二是法律监督力度与质效有待提升,不善监督、监督乏力问题依然存在。三是专业化建设任重道远,专家型、专业型人才储备不足。四是全面从严治检仍需不断深化。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争取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2024年,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创新发力,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最初一公里”担当实干,努力为xx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示范区提供更优法治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建设,以更优履职助力xx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解难题促发展的强大动力。锚定“六新”目标,聚焦全市“十四五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重点任务,找准依法能动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

二是践行为民初心,以更实作风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积极参与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统筹服务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强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积极融入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持续抓好抓实综治中心检察听证、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等工作,完善检察环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检察为民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根基。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以更实作为全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坚决贯彻新时代法律监督理念,加强批捕、起诉、侦查、诉讼监督等检察基本职能,坚持“眼睛向内”,着力提升跟进监督“韧性”。全面推进数字检察建设,努力为法律监督赋能增效。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共同维护公正、维护人民利益。

四是落实主体责任,以更严要求锻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铁军。坚持把全面从严治检贯穿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履职办案和队伍建设全过程,切实防止“灯下黑”,以自身硬确保自身净。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不断提升新时代新征程xx检察队伍建设水平。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扬帆起航再出发。市人民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本次会议要求和各位代表的审议意见,走好新时代“赶考路”、当好新征程“答卷人”,努力为建设以强县工程为引领的四化同步发展先行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xx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报告

2023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xx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忠诚履行法律职责,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安居乐业保驾护航。

全年办理各类案件2030件,其中刑事检察案件1770件,民事检察案件106件、行政检察案件35件、公益诉讼案件119件。15项业务考核指标位列常州市前列,四大检察高质量均衡发展。先后获评全省“五好”基层检察院、常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常州市先进基层院等荣誉,“溧警行”获评全省检察机关首批法警特色品牌。全院累计14人次在省、市级业务技能竞赛中获得标兵、能手称号,3个案例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位居常州第一、全省前列。2个案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一、为大局服务,高站位护航品质发展

一是严守安全底线。社会安澜、群众安宁,是我们职责所在。全年批捕、起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945件1232人,同比分别上升32.43%、24.88%。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持续推进“九类案件”警情强制检索报告制度,收集涉黑涉恶线索3个。严厉打击“黄赌毒”,办理相关案件72件151人,监督销毁新型毒品43.8公斤。全链条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批捕、起诉139人。依法从严处理缅北“神洲集团”电诈回流案,涉案金额超2000万元,批捕起诉犯罪嫌疑人79人,有罪判决率100%,协同公安追赃挽损,保持打击境外电信网络犯罪活动高压态势。联合公安、医疗保障部门建立医保基金安全行刑衔接机制,同步开展全市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严厉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起诉9件20人,办理侵害企业权益案件18件26人,检察环节追赃挽损1170万元。向涉案企业制发检察建议、法律风险提示函8份,帮助企业堵漏建制、依法合规经营。联合公安、法院及知识产权等6部门,建立加强全市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工作机制,依法批捕侵犯知识产权案件4件4人,起诉8件12人。办理全市首例侵犯商业秘密案,促成200余万元赔偿款项到位,“让侵权者痛到不敢再犯”。在解决一起历时两年多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僵局案件中,联合法院、主管部门成功解决企业合理诉求,帮助恢复正常经营秩序,该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启动“精准护企检察行”,44名检察干警实地走访88家重点企业,收集法治需求122条,为20余家企业现场“体检”,解答法律难题,让企业安心留下、健康发展、轻装前行。

三是厚植生态底色。生态福祉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围绕天目湖水源地保护,联合安徽省广德、郎溪两地检察机关建立生态和资源保护协作配合机制,共筑跨省“蓝天、碧水、净土”司法屏障。吸纳林业、渔业、新闻记者等74人充实公益诉讼志愿者平台,收集各类生态资源受侵害线索40条。紧紧围绕全市“危污乱散低”专项治理工作,聚焦大气扬尘污染、非法倾倒垃圾、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等突出问题,开展公益诉讼和生态修复,办理猎捕野生动物、倾倒危废物等案件11件,督促清理河道污染3000立方米,拆除捕鸟网1200平方米,让人与自然更加和谐,让xx的生态优势愈发显现。

四是聚力反腐倡廉。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联合监察机关、法院落实好职务犯罪“1+9”协作配合机制,受理监察机关移送案件12件15人,起诉10件13人,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100%,合计追赃挽损1324万元。与监察机关共同邀请40余名公职人员旁听庭审,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依法稳妥激活检察机动侦查权,上下两级联动,以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对常州市某区车管所原副所长立案侦查,为全省首例。

二、为人民司法,多渠道保障民生福祉

一是情系弱势群体。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在全省率先建立侵害妇女权益行为强制报告机制,收到职能部门移交线索5条,受理侵害妇女权益案件14件,其中逮捕犯罪嫌疑人12人,提起公诉6人。围绕离婚案件中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利义务告知开展类案监督,切实维护无过错方合法权益,获评全省检察机关贯彻民法典典型案例。以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为抓手,稳步推进新生儿出生缺陷防治干预、完善全市大型公共场所母婴室规范化建设,全力护佑国家生育政策落实。向因案致贫的71人发放救助金36.2万元,为陷入困境者,既解“燃眉之急”,更解“长久之需”。开展根治农民工欠薪专项行动,协同住建、人社等部门,化解劳资纠纷95件,为94人追回欠薪113万元,让劳动者不为“薪”烦,两案例先后获评常州市第三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优秀案例、全省检察机关“检察为民办实事”优秀案例。

二是护佑少年成长。保护未成年人是家事,更是国事。牢固树立“轻轻重重”理念,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审查逮捕27人,起诉29人。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依法起诉犯罪情节恶劣的未成年人犯罪10人。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后,对违反考验期规定的2名未成年人提起公诉,对悔过表现良好的19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协同推进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与市融媒体中心共同开发常州首个集强制报告、线索收集等功能为一体的“萌竹·护未成长”APP,收集线索38件、立案5件,打造xx“未成年人身边的110”,获评2023年常州市普法与依法治理创新案例。

三是助力诉源治理。既要治罪,更要治理。全年接待处理信访126件,同比下降50%,所有案件7日内程序性答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着力完善院领导首办责任制,共包案办理疑难复杂案件16件。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成立“修·和”刑事和解工作室,依托全市“百姓议事堂”开展矛盾化解,促成刑事和解56件64人,调解成功率达95.8%,不起诉率80%,促进“心结”“法结”一起解。积极融入社会治理,从一案向一域拓展,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2件,梳理437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推动全市噪声污染公益诉讼专项整治,发现线索12件,发出检察关注函6份,督促职能部门积极整改,“还静于民”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为法治担当,全方位坚守公平正义

一是刑事检察监督质效显著。法律监督职能是立身之本,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联合法院、公安建立刑事速裁案件“侦诉审”一体化办案机制,启动侦诉审“一站式”办案中心,实现制约监督与配合协作的双赢,提前介入重大案件298件,案件流转速度同比上升38%。全年监督立案14件34人,撤案29件58人,不批准逮捕27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2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5件,提请抗诉9件。坚持“不让无辜者无端担责”,就一名无辜群众“被他人冒名犯罪”问题开展监督纠正工作,依法提请抗诉,获法院改判,该案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落实起诉必要性审查要求,对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的219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是刑事执行监督有力有为。让刑事裁判“不空判”,刑事执行“无错漏”。发现职务犯罪案件涉财产型执行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监督执行到位60万元。深入推进未交付执行专项监督活动,推动收押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人员132人,有效杜绝判而不押、有罪无罚现象。打造“矫正+公益+帮扶”一体多元化社区矫正监督样板,与司法局在苏华集团设立“启明星”社区矫正实践基地,开展技能学习班4期,提高社矫人员再就业技能。设立公益服务实践站,组织、鼓励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环境保护、服务老年人等公益主题活动5次,提升矫正质效。依托已有的“三省六地”社区矫正机制,为40余名社矫对象解决跨地区经营、异地就医等难题。

三是民事行政检察靶向提升。只有精准监督,才能双赢共赢。共受理民事行政裁判监督案件20件,发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8件,提请抗诉2件,对虚假诉讼参与人提出司法惩戒检察建议6件,全部被采纳,让打“假官司”的人吃上“真官司”。不诉≠不罚,不起诉并不是案件终结,联合公安等6部门会签完善不起诉案件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建议行政机关对34名不起诉对象作出行政处罚。与行政审批、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推进恶意注销、企业高管涤除登记等问题治理,推动吊销涉罪企业营业执照5件。

四是公益诉讼检察亮点频出。以公益诉讼法治之力,守护你我美好生活。建立“益心为公”志愿者管理和激励保障机制,受理各类线索40条,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24件。落实“六长出题、检察答题、人民阅卷”工作,围绕社会治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问题,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古树名木等6个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完成问卷调查、现场听证等10余次,督促多方开展整治,努力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排查全市574家网络餐饮商户,发现部分商户存在卫生状况、亮证经营等方面问题,撰写风险研判报告,促成将网络食品安全纳入全市“一网统管”平台,守住百姓“舌尖安全”。

四、为自强实干,精管理锻造过硬队伍

一是凝心铸魂强党性。

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引导全体检察干警树牢宗旨意识、厚植家国情怀、锤炼忠诚品格。坚持党组会“第一议题”领学、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红色史迹现场感悟学,开展各类集中学习、心得研讨、专题辅导38次。坚持问题导向,研究确定优化营商环境、特困群体保护等7项重点调研课题,开展实地调研20余次,建章立制3项。

二是强基固本提素能。优化“青蓝工程”,打造人才“选育用”闭环。常态化评选“溧检之星”24人、“季度突出贡献部门”4个,树牢“唯实争先”工作导向。与南京师范大学、常州大学及安徽科技学院开展检校共建,加强人才共育与资源共享,10篇理论调研成果在国家级、省级论文评选中获奖。以赛促学、以赛促训,14人次在省市级业务技能竞赛中获得标兵、能手称号。坚持“重德才、论实绩”选人用人导向,选任中层干部4名,遴选2名助理入额,选升四级高级检察官2名。

三是作风过硬促廉洁。制定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定期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履职情况开展专项督察。结合中层干部选任、新进公务员培训等开展廉政谈话90余人次。做实“有问必录”“应报尽报”,“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共73件,院领导填报24件,占比达32.9%。开展控告申诉案件反向审视工作,从实体和程序上查找司法办案中的不严格、不规范问题,倒逼检察干警提高办案规范化水平。

四是检务公开助自律。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专项工作2次,9名员额检察官向人大汇报履职情况。增进与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络,上门走访听取代表意见39次,全年制作《溧检专报》12期,发送至人大代表2156人次。5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活动。围绕“护企”“护未”“护生态”等主题,开展“检察开放日”28次,覆盖受众1975人次。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报道法治资讯、办案故事502篇次,拍摄的《典籍里的法治故事》获评常州市“三微”大赛微视频类一等奖。

一年来,xx检察干警有成绩、队伍有品牌、工作有影响、事业有进步,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在座代表们及社会各界群众的大力支持。在此,请允许我用最简单的语言、最诚挚的心向大家表示感谢,感恩这一路有你们的理解、参与和支持!

成绩可喜,但短板、弱项也不容忽视。我们的司法理念与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还存在一定程度的不适应;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在凝聚共识、汇聚合力,以检府联动齐推社会治理的着力点不多,还需持续完善。

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xx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进“品质溧检深化年”建设,深入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忠诚、依法、能动履职,在常州建设“新能源之都”和xx建设“苏南绿色崛起品质城市”过程中,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

一是锤炼坚实品格,强化政治忠诚。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为遵循,持之以恒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运用,常态化开展政治忠诚教育和党性教育,始终站稳人民立场。

二是服务发展大局,保障民生权益。继续发挥“九类案件”警情强制检索报告制度效用,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探索轻罪治理新路径,全力打造“一站式轻罪治理中心”xx模板。依法严厉打击“盗、抢、骗”和侵犯特殊群体权益的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建立知识产权保护“1+1+x”机制,提升xx本地名优企业品牌保护意识。加快企业刑事风险防范中心升级改造,及时回应企业法律诉求。继续答好“六长出题”,主动对接、主动服务、主动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

三是深化监督实践,推动系统治理。注重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枢纽作用,完善“侦诉审”一体化办案机制,努力实现对公安机关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深化对“人”的监督,紧盯民事生效裁判和执行活动监督薄弱环节,既实现个案公正,又促进统一裁判标准,维护司法公正。深化行刑双向衔接工作,妥善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秉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有序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守护公共利益。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激发争先动能。深入推进人才培养、评价、激励、保障机制建设,深化“青蓝工程”,用好“三大课堂”,推进队伍政治素养、大局观念、专业能力的稳步提升。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持续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让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一体提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自觉。

寄语洛城风日道,明年春色倍还人。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主旨,认真落实好代表审议意见,切实将代表们的关注、期许转化为做好检察工作的不竭动力,找准定位、忠实履职,为xx建设苏南绿色崛起品质城市贡献检察力量!

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2月23日在xx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要求,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时代特征,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12345”发展战略,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一年来,我们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历史方位,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做到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12次。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守住意识形态领域主阵地。

——突出理论引领筑牢思想根基。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领干警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在白城检察机关举办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我把群众当亲人”主题宣讲中取得第一名,“小巷检事”检察文化品牌在全省检察机关文化品牌评选中荣获二等奖,“融+”党建品牌被选树为白城检察机关党建品牌先进典型。

——扎实开展检察机关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坚持高站位部署、高标准要求、高质效落实,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有机贯通起来,引领干警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做到了主题教育与检察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领导班子成员聚焦党建与业务融合、轻罪治理体系研究、构建司法救助“3+1”制度体系、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等方面开展领题调研并完成了推动工作的成果转化。

一年来,我们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聚焦落实“12345”发展战略,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着力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吉林省政法机关依法保障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三十条意见》《白城市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12条意见》和2023年全市项目攻坚暨建设“生态xx”动员部署会要求,强化服务全市发展的主动性、自觉性。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深入民营企业走访调研,问需于企、助企纾困,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宣讲7场(次),切实帮助民营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5个。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35件18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28件681人,批准逮捕82人、提起公诉326人。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起诉涉黑犯罪2件2人;严惩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犯罪,起诉严重暴力犯罪6人、多发侵财犯罪48人;惩治网络犯罪,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64人;聚焦基层社会治理,起诉“黄赌毒”“食药环”等犯罪11人;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办理监委移送起诉职务犯罪7人。

——持续发力推动乡村振兴。选派3名优秀年轻干警开展驻村轮换交接,实现帮扶工作不断档;组织全体干警积极参与“三帮扶一推动”活动,帮助群众发展庭院经济,积极开展消费帮扶,确保群众稳定增收;对照“美丽庭院”“干净人家”标准,帮助群众清理庭院内外杂物,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落实最高检“综合履职、全面保护”要求,选派14名院领导和员额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3场(次)。在儿童节前夕举办“检爱同行·共护花开”检察开放日。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依法不起诉7人;“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逮捕3人,起诉4人。推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xx护未”智慧未检工作在全省范围推广,四平、松原两地检察机关先后到我院开展学习交流。我院办理的“孙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一年来,我们坚定落实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坚持“四大检察”基本格局,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全面做优刑事检察。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作用,依法不批捕96人,不起诉224人。全面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环节的监督,提前介入案件147件,监督立案、撤案8件,纠正漏捕、漏诉16人,提请抗诉2件。强化监督质效,向司法机关和监管场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4份、检察建议书137份。全年无撤回起诉案件、无罪案件、捕后不诉案件发生。

——深化做强民事检察。注重监督质与量的统一,加强对民事生效判决、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全流程监督,同步加强虚假诉讼监督,不断拓宽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7份,提请白城市检察院抗诉1件,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6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5件,均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件,其中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检察建议,加强对农民工讨薪难问题监管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

——稳妥做实行政检察。坚持精准监督、有效监督、持续监督原则,用法治方法和检察智慧消弭社会矛盾,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办理行政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4件,受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9件,并依法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办理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监督案件36件,采纳率达到100%。深度参与诉源治理,成功化解一起长达四年半之久的房屋征收行政争议案件。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以检察之名守护国之公益民之公益,常态化开展检察长巡田、巡河(湖)、巡林(草),办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23件,督促恢复受损耕地、林地、草原20.67亩;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2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8份,磋商19件;会同嫩江中下游两省五地检察机关形成生态保护协作机制。督促保护林地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被省院评为大要案。

——扎实做细控告申诉检察。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累计接待来信来访259人(次),受理信访案件112件,全部落实7日内程序答复,3个月内实体答复,最大限度减少、转化社会对立面,以“检察履职”践行“人民至上”。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6件,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5.8万元。举办全省首家县级司法救助慈善资金启动暨捐助资金发放仪式,在吉林新闻联播、央视新闻等主流媒体报道,该做法被省院给予充分肯定。

——探索开展数字检察。坚持“小切口、差异化、重实效、促变革”总体思路,推进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构建“罚款项行政处罚执行监督模型”“司法救助‘3+1’制度体系模型”“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模型”,分别在省、市院竞赛中获奖。其中,“司法救助‘3+1’制度体系模型”率先在全省推广应用,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一年来,我们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对检察人员做到多角度培育、全方位历练,永葆检察队伍忠诚可靠、干净担当

——树牢检察履职基本价值追求。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聚焦最高检修订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实体上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扎实开展岗位素能提升计划。持续推动20项业务能力和综合能力提升。2023年,15人(次)在省、市检察机关各项评比竞赛中获奖,3人(次)在白城市院集中授课时担任主讲教员;3项重点工作在省、市检察机关作经验介绍;12篇业务论文、调研报告、工作经验、典型案例被上级检察机关采用。

——全面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积极配合白城市委同步提级巡察,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一体推进“三不腐”体制机制建设,及时通报排位情况、异常情况、突发预警和趋势性变化。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全年记录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81件,推动“有问必录”成为全体检察干警的自觉习惯。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执法司法行为规范高效、公平公正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积极开展人大组织的专项调查、工作评议、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活动。2023年,走访各级人大代表9人(次),邀请来院参加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检务活动3场(次)。在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视察调研活动中,黑土地保护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修复衔接、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环境专项整治等做法受到高度评价。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公开听证案件68件,参与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和检察意见书3次,实现各业务条线全覆盖。定期向市政协、市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机关工作。接受市政协常委会关于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开展情况的专题视察调研,认真听取和办理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检律协作,推动律师互联网阅卷、参与办案等工作,全年为律师提供阅卷服务25次,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为100%。坚持讲好检察故事,传递法治正能量,在国家级媒体发布稿件48篇,省级媒体发布稿件46篇,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公信,有效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一年来,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更需要大局观念、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更需要雄心壮志和科学方法。当前,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还不充分,在司法理念、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方面存在短板弱项。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均衡,需要把高质效办案的具体要求,落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每一道环节。三是推进数字检察的举措需要进一步深化,逐步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系统治理。为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4年,我院将始终坚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定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做到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推动党的检察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一是以更高站位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xx、法治xx建设。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强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打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组合拳,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法治元素更多更好地成为发展要素。

二是以更实举措回应期盼、践行司法为民。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工作。用好用足司法救助、支持起诉、公开听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便民利民为民举措,妥善解决群众身边“小案件”“真难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三是以更加自觉能动履职、做强法律监督。深入推进“四大检察”一体履职、融合发展,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协同联动,完善监检衔接配合机制,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监督,抓实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巡回检察监督。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在深耕公益诉讼法定领域职责基础上,积极探索法定外新领域监督,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四是以更严要求培根铸魂、锻造过硬铁军。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开展政治轮训、岗位练兵、同堂培训等务实举措,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融为一体相互促进。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从严落实“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各位代表,2024年是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开局起步的关键一年。xx市人民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精神,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以更高质效的法律监督、更加能动的检察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在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中不断开创xx检察工作新局面,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忠实履行法定检察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力服务保障xx高质量发展。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优秀团队、全省先进基层院、全省示范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益阳市十佳政法单位、益阳市青年文明号、益阳市巾帼文明岗、xx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等22项集体荣誉。20余项工作经验、做法被《法治日报》《检察日报》宣传推介。连续三年位居益阳市基层检察院考评第一。

一、聚焦检察担当,能动服务大局全局

助力平安xx建设。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04件743人,审结498件72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032件1680人,审结964件1535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抢骗”等多发侵财犯罪,批捕144人,起诉279人。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扎实做好提前介入、提级把关等工作,办结涉恶案件3件23人,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份。保持毒品犯罪严惩高压态势,批捕39人,起诉53人,同步加大涉毒洗钱犯罪打击力度,办理涉毒洗钱案件3件。深度参与平安创建和信访维稳工作,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助力地方中心工作。坚决服从市委决策部署,选派4名党员干警开展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和软弱涣散党组织联点帮扶。将检察职能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深入开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反电诈、禁毒等普法宣传。提取公用经费50余万元用于贫困助学、困难慰问、司法救助、对口联系帮扶等工作。根据市委政法委统筹安排,深入开展检察官进社区(村)入网格工作,“零距离”提供法律咨询、普法讲座,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对市域河流湖泊开展检查巡查15次,厘清行政机关权责边界,督促清理水面漂浮物及水葫芦65吨,清理水域面积30余亩,解决水体污染突出问题。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实施《xx市人民检察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和《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批捕9件20人,起诉2件30人。审慎处理民营企业涉罪案件,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依法不批准逮捕3人,变更强制措施3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组建“沅·创”知识产权办案团队,成功办结“4.10”跨省非法经营电子烟案,实现产、销、运全链条打击,成为益阳首例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案例。常态化开展涉企刑事案件“挂案”专项监督,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依法维护企业正当权利诉求。着力化解涉众型金融风险,依法审查办理盛大金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确保实现精准打击治理。

助力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履行检察反腐败职责,主动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市法院衔接配合,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受到上级检察机关和纪委监委高度肯定。成功办理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原二级调研员贺某某受贿案、益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原民辅警3人徇私枉法案,提前介入南县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某某涉嫌受贿、玩忽职守案,安化县纪委监委原工作人员谌某某涉嫌贪污、受贿案,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二、聚焦为民司法,着力保障民生民利

秉持“如我在诉”,回应群众合法诉求。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办结群众来信来访14件,依法办理省委巡视组交办件6件,院领导包案率100%。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对40名符合救助条件的被救助人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发放救助金15.3万元。积极开展“护老行动”,针对老年人反映强烈的乘坐公交车收费问题,督促市公汽公司落实城市公共交通领域老年人优待政策。开展“医美专项”行动,调查走访全市12家美容医疗机构,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促进医美行业健康发展,守护群众“颜值”安全。

秉持综合保护,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成立“沅·动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团队,持续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坚决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认真开展未检综合履职,与市公安局、教育局、烟草专卖局等单位磋商协调26件次,有效预防处置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接纳未成年人住宿、失学辍学等现实问题。扎实开展“检校共建”,选派36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全年开展普法宣传46次,覆盖42所学校20000余名师生,赠送宣传资料12000余册。着力构建综合保护大格局,对穷困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9人次,督促开展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人员从业查询8892人,向市纪委监委移送违反强制报告义务线索2件,发出“督促监护令”74份,帮助6人重返校园,1人考上大学。2堂法治网课获评湖南省首届“百堂精品法治课”,1篇经验材料被《湖南检察情况反映》全省推介,2起案件获评湖南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典型案例。

秉持护民周全,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持续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同步打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205件311人。开展“消字号”专项行动,调查走访全市药店、婴幼儿用品店等经营机构,重点打击消毒产品违法添加、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共立案3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促进消毒产品市场安全健康发展。全面排查市域5414辆共享电动单车,督促市城管局补充、更换1217辆共享电动单车安全头盔,保障群众出行安全。针对即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督促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监管,消除电梯安全隐患。

三、聚焦法律监督,坚决维护公平公正

刑事检察向“优”升级。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充分释放办案潜能,有效面对刑事案件较去年大幅增长形势,不断提升案件质量,多轮案件质量评查均在益阳检察系统名列前茅。依法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疑难、复杂案件34件,就侦查不规范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侦查监督活动通知书》52份,监督立案6件,监督撤案10件,追捕追诉漏犯13人。针对审判超期等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针对一审判决量刑畸轻等提出抗诉3件。全面监督看守所监管执法、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减假暂案件办理,发出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223件,均获整改回复。依法办理赤山监狱罪犯又犯罪案件3件3人,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4件4人。

民事检察向“强”奋进。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依法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办理审判违法行为监督案件94件,发出检察建议94件;执行监督案件89件,发出检察建议89件,均获法院理解支持。强化部门协作,与市司法局联合签发《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建立“支持起诉+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工作模式,办理支持起诉案件85件、支持起诉受害人司法救助案件2件,切实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深入辖区10家企业、5家行政执法单位开展“重点护航十企”“重点联系单位”专项活动,帮助企业规避风险、依法经营,促推行政机关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行政检察向“实”突破。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以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为重点,不断加大行政检察监督办案力度。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个案35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类案3件21案,行政执行监督个案29件,行政执行监督类案10件30案,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案件22件,行政裁判监督案件9件,行政跟进监督案件提请抗诉1件,同步监督案件8件。落实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实现“罚当其错”,先后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22件。开展渔业行政执法领域专项监督,助推提升渔业行政执法案件质效。进一步强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开展错误婚姻登记、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公开听证20次,化解行政争议20件。紧盯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与市依治办、市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共同签订实施专门工作意见。

公益诉讼向“好”拓展。忠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人”职责,深入开展“4+N”法定领域公益诉讼,积极稳妥拓展新领域案件办理。共计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4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9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支持磋商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5件,同比增长140%,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0件,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全力配合支持市政府积极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监督支持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湿地违法开垦、巴南湖采区超采专项整治,确保生态损害得到及时有效修复。持续深化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督促开展魁星楼、凌云塔和被盗掘古墓修缮保养工作。联合市审计局出台《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加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监督合作。设立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xx市管理局检察联络室,强化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检察监督保护。注重公益诉讼优案培育,办理的保护工程兵烈士纪念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蔡某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破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入选全省第一批十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典型案例。

四、聚焦自身建设,确保队伍更优更强

政治领航强职能。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切实增强干警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和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12次。严格执行《湖南省检察机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10条措施》,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持按月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共填报169条。“红星照耀沅检”党建品牌有望在第一届全省检察机关党建文化品牌评选中获奖。

夯实基础强动能。持续抓实“政治建检、业务立检、人才强检、文化育检、保障兴检”,2023年4月提前实现“脱薄摘帽”。精心开辟“司法为民、党建文化、清廉文化、忠诚履职、法治理念”5个主题长廊,营造机关浓厚文化氛围,涵养检察队伍精气神,“沅·梦”文化品牌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用心落实工会慰问、谈心谈话、领导家访制度,帮助干警解决现实问题困难。深入开展“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和内部检务督察、纪律作风督察,推动单位作风持续向好。积极推动“两房”建设争资立项,项目已获省财政厅资金批复、省发改委项目建议批复、市政府配套支持资金安排,有望2024年动工新建。

淬炼本领强素能。谋划推动领导班子优化、年轻干部成长、骨干人才培养“三大工程”。选派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42人次,参加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13人次,8名干警入选省、市专业人才库。严格落实检察业务考评、检察人员业绩考评、案件质量评查“三大考评”。坚持开展“每案必评”“文书月评”,推动司法办案数量、质量、效率稳步提升。大力推进导师带新人,组织18名年轻干警结对省院、市院、本院导师,单位获评益阳市检察机关“导师带新人”先进集体,5名同志获评优秀导师、优秀学员。坚持举办沅检大讲堂16期,举办青年检察官讲堂4期,安排15名优秀年轻干部上台主讲,选派3名优秀同志到上级跟班学习锻炼。坚持“沅检之星”评选,营造“比学赶超”干事氛围。

阳光司法强效能。自觉接受监督制约,圆满完成最高检巡视组下沉调研、省院政治督察、内部审计任务。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接受市政协民主监督。全力支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两官”履职监督,顺利完成3名人大抽选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不断深化检务公开,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等参加庭审评议、公开听证等检务活动268人次。畅通检律沟通“绿色通道”,组织检律联席座谈2次,接待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163人次,安排查阅案件材料222次,全方位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依法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1698条,主动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监督。

成绩来之不易,未来充满期待。市人民检察院一年来取得的成绩进步,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人员向各位领导、代表、委员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够;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充分不平衡,法律监督刚性和质效有待提升;三是检察干警整体能力素养与新时代更高要求、人民群众更高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有待持续深化。四是数字检察推进不力,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比较滞后。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市人民检察院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x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以更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守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政治责任。坚持“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融合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以依法能动履职维护党的全面领导,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主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严惩各类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违法犯罪行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在服务平安xx、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持续发力,健全企业诉求快速处理反馈机制,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和产业园区建设。

二是以更强担当践行为民初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教育、医疗、就业、食品药品安全、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依法严惩侵害民生民利犯罪。更加重视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依法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着力提升“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质效。进一步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力度。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做优做强“沅·动力”未检团队,持续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以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完善“检察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加大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跟踪回访力度,筑牢基层社会治理“防护网”。

三是以更实举措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积极履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职能。加强对监督事项的调查核实,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大力推进数字检察战略,推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见行见效。

四是以更严要求锻造一流检察队伍。坚持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相结合,以党的创新理论培根铸魂。重视检察人才培养和专业化办案团队培育,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能。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优化检务管理,完善检察人员考核机制,用足用好考核结果。做实检务督察工作,深化清廉机关建设,持续正风肃纪,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积极推进“两房”建设,改善检察工作基础条件,实现人才与事业的双向奔赴、硬件和软件的全面升级。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自奋蹄。新的一年,市人民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守正创新、开拓进取,为xx建设成为洞庭湖区核心城市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力量!

xx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工作报告

2023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依法全面能动创新履职,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服务大局,以法治之力护航xx先行区建设

围绕县委决策部署,找准检察机关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努力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92件,批准逮捕95人,提起公诉340人。对涉政类案件实现提前介入全覆盖,起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2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犯罪,起诉涉枪涉暴、故意伤害、强奸等暴力犯罪7人;起诉黄赌毒、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扰乱社会秩序犯罪107人;起诉“两抢一盗”、诈骗等侵财类犯罪38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全力维护经济金融安全,起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洗钱等经济犯罪19人,有效防范化解经济风险隐患。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功能,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做优做实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等“九个专项活动”。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涉市场主体案件94件,起诉侵害市场主体犯罪7件,办理企业合规案件3件,60件涉市场主体案件社会调查率100%,6个典型案例被省院采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试点工作,聚焦市场主体重点关注的办案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影响问题,主动申报“涉市场主体案件社会调查和影响、风险研判”改革事项试点工作,依法采取有利于生产经营的办案方式方法,慎重作出检察处理决定,并创建“洋光办”品牌,成功入围省级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试点事项,相关经验做法被省院及市院刊发。

助力流域综合治理。积极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依法办理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等犯罪35件48人。开展流域综合治理巡回检察,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办理涉流域综合治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4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通过办案督促行政机关收缴耕地占用税21万余元,督促清理固体废物315吨,保护被污染土壤75亩,清理拦河渔具22套,清理养殖网箱20个。汉江干堤xx农建社区段岸坡倾倒、填埋垃圾破坏生态环境、污染饮用水源地系列案件被中央电视台报道。《能动履职融入长江大保护》获检察日报专版报道。

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积极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规范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从宽处理,不捕率34.7%,不诉率36.5%,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95.2%,一审服判率96.3%,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增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作用,就办案发现校车安全、毒驾治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漏洞等问题,及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9份,监督相关部门整改问题46个,健全常治长效机制8项,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成立“小沙普法”志愿服务队,积极参与平安创建,集中开展普法宣讲21场次、法律咨询服务24场次,发放宣传册12万册,覆盖受众15万余人,引导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新风尚。

二、践行人民至上,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办好事关群众的每一个案件,切实做到民有所需、我有所为,让检察办案既有力度更显温度。

倾情保护群众权益。深化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结合乡村微检察工作,党员干部落实“四下基层”要求,深入到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地开展调研,协助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住房安全、产业帮扶等群众揪心事、烦心事8件。聚焦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起诉食品安全犯罪2件2人。针对部分超市在售散装食品无进货查验记录、未标明生产日期等问题,以检察建议方式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县266家散装食品市场主体开展专项检查,责令整改25家。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38件46人,追赃挽损10万余元,坚决斩断伸向群众“钱袋子”的黑手。积极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联合教育局、公安局、交通局进行专项督查5次,完善校车管理相关制度3个,努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

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发“乡村微检察”线上服务平台,在全县乡镇综治中心挂牌“乡村检察服务e站”,延伸检察触角常态化入驻基层综治中心,面对面服务群众。同时,在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挂牌检调对接工作室,与县司法局共建检调对接机制,全力化解涉检矛盾纠纷。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立一站式服务“绿色通道”,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1件,受理回复、办理答复率均为100%。积极邀请代表委员等参与评查争议大、有影响的案件,公开听证控告申诉案件15件,息诉罢访率达100%。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院领导包案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13件,全力把矛盾化解在首办环节。深化“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等专项活动,开展司法救助8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余元,有效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继续擦亮“全省青少年维权岗”金字招牌,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批捕3人,起诉4人;对罪行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捕7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相对不起诉3人。针对“熊孩子”家庭教育缺失的问题,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发出督促监护令5份。深入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28名检察干警兼任法治副校长,实现中小学法治教育全覆盖。探索未检工作新模式,创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一码通”,会同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各单位填写自查表4847份,对可能涉嫌犯罪的重点线索进行跟踪调查监督,确保强制报告制度全面铺开。电竞酒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三、深耕主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作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客观公正做优刑事检察。积极争取公安机关支持配合,共同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4件,监督立案10件、监督撤案16件、纠正漏捕7人、纠正漏诉18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不起诉7人,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5份。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件。深化财产刑执行监督,提出财产刑执行书面监督意见23件。加强监检衔接,依法起诉职务犯罪3人。

精准有力做好民事行政检察。坚持精准监督理念,办理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0件,发出检察建议8件;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件;1件民事申诉执行监督案件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办理行政非诉执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件,发出检察建议4件;依法护航民生民利,围绕社会治安、婚姻登记等重点领域发出检察建议8件;针对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等领域,向有关单位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件,持续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有力促进依法行政。

持续发展公益诉讼检察。围绕“4+9”法定领域,立办公益诉讼案件6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磋商42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立办单独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件,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坚持依职权调查发现和监督线索内部双向移送,不断挖掘公益诉讼案源;邀请社会各界23名行业代表、专家学者担任“益心为公”志愿者,做大做强公益诉讼“朋友圈”。公益诉讼相关工作获省院及市委、县委主要领导批示,2件案件入选省院典型案例。

开拓创新做实数字检察。锚定“数字化改革撬动法律监督”目标要求,紧跟省院“1335”数字检察工作思路,全员参加省、市数字检察业务培训,全业务实行数据模型监督办案,全年完成数字检察专项监督27项69件。践行数字检察社会治理路径,依据执法信息共享平台获取公安局、司法局在册社区矫正对象近三年活动轨迹数据7000余条,通过大数据对比,发现社区矫正对象未经批准离开居住地线索19条,向社区矫正机构提出监督建议10件。积极试用液化石油气站及液化石油气无证代充点安全隐患数字监督模型,通过全县2158条特种设备数据碰撞,发现18家液化石油气站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和液化石油气代充点无证经营问题,立案办理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6件,督促关停3家无证代充点、整改安全隐患问题19处,并针对行业监管漏洞向人大提出相关立法建议,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夯实自身基础,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认真落实“六强”标准,狠抓政治、素能、廉政建设,打造一支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建检。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利用党组会、支部主题党日、党员大会等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38次,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根基。常态化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11次,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带头上讲台,引导干警在重大案件办理、重要责任落实、重大风险处置工作中锤炼政治魄力、强化政治担当。坚持依靠县委、县委政法委的领导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主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0次,将“支持公益诉讼工作、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考核。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日常考核,确保检察主旋律无杂音、不变质。

坚持人才强检。深入开展“提转抓”和岗位练兵活动,举办“岗位练兵·平湖夜校”学习36期,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学习研讨。围绕法律素养、专业素质、综合素能,充分利用中检网、检答网、检察官网络学院等学习载体,开展线上培训207人次,开展青年干警案例研讨5次,选派2名干警到市院参加跟班学习,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合作出版专著《金融犯罪司法适用问题研究》,着力提升检察人员“八大业务能力”。今年以来,我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先后5名干警获评省级“优秀办案检察官”“先进个人”“成绩突出个人”等荣誉,2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业务人才库。

坚持从严治检。以严管厚爱为抓手,制定《xx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强化“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带头作用,落实“一岗双责”,分层分级开展廉政谈话50人次。全面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力抓手,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111件。对县委巡察反馈的三大方面11项26个具体问题全部认领,逐一制定整改措施,26个问题如期整改完成,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追责问责处理14人次,清退生育津贴2.9万元,完善制度、建章立制9个。

自觉接受监督。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积极配合人大开展专题调研,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公开听证和检察开放日活动240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监督办案85件次,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向社会主动公开重大案件信息259条,程序性信息617条,不断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强化新闻舆论监督,全年发布各类检察动态6000余条,在中央电视台、《湖北日报》等中央、省级主流新闻媒体和新闻客户端刊发稿件138篇,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社会影响力。

各位代表!2023年xx检察工作的发展与进步,得益于县委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有力监督以及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得益于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新时代xx“强县”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相比,自身工作中仍有不少薄弱环节:一是服务保障先行区建设的理念思路还需拓宽,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流域综合治理等方面还需再加力度。二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平衡,民事、行政检察还需深化。三是对标新时代检察队伍的更高要求,年轻后备干部潜力、活力挖掘还不够。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24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开局起步的破题之年,我们将更加注重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其省委、市委、县委相关文件精神,以提升检察工作品质为主题,以强化监督、维护法治、坚守公正为导向,能动履职,开拓进取,奋力谱写xx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是以更强担当服务保障xx建设。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各类犯罪,助推平安xx、法治xx建设。围绕地区“十四五”规划和上级院部署的各项重点工作,聚焦城乡统筹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流域综合治理、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任务积极履职,全力做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新的时代答卷。

二是以更深情怀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紧盯群众急难愁盼,聚焦电信诈骗、养老诈骗、生态环保、食药安全、困难妇女和未成年人关爱救助保护等,常态化做实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扎实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听证、司法救助等工作,促进溯源治理。坚持将法、理、情融为一体,办准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全力做好为人民服务新的民生答卷。

三是以更大力度深耕法律监督工作。坚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以完善法律监督体系、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充分发挥融入式监督和数字检察赋能优势,推动刑事检察向“优”升级,民事检察向“强”推进,行政检察向“实”突破,公益诉讼向“好”拓展,全力做好维护司法公正、守护公共利益新的履职答卷。

四是以更严标准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抓好“四风”纠治。统筹运用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检务督察、案件管理、内部审计、警示教育等措施,提升清廉机关建设水平。持续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培训和人才培训,不断提高检察干警履职能力和斗争精神,全力做好检察队伍自我革命新的廉政答卷。

各位代表,新征程扬帆起航,新使命重任在肩。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努力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为xx加快打造城乡统筹发展先行区、跻身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储备”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xx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xx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2023年检察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和上级检察院工作安排,聚焦“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以“‘漳’显品质提升年”活动为抓手,踔厉奋发,能动履职,以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加快建设新兴工贸港口城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展

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思考、谋划、推进,自觉以更实举措服务保障xx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前介入涉恶案件1件,提起公诉1件12人均作有罪判决。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批捕故意杀人、强奸、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犯罪13件25人,起诉14件34人。打击“黄赌毒、盗抢骗”等多发性治安犯罪,批捕78件112人,起诉101件201人。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四季竞赛、五大比拼”工作,推送平安宣传微信32期,设置专题宣传栏3个,开展平安宣传志愿活动28次,助力提升“平安三率”。

二是积极助力重大项目推进。服务保障“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提升年”活动和深化“七比一看”竞赛,落实挂钩服务责任,定期走访挂钩乡镇、重点项目、民营企业和共建社区,协调解决相关问题4个,组织检察干警参与文明县城创建、抗台防汛等工作1048人次。设立中国-菲律宾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xx片区检察联络点,明确10个方面工作重点,精准对接优化法律服务,就园区建设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提供相关咨询意见,服务党委决策,促进依法行政,推动园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三是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依法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权益的各类刑事犯罪,批捕3件6人,起诉3件7人;对符合条件的犯罪企业及人员依法不诉3件7人。如:在办理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考虑若对涉案企业和企业负责人提起公诉,可能导致本就经营困难的企业雪上加霜乃至倒闭、数十名员工失业,综合考虑全案的犯罪情节,我院依法决定不起诉,并针对暴露出的企业管理问题,引导企业整改,增强依法规范经营意识,有效避免“起诉一个人,倒闭一企业,失业一群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批捕35件37人,起诉38件69人,与县烟草局、海警工作站、国有防护林场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取得新成效,追捕涉烟制售假犯罪2人、追诉15人。坚持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相结合,审结相关案件281件,追赃挽损457万元。严惩洗钱犯罪,向侦查机关移送洗钱犯罪线索1件2人,提起公诉1件2人,我院第二检察部和一名干警分获福建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成绩突出集体、个人荣誉表彰。

四是深入推进乡村法治振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好屋边”刑事和解工作站,聘请当地老党员、村干部、法律工作者担任特邀人民调解员,进一步整合调解资源,完善工作机制,促成刑事和解33件,有效促进基层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如:我院在办理张某某因房屋修缮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中,扎实做好前期调查、沟通疏导、组织调解等工作,有效修复邻里关系。作出相对不捕后,及时组织座谈跟踪巩固和解成效,双方当事人在“好屋边”刑事和解工作站握手言和、和睦如初。落实普法工作责任,以非法集资、电信诈骗、道路安全等专题为重点,加强送法进乡村,开展普法活动20场,张贴宣传海报160余张,发放宣传手册2300余份。今年8月份,市“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调研评估组莅临我院检查指导,对我院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

二、坚持人民至上,守护民生福祉

践行为民初心,以“如我在诉”的关切和谨慎办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进步、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一是回应期待,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切实履行好职务犯罪检察职能,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8件8人,提起公诉6件8人,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打击破坏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违法犯罪,批捕1件1人,起诉12件13人,守护生态高颜值。打击电信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批捕56件68人,起诉104件151人,捂好百姓钱袋子。打击涉农资安全犯罪,提前介入尤某等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种子案,为被害农户追回经济损失70多万元。落实涉检信访工作要求,化解上级检察院交办的信访积案1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3件,全部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办理国家司法救助〔1〕12件12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7.5万元。

二是强化打击,加固食品安全盾牌。依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食品安全犯罪2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3件,批捕5件5人,起诉5件8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相关部门对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管理不到位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促其开展为期15天的专项行动,检查超市、便利店、食杂店等食品经营单位153家,规范29家食品经营单位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柜,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受普法教育400多人次。

三是督促治理,守牢安全生产底线。持续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2〕要求,在促进安全生产监管、推进溯源治理方面贡献检察力量。就办案中发现非法充装、违规存储、销售瓶装液化气问题,向行业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促其开展打击“黑气”专项行动,对无证销售燃气行政立案32起,对688家用气餐饮单位进行巡检,责令整改135家,引导燃气企业设立便民服务点166个,通过加大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安全用气意识。

四是创新模式,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成立“未检闽e站·xx未检‘诏’亮未来团队”,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1件12人,起诉13件17人;对符合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处理,附条件不起诉10件19人,附条件不起诉率57.58%。使用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中心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8件,减少办案带来的“二次伤害”,充分保障未成年被害人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积极构建“检察主导、社工帮教、春蕾安全员观护、家庭社区协力”的涉罪未成年人全方位、多层次帮教格局,办理的涂某盗窃附条件不起诉案入选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典型案例,工作成效获县长、县人大主任等县领导充分肯定。

三、全面强化监督,助力完善治理

树立“能动履职求极致”的工作理念,全面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3〕“四大检察”工作,以高质量检察建议助力完善社会治理。

一是刑事检察工作向优发力。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批捕犯罪案件206件251人,起诉416件623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679人,适用率94.7%,服判率97.27%。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捕48人,不诉87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22名在押人员变更强制措施。先后在县公安局、漳州海警局xx工作站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现对全县所有刑事侦查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全覆盖。把开展专项监督与日常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侦查活动监督、立案监督成效。共提前介入案件34件,监督立案12件,监督撤案9件,纠正漏捕4人,纠正漏诉68人,纠正违法侦查行为76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建议行政机关移送犯罪线索3件3人。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刑事抗诉获市检察院支持1件。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建立会前沟通机制,协商法院对拟邀请检察长列席的案件同步移送相关材料,加强会前审查,促进统一司法标准,凝聚司法共识。检察长共列席审判委员会案件7件,所提意见均获采纳,特别是在2起案件中发挥会前沟通机制作用,有效消除双方意见分歧,统一法律认识,实现“双赢”“共赢”。加强刑事执行监督〔4〕,针对最高检规定的20种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1件,均得到采纳。

二是民事行政检察提质增效。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0件,支持劳动仲裁6件,帮助农民工追讨工伤保险待遇和经济补偿25万余元。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经审查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同步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引导当事人息诉服判。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4件,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4件,全部得到采纳。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案件13件,发出检察建议13件,行政机关已全部采纳并整改完毕。办理行政非诉执行〔5〕案件7件,发出检察建议书7件,督促拆除违法占用土地4879.1平方米。强化大数据赋能思维,积极争取县自然资源局、法院等部门支持,建立土地非诉执行案件数据监督平台,有效提升监督线索发现能力。

三是公益诉讼检察深入推进。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78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68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0件,涉及领域进一步扩大,涵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未成年人、食品安全、无障碍环境建设、公共安全等6个领域,法益保护更加全面。针对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行为,要求公安机关和林业、环保等部门查明违法行为人造成生态环境损害需要承担的生态修复费用,诉请法院判令违法行为人采用补植复绿、缴纳生态赔偿金等方式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8件,法院判决赔偿生态环境资源损失20.5万余元,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5.5万余元。

四是检察建议助推社会治理更有作为。在县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将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纳入乡镇、县直机关平安建设、机关效能考评内容,增强检察建议刚性。针对具体案件反映出的社会治理共性问题和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15份,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如:针对办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通过快递邮寄买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向行业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加强监管,并联合该部门召开“拒寄国家保护野生植物及其制品培训会暨承诺书签署会”,辖区内11家快递企业均到会参训并签署承诺书。为进一步扩大警示教育效果,我院拍摄了专题普法视频并被最高检采用转发。

四、坚持从严治检,落实主体责任

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抓实抓好,久久为功、常抓不懈,夯实xx检察事业科学发展基石。

一是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筑牢政治忠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落实“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政治忠诚。共参加市检察院主题教育读书班3期,邀请名师现场授课3讲,开展大兴调查研究工作,各课题组形成调研成果11篇。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重视抓好退休党支部工作,关心退休干警,发挥退休党员余热,退休党支部获评省级“六好”示范党支部。

二是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强化宣传引导。贯彻县委、上级检察院关于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成立新媒体宣传、“青春向阳”活动领导小组,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策划、开展活动,及时组织宣传报道,讲好检察新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今年来,共发布宣传报道304篇,原创微信98篇,获国家级媒体采用10篇,省级媒体采用192篇,市级媒体采用102篇。其中,《我们有规定》获我市“法治新时代 普法你我他”普法短视频创作大赛三等奖。

三是紧抓党风廉政建设,从严管理队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狠抓“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落实,共报告涉及“三个规定”〔6〕情况20件。组织全体干警签订《严守纪法、强化自我管理承诺书》,强化纪律约束;开展春节、端午、国庆等节假日值班督察7次,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的生活交际情况沟通了解2次;科级领导干部主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2人次。通过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典型案例通报、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职务犯罪庭审等活动,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坚守廉洁从检底线。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邀请其列席党组会、检委会和检察长办公会,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提供坚定支持和有力保障。

四是丰富教育培训形式,提升综合素能。加强检校共建合作,与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华侨大学法学院签订《检校共建合作协议》,借力高校在师资、教学方面的优势,拓展教育培训平台,构建法学理论与检察实践相融互促的生动局面。今年来,法律实务研究进一步深化,共有18篇调研文章被市级以上刊物采用,其中一篇获省检察院主题征文二等奖,两篇入选2023年法治漳州建设研讨会征文。用好“诏检青学堂”和“头脑风暴小组”载体,为干警提供集阅读分享、业务研讨、经验交流于一体的学习的平台,有力提升干警办案能力和写作水平。我院信息工作在全省基层检察院中排名前列,连续五年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五是自觉接受各界监督,提升司法公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报告、通报工作。走访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2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听证活动27场。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2件,及时沟通、规范答复,获提案委员高度肯定。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被授予市级以上荣誉6项。这得益于县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与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工作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靠前沟通联系、细化服务保障措施、及时归纳总结报告等工作需要改进。二是个别业务工作需要进一步强化。如:民事检察工作需要及时补齐业务短板。三是检察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优化。在激发队伍活力,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浓厚氛围上仍需努力。

2024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县委各项部署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服务大局发展为重点,忠诚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要进一步在服务大局上出实招。学习贯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依法能动履职,立足xx实际,加强基层调查研究,细化各项工作举措,在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完善社会治理等方面持续发力,为xx经济社会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二要进一步在司法为民上抓实效。继续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严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犯罪,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严惩教育、医疗、食品药品等领域犯罪,守护民生法治底线。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办案促进矛盾化解,及时解决人民群众“烦心事”。加强未成年人、农民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深化基层普法工作,助力法治中国建设。

三要进一步在检察监督上显实绩。深入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强化大数据赋能思维,用好信息技术,努力提升新时代检察法律监督工作水平。履行好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加快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把“依法少捕慎诉慎押”作为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具体要求落实好;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和司法人员相关渎职犯罪侦查工作。深化民事行政诉讼精准监督,进一步抓实做好虚假诉讼〔7〕监督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用好调查核实权,稳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在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益上进一步体现检察担当作为。

四要进一步在队伍建设上务实功。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纠治顽瘴痼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丰富教育培训形式,深化检校共建成果,进一步完善干部管理考核机制,激发动力、挖掘潜力、凝聚合力。统筹抓好绩效考评、文明创建、意识形态等各项工作,营造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法律监督工作,忠诚履职、守正创新,凝心聚力、奋勇前行,为加快建设新兴工贸港口城市、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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