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行政审批中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的汇报范文
民政局关于实行行政审批中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的汇报
根据《关于转发<中央五部委关于实行行政审批中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的通知>的通知》(惠市编办〔2017〕105号)要求,我局认真研究,按照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切实做好推进行政审批中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工作,现将落实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社会组织基本情况。截至2017年11月底,全县已进行法人登记的社会组织158家,其中社会团体11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6家。16年社会团体需年检合格的有5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需年检合格的有29家。
二、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换发情况。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组成部分。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的总目标是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统一代码制度,实现管理从多头到统一转变、资源从分散到统筹转变、流程从脱节到衔接转变,为转变政府职能、提升行政效能、减轻法人和其他组织负担奠定基础。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改革,将原由民政部门核发法人登记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由民政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改革后,社会组织原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截止2017年11月30日,已全部完成2015年12月31日之前成立的社会组织129个统一信用代码转换工作,并换发新证78 个。
三、社会组织信息共享情况。依托省社会组织信息网和省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进一步完善我县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化,2016年2月起,已全面启用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实现了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和网上年检等。通过中国社会组织网、**县社会组织信息网向社会发布社会组织基本信息:社会组织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设立登记日期、住所、登记机关、登记状态和注册资金等。各地可登陆链接中国社会组织网,或者登录民政部官网、链接到中国社会组织网,点击进入民政部或各地的查询链接,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社会组织名称或登记证号),便可查询社会组织基本信息。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我局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从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审批难等问题出发,切实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基本共享工作,完善信息采集归集制度办法,做好信息系统建设维护,促进相关信息条块联通,确保信息共享纵向贯通、横向协调,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另一方面,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和个人信息泄露补救制度,完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身份认证和授权管理制度,切实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及公民个人隐私。
**县民政局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