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政处罚工作研讨范文
一、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处罚执行难的问题。
新《食品安全法》已实行,行政处罚力度大幅加大,食品从业者大多是个体工商户,行政处罚的执行相对困难。
(二)投诉举报处理中存在的问题。
食品方面数投诉举报大多是电话投诉,有些是行业竞争甚至恶意举报,基本都不能提供相关证据,去检查时,当时的食品已经没有,只能是看索证索票,相关证照。对这样的处理结果,让当事人很难满意。
(三)药械稽查方面,生产经营相对比较规范,违法行为比较隐蔽,案源发现难度较大。
(四)各科室、各监管所、大队之间各自为政,工作衔接不畅,难以形成有效沟通,不能形成合力,人员难以融合,甚至会造成误解,工作量不平衡,缺乏有效激励机制,难以调动工作积极性。
二、2016年工作思路及建议
(一)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学习,更新观念,创新思路。面对新的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如果仍沿用过去一些简单、陈旧的办案思维和工作模式,已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工作的需要,食品药品监管人员要善于学习思考、讲究策略、随机应变,提高本领。学习是做好监管工作的根本要求。监管人员的素质决定监管工作的效率。学习也是提高自身素质,实现自我价值的内在要求,只有加强学习才不会落伍,在某种程度上说,学习是为自己的未来投资,是为自己的生存而学,是为自己的发展而学。二是加强团结协作,团结出凝聚力,团结出战斗力。搞好团结也是每个人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本领, 通过大队与各监管所人员交流、共同办案等方式形成监管合力,通过一些文体活动或拓展训练等方式,人员加深了解,增进感情,消除误解。
(二)加强日常监管。日常监管是整个监管工作的重点。建议取消重点单位,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各监管所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要摸清底数,根据自身情况,结合省局、市局下发的食品药品监管重点,结合创建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工作,制定监管计划、细化监管措施,采用三合一文书,列出重点检查内容,强化日常监管的力度,提高监管效率。
(三)创新稽查模式,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并与食品抽检有效结合起来
创新稽查模式,开拓思路,积极开展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把专项整治作为我局一项亮点工作来抓,立权威、树形像。从群众关注度最高、联系最为密切的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入手,大队计划近期分别开展肉类、酒类、学校食堂并与部门联动、行刑衔接、食品抽检等有机结合起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对一些大案、疑难案件(包括一些难以处理的举报投诉)进行案件讨论形成处理意见。
(四)理顺工作流程,认真处理食品投诉举报。
根据工作实际,制定食品投诉举报处理流程,根据实际情况由稽查大队和监管所共同负责举报投诉工作,明确职责,分类处理,认真落实好检查、处理、回复工作,切实做到投诉举报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投诉举报有效处置率达到100%。
(五)加快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结合厨房亮化行动,在大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率先实现食品安全远程实时电子监管,依托现有信息系统和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现有的电子设备等资源,构建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监管执法方式, 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
(六)加强宣传工作。一是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科普宣传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宣传,引导消费者理性认知食品安全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二是在各类专项整治中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作用,并在周村电视台开辟食品药品安全专栏节目,积极宣传我局职能和工作动态。建议近期开一次以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大型单位为主,以“贯彻落实新食安法,打造食安周村”为主题的座谈会,目的是宣传新食安法,和企业之间加上了解,知道企业需求,在工作中能得到更好的理解和支持。
(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提高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决策能力。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完善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和程序。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提升事故响应、现场处置等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水平,规范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